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52 浙江龙盛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6.80│ 11.16亿│
├───────────┼───────────┼───────────┼───────────┤
│首发融资 │ 2003-07-17│ 8.51│ 4.66亿│
├───────────┼───────────┼───────────┼───────────┤
│可转债 │ 2009-09-14│ 100.00│ 12.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0-02-09│ 8.34│ 859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6-03│ 7.87│ 1.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0-29│ 7.87│ 2.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1-15│ 7.87│ 9444.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7-18│ 7.60│ 1596.00万│
├───────────┼───────────┼───────────┼───────────┤
│增发 │ 2015-03-18│ 12.03│ 11.4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德司达 │ 189667.1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 174268.25│ ---│ ---│ 178277.76│ ---│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浙江义乌乐颂投资合│ 30000.00│ ---│ ---│ 29986.26│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长三角(嘉善)股权│ 20000.00│ ---│ ---│ 25562.34│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杭州锦溪投资合伙企│ 20000.00│ ---│ ---│ 25646.03│ ---│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杭州安丰富盛创业投│ 12000.00│ ---│ ---│ 18624.51│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上海相辉一号创业投│ 8000.00│ ---│ 26.93│ 8000.00│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募集专户 │ │ │ │ │ │ │
├─────────┼─────┼─────┼─────┼─────┼──────┼──────┤
│中手游 │ 7856.00│ ---│ ---│ 964.39│ ---│ 人民币│
├─────────┼─────┼─────┼─────┼─────┼──────┼──────┤
│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 7755.00│ ---│ ---│ 18267.26│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浙江义乌市乐信投资│ 5011.67│ ---│ ---│ 5005.77│ ---│ 人民币│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浙江义乌市乐泰投资│ 4560.00│ ---│ ---│ 4552.84│ ---│ 人民币│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 4367.45│ ---│ ---│ 7027.35│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 4231.74│ ---│ ---│ 6026.11│ 27.4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北京君联新海股权投│ 3006.13│ ---│ ---│ 2363.84│ 6.5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永泰运 │ 3000.00│ ---│ ---│ 197.71│ 17.47│ 人民币│
├─────────┼─────┼─────┼─────┼─────┼──────┼──────┤
│上海三复创业投资合│ 3000.00│ ---│ 23.08│ 3000.00│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珠海君联明远股权投│ 1008.33│ ---│ ---│ 2518.08│ ---│ 人民币│
│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 548.30│ ---│ ---│ 1173.64│ 2.4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LONSEN,INC. │ ---│ ---│ 100.00│ ---│ ---│ 人民币│
├─────────┼─────┼─────┼─────┼─────┼──────┼──────┤
│绍兴上虞嘉合贸易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 ---│ ---│ 9.62│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子公司龙山化工整体│ 8.00亿│ ---│ 8.00亿│ ---│-3977.50万│ ---│
│搬迁建项目 │ │ │ │ │ │ │
├─────────┼──────┼─────┼─────┼─────┼─────┼──────┤
│子公司浙江鸿盛间苯│ 4.28亿│ 2138.68万│ 4.28亿│ ---│ 2.49亿│ ---│
│二酚、间氨基苯酚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方贷款余额不超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方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余额不│
│ │ │ │超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3.5912%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8.5272%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成员任该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该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20%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方贷款余额不超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方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余额不│
│ │ │ │超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8.5272%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3.5912%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成员任该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该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20%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龙盛集│绍兴上虞富│ 750.00万│人民币 │2019-08-13│2020-01-2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强化工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龙盛集│绍兴市达彩│ 150.00万│人民币 │2019-07-12│2020-01-1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化工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龙盛集│绍兴市飞洋│ 140.00万│人民币 │2019-08-09│2020-02-09│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化工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龙盛集│绍兴市达彩│ 112.50万│人民币 │2019-08-01│2020-01-2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化工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0│其他事项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8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1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11日和2026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号、2026-014号和2026-021号)。
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
I20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
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
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利率(价格)区间应包含公司可比债券利率或市场公
允价格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事先约定发行利率,不得影响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形成
机制。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
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
2026-06-12│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德司达、绍兴金冠、浙江科
永、浙江安诺和上海晟诺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4份《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条款及附属条款,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2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
行签署3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德司达、绍兴金冠
、浙江科永和浙江安诺申请综合授信,2026年6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辉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1份《最高额
抵押合同》,就上海晟诺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
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4月11日、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
功能厅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伟祥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梁永明、赵刚、徐金发均列席会议,董事贡晗
、职工董事何旭斌因出差未能列席。
2、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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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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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8日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号)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15号)。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持有公司13.09%股份的股东阮伟祥提交的临时提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践行公司“以投资者
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执行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依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提出《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临时提案,内
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
(含税)。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形式审查后,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二、董事会对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股东阮伟祥持有公司13.09%股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有权于公司股东会召开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认为上述提案人的资格、提案
提交的时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截至2026年3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6977626.63
元(未经审计),可满足上述分配预案,此利润分配的提案若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故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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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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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阮伟祥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1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持有13.09%股份的股东
阮伟祥,在2026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践行公司“以投资者
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执行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阮伟祥提出《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的临时提案,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形式审查后,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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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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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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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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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
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被担保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预
计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9
0502.4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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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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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
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130亿元。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注册与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
2、注册规模
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总注册额度不超过130亿元,发行阶段确定各债券的品种、规模、期
限等相关要素。
3、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准发行后,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
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5、承销方式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
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结
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
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
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等其
他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上述授权在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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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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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勇,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源源,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
(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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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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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
动失效。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
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
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
)、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金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
及相应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核定。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
4、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3)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方可生效。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
3、薪酬标准
(1)月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
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
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核定。总经理基本月薪8
万元(税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月薪均为3万元(税前)。
(2)总经理奖励基金目标考核: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如下:确定2026年度考核基数目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完成该基本净利润目标的,按不高于3%的计提比例提取基本考核奖,完
不成基数目标净利润的按比例下浮计提比例,超额完成部分在20%范围内的,按不高于5%的计
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超20%以上部分按不高于10%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具体奖励比
率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总经理奖
励基金目标考核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依据,若达到考核目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计提相应的奖励基金,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支出。
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经审批后按规定发
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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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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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亿元的授信额度。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
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亿元的授信额
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
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32.11亿元,其中已使
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19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281.92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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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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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以及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450042414.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2533318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7.7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红利每股0.2元(含税),派发650666372.00元,全年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75
999558.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36%。
2、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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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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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安诺、绍兴金冠、浙江德司
达、浙江科永和杭州龙山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7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上虞支行签署1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2份《最高额保
证担保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安诺、绍兴金冠、浙江德司达、浙江
科永和杭州龙山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
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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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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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安诺、绍兴金冠、浙江德司
达和香港安诺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
最高额质押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安诺、绍兴金冠、浙江德司达和
香港安诺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
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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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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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
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将公司延
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
21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21年2月19日至2
023年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023年2月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三年,至202
6年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832,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二、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全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于2026年2月1
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
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一致同意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五年
,即延长至2031年2月19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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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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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绍兴金冠和浙江捷盛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
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本金最高
额保证合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
司桦盛、绍兴金冠和浙江捷盛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
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二)内部决
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
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将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15000万元人民币至桦盛。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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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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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起因是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判决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司达”)股份整体出售,公司作为德司达的控股股东,持有其62.43%股份,公司有意愿
出资购买德司达剩余部分股份,使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而彻底解决公司与KIRIINDUST
RIESLIMITED(KIRI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IRI公司”)关于德司达股份的诉讼问题。公
司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德司达
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37.57%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披露
的《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号)。此后,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门申报备案。
鉴于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对公司购买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资产的交易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为确保公司能实现全资控股德司达,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及公司收购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的议
案》。公司决定同步启动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以及公司收购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及公司收购德司达
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号)。
二、本次交易完成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德司达向指定账户支付20%股份回购款426519921.56美元;公司全资子
公司盛德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向指定账户支付德司达17.57%股份收购款275954485.13美元(包含
前期已向托管账户支付的金额),本次交易合计金额702474406.69美元(最终的交割金额待接
管人分配完成后会略微调整),经接管人DeloitteSingaporeSR&TRestructuringServicesPteL
td确认2025年12月30日为交割日,并于当日完成交割。
2025年12月30日,德司达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提交了本次交易的登记资料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股份交割证明及股份回购注销证明。此次股份回购和收购完成后,
公司通过三家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盛德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及桦盛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德司达100%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的战略目标,自交割完成之
日起德司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德司达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比例将提升至
100%,预计将进一步增厚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本次交易完成后,KIRI公司委派德司达的两名董事已辞职,公司与KIRI公司关于德司
达股份的诉讼问题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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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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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
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The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SingaporeBranc
h(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出具《企业保证书》,
就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
内容”,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德司达新加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
股东为印度KiriIndustriesLimited,鉴于公司与KiriIndustriesLimited仍在诉讼中,且公司
已提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37.57%股份,因此本次担保Kiri
IndustriesLimited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
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将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20000万元人民币至德司达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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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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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
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就控股子公司德司
达新加坡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德司达新加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
股东为印度KiriIndustriesLimited,鉴于公司与KiriIndustriesLimited仍在诉讼中,且公司
已提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37.57%股份,因此本次担保Kiri
IndustriesLimited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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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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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第2页共7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
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桦盛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
德司达新加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
股东为印度KiriIndustriesLimited,鉴于公司与KiriIndustriesLimited仍在诉讼中,且公司
已提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37.57%股份,因此本次担保Kiri
IndustriesLimited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桦盛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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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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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
鉴于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对公司购买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司达”)少数股东权益资产的交易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为确保实现全资控股德司达,公司现同
步启动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以及公司收购德司达少数股
东权益事项(“本次股份收购”,与本次回购股份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即德司达将定向
回购其股东KIRIINDUSTRIESLIMITED(KIRI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IRI公司”)所持德司
达20%股份,德司达需向KIRI公司支付回购款426519921.56美元;同时,公司指定安诺化学(
香港)有限公司、盛德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及/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收购KIRI公司所持
德司达剩余17.57%股份,收购金额为275954485.13美元,本次交易合计金额702474406.69美元
,该金额为以2025年12月31日为交割日的测算金额,若交割日期有变化的,则交易金额会因利
息变化而有所调整。本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收购金额69654.
78万美元,原因系交割日延期所产生的利息调整所致。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达”)、德司达和接管人DeloitteSingaporeSR&TRestructuringServicesPteLtd(原德
勤财务顾问私人有限公司,“接管人”)签署《框架协议》,KIRI公司和德司达及接管人签署
《股份回购协议》,公司和KIRI公司及接管人签署《股份买卖协议的修订和重述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买卖协议》”),明确本次交易的所有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回购股份事项已
获得德司达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交易实为公司此前收购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的同步替代方案,并受限于新加坡国际商
事法庭对延长交易最后截止日的决定以及其他命令(如有)。若本次交易完成前,此前收购方
案取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的备案,本次交易自动终止;若本次交易完成,则
公司此前收购德司达37.57%股份方案将由本次交易方案替代而终止。本次交易因购买成本大于
德司达37.57%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价值部分,购买完成后将减少公司的净资产。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的起因是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判决德司达股份整体出售,公司作为德司达的控股
股东,持有其62.43%股份,公司有意愿出资购买德司达剩余部分股份,使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从而彻底解决公司与KIRI公司关于德司达股份的诉讼问题。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
公司37.57%股份的议案》,购买KIRI公司所持德司达37.57%已发行股本的股份,交割对价为69
654.78万美元及交割日或之后进行的任何调整金额(如有)。同日,公司与KIRI公司(由接管
人代表签署)、接管人签署了《关于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37.57%已发行股本的
股份买卖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1号)。此后,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申报备案。
鉴于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对公司购买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资产的交易有一
定的时间限制,为确保公司能实现全资控股德司达,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及公司收购德司
达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决定同步启动德司达第3页共13页
定向回购股份以及公司收购德司达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即德司达将定向回购其股东KIRI公
司所持德司达20%股份,德司达需向KIRI公司支付回购款426519921.56美元;同时,公司指定
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盛德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及/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收购KIR
I公司所持德司达剩余的17.57%股份,收购金额为275954485.13美元,本次交易合计金额70247
4406.69美元,该金额为以2025年12月31日为交割日的测算金额,若交割日期有变化的,则交
易金额会因利息变化而有所调整。公司、盛达、德司达和接管人签署《框架协议》,KIRI公司
和德司达及接管人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公司和KIRI公司及接管人签署《股份买卖协议》,
同步启动德司达定向回购股份及收购股份事宜(《框架协议》、《股份回购协议》、《股份买
卖协议》合称“本次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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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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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相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
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标的基金”)。
出资金额:合伙企业本次募集资金7.427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
亿元,首次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26.9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登记手续,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
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卿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卿云私
募”)、有限合伙人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卿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金扁担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及特殊有限合伙人上海复瓴智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上海相辉一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相辉
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募集资金7.427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2亿元,首次出资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26.93%。
合伙企业由卿云私募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合伙企业的经营目的是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良好发展预期和快速增长能力,其服务和产
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拟上市企业,未来将以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外完成首发上市,或将
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权益转让给国内外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为主要的投资退出方式,以获得资
本的增值,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
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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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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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
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5-029号和2025-032号)。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
P351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
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先向
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
规定,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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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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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江安诺、浙江科永和绍兴金冠
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要素变更协议》,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浙江鸿盛、浙
江安诺、浙江科永和绍兴金冠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
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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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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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鸿盛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
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现因业务调整,原公司
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废,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另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范围及担保
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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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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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9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
司现已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调整后的组织
架构图详见附件。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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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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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于同日召开
工会联合委员会,选举何旭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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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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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承销商: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承销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
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其他一切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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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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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既定的战略目标,努力朝着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而奋斗。
公司将以绿色智能制造为契机,引领生产模式变革,打造全球领先水平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业
平台。在特殊化学品领域持续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业,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首先,公司聚焦核心业务,积极应对挑战,以“稳进筑基”、“提质增效”为双轮驱动,
统筹推进市场拓展攻坚,持续推动现有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经营业绩。2024年度实现
营业总收入158.84亿元,同比增长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亿元,同比增长
32.36%,总资产规模达到721.12亿元,同比增长6.20%。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5.
05亿元,同比下降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亿元,同比增长2.84%。下半年,
公司将以战略定力强化发展韧性,恪守勤勉尽责之本,凝聚经营团队合力,以破局之智攻坚克
难,以奋进之姿合力擘画高质量发展新图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其次,公司结合创新驱动,制定高起点战略布局。公司已建立一个开放的创新技术平台,
并正在加快建设培育新产业的专业研究院,以提升新业务板块发展加速度,强化产业体系的协
同机制,提升创新技术能力和示范推广影响力公司已制定明确的新产品发展规划,正逐步落实
创新发展孵化培育,并将全
力保障配套资金硬投入,为未来新的成长空间打开通道。为此,公司将投入更多精力和资
源在中间体、特种助剂和新材料的研发上,加快推进树脂碳中试线和增韧剂生产线建设;利用
PI的技术积累和单体优势,实施PI浆料在高端封装材料的应用开发,实现公司在材料领域的网
络化布局。
二、健全完善治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构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2025年,公司将深化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优化治
理结构,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确保治理主体行权履责有章可循、权责明晰、高效决策
。强化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规范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强化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坚持重大复杂事项预沟通机制,安排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加强公司ESG管理及监督,不断提高ESG专业治
理能力聚焦绿色智造、科技创新、节能降碳,践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理念。未来,公司将持续
健全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信
息平台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效率,防范重大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规
范运作。全面梳理合规管理框架,开展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系统性、前瞻性地管理合规风险,
做到主动预防、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针对发现的内
控缺陷、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时限,督导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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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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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887428.8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6385
38512.8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9206992.74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
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666372.00元(含税),
占公司2025年度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1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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