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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6003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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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60 ST华微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 8.11亿│ 3.39亿│ 8.19亿│ 100.95│ ---│ ---│ │地项目(二期)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 1.12亿 14.90 --- 2018-12-06 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合计 1.12亿 14.9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25│其他事项 ──────┴──────────────────────────────────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停牌。 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36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5%。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60”; (三)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月27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相关规定,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 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2025-01-25│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 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16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 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2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0月 18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特此告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2025-01-22│其他事项 ──────┴────────────────────────────────── 2025年1月13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 《抵押合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位于吉林市高新区 深圳街99号的部分房产[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8)吉林市不 动产权第0074290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4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74286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8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74289号”,共有宗地面积112387.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512.39平方米],以及 本部的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作为贷款担保,担保 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抵押期限十三个月。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 2025-01-14│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徐克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简历:徐克哲,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硕士。2000年 6月至2005年6月,在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证监会大连监管 局期货处科员;2006年6月至2012年4月,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2年6月至2023年5 月,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2023年5月至今,任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 长。2023年8月至今,任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923)独立董事。 ──────┬────────────────────────────────── 2024-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国府嘉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 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众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8年,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对此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2024年10月末合伙人数量24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 数13人;(2024年10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2024年10月末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长波,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2008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以及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 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国府嘉盈协调确定。 ──────┬────────────────────────────────── 2024-12-13│以资抵债 ──────┴────────────────────────────────── 2024年12月12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就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总 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机器设备抵押合同》,并由公司提供设备抵押担保。(详见公 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2023-030)),此笔贷款业务已如期偿还。 鉴于上述抵押贷款已偿还完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 林省分行申请贷款,以本部的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机器设备抵押合同 》。担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抵押期限二十三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用途:满足公司业务流动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需要; 2、贷款额度:人民币210000000.00元; 3、贷款期限:二十三个月,2024年12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具体以与银行协商签订 的合同为准); 4、贷款情况: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公司抵押借款771692000.00元,抵押财产净值758 774023.97元。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上述业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2024-10-26│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2号),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 24年10月18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特此告知。”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 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 2024-08-20│其他事项 ──────┴──────────────────────────────────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 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7669969.09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性质,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合计14304607.02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65362.07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669969.0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8-01│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为于胜东先生。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717149339H 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于胜东 注册资本:玖亿陆仟零贰拾玖万伍仟叁佰零肆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住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 子元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储存(氢气、氧气、氮气),无储存(砷烷 、硼烷、磷烷、氯气、硫酸、盐酸、丙酮)零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7│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影响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 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4-05-16│其他事项 ──────┴──────────────────────────────────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因公司正在就前期监管函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回复,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 公司慎重考虑并研究决定,取消原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此次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5-11│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刊登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 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 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 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 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上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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