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60 ST华微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 8.11亿│ 3.39亿│ 8.19亿│ 100.95│ ---│ ---│
│地项目(二期)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14亿 22.32 100.00 2025-02-06
上 1.12亿 14.90 --- 2018-12-06
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合计 3.26亿 37.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1432.67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2.32 │
├────────┼──────────────┴────────┴──────────────┤
│股东名称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1432.6656万股给吉林麦吉柯半导体│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2-13│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华微,A股证券代码:600360;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曾涛,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笑蕊,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赵东军,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
王晓林,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于胜东,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
孙铖,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朱晓丽,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部经理;
李大沛,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佟成生,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姜永恒,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聂嘉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查明的相关事实,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或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鹏盛、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2015年至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
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于上海鹏盛及其
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
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
67.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984500000元,占当时
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14%,占当期(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34%。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00万元。
2016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2105812001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5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105.54%,占当期(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
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2017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386943342.92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6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68.44%,占当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5.39%。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2018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221866474.54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7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151.9%,占当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3.29%。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2019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4123314373.83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8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183.38%,占当期(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7%。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8070551.32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
%。
2020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4141026914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9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133.24%,占当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2.75%。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
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51645.32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8%
。
2021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264636614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20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40.54%,占当期(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2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被
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41280159.32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5%。
2022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07420000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21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3.34%,占当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被偿
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73214159.32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3%。
2023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3120000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1.02%,占当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被偿还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2369173.21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75%。
直至2024年6月8日,华微电子才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中披露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事项。
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华微电子应当及时
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华微电子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第六十六条第六项、《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5〕24号、证
监会公告〔2016〕31号、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华微电子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华微电子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前述情况,存在重大
遗漏。
──────┬──────────────────────────────────
2025-02-13│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并
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吉证监
处罚字〔2025〕1号),具体情况详见《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
025〕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
当事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夏增文,男,1952年5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长,住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曾涛,男,1970年3月出生,时任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
赵东军,男,1968年6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住址吉林省吉林
市丰满区。
王晓林,男,1952年11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财务总监,住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于胜东,男,1972年1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住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孙铖,男,1990年5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会秘书,住址:上海市长宁区。
朱晓丽,女,1974年4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财务部经理,住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陈笑蕊,女,1973年2月出生,时任上海鹏盛财务总监,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李大沛,男,1954年8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佟成生,男,1970年9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独立董事,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姜永恒,男,1962年10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住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
聂嘉宏,男,1977年11月出生,时任华微电子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住址:吉
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华
微电子、上海鹏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夏增文除外)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
2025-02-06│股权质押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微电子”)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吉证监处罚字〔2025〕1号)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就资金占用事宜进
行沟通,上海鹏盛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进行质押以作为其履行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归还义务
的保障措施。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海鹏盛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质押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吉柯”),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2025-01-25│其他事项
──────┴──────────────────────────────────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停牌。
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36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5%。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60”;
(三)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月27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相关规定,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
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2025-01-25│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
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16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
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2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0月
18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特此告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2025-01-22│其他事项
──────┴──────────────────────────────────
2025年1月13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
《抵押合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位于吉林市高新区
深圳街99号的部分房产[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8)吉林市不
动产权第0074290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4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74286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8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
产权第0074289号”,共有宗地面积112387.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512.39平方米],以及
本部的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作为贷款担保,担保
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抵押期限十三个月。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
2025-01-14│其他事项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徐克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简历:徐克哲,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硕士。2000年
6月至2005年6月,在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证监会大连监管
局期货处科员;2006年6月至2012年4月,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2年6月至2023年5
月,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2023年5月至今,任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
长。2023年8月至今,任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923)独立董事。
──────┬──────────────────────────────────
2024-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国府嘉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
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众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8年,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对此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2024年10月末合伙人数量24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
数13人;(2024年10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2024年10月末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长波,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2008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