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55 精伦电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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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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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精美伦教育服│ ---│ ---│ 10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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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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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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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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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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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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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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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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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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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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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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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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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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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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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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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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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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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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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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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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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的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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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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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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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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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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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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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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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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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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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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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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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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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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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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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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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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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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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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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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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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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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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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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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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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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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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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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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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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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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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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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提供的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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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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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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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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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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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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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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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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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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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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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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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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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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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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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到-4300万元;公司预
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00万元到-4700万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
到-4300万元。
2、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00万元
到-4700万元。
3、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00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700万元左右,低于3亿元。
(三)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已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4333.0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6.0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43.9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营业收入:14096.26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受行业波动及激烈竞争的影响,总体毛利
率较上期减少2个百分点,且销售收入规模偏低,因此导致亏损。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其他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业绩预告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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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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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
3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精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
投资者的回报;
(二)既重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
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环
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前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募集资金投资的
项目除外);(3)公司该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4)该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5)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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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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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
。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50.
00万元到-225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
0万元到-2200.00万元。
2、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50.0
0万元到-2250.00万元。
(三)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984.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3.80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2.5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受行业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产品目标客户需求普遍下降,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
预计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6177.36万元略有增长,但毛利不足以覆盖期间费用,因
此导致亏损。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其他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业绩预告构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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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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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贯彻公司发展战
略,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万英磅作为出资,在英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专门从事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英国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具体负责设立该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ExquisitetechnologyLtd.,Co(暂定名)
2、注册资本:10万英磅(拟)
3、注册地址:英国
4、经营范围:EV充电桩、通道闸、商用伺服电机等产品的销售、服务以及相关自主开发
技术的合作、转让等。(拟)
5、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英镑,出资比例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以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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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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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进
行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补选独立
董事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燕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若高燕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其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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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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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1、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
2、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拟为全资子公司普利、鲍麦克斯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鲍麦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万
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普利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普利、鲍麦克斯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上述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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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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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抵押母公司房地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同时以母
公司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房地产(不动产权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
990号)作为抵押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贷款具体金额
、抵押比例、期限、利率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
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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