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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60036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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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62 江西铜业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1-12-21│ 2.27│ 4.94亿│ ├───────────┼───────────┼───────────┼───────────┤ │增发 │ 2007-09-22│ 31.30│ 39.5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江铜环境资源科│ 3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SolGold Plc │ 13014.39│ ---│ 12.19│ ---│ ---│ 人民币│ ├─────────┼─────┼─────┼─────┼─────┼──────┼──────┤ │江铜宏源铜业有限公│ 8500.00│ ---│ 68.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冶江铜艾娜克矿业│ 6351.13│ ---│ 2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 4999.08│ ---│ 45.45│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华东电工新│ 2333.00│ ---│ 70.00│ ---│ ---│ 人民币│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嘉磁动力科│ 900.00│ ---│ 6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城门山铜矿二期扩建│ 4.98亿│ ---│ 4.68亿│ 100.00│ ---│ ---│ │工程 │ │ │ │ │ │ │ ├─────────┼──────┼─────┼─────┼─────┼─────┼──────┤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 25.80亿│ ---│ 22.23亿│ 100.00│ ---│ ---│ │产规模技术改造 │ │ │ │ │ │ │ ├─────────┼──────┼─────┼─────┼─────┼─────┼──────┤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 12.00亿│ ---│ 6.30亿│ 100.00│ ---│ ---│ │竞标和开发 │ │ │ │ │ │ │ ├─────────┼──────┼─────┼─────┼─────┼─────┼──────┤ │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 3.79亿│ ---│ 3.65亿│ 100.00│ ---│ ---│ │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 │富家钨铜矿露天开采│ 3.01亿│ ---│ 2.41亿│ 100.00│ ---│ ---│ │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 13.00亿│ ---│ 13.00亿│ 100.00│ ---│ ---│ │司股权的收购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20亿│ ---│ 16.64亿│ 100.00│ ---│ ---│ ├─────────┼──────┼─────┼─────┼─────┼─────┼──────┤ │江西铜业冶炼余热综│ 2.73亿│ ---│ 2.51亿│ 100.00│ ---│ ---│ │合回收利用工程 │ │ │ │ │ │ │ ├─────────┼──────┼─────┼─────┼─────┼─────┼──────┤ │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 1.94亿│ ---│ 1.00亿│ 100.00│ ---│ ---│ │综合利用扩建工程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0.42亿│ 10.42亿│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江西铜业渣选矿扩建│ 1.90亿│ ---│ 1.87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武山铜矿日处理5000│ 1.20亿│ ---│ 1.13亿│ 100.00│ ---│ ---│ │吨扩产挖潜技术改造│ │ │ │ │ │ │ │工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6亿│ ---│ 4.5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13 │交易金额(元)│1.3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SolGold Plc157,141,000 股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 │约占其已发行股份的 5.24%) │ │ │ ├──────┼────────────────┴──────┴────────────────┤ │买方 │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SolGold Canada Inc.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3月12日(英国时间),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 │ │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香港投资)与SolGoldCanadaInc.(以下称索 │ │ │尔黄金加拿大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江铜香港投资购买索尔黄金加拿大公司持有的伦敦│ │ │及多伦多两地上市公司SolGoldPlc(以下称索尔黄金)的157141000股股份(约占其已发行 │ │ │股份的5.24%),合计交易对价为18071215美元(约合人民币129604947元)。本次交易前,│ │ │江铜香港投资已持有索尔黄金208616587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铜香港投资合计持有36575│ │ │7587股索尔黄金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的12.19%)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 │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遵│ │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 │ │ │券上市规则,参会的非关联董事都投了赞成票,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 │ │决。 │ │ │ 公司非关联董事认为,订立上述关联交易,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 │租赁)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利于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 │ │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 │ │35780.66万元。 │ │ │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 │ │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建立长期性融资租赁业务│ │ │签订了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 │ 上述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实际发生的│ │ │关联交易额,在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下,考虑到深圳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公司与深圳│ │ │租赁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期限内,融资租赁项下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19│ │ │0000万元。 │ │ │ (二)深圳租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之控股│ │ │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 │ │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 │ │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 │ │事会审议。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因此,《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经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生效。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 │ │人民币35780.66万元。(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深圳租赁为江铜集团控股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72%股份│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深圳租赁为公 │ │ │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2024年4月26日,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 │ │ │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 │ │ │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 │ │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 │ │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 │ │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公司│ │ │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新│ │ │《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 │ │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 │ │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 │ │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 │ │,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 │ │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 │ │ │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 │ │署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4年4月26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 │ │ │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条款。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月1日至20│ │ │26年12月31日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 │ │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 │ │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 │ │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 │ │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 │ │本公司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 │ │日的新《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 │ │集团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 │ │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 │ │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 │ │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 │ (三)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四)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 │ │生、周少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 │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五)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 │ │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江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5.72%股份。根│ │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 │ │ │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江铜富│浙江富冶集│ 29.00亿│人民币 │2025-01-01│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冶和鼎铜业│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31│重要合同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遵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上市规则,参会的非关联董事都投了赞成票,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公司非关联董事认为,订立上述关联交易,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租 赁)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利于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 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35 780.66万元。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的 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建立长期性融资租赁业务签 订了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实际发生的关 联交易额,在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下,考虑到深圳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公司与深圳租赁 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 议期限内,融资租赁项下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190000万元 。 (二)深圳租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之控股子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 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因此,《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经 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生效。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 民币35780.66万元。(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租赁为江铜集团控股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72%股份。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深圳租赁为公司的关 联方。 ──────┬────────────────────────────────── 2025-12-31│重要合同 ──────┴────────────────────────────────── 2024年4月26日,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 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 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 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 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 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公司综 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新《金 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继续与 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 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 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关联 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 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4年4月26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条款。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 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 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 公司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 新《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 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 、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 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三)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四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 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五)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5.72%股份。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 ──────┬────────────────────────────────── 2025-12-25│收购兼并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伦敦当地时间)通过全资子 公司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香港投资),以每股28便士现金(以下简 称正式要约价格)就收购SolGoldplc(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及将发行股本(不包括公 司现已持有的股份)发出正式要约(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正式要约价格对目标公司已发行及 将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本估值约为8.67亿英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后续仍需履行协议安排文件的发布、法院会议、目标公司股东大会、法院裁决庭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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