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62 江西铜业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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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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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Quantum Mine│ 152702.33│ ---│ 18.47│ ---│ ---│ 人民币│
│rals Ltd. │ │ │ │ │ │ │
├─────────┼─────┼─────┼─────┼─────┼──────┼──────┤
│江西江铜环境资源科│ 7825.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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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铜华东电工新│ 6580.00│ ---│ 70.00│ ---│ ---│ 人民币│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铜信检验检测有│ 1627.63│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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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先进铜功能材料│ 800.00│ ---│ 2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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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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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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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山铜矿二期扩建│ 4.98亿│ ---│ 4.68亿│ 100.00│ ---│ ---│
│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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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 25.80亿│ ---│ 22.23亿│ 100.00│ ---│ ---│
│产规模技术改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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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 12.00亿│ ---│ 6.30亿│ 100.00│ ---│ ---│
│竞标和开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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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 3.79亿│ ---│ 3.65亿│ 100.00│ ---│ ---│
│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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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钨铜矿露天开采│ 3.01亿│ ---│ 2.41亿│ 100.00│ ---│ ---│
│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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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 13.00亿│ ---│ 13.00亿│ 100.00│ ---│ ---│
│司股权的收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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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20亿│ ---│ 16.6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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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冶炼余热综│ 2.73亿│ ---│ 2.51亿│ 100.00│ ---│ ---│
│合回收利用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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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 1.94亿│ ---│ 1.00亿│ 100.00│ ---│ ---│
│综合利用扩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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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0.42亿│ 10.42亿│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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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渣选矿扩建│ 1.90亿│ ---│ 1.87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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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铜矿日处理5000│ 1.20亿│ ---│ 1.13亿│ 100.00│ ---│ ---│
│吨扩产挖潜技术改造│ │ │ │ │ │ │
│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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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26亿│ ---│ 4.5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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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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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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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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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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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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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12月29日,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署了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金融服务协议│
│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江铜集团将在金融机构的部分│
│ │存款和部分贷款按市场原则转入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其中转入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
│ │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
│ │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且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转入存款之│
│ │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转入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
│ │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
│ │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 │
│ │ 2024年4月26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
│ │补充协议》),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
│ │行调整。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3年12月29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
│ │月31日的《金融服务协议》,并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铜业股│
│ │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
│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
│ │ (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经双方友好协商│
│ │,2024年4月26日,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 │
│ │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
│ │ (三)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江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3.72%股份。根 │
│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 │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2、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3、住所地: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 │
│ │ 4、法定代表人:郑高清 │
│ │ (三)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2、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3、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00号金融街.世纪中心B座办公楼5层 │
│ │ 4、法定代表人:何军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风险监控措施 │
│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原协议中“对于乙方在江铜集团存款余额以内给江铜集团之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为江铜│
│ │集团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及融资│
│ │租赁),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或不低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给予江铜集 │
│ │团的同类信贷服务条款执行,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乙方而言属于较佳之条款)提供,并│
│ │且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 │
│ │ 现调整为“对于乙方在江铜集团存款余额以内给江铜集团之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为江铜│
│ │集团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及融资│
│ │租赁),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或不低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给予江铜集 │
│ │团的同类信贷服务条款执行,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乙方而言属于较佳之条款)提供,并│
│ │且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 │
│ │ (二)生效条件 │
│ │ 《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有效期同原《金融服务协议》。 │
│ │ 《补充协议》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金融服务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补充协议》│
│ │生效后,即作为原《金融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金融服务协议》具有同等│
│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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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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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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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铜富│浙江富冶集│ 25.50亿│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冶和鼎铜业│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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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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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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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聘任万海平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陆高明先生不再担任该职务,公司对其在担
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万海平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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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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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鼎铜业)
被担保人: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冶集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鼎铜业实际为富冶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9163万元;富冶集团
实际为和鼎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8699万元(其中超出的473699万元为富冶集团自愿为和鼎
铜业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和鼎铜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和鼎铜业作为甲方;富冶集
团作为乙方;江西和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环保)、江西和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丰环保)、浙江富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和置业)作为丙方,各方经协商
签署了《互保协议》,约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甲乙双方每年的互保累计
余额(即每日结余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为免疑义,甲乙双方于2025年1月1日前签
署但在上述期间仍然有效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也纳入该年度最高限额中。每笔银行贷款合
同签署的时间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一笔贷款业务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丙方担任富冶集团的反担保人,以自有的全部资产向和鼎铜业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7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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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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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通知,江铜集团增持公司H股股份71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02%。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前,江铜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205479110股,H股股份308457000股,合计
共持有公司151393611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3.72%;本次增持后,江铜集团持有公司A股
股份1205479110股,H股股份309171000股,合计共持有公司151465011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43.74%。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江铜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向市场传递
积极信息,提振投资者信心。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H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数量:累计增持H股股份数量不低于34627294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
的1%)但不超过69254588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2%)。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
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江铜集团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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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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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涂东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廖新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涂东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
廖新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廖新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合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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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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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刘方云先生书面辞
任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方云先生决定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江文波先生书面辞任函,因工作变动原因,江文波先生
决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刘方云先生及江文波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方云先生及江文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也不
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执行董事的补选及
副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刘方云先生及江文波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工作变动有关而需
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刘方云先生及江文波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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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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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水弟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任函。因个人原因,李水弟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独立审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所有相关职务,辞任后李水弟先生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李水弟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水弟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也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李水弟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其他事
项。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水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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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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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
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4
年半年度,本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87337万元(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后述金
额均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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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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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情况说明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悉控股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工作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
,恒邦股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已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紧急送医治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死亡;3名员工正在住院治疗中,状况平稳;
另有11名员工伤情较轻,已出院。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本公司对不幸遇难员工表示沉痛哀悼,恒邦股份正在
妥善有序开展事故善后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仍在调查中,恒邦股份尚未收到事故
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事故发生后,所涉恒邦股份冶炼一公
司已停产整顿,待调查部门出具结论意见并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所涉事故的恒邦股份冶
炼一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9094.22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合并营业收入的2.51%;202
3年度实现净利润9513.70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合并净利润的1.36%。本公司及恒邦股份其他
单位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经初步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杜
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故处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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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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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
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江西
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控股股东,于2019年江西铜业收
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时,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自该次交易完成
后,你公司及你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未来60个月内解决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
竞争的业务。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到期,你公司未完成承诺事项。
你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
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
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当积极采取措
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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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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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北美当地时间),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加拿大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FirstQuantumMineralsLtd.(以下简称第一量子)的主要股东(截
至协议签署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PIMCupricHoldingsLimited合计持有154059171股第一量
子股份,占第一量子已发行股份的18.47%),与其签署了《股东权利协议》,协议主要涉及董
事提名权、股东支持、股份处置等方面约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第一量子基本情况
第一量子是一家主要生产铜、黄金和镍的全球性矿业公司,资产主要位于赞比亚、巴拿马
、阿根廷、秘鲁等国家。2023年第一量子铜产量约为70.77万吨、黄金产量约为22.69万盎司和
镍产量约为2.63万吨。
二、协议内容
(一)主要内容
1.董事提名权:公司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由第一量子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议
,并就被提名人的任命或选举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冻结条款:除第三方全面收购第一量子情形外,在《股东权利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
止后6个月内,未经双方协商,公司不会采取相关措施以进一步增持第一量子股份或改变、控
制或影响第一量子董事会。
3.股份处置:(i)如公司拟通过一次或一系列交易方式,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5
%以上的第一量子已发行流通股份,第一量子可指定一名或多名购买者;(ii)公司不将持有
股份出售给拥有或将因出售而拥有超过9.9%的第一量子已发行股份的任何第三方(该条款不限
制公司通过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或普通股上市的其他二级市场出售第一量子股票)。
4.股东支持:除(i)第三方收购第一量子所有股份;或(ii)第一量子向第三方出售任
何重大资产所有权;或(iii)通过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普通股,使除财务投资者以外的任何
主体拥有或控制第一量子超过10%的已发行流通股外,公司不会对第一量子管理层提出的董事
提名人或审计师的重新任命投弃权票,也不会对第一量子董事会建议的其他任何事项投反对票
。
(二)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7月23日或公司对第一量子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之日
止(以较早者为准)。此外,公司可随时通过双方书面协议终止《股东权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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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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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以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优化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实力
公司始终坚持“用未来思考今天”的核心理念,锚定“以铜为本、转型升级、多元发展、
双循互促”的发展方针,持续夯实业务根基,推动公司各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经过多年的积
累发展,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铜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业务涵盖铜和黄金的采选、冶炼与加
工,稀散金属的提取与加工,硫化工以及金融、贸易等领域,在铜以及相关有色金属领域建立
了集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加工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近年来在做强做优做精以铜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的同时,实施具有高度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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