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38 西藏珠峰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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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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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2-13│ 8.15│ 3.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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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8-12│ 6.37│ 31.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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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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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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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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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Tortuga de Oro S.A.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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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Deep Source Holding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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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Tibet Summit Resources HongKong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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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结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 │审慎研究,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Tibet Summit Resources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称为 │
│ │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香港”)持有的Tortuga de Oro S.A.( │
│ │中文名称为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根廷托萨公司”)100%股权转让至Deep Sou│
│ │rce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为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源控股”),交易价│
│ │格为7000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珠峰香港将不再持有阿根廷│
│ │托萨公司的股权,阿根廷托萨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名称:DeepSourceHoldingsLimited │
│ │ 中文名称:至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4楼340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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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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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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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塔吉克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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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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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共关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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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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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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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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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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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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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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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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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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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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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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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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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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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塔吉克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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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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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共关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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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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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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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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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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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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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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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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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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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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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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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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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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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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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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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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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进行借款用于满足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 │国内日常运营所需,可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 │ 本次借款总额度(含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
│ │议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且在此额│
│ │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国内日常运营所需,同时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新疆塔│
│ │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的上海海成资源(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集团”,与塔城国际统称为“关联方”)发生人民币借款的│
│ │关联交易。 │
│ │ 经与关联方商议,本次借款总额度(含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2│
│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
│ │浮20%,且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
│ │ 根据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 │
│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 │
│ │议通过本事项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且在此额│
│ │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末,公司向塔城国际累计借款余额12385.11万│
│ │元,尚欠历年相关借款利息3917.86万元未支付,合计欠款金额16302.97万元。 │
│ │ 截至最近一次公告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计持│
│ │有公司694294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9%,系公司控股股东。海成集团通过上海新海 │
│ │成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塔城国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目前,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7.59%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海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3日 │
│ │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
│ │ 主要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15楼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
│ │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
│ │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
│ │氰化钠。一般经营项目:租赁、仓储;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木材│
│ │;矿产品;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
│ │旧金属、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 │术除外)、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边境小额贸易;黄金、白银及制品。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塔城国际资产总额31.17亿元,所有者权益10.13亿元,2025年营│
│ │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20亿元。(未经审计) │
│ │ 2、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03年7月4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
│ │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1201-08室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
│ │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业务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矿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成集团资产总额32.67亿元,所有者权益7.29亿元,2025年营 │
│ │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635.99万元。(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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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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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 1.00亿 15.31 --- 2017-12-29
(有限合伙)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3400.00万 3.72 18.80 2023-07-13
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30.00万 0.81 --- 2017-07-05
─────────────────────────────────────────────────
合计 1.39亿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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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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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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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塔中矿业有│ 6.8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源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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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塔中矿业有│ 1.00亿│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源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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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珠峰国际贸│ 2500.00万│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源股份有限│易(上海)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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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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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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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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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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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推动公
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职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其他说明
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承担
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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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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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
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全体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
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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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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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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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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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结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审慎研究,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TibetSummitResourcesHongKongLimited(中文名称为西藏
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香港”)持有的TortugadeOroS.A.(中文名称为
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根廷托萨公司”)100%股权转让至DeepSourceHoldingsLi
mited(中文名称为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源控股”),交易价格为7000万美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珠峰香港将不再持有阿根廷托萨公司的股权,阿
根廷托萨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峰香港拟与至源控股签署《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与至源控股
有限公司关于买卖TortugadeOroS.A.100%股权的股份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股份买卖协议
》”或“买卖协议”),至源控股拟出资7000万美元购买珠峰香港持有的阿根廷托萨公司100%
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珠峰香港持
有的阿根廷托萨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至源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剥离非核心资产阿根
廷托萨公司股权,资产组合将进一步聚焦安赫莱斯盐湖,有助于提升整体资产质量与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所获资金将集中投入核心业务与战略项目,加速主营业务发展与重点项目落地,进
一步巩固公司在关键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长期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与全体股
东的根本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珠峰香港将不再持有阿根廷托萨公司的股权,阿根廷托萨公司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已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实控阿根廷托萨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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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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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进行借款用于满足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国内日常运营所需,可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借款总额度(含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且在此额度和
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国内日常运营所需,同时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新疆塔城
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的上海海成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集团”,与塔城国际统称为“关联方”)发生人民币借款的关联交
易。
经与关联方商议,本次借款总额度(含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且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事项起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且在此额度和期
限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末,公司向塔城国际累计借款余额12385.11万元,尚欠
历年相关借款利息3917.86万元未支付,合计欠款金额16302.97万元。
截至最近一次公告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694294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9%,系公司控股股东。海成集团通过上海新海成企
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塔城国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7.59%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海
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主要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15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氰
化钠。一般经营项目:租赁、仓储;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木材;矿
产品;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旧金属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边境小额贸易;黄金、白银及制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塔城国际资产总额31.17亿元,所有者权益10.13亿元,2025年营业
收入0亿元,净利润0.20亿元。(未经审计)
2、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7月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1201-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矿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
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成集团资产总额32.67亿元,所有者权益7.29亿元,2025年营业
收入0亿元,净利润635.99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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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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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西藏珠峰资源(香
港)有限公司(均含下属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
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87.5%)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均含下属控股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业务。
已实际为相关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98403.2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
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
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在每笔担保业务发生时,履行公司相应的内部
审批和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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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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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未达
成的议案》,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将于2026年4月30日届满,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
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
股计划(草案)》《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6月15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买入
公司A股股票165.5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7.18元/股,成交
金额为人民币4498.23万元(含交易手续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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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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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进行预计,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额度内办
理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慎评估甄选受赠对象等,以确保相关捐赠能高效合规地投入
到各类社会责任事业中。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对外捐赠
额度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一体两域”发展战略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深入推进,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西藏自
治区,还是位于塔吉克斯坦的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亦或是位于阿根廷的阿根廷锂钾
有限公司和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均致力于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深度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建设。长
期以来,公司通过在运营所在地开展基础设施援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当地就业等一系
列举措,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当地社区。这些努力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的
社区关系和优良的营商环境,更是公司作为负责任企业的庄严承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捐赠额度
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或等值外币)。
(二)捐赠范围
该额度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区发展与基础建设:支持公司运营所在地(包括中国西藏、塔吉克斯坦、阿根廷等
)的社区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提升等项目。
2、教育支持与文化传承:资助当地教育事业,如设立奖学金、援建学校设施、支持职业
技能培训、保护与传承当地优秀文化等。
3、应急救灾与社会救助:用于应对运营所在地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
况,以及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
4、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支持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研究及绿色低碳发展相
关公益项目。
5、其他符合公司社会责任战略的公益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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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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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
业务规模:公司所需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
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
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较大,商品市场价格的剧
烈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主产品、金属贸易损益产生较大影响。为对冲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
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降低跨境投资的市场风险,达到有效实现对产品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
的目的,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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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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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
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512033436.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1243750095.34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02元(含税)。截至2
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42101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84203.36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284203.3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7%。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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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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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西藏珠峰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44150万元到5396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21189.
22万元到30999.22万元,同比增加92.28%到135.0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510万元到544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预计将增加18903.16万元到28793.16万元,同比增加73.82%到112.44%。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
为准。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150万元到5
396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21189.22万元到30999.22万元,同
比增加92.28%到135.0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44510万元到544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18903.16万元
到28793.16万元,同比增加73.82%到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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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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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6年1月1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
近日,公司获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
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
黄建荣,男,1957年10月出生,塔城国际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依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
对塔城国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
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塔城国际、黄建荣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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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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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黄建荣,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或公司)控
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
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塔城国际未告知公司与捷胜环保、刘某某、高某的股份代持关系和股份变动情况,
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中塔城国际持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1.塔城国际与捷胜环保签订股份代持相关协议并隐瞒股份代持及变动情况
塔城国际与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胜环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股票代
持确认书,塔城国际代捷胜环保持有公司667万股股份,截至目前仍代持533.8万股股份。塔城
国际未告知公司上述股份代持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塔城
国际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并隐瞒股份代持及变动情况
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代持协议书,约定由刘某某证券账户代塔城国际持有公司14
00万股股份。2025年7月,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协议,约定剩余代持股份自协议签订
之日起归属于高某所有,用于抵偿塔城国际对高某的债务。塔城国际未告知公司上述股份代持
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塔城国际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塔城国际隐瞒与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未披
露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塔城国际、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和刘某某三者曾为公司前
10名股东。塔城国际控股中环技;刘某某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高某控制的公司与塔城国际共
同投资中环技;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就代偿债务事宜分别签订了代偿债务协议、代持协议
书以及补充备忘录,约定刘某某证券账户代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票;高某与塔城国际、中环技
存在股权利益纠纷、债务纠纷等可能造成经济利益转移的情况。塔城国际知悉其与中环技、刘
某某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且存在关联关系,未告知公司,导致公司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前10名股东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控股股东塔城国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
1.1条、第2.1.4条、第2.1.6条、第4.5.2条、第4.5.3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决定书》认定,黄建荣作为塔城国际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隐瞒上述信息,是上述
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及其时任董事长黄建荣回复无
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
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
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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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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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获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
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黄建荣: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黄建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
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
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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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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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塔中矿业”)于2024年12月与山港托克国际贸易(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港托克
”)签署《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经友好协商,塔中矿业和山港托克
同意对《买卖合同》进行修订和重述,并签署《合同确认函之修订》及其所附的《经修订和重
述的合同确认函》(以下统称“《主合同》”),山港托克同意向塔中矿业提供的提前付款由
7000万美元增加至1亿美元等值离岸人民币,塔中矿业负有向山港托克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物
的义务。
作为《主合同》条件之一,公司同意签署《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根据约定,公司向山港
托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山港托克签署《股份质押合同的修订及重述协议》,公司以持
有的塔中矿业100%股权作为质押品向山港托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塔中矿业与山港托克签署《
动产质押合同之修订与重述协议》,塔中矿业将持有的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
国”)境内的动产作为质押品向山港托克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40亿美元
等值离岸人民币,较原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增加0.42亿美元等值离岸人民币,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
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业务。上述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有效期及担保总额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内部决策机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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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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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
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采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
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
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
计工作,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及签
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
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项目,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最近三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
考虑中兴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中兴华拟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合计170万元,和2024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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