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60 *ST华微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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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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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02-20│ 8.42│ 4.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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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7-12-18│ 16.50│ 3.93亿│
├───────────┼───────────┼───────────┼───────────┤
│增发 │ 2013-04-02│ 4.39│ 2.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31│ 7.94│ 157.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13│ 3.98│ 5297.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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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07│ 3.98│ 177.51万│
├───────────┼───────────┼───────────┼───────────┤
│配股 │ 2019-04-04│ 3.90│ 8.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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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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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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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 8.11亿│ 3.39亿│ 8.19亿│ 100.95│ ---│ ---│
│地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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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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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6 │转让比例(%) │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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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6.21亿 │转让价格(元)│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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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1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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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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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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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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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6 │交易金额(元)│16.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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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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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432665│标的类型 │股权 │
│ │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 │ │
│ │总股本的22.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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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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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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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 │
│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620899601.88元, │
│ │转让对价均以现金进行支付。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 │
│ │,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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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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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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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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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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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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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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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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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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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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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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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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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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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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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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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产品及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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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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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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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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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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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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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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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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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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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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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产品及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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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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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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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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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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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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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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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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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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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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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或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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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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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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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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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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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能源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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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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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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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14亿 22.32 100.00 2025-02-06
上 1.12亿 14.90 --- 2018-12-06
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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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6亿 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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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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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143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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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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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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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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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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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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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1432.6656万股给吉林麦吉柯半导体│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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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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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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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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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
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
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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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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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分别向董
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孟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赵连奎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孟鹤先生
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连奎先生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
)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
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其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遵照公司内控相关程序做好交接工作。本次董事辞任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产生影响。公司对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改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
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原任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非独立董事的职责
。
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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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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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6,986,815.46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2025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
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2,650,040.34元(含税)
,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剩余74,336,775.12元转
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
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长
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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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
,确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
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
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二、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
,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
,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完成了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已经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
上述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202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撤销公司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的通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
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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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
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
年8月18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
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因公司2023年度、2024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华微”,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触及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1月25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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