资本运作☆ ◇600333 长春燃气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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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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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1-22│ 6.00│ 3.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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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02-21│ 7.15│ 4.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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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6-26│ 6.62│ 5.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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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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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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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 4.62亿│ ---│ 4.62亿│ 100.00│ 6254.25万│ ---│
│气综合利用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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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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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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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0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祖广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吴秀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高新技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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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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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18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57万元。截至2
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33,345.46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的情况
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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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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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25年末对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其结果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当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17898.50元,转回7094.32元。
二、商誉减值
未发现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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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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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7.82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787.82万元左右,同比减亏2527.86万元左右。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18.94万元左
右。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78.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5.68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06.8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年度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工商业燃气销量和燃气报装工程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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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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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长春市2025年长春市燃气居民用户
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长春市燃气居民用户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39276.07万元。资金来源拟
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建设期限48个月,自2025年1月至2028
年12月。
2、长春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31956.13万元,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国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建设期限36个月,自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截止目前,公司收到超长期国债资金2246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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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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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宇先生主持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3、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先
生出席了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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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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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
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董事会秘书李东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忠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
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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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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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
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周衡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周衡翔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周衡翔先生具有相关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任职条件,截止目前,周衡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周衡翔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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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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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5456.20万元。
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20.02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
56.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亏损;
2、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
20.02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77.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6234.0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投资净收益较上年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
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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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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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职工代表临时
大会,会议选举于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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