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38 西藏珠峰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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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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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2-13│ 8.15│ 3.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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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8-12│ 6.37│ 31.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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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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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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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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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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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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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国贸”)拟承租上│
│ │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用于办公。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黄建荣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 │
│ │三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荣先生、│
│ │茅元恺先生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峰国贸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即将于│
│ │2024年12月31日到期,拟分别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公│
│ │司及珠峰国贸拟承租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的部 │
│ │分房产用于办公。租赁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825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
│ │34年12月31日止。西藏珠峰、珠峰国贸预计总计支付租金为人民币14269.35万元(其中公司│
│ │支付租金为人民币14181.75万元、珠峰国贸支付租金87.60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17条的规定,“公司 │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根据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
│ │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审议合同内容。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
│ │ 公司名称: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52460915A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柳营路305号1201室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国内贸易(除专营商品外),从事货物及│
│ │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 │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建荣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 │,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公司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
│ │ (1)合同主体 │
│ │ 出租方: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甲方) │
│ │ 承租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
│ │ (2)房屋基本情况 │
│ │ 房屋座落: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
│ │ 建筑面积:8207.03平方米。 │
│ │ (3)房屋租赁期限 │
│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
│ │ (4)租金支付方式 │
│ │ 月租金为人民币118.18万元,该房屋租金在本协议租赁期内不变。乙方应于每季度5日 │
│ │前向甲方交付该季度租金。 │
│ │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各自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
│ │ (二)珠峰国贸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
│ │ (1)合同主体 │
│ │ 出租方: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甲方) │
│ │ 承租方: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乙方) │
│ │ (2)房屋基本情况 │
│ │ 房屋座落: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
│ │ 建筑面积:50平方米。 │
│ │ (3)房屋租赁期限 │
│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
│ │ (4)租金支付方式 │
│ │ 月租金为人民币7300元,该房屋租金在本协议租赁期内不变。乙方应于每季度5日前向 │
│ │甲方交付该季度租金。 │
│ │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各自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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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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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塔吉克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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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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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共关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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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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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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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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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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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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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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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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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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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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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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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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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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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 1.00亿 15.31 --- 2017-12-29
(有限合伙)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3400.00万 3.72 18.80 2023-07-13
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30.00万 0.81 ---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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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9亿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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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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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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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塔中矿业有│ 6.8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源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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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塔中矿业有│ 1.00亿│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源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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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珠峰国际贸│ 2500.00万│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源股份有限│易(上海)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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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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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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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塔中矿业有限公司、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均含下属控股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87.5%
)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均含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业务。已实际为相关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99,459.5
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
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
可滚动使用。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在每笔担保业务发生时,履行公司相应的内
部审批和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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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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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含各类捐赠、捐献、援助
、援建、赞助等)额度进行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慎评估甄选受赠对
象等,以确保相关捐赠能高效合规地投入到各类社会责任事业中。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一体两域”发展战略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合作环境的持续推进,一
直以来,包括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西藏自治区,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
公司,以及在阿根廷共和国的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和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深度融入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并主要通过基建、教育捐赠、就业帮扶等,积极承担社会责
任、回馈当地社会,以形成良好的社区关系和营商环境。(详见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
司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对外捐赠
额度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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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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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
在对冲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降低跨境投资的市
场风险,达到有效实现对产品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以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
业务规模:公司所需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
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
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较大,商品市场价格的剧
烈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主产品、金属贸易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旨在对冲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降低跨境
投资的市场风险,达到有效实现对产品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以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
续、稳定。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的铅、锌、铜、白银、碳酸锂等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所需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方式
1.保值品种:铅、锌、铜、白银、碳酸锂等。
2.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
3.保值数量:0%至100%的金属量保值。
4.保值工具: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工具。
5.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主要是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
,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到期日现金汇付结算。
8.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交易期限:2025年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业务期限为2025年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套
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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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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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
化等相关事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设立投资管理中心,强化公司中长期投资规划与执行
的管理职能。2、审计室更名为审计监察中心,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上,加强监察职能。公司本
次组织机构的调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管
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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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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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
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人民币229607758.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169752126.05元。经董、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
税)。公司总股本9142101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81559.24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90%。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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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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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鉴于上述议案授权有效期已结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同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
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合同具体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
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考核委员会审定;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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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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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一、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赵怡超,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陶昕,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孙宇。鉴于工作调整原因,现指派陶昕接替赵怡超为签字项目合伙
人,杨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
后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陶昕,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博,质量控制复
核人为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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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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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藏日喀则地震灾区捐赠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2025年1月7日,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
为注册地在西藏的上市公司,日喀则的灾情时刻牵动着我们,公司高度关注灾情进展,为支援
灾区抗震救灾,助力灾区人民早日渡过难关,帮助灾区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公
司拟向西藏日喀则地震灾区捐赠现金338万元,用于支援灾区的紧急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及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保证公司捐赠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具体捐赠相
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
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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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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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国贸”)拟承租上海
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用于办公。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建
荣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
定的情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荣先生、茅元恺先
生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峰国贸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即将于20
24年12月31日到期,拟分别与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及
珠峰国贸拟承租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的部分房产
用于办公。租赁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825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
31日止。西藏珠峰、珠峰国贸预计总计支付租金为人民币14269.35万元(其中公司支付租金为
人民币14181.75万元、珠峰国贸支付租金87.6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17条的规定,“公司与
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根据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审议合同内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公司名称:上海投资组合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52460915A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柳营路305号12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国内贸易(除专营商品外),从事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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