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53 旭光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11-05│ 7.80│ 2.23亿│
├───────────┼───────────┼───────────┼───────────┤
│增发 │ 2011-03-29│ 13.80│ 2.99亿│
├───────────┼───────────┼───────────┼───────────┤
│增发 │ 2022-08-25│ 11.39│ 5.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8│ 4.84│ 1927.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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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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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格机械 │ 27919.74│ ---│ 9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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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 1.37亿│ 1309.23万│ 1.85亿│ 90.68│-2296.43万│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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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 2.04亿│ 1309.23万│ 1.85亿│ 90.68│-2296.43万│ ---│
│产项目 │ │ │ │ │ │ │
├─────────┼──────┼─────┼─────┼─────┼─────┼──────┤
│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 2.52亿│ 6328.82万│ 2.29亿│ 90.57│ -881.19万│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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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 3.20亿│ 6328.82万│ 2.29亿│ 90.57│ -881.19万│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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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万│ ---│ 78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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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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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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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55%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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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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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转让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
│ │创”),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储翰科技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5498.9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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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厂相│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债权、无形资产 │
│ │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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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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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
│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 │如下: │
│ │ 一、资产划转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与资产结构,加速推进公司在电力装备领域的战略部署│
│ │与业务布局,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电器厂(以下简称“电器厂”)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成都旭光电│
│ │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力装备”),划转资产的账面净资产为5498.96万 │
│ │元(未经审计)。公司将以经审计的划转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对旭光电力装备履行已认│
│ │缴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并进行增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相关事宜。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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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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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总工程师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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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北京衡煜”)拟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至941.07万元,公司在本次减资前出资额│
│ │为825万元,本次减资后出资额变更为388.19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各股东的持 │
│ │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北京衡煜41.25%股权。 │
│ │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北京衡煜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1.25%股权。为配合北京衡煜整体发展规划及│
│ │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其全体股东拟按各自持有比例进│
│ │行等比例减资,合计减少认缴出资1058.93万元、减少实缴出资450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
│ │认缴出资436.81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30.88万元;北京华茂通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减少认│
│ │缴出资381.22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7.06万元;北京月河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2│
│ │01.20万元、减少实缴出资42.35万元;成都煜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少认缴│
│ │出资39.71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9.71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的注册资本由原2000│
│ │万元减少至941.07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其41│
│ │.25%的股权。 │
│ │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股公司减资│
│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51PCK7J │
│ │ 3、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2日 │
│ │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5、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509室 │
│ │ 6、法定代表人:宋军 │
│ │ 7、注册资本:2000万元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
│ │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
│ │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据│
│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
│ │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
│ │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
│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5914.00万 7.14 25.41 2026-07-10
─────────────────────────────────────────────────
合计 5914.00万 7.1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739.25 │
├────────┼──────────────┼────────┼──────────────┤
│质押占所持股(%) │3.18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7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39.25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739.25 │
├────────┼──────────────┼────────┼──────────────┤
│质押占所持股(%) │3.18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7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39.25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51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2 │质押占总股本(%) │0.62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2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
│ │于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 │
│ │其中1478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
│ │回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0 │质押股数(万股) │98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3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4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4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985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
│ │于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 │
│ │其中1478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
│ │回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0 │质押股数(万股) │97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8 │质押占总股本(%) │1.17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7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973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
│ │于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 │
│ │其中1478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
│ │回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0 │质押股数(万股) │97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8 │质押占总股本(%) │1.17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8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8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973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
│ │于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 │
│ │其中1478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
│ │回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04 │质押股数(万股) │10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0 │质押占总股本(%) │1.21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1 │质押截止日 │2026-07-0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06 │解押股数(万股) │1002.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1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2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78.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04 │质押股数(万股) │99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7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2 │质押截止日 │2026-07-0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06 │解押股数(万股) │994.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2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994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78.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04 │质押股数(万股) │98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4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3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3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987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
│ │于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 │
│ │其中14785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
│ │回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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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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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的集团”)持有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327611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8%,新的集团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91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5.41%,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新的集团将其于
2025年7月1日至8日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9140000股,其中14785
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后续质押;剩余质押股份44355000股办理了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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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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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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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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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
上审(再融资)〔2026〕179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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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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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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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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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一致通过该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鉴
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决定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同日公司披露了《成都旭光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在公告载明的申报时间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目前,申报时间已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相关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74元/股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共计66人,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50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1985561),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
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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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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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6.03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公司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
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5月7日
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注销后不会影响公司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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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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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余
宏涛、田志强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20日。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
案,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281000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
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20日、2020年12月25日
、2021年1月1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9年8月20日至2024年8
月20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员工持股计
划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延长12个月,即60个月调整为7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
计划延长12个月,即72个月调整为8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累计出售10481800股,剩余
6718880股,占总股本的0.8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
26年8月20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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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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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余
宏涛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5月22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
关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267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20
21年5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1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2
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延长12个月,即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
计划延长12个月,即48个月调整为6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756,000股
,剩余2,45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
27年5月22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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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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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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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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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程序和秩序方面的事宜。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应
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会议的秩序。
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
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
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
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一、宣布开会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权情况及其合法性
3、宣布会议须知
一、2025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制度建设,不断规
范内部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同时,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公司及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2项议题;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积
极参与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对董
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信息披露流程,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及时、
公平,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公司对外发布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61
份,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准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确保投资者咨询电话线路畅通,为日常
沟通搭建了稳定、高效的桥梁。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交流平台这一
官方渠道,及时、准确地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以更加直观、互动的形
式,与投资者展开深入交流,有效增强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良性互动,为构建和
谐、稳定的投资者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管理体系
和业务经营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系统谋划技术创新资源储备,加快产品迭代升级步伐;持续加大科技投入,
推动研发与生产实践深度融合;紧密跟踪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强化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着
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通过不断提升技术与产品的前沿性与适应性,增强
市场响应能力,为公司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三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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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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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8年6月(
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10月24日注册,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四
川华信执业,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硅宝科
技、振芯科技、格纳斯、成都燃气,神驰机电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21日注册,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为格纳斯,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6月20日注册,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23年6月至今在四川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为格纳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圆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纸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
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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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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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工程物资,相
关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
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
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
项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将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51.27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2.8
6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83万元。本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17.96万元,减少2
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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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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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3月18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
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其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16.508万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
减少116.508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29,976,239股变更为828,811,159股,注册资本将由829
,976,239元变更为828,811,15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
楼
2、申报时间:2026年3月2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2:00;13:30-17:30)
3、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28-83967182
5、传真号码:028-8396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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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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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
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
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508万股;注销66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6.032万份。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鉴于2025年5月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829976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
9798574.34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授予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
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
司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
司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4.80-0.06=4.74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7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552.2479万元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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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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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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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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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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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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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故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
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行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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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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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
面警示2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
2023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163号),指出:公司2022年度实现盈利,且净
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
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延迟1个月才予以披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1条、
第5.1.4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时任独立董事
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杨立君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3.8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规定及其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做出
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熊尚荣、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杨立君予以监管警示。
(二)2024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采取警示函措施2024年5月17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
司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8%的股权,同时以1052.47万
元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
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也未及时披露
《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规定。
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张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公司、刘
卫东、张纯、熊尚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2024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
2024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123号),指出: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关
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上述《警示函》,公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
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
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
定:
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熊尚荣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市规
则积极落实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强化规
范运作意识;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工作和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会计核算准确、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与审核机制,保障各项制度和流
程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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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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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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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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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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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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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5500.00万元到17000.00万元,同比增加51.25%到65.89%。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00.00万
元到12700.00万元,同比增加30.12%到47.55%。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0.00万元到
17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增加5252.38万元到6752.38万元,同比增加51.25%到65.89%。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00.00万元到12
7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将增加2592.61万元到4092.61万元),同比增加30.12%到47.55%。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32.55%的股权,取得非经常性投资收益3849.18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增加本期归母净
利润280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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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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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的名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睿控
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睿控”)。
投资金额:本次西安睿控引入投资方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其中:盈远双银新兴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苏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00万、陕西供销知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500万。本次增资符合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增加子公司运营资金,改善现
金流,有利于西安睿控抓住市场机会实现快速发展。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基于整体业务战略
规划及资金使用效率等综合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西安睿控的持股比例将由35.70%变更为32.13%,西安
睿控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概述
为满足自身发展需要,西安睿控拟引入投资方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其中:盈远双银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苏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00万、陕西供销知守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及
规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安睿控的注册资本将由1692.578万元增至
1880.643万元,公司对西安睿控的持股比例将由35.70%变更为32.13%,西安睿控仍属于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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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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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衡煜”)拟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至941.07万元,公司在本次减资前出资额
为825万元,本次减资后出资额变更为388.19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各股东的持股
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北京衡煜41.25%股权。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衡煜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1.25%股权。为配合北京衡煜整体发展规划及实
际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其全体股东拟按各自持有比例进行等
比例减资,合计减少认缴出资1058.93万元、减少实缴出资450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认缴出
资436.81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30.88万元;北京华茂通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38
1.22万元、减少实缴出资37.06万元;北京月河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认缴出资201.20万元
、减少实缴出资42.35万元;成都煜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少认缴出资39.71万
元、减少实缴出资39.71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北京衡煜的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元减少至941
.07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其41.25%的股权。
公司总工程师陈军平在北京衡煜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参股公司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衡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51PCK7J
3、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2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509室
6、法定代表人:宋军
7、注册资本:2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
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
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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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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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转让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
创”),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储翰科技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核心竞争
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转让给中际旭创。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所持有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29号)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
商一致,储翰科技32.5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储翰科技的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储翰科技32.55%股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际旭创。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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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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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睿控”)根据业务发展
规划,拟在宁波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
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一)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安波路228号9-3室(以工商核定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西安睿控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
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
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财务总监由西安睿控派出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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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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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资产划转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与资产结构,加速推进公司在电力装备领域的战略部署与
业务布局,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
厂(以下简称“电器厂”)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成都旭光电力装备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力装备”),划转资产的账面净资产为5498.96万元(未经
审计)。公司将以经审计的划转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对旭光电力装备履行已认缴注册资本
的实缴义务并进行增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相关事宜。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旭光电力装备)。截至目前,
公司已实缴出资100万元,剩余900万元注册资本拟采用资产划转方式进行出资。
本次实施资产划转,拟将旭光电力装备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5600万元。若划转资产
的最终审计结果出现差额,公司将以现金补足或转入资本公积。本次资产划转事项是公司内部
资产划转,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资产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901945319C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君跃路
负责人:邱生云
成立日期:1997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1997年7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真空器件、电子整机,销售、电子电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
备、模具,提供科技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491.02万元,负债总额
为4335.78万元,净资产额为7155.2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50.19万元,实现净利润6
31.1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11542.44万元,负债总额为40
65.96万元,净资产额为7476.48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362.52万元,实现净利润32
1.25万元。
(二)资产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MAE5NQNT7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5栋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出划入方的关系说明
划出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厂为公司的分公司,划入方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
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和旭光电力装备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员工办理相关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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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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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的名称:交科院(四川)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名称
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一、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路
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合资公司,携手推进交通领域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发展,打造集“研发、制造、
集成、服务”于一体的快速检测设备产业化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
出资250万元、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北京路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
万元、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出资100
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交科院(四川)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名
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普河路1088号
经营范围:(具体以公司成立后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
造;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
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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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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