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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6003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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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53 旭光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易格机械 │ 27919.74│ ---│ 9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 1.37亿│ ---│ 1.37亿│ 100.07│ ---│ ---│ │产项目 │ │ │ │ │ │ │ ├─────────┼──────┼─────┼─────┼─────┼─────┼──────┤ │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 3.20亿│ 3265.03万│ 1.72亿│ 53.91│ ---│ ---│ │项目(一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万│ ---│ 78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21 │交易金额(元)│22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名奥精密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成都易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沈浩等3人 │ ├──────┼────────────────────────────────────────┤ │交易概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易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易格机械”),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 │拟以现金2250万元收购沈浩等3人合计持有的孙公司成都名奥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1.21亿 14.53 51.87 2024-07-17 ───────────────────────────────────────────────── 合计 1.21亿 14.5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491.06 │ ├────────┼──────────────┼────────┼──────────────┤ │质押占所持股(%) │2.11 │质押占总股本(%) │0.59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2025-07-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91.0553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474.4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4 │质押占总股本(%) │0.57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2025-07-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74.3953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861.43 │ ├────────┼──────────────┼────────┼──────────────┤ │质押占所持股(%) │3.70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2025-07-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861.4306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307.52 │ ├────────┼──────────────┼────────┼──────────────┤ │质押占所持股(%) │1.32 │质押占总股本(%) │0.37 │ ├────────┼──────────────┴────────┴──────────────┤ │股东名称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2025-07-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07.5153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2│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的名称: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 控,但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后续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 ”或“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各种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及提升综合竞争力,拟在成 都市新都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一)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旭光电子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 6、经营范围:智能输配电控制设备及器件制造与销售;输配电开关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 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与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与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 部件制造与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制造与销售;模具加工与销售;电工陶瓷及绝缘制品制造 与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工商核定为准) 7、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 ;设总经理1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 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提高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是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要提高企业核 心竞争力,必须注重技术创新。公司坚持创新驱动,致力于内生性增长与扩张性发展的双重战 略,2024年,公司全面规划技术创新资源储备与产品迭代升级策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构建高标准研发中心,提升研发团队的专业技能与资源配置效率;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需 求,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确保产品和技术的前沿性 与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新型电力及新能源成套设备方面,公司新品开发取得显著成果。在张北柔性直流示范工程 中,公司研发的535kV高压直流断路器用快速机械开关获得国网研究院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在 藏东南/沙戈荒地区的800kV柔性直流工程中,公司开发的旁路开关已完成相关性能试验。为满 足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开发的66KV国产替代高压真空断路器及1.5KV低压真空断路器,已 向多家客户实现供货;为德国BorWin6海上风电工程定制的真空快速旁路开关,成为国网智能 电网研究院的唯一合格供应商;设计的252KV高压真空断路器样机已进入测试阶段。真空灭弧 室方面,公司以“大容量、小型化、长寿命”为技术创新的关键点,加速推进126KV及252KV相 关产品的验证,并在航天、轨道交通等新兴领域积极规划新产品的开发。公司加速推进高压灭 弧室产品的产线建设,成功实现了126KV真空灭弧室的批量供应。大功率射频电子管方面,公 司的550kW和650kW大功率电子管顺利通过了国家广电及多家用户机构专家评审组的严格定型鉴 定。在智能嵌入式计算机业务应用领域,控股子公司将利用国产化技术优势,推动产品在低空 经济、粒子加速和超低温检测控制等关键领域的应用。在氮化铝基板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 备领域,成功突破了基板连续烧结技术壁垒,开发并投产了国内首套氮化铝基板连续化生产设 备。经测试,设备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标准,产品一致性良好。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努力推动公司价值提升。公司严格 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 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 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公司实施了《2 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45652.76元。占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 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在全力推 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 平衡,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使投资者充分 享受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创双赢。同时,高度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 价,积极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管理举措,引导股东长期投资,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 2024-07-17│其他事项 ──────┴────────────────────────────────── 获得补助金额:6538000.00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宁夏北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北瓷”)收到贺兰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拨付的专项扶持资金人民币6538000.00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加快推进宁夏北瓷项目建设 。宁夏北瓷于2024年7月15日已收到该笔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款人 民币653800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预计对公司现金流产生 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7-17│股权质押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的集团”)持有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327611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1%,新的集团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07397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51.87%,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控股东新的集团通知,获悉其将分笔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3599.4万股、1220.52万股、1203.86万股、1387.4万股、2528.4万股办理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并补充质押2134.3965万股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4-07-16│其他事项 ──────┴────────────────────────────────── 获得补助金额:15780000.00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成都市新都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 委员会拨付的专项扶持资金人民币15780000.00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加快推进公司项目 建设。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已收到该笔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款人 民币1578000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预计对公司现金流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07│其他事项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同意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21.37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有关本事项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 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6日 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注销后不会影响公司股本。 ──────┬────────────────────────────────── 2024-06-05│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该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决定 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5.3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有关本事 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同日公司披露了《成都旭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在公告载明的申报时间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目前,申报时间已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相关申报 。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155.3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共计66人,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34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233.016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1985561),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 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6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4-05-28│其他事项 ──────┴────────────────────────────────── 当事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旭光电子,A股证券代码:600353; 刘卫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纯,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熊尚荣,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年4月13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 错更正的公告。5月24日,公司披露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 《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公司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8% 的股权,同时以1052.47万元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 但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 露不准确。根据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更正后的净利润较更 正前的净利润增加98.37%、35.62%、22.38%。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 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熊尚荣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 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我部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 大信息。 ──────┬────────────────────────────────── 2024-05-24│其他事项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 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8%的股权,同时 以人民币1052.47万元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 但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 露不准确。公司也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规定。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 张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公司、刘卫东、张纯 、熊尚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 员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 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决定书》中所述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事项,公司已于2023 年3月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于2023年4月11日披 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的审计意见。2023年9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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