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60 华微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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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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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02-20│ 8.42│ 4.05亿│
├───────────┼───────────┼───────────┼───────────┤
│增发 │ 2007-12-18│ 16.50│ 3.93亿│
├───────────┼───────────┼───────────┼───────────┤
│增发 │ 2013-04-02│ 4.39│ 2.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31│ 7.94│ 157.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13│ 3.98│ 5297.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07│ 3.98│ 177.51万│
├───────────┼───────────┼───────────┼───────────┤
│配股 │ 2019-04-04│ 3.90│ 8.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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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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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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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 8.11亿│ 3.39亿│ 8.19亿│ 100.95│ ---│ ---│
│地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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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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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6 │转让比例(%) │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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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6.21亿 │转让价格(元)│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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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1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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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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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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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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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6 │交易金额(元)│16.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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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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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432665│标的类型 │股权 │
│ │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 │ │
│ │总股本的22.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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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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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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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 │
│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620899601.88元, │
│ │转让对价均以现金进行支付。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 │
│ │,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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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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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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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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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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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及加工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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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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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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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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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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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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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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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原材料及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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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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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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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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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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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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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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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及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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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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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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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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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原材料及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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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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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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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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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14亿 22.32 100.00 2025-02-06
上 1.12亿 14.90 --- 2018-12-06
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 1.07亿 11.16 50.00 2025-10-29
限公司
─────────────────────────────────────────────────
合计 4.34亿 48.38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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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质押股数(万股) │107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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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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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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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7日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716.3328万股给吉林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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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1432.67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2.32 │
├────────┼──────────────┴────────┴──────────────┤
│股东名称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1432.6656万股给吉林麦吉柯半导体│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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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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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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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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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
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照第9.3.2条和第9.8.1条所列情形
进行逐项自查,公司股票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
规则》第9.3.7条和第9.8.7条规定的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申请。上交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最终申请结果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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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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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中兴华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
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经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
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
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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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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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2,588,616.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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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
(1)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长的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
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每月可预发,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剩
余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董事长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包括在子公
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董事长
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董事长本年度基本薪酬及绩
效考核指标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方案研究拟定,并报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长的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2、除董事长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任何董事薪酬,只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
担。
4、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4.29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
司章程》行使职责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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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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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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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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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母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2672589.08元,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8
54834.1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分
配利润。
(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32650040.34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实施完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
(含税),合计派发20166201.38元(含税)。剩余120038592.41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综上,2025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52
816241.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6%。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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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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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娟娟女士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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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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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2026年度内。本次额度生效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使用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
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
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
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2026年度内。本委托理财不构成
关联交易。
(三)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开户银行。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
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
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
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2026年度内。本次额度生效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
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
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
用,期限为2026年度内。本次额度生效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
2026-01-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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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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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于胜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
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2/4吴铁成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娟娟女士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海龙先生列席
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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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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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工
会主席李春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春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
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李春风先生简历:
李春风,男,1971年3月出生,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
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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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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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
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自2026年3月1日
起公司将不再通过《中国证券报》进行信息披露刊登业务;公司与《证券日报》的信息披露服
务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通过《证券日报》进行信息披露
刊登业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将于2026年1月1日变更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3月1日变更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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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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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否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馥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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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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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至7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
的需要,由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海龙,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瑞萨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芯片设计工程师
;旺宏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芯片设计工程师;意法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华
亚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产品经理;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经理;Tallwo
odVentureCapital投资总监。现任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海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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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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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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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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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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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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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
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432665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2.32%。
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亚东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0716332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亚东投资通知,亚东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
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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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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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馥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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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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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
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
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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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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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分别向董
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孟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赵连奎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孟鹤先生
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连奎先生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
)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
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其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遵照公司内控相关程序做好交接工作。本次董事辞任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产生影响。公司对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改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
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原任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非独立董事的职责
。
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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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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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6,986,815.46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2025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
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2,650,040.34元(含税)
,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剩余74,336,775.12元转
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
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长
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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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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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
,确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
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
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二、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
,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
,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已经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
上述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202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的通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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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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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
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
年8月18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
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因公司2023年度、2024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触及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
.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
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
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
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因公
司还存在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1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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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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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吉林省亚东国有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收到原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
金及利息共计156695.89万元。
一、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整改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要
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
公司前期已收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了资金占
用整改方案,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156695.89万元,其中:上海鹏盛
将以分红款抵偿1105.93万元,并以向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155589.96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6月25日,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14326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
)转让给亚东投资,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
鹏盛2023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计155589.96万元,相关款项将直接支付至公司指
定收款账户。
二、公司清收占款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具体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海鹏盛原所持股份对应的2023年度分红款248.62万元和2024年度分红款8
57.31万元全部抵偿占用资金1105.93万元;
2、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亚
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万元,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占用资金余额(扣除分红
抵偿款)及利息155589.9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清收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由于公
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年8月12日)届满前未完成改正,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3日开市
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4条的规定,停牌期
间前述情形消除的,应当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申请复牌时应当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目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就上海鹏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
偿情况出具相关专项核查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公司将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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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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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
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
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
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
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
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
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2023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
计155589.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5
年6月26日、6月28日、7月26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8)。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
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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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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