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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6003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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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55 *ST精伦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5-29│ 16.18│ 4.7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省精美伦教育服│ ---│ ---│ 10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21 │ ├──────┼────────────────────────────────────────┤ │关联方 │张学阳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拟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借│ │ │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 │ │供担保。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 │ │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 │张学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 │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借│ │ │款利息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 │ │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精伦电子 │ │ │股份有限公司免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张学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控股股东向公司提│ │ │供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为0%,且无需公司提供任 │ │ │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资金周转,帮助公司提高产能和销售收入,│ │ │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3.本次关联交易的豁免情况 │ │ │ 张学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1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二款“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 │ │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 │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的物业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提供的物业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21│企业借贷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拟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 借款,借款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 供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 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学 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借款 利息为0%,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向精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免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张学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借款利率为0%,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 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资金周转,帮助公司提高产能和销售收入,保障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的豁免情况 张学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1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二款“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 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和披露”。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4-26│对外担保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同意以母公司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房 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2014号)作为抵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贷款具体金额、抵押比例、期限、 利率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最 终签署合同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抵押母公 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担保贷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业务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有助于顺利取得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5-04-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 2、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 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全资子公司普利、鲍麦克斯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普利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4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普利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普利、鲍麦克斯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上述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精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精伦电子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2)43名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 ──────┬────────────────────────────────── 2025-04-26│银行借贷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 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房产抵押,向湖北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抵押信息等事项以 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与湖北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抵押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公司坐落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编号为“2栋”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986号。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银行贷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60135.61元,因本年 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10189268.2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552249403.87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4年度 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等因素,为了保持公司现金流动性,促使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03-15│银行授信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武 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5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不动产 权证书》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990号)做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 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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