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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60033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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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39 中油工程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12-06│ 7.28│ 4.24亿│ ├───────────┼───────────┼───────────┼───────────┤ │增发 │ 2007-05-16│ 5.80│ 4.90亿│ ├───────────┼───────────┼───────────┼───────────┤ │增发 │ 2016-12-26│ 4.73│ 190.66亿│ ├───────────┼───────────┼───────────┼───────────┤ │增发 │ 2017-01-06│ 6.16│ 59.2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石油(北京)项目│ 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勘探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 │ │”)近日与中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勘探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河北京公司”)│ │ │就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四期100亿立方米/年商品气产能建设交钥匙工程(以下简称“复兴气│ │ │田四期项目”)签署了地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40.12│ │ │亿美元)。 │ │ │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质保期为项目所在国家验│ │ │收后12个月。 │ │ │ 3.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 │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4.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 │ 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 │ │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5-6年的营业收入和 │ │ │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 │ │ 6.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项目所在国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 │ │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 │资风险。 │ │ │ 近日,工程建设公司与阿姆河北京公司正式签署了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承包合同│ │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项目主要情况 │ │ │ 复兴气田(又称加尔金内什气田)位于土库曼斯坦马雷州,该气田共分七期开发。 │ │ │ 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主要工作范围为设计建造一座年处理能力为100亿立方米的 │ │ │天然气处理厂及配套生产设施,具体包括新建第七天然气处理厂、内部集输系统、外输管道│ │ │以及配套生活营地、公路铁路、水源站及供水管线、自备电站、供配电系统等公用设施。地│ │ │面工程计划于2026年内正式启动建设。 │ │ │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 │ │ 1.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独 │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进行审议。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 │ │ │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 │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 │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 │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在表决该议案│ │ │时予以回避。 │ │ │ 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 │ │全球主要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 │ │、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与化工公司。 │ │ │ 2024年,在世界百强石油公司排名中位居第三,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 │ │ │中位居第六。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486│ │ │9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中国石油集团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资产总额44352亿元,所有者权益26962亿元,营│ │ │业总收入31362亿元,净利润2059亿元;2025年度1-9月资产总额46156亿元,所有者权益284│ │ │99亿元,营业总收入22725亿元,净利润1390亿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约45.9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 │ │司约63.9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 │ │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 │情况。 │ │ │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股份”)是由中国石油集团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 │ │》(国经贸企改〔1999〕1024号),将核心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由中国│ │ │石油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9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 │ │ │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 │ │公司之一。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183020│ │ │97万元人民币。 │ │ │ 中国石油股份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资产总额28280.2亿元,所有者权益17995.5亿元│ │ │,营业收入28644.7亿元,净利润1720亿元。中国石油股份与公司同受中国石油集团控制, │ │ │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股份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中国石油股份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 │ │情况。 │ │ │ 3.阿姆河北京公司是中国石油股份全资子公司,故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经营范围包│ │ │括天然气勘探开发、承包天然气作业和服务、天然气勘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 │ │,前期联合工程建设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复兴气田四期项目│ │ │投标,成功中标并于近日签署项目EPC合同。 │ │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1.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316.49亿元人民币),其中,不 │ │ │含增值税金额为40.12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275.20亿元人民币)。 │ │ │ 2.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结算,其中预付款为25%,质保金为5%。 │ │ │ 3.合同履约地点:土库曼斯坦马雷州复兴气田。 │ │ │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包括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基础 │ │ │设计,48个月内完成项目详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以及性能测试);质保期为项目所在│ │ │国家验收后12个月。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及其他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利息及其他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支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 │ │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年度融资额度上限 │ │ │,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融资均为与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发生的融资相关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公司拟向中国│ │ │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 │人民币15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年度融资额度上限,实际融 │ │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提请公司股东会按照以下权限授│ │ │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其中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 │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 │ │,股东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决议。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财务公司名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558M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8层-12层 │ │ │ 法定代表人:刘德 │ │ │ 注册资本:1639527.31万元 │ │ │ 成立时间:1995年7月31日 │ │ │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国石│ │ │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 2.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745209781T │ │ │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 │ │ 法定代表人:何放 │ │ │ 注册资本:1028787.9258万元 │ │ │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9日 │ │ │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 │ 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国石油天然气│ │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 │ │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 │ │国石油集团”)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有│ │ │权国资监管单位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 │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 │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 │ │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 │ │ │,中国石油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数量为1,674,944,241股。本 │ │ │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 │ │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 │ │ 同日,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 │ │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 │ │准。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67,826,8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 │ │99%,通过其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000股股份、占│ │ │公司总股本的17.91%,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3,567,826,809股股份,占公 │ │ │司总股本的63.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 │ │ 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 │ │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 │ │ 成立时间:1990年2月9日 │ │ │ 经营范围: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 │ │、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 │ │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 │ │、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 │ │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 │ │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 │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 │会。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石油集│派特法寰球│ 106.66亿│人民币 │2023-12-15│2029-03-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工程股份│联营体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PETROFAC H│ │ │ │ │ │ │ │ │ │QC IJV LLC│ │ │ │ │ │ │ │ │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重要合同 ──────┴────────────────────────────────── 2026年1-6月份,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 同额924.71亿元。其中,6月份新签合同额122.24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1 项。 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 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入和 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1-6月份,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924.71亿元,同比增长25.98%。其中,6月份新 签合同额122.24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1项。 ──────┬────────────────────────────────── 2026-06-27│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5月份,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 同额802.47亿元。其中,5月份新签合同额84.32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1 项。 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 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入和 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1-5月份,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802.47亿元,同比增长57.07%。其中,5月份新 签合同额84.32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1项。 ──────┬────────────────────────────────── 2026-05-27│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2笔,均为银行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225.37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9.45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 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 权: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母 公司项目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 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 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6年4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3。 ──────┬────────────────────────────────── 2026-05-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4月份,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 同额718.15亿元。其中,4月份新签合同额401.43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3 项。 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 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入和 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1-4月份,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718.15亿元,同比增长69.91%。其中,4月份新 签合同额401.43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3项。 重大合同签约情况 2026年4月,公司新签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项目合同3项,涉及合同额342.04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3项合同中,单笔合同额20亿元以上项目合同1项,即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四期100亿 立方米/年商品气产能建设交钥匙项目地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署情况详见2026年4月25日刊 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签署合同暨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以上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 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 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长白雪峰先生,董事薛枫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 先生,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王新革女士、宋少光 先生因执行紧急公务原因未列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列席了会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规定,中国 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经营管理实际及2025年度行动方 案落实成效,进一步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 简称“行动方案”)。 ──────┬────────────────────────────────── 2026-04-25│重要合同 ──────┴──────────────────────────────────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 司”)近日与中石油阿姆河天然气勘探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河北京公司”) 就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四期100亿立方米/年商品气产能建设交钥匙工程(以下简称“复兴气田 四期项目”)签署了地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40.12亿美 元)。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质保期为项目所在国家验收 后12个月。 3.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 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5-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项目所在国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 方筹资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近日,工程建设公司与阿姆河北京公司正式签署了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承包合同。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项目主要情况 复兴气田(又称加尔金内什气田)位于土库曼斯坦马雷州,该气田共分七期开发。 复兴气田四期项目地面工程主要工作范围为设计建造一座年处理能力为100亿立方米的天 然气处理厂及配套生产设施,具体包括新建第七天然气处理厂、内部集输系统、外输管道以及 配套生活营地、公路铁路、水源站及供水管线、自备电站、供配电系统等公用设施。地面工程 计划于2026年内正式启动建设。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 审议。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关联交 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 避。 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全 球主要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 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与化工公司。 2024年,在世界百强石油公司排名中位居第三,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 位居第六。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4869000 0万元人民币。 中国石油集团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资产总额44352亿元,所有者权益26962亿元,营业 总收入31362亿元,净利润2059亿元;2025年度1-9月资产总额46156亿元,所有者权益28499亿 元,营业总收入22725亿元,净利润1390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约45.9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 约63.9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 况。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股份”)是由中国石油集团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 国经贸企改〔1999〕1024号),将核心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并由中国石油 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9年11月5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 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18302097万元人民 币。 中国石油股份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资产总额28280.2亿元,所有者权益17995.5亿元, 营业收入28644.7亿元,净利润1720亿元。中国石油股份与公司同受中国石油集团控制,故为 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股份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股份及其所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 况。 3.阿姆河北京公司是中国石油股份全资子公司,故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经营范围包括 天然气勘探开发、承包天然气作业和服务、天然气勘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前 期联合工程建设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复兴气田四期项目投标, 成功中标并于近日签署项目EPC合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金额:46.14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316.49亿元人民币),其中,不含 增值税金额为40.12亿美元(以项目签约日汇率折算约275.20亿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结算,其中预付款为25%,质保金为5%。 3.合同履约地点:土库曼斯坦马雷州复兴气田。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66个月;合同工期为51个月(包括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基础设 计,48个月内完成项目详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以及性能测试);质保期为项目所在国家 验收后12个月。 ──────┬────────────────────────────────── 2026-04-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1笔,为银行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324.78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9.45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 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 权: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母 公司项目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 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 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6年3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决议,2026年公司不超过469.45亿元的担保 预计额度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276.81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92.64亿元人民币;新增银行授信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7亿元,新增母公司项目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6.38亿元。 以上内部决策及担保预计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和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2026年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 和《中油工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 2026-04-23│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 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 实现的营业收入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入和 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1-3月份,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316.72亿元,同比增长7.28%。其中,3月份新 签合同额127.08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3项。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事项尚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7日和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 (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目前仍在二审诉讼程序 中的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公司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以及已 结案的与恒信玺利实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玲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审计收费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的。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0万元,就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保 持一致。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 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 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各所属企业对已有迹象表明 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 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 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 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如发行公司债券,则可向公司股 东配售。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 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 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六)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 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 完成有关发行。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26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145161834.24元。其中,已于2025年9月30日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13元(含税)现金股息,派发中期现金红利72580917.12元;本次末期利润分 配以558314747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3元(含税)现金股息,派发现金红利 72580917.12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在符合相关前提条件及金额 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261056314.64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6105631.46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557482 95.10元,扣除2025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267991078.61元,本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222707899.67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全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 现金红利145161834.2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其中,已于2025年9月30日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13元(含税)现金股息,派发中期现金红利72580917.12元;本次末期利润分配以5 583147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3元(含税)现金股息,派发现金红利7258091 7.12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6│重要合同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 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可能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 入和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1-2月份,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189.64亿元,同比增长0.54%。其中,2月份新 签合同额79.75亿元,签署单笔合同额10亿元以上工程合同1项。 ──────┬────────────────────────────────── 2026-03-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2笔,为银行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150.73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9.45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 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 权: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母 公司项目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 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 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6年2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 2026-02-28│重要合同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额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工作量变化、财务核算、税费等因素,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 与签约额可能并不完全匹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由于签约项目中部分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实施后可能将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营业收 入和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6年1月末,公司当年度累计实现新签合同额109.89亿元,同比增长9.15%。 ──────┬────────────────────────────────── 2026-02-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1笔,为银行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137.09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和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9.45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 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 权: 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 笔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 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6年1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 2026-01-3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11笔,均为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0.19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1.26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 下授权: 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履约 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额 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 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 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5年12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 2026-01-05│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2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 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 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51笔,均为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3.09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1.26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 下授权:1.董事长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履 约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 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 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 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5年11月份,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 批。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 ──────┬────────────────────────────────── 2025-12-26│重要合同 ──────┴──────────────────────────────────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局工 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CPPE(Kazakhstan)Ltd.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以下简称“联合体”),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化工公司(以下简称“KMGPetroChem” )就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单走廊乙烷丙烷干线管道EPC项目(以下简称“哈萨克斯坦乙烷丙烷 管道项目”)签署EPC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4亿美元。 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工期(预验收时间)为开工通知发出后36个月,质保期自项目验收 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期限为36个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 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3-4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4.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1月,联合体收到KMGPetroChem发来的哈萨克斯坦乙烷丙烷管道项目授标函,确定 联合体为项目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项目 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近日,联合体与KMGPetroChem正式签署了哈萨克斯 坦乙烷丙烷管道项目EPC承包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哈萨克斯坦乙烷丙烷管道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建设管径406.4mm、长 度209.4公里和管径323.8mm、长度208.1公里的乙烷干线管道以及管径219.1mm、长度5.5公里 的丙烷连接管线,项目计划预验收时间为开工通知发出后36个月。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KMGPetroChem是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KazMunayGas)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 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负责规划、建设与运营哈萨克斯坦关键石化项目,具体业务贯穿上游原 料保障、中游物流运输及下游产品生产等领域。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双币种计价合同,合同金额包含人民币2566627824.00元及哈萨克 斯坦坚戈34282598820元两部分,合计对应美元为4.24亿元(以项目授标日汇率折算约30.03亿 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预付款+进度付款。 3.合同履约地点: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 4.履行期限:项目工期(预验收时间)为开工通知发出后36个月,质保期自项目验收证书 签发之日起算,期限为36个月。 5.争议解决方式: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年度融资额度上限,实际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均为与中国石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发生的融资相关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26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公司拟向中国石 油集团所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5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年度融资额度上限,实际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提请公司股东会按照以下权限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其中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10%以上(含)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股东会将不再逐 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决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名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558M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8层-12层 法定代表人:刘德 注册资本:1639527.31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745209781T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何放 注册资本:1028787.9258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有限公司控制 ──────┬────────────────────────────────── 2025-12-13│企业借贷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HINAPETROLEUMENGINEERING&CONSTRUCTIONCORPORATION(CPECC)UgandaLi mited(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向COOECANDCPECCJOINTVENTURE(以下简称 “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650万美元借款,利率为6%,原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期限自2025年4月 15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本次拟将协议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展期利率为6%。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对象 翠鸟油田联合体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超7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也将对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财务资助并进行 展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油田联合体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 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展期背景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 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翠鸟油田联合体执行项目建设所需的资 金需求,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与合作方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 乌干达分公司同时分别对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6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油工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69)。2025年4月,翠鸟油田联合体分别与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 司和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年化借款利率均为6%,期限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油工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2025年4月23日,翠鸟油田联合体收 到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和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的首笔借款,拨付金额各 为200万美元、合计400万美元。 ──────┬────────────────────────────────── 2025-12-13│对外担保 ──────┴────────────────────────────────── 预计被担保人均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9.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7. 08%,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448.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31%。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会批准,待股东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 以下简称“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 保及母公司项目担保。 2026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9.45亿元人民币(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 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276.8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金额约192.64亿元),其中,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不超过3.07亿元,新增母公司项目担保 金额不超过466.38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在计划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权:1.董事长审批 :(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母公司项目担保额 度的调剂事项;(2)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额小于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银行授信及 母公司项目担保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银行 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 2025-12-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所属各级 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共计13笔,均为授信担保,担保金额约3010.95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为所属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1.26亿元。担保计划有效期自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如下授权:1.董事长审批:(1)同 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内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履约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2)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类授信协议以及单笔担保金额小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除授信担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批:(1)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所属分、子公司授信及履约 担保项目的调剂事项。(2)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除授信担保以 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2025年10月份,公司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完成审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决议,2025年公司不超过511.26亿元的担保 预计额度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503.01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分、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8.25亿元人民币;新增银行授信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9.58亿元,新增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1.68亿元。 以上内部决策及担保预计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4日和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和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 2025-11-18│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发行了2025年度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中油工程SCP001,代码:012580434),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 亿元,发行利率为1.96%,发行期限为270天,兑付日为2025年11月17日。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工作,本次付息 兑付总额为人民币2028997260.27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 人。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 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刊登。 ──────┬────────────────────────────────── 2025-11-12│重要合同 ──────┴────────────────────────────────── 该项目目前处于中标待签约阶段,能否签署正式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来3-4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项目合同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中标情况 近日,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局工程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CPPE(Kazakhstan)Ltd.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哈 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化工公司(以下简称“KMGPetroChem”)发来的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 单走廊乙烷丙烷干线管道EPC项目(以下简称“哈斯克斯坦乙烷丙烷项目”)授标函,主要工 作范围包括建设长度分别为211.17公里的乙烷管道和218.7公里的丙烷管道,授标金额为4.24 亿美元(约30.03亿元人民币),项目达到预验收条件的计划工期为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36个 月。 二、联合体相对方及分工情况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项目前期咨询 与融资、工程建设及运营服务等全生命周期“一揽子”解决方案,负责哈萨克斯坦乙烷丙烷管 道项目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与物流、部分施工及融资协助和支持工作;管道局工程公司作为项 目联合体牵头方,与其全资子公司CPPE(Kazakhstan)Ltd.负责项目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 与物流、部分施工及投运工作。 三、招标方情况介绍 KMGPetroChem是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KazMunayGas)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 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负责规划、建设与运营哈萨克斯坦关键石化项目,具体业务贯穿上游原 料保障、中游物流运输及下游产品生产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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