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62 江西铜业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1-12-21│ 2.27│ 4.94亿│
├───────────┼───────────┼───────────┼───────────┤
│增发 │ 2007-09-22│ 31.30│ 39.5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铜业集团建设有│ 32266.24│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环境资源科│ 3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铜宏源铜业有限公│ 17000.00│ ---│ 68.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江西铜业(香港)投│ 16933.94│ ---│ 100.00│ ---│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 15076.93│ ---│ 36.5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Solgold PLC │ 12894.12│ ---│ 100.00│ ---│ ---│ 人民币│
├─────────┼─────┼─────┼─────┼─────┼──────┼──────┤
│江西铜业技术研究院│ 6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中冶江铜艾娜克矿业│ 6351.13│ ---│ 2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铜业鑫瑞科技有│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 4999.08│ ---│ 45.45│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华东电工新│ 2333.00│ ---│ 70.00│ ---│ ---│ 人民币│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铜业酒店管理有│ 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江西江铜嘉磁动力科│ 900.00│ ---│ 6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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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城门山铜矿二期扩建│ 4.98亿│ ---│ 4.68亿│ 100.00│ ---│ ---│
│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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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 25.80亿│ ---│ 22.23亿│ 100.00│ ---│ ---│
│产规模技术改造 │ │ │ │ │ │ │
├─────────┼──────┼─────┼─────┼─────┼─────┼──────┤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 12.00亿│ ---│ 6.30亿│ 100.00│ ---│ ---│
│竞标和开发 │ │ │ │ │ │ │
├─────────┼──────┼─────┼─────┼─────┼─────┼──────┤
│永平铜矿露天转地下│ 3.79亿│ ---│ 3.65亿│ 100.00│ ---│ ---│
│开采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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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钨铜矿露天开采│ 3.01亿│ ---│ 2.41亿│ 100.00│ ---│ ---│
│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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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 13.00亿│ ---│ 13.00亿│ 100.00│ ---│ ---│
│司股权的收购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20亿│ ---│ 16.64亿│ 100.00│ ---│ ---│
├─────────┼──────┼─────┼─────┼─────┼─────┼──────┤
│江西铜业冶炼余热综│ 2.73亿│ ---│ 2.51亿│ 100.00│ ---│ ---│
│合回收利用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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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阳极泥处理│ 1.94亿│ ---│ 1.00亿│ 100.00│ ---│ ---│
│综合利用扩建工程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0.42亿│ 10.42亿│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江西铜业渣选矿扩建│ 1.90亿│ ---│ 1.87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武山铜矿日处理5000│ 1.20亿│ ---│ 1.13亿│ 100.00│ ---│ ---│
│吨扩产挖潜技术改造│ │ │ │ │ │ │
│工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6亿│ ---│ 4.5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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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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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协议主要│
│ │涉及阴极铜、粗铜、电解镍等产品的购销。 │
│ │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江铜国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9.52%股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 │则》第14A章,兵工物资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的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
│ │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 │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3.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二至五层 │
│ │ 4.法定代表人:袁树宝 │
│ │ 5.注册资本:人民币217336.78万元 │
│ │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
│ │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
│ │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户外用│
│ │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
│ │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
│ │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汽车零配│
│ │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 │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
│ │数据服务;离岸贸易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
│ │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 │可的商品);家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
│ │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
│ │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业务培训(不含│
│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再生资源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 │售;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 │
│ │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
│ │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财务指│
│ │标:截至2024年末,兵工物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05946万元;净资产为446882万元,2024 │
│ │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727253万元,净利润为29085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兵工物 │
│ │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9585万元;净资产为486733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995│
│ │358万元,净利润为32373万元。 │
│ │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
│ │ 截至2026年1月18日,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贸29.52%股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
│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兵工物资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 │
│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合作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
│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
│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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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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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
│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遵│
│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 │
│ │券上市规则,参会的非关联董事都投了赞成票,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
│ │决。 │
│ │ 公司非关联董事认为,订立上述关联交易,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 │租赁)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利于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
│ │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
│ │35780.66万元。 │
│ │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
│ │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建立长期性融资租赁业务│
│ │签订了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 │ 上述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实际发生的│
│ │关联交易额,在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下,考虑到深圳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公司与深圳│
│ │租赁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期限内,融资租赁项下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19│
│ │0000万元。 │
│ │ (二)深圳租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之控股│
│ │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
│ │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
│ │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
│ │事会审议。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因此,《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经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生效。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
│ │人民币35780.66万元。(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深圳租赁为江铜集团控股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72%股份│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深圳租赁为公 │
│ │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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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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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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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4月26日,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 │
│ │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 │
│ │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
│ │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
│ │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
│ │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公司│
│ │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新│
│ │《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
│ │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
│ │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
│ │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
│ │,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
│ │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 │
│ │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
│ │署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2024年4月26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 │
│ │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条款。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月1日至20│
│ │26年12月31日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
│ │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
│ │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
│ │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
│ │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
│ │本公司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
│ │日的新《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
│ │集团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
│ │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
│ │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
│ │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 │ (三)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四)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
│ │生、周少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
│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五)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
│ │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江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5.72%股份。根│
│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 │
│ │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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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江铜富│富冶集团有│ 29.00亿│人民币 │2025-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冶和鼎铜业│限公司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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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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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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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中期票据(中市协注〔202
6〕MTN480号),注册金额70亿元,有效期两年。近日,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并购)(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情况如下:1.品种一(简称26江铜股份MTN002A(并购)
),债券代码102683104,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10年,发行价格为100
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14%(年利率)。
2.品种二(简称26江铜股份MTN002B(并购)),债券代码102683105,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
亿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15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35%(年利率)
。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26年8月14日,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
兑付。
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
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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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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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刊发之截至二零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202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
公告所用的词汇与年度报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年度报告所披露之资料外,本公司谨此根据上市规则附录D2第10(4)段提供下列补充数
据。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10441768股库存股份。库存股份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12个
月后(「披露日期」)按照有关规定出售,并在披露日期后3年内完成。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
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库存股份将履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
注销。本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库存股份的相关安排与本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之公告内容一致,并非变更安排。本公告系作为年度报告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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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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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本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案11未获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未获出席会议股东及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临时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
类别股东会其余议案没有否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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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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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3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并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会员,并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的中期票据。
2026年6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480号)
,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7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
2026年6月15日)起2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并购)(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情况如
下:
1.品种一(简称26江铜股份MTN001A(并购)),债券代码10268278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
亿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10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20%(年利率)
。
2.品种二(简称26江铜股份MTN001B(并购)),债券代码102682787,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6
亿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15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40%(年利率)
。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兑付。
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
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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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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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安永华明的行业地位、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以及在为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
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
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
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宋从越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章艳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从越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艳女士和质量控制
复核人梁宏斌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境内外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487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厘定相应费用,最终审计
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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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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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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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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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三)实现盈利,
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755,000万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37,545万元到432,545万元,同
比增加80.86%到103.61%。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000万
元到85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28,059万元到423,059万元,同比增加75.43%到9
7.27%。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内)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000万
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37,545万元到432,545万元,同比增加80.86%到1
03.61%。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000万元
到85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28,059万元到423,059万元,同比增加75.43%到97.
27%。
3.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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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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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郑高清先生递交的书
面辞任函,因到法定退休年龄,郑高清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席及董事会ESG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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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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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5人,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刘淑英
女士、刘志宏先生、王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秘书佟达钊先生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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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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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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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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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
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江铜集团已将其持
有的169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于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
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上述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收到江铜集团通知,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已于2026年4月9日完成发行。本期可
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6江铜EB”,债券代码为“132024”,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
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0.01%,本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53.00元/股。本期
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
关于本期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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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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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
集团)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江西铜
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603号)。江铜集团拟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债券名称为“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
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铜集团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主要内容如
下:
1.江铜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签署了股票担保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信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
股票及其孳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中信建投证券,用于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和为
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中信建投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
江铜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6江铜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江铜集团及中信建投证券已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
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已将江铜集团持有的共计169000000股江西铜业A股股票,划入担保
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并以“江铜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6江铜E
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江铜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
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江铜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及H股股份合计1414162110
.00股,持股比例为40.84%;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169000000.00股,持股比例
为4.88%。本次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
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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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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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为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5年度,本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152995万
元(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后述金额均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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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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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完毕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2
025年度末期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即2025年度累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
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1301918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99179637元。经董事会决
议,在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完毕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202
5年度末期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即2025年度累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
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34627294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4
41768股,以3452287637股为基数,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1372582.20元(含税),占2025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05%。2025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包含半年
度已分配完成的现金红利1380915054.80元)3452287637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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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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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四届职代会联席会,选举缪圣
纲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缪圣纲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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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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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喻旻昕先生、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独
立董事刘淑英女士、赖丹女士、王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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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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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正式要约收购SolGoldplc全部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
于2025年12月24日(伦敦当地时间)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铜香港投资),以每股28便士现金就收购SolGoldplc(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及
将发行股本(不包括公司现已持有的股份)发出正式要约。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4日、3月3日披露了本次正式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英国法院2026
年3月2日(伦敦当地时间)作出的裁决已于2026年3月4日(伦敦当地时间)递交至英国公司注
册处,本次收购方案已于递交当日正式生效。
目标公司核心资产Cascabel项目的Alpala矿床目前已完成预可研,拥有探明、控制及推断
资源量:铜1220万吨、金3050万盎司、银10230万盎司,其中证实和概略储量:铜320万吨、金
940万盎司、银2800万盎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资源储量规模与资源保障能
力,助力公司海外战略,支撑公司资源全球布局,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长期核
心竞争力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目标公司旗下矿业项目目前尚未投产,项目勘探、设计、建设及运营仍需要投入显著的时
间、资金和专业技能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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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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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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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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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协议主要
涉及阴极铜、粗铜、电解镍等产品的购销。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铜国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9.52%股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4A章,兵工物资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
,本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二至五层
4.法定代表人:袁树宝
5.注册资本:人民币217336.78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
易、储运活动);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
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离岸贸易经
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
展览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
可的培训);再生资源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末,兵工物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
05946万元;净资产为44688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727253万元,净利润为29085
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兵工物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9585万元;净资产为486733万
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995358万元,净利润为32373万元。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截至2026年1月18日,兵工物资持有江铜国贸29.52%股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兵工物资属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层面关联人,因此与兵工物资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合作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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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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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鼎铜业)
被担保人: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冶集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鼎铜业实际为富冶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4798万元;富冶集团
实际为和鼎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2818万元(其中超出的532818万元为富冶集团自愿为和鼎
铜业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和鼎铜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和鼎铜业作为甲方;富冶集
团作为乙方;江西和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环保)、江西和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丰环保)、浙江富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和置业)作为丙方,各方经协商
签署了《互保协议》,约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甲乙双方每年的互保累计
余额(即每日结余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为免疑义,甲乙双方于2026年1月1日前签
署但在上述期间仍然有效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余额,也纳入该年度最高限额中。每笔银行贷款合
同签署的时间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一笔贷款业务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丙方担任富冶集团的反担保人,以自有的全部资产向和鼎铜业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9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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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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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铜香港投资)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铜风险勘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风
勘)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14日与FirstQuantumMineralsLimited(以下简称第一量子)全资子
公司FQMKazakhstanLimited(以下简称第一量子哈萨克)签署《投资选择权协议》,双方通过
技术协同和共同投资,开展勘探项目合作,并就江铜风勘在LakesideMineralsLimited(以下
简称Lakeside)项目中所持权益与第一量子哈萨克设定了投资选择权。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的最终达成尚需满足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常规的监管审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1.江铜风勘基本情况
江铜风勘是江铜香港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成立于2018年,经营范围为金融
活动,是用于服务公司战略,进行海外风险勘探和投资的平台公司。
2.第一量子及第一量子哈萨克的基本情况
第一量子是一家于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球性矿业公司,主要生产铜、黄金和
镍,资产主要位于赞比亚、巴拿马、阿根廷、秘鲁等国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PIMCupricHol
dingsLimited持有第一量子154059171股股份,占第一量子已发行股份的18.47%。
第一量子哈萨克是第一量子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英国,成立于2023年,其作为持股平台
,直接持有第一量子勘探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份,后者是第一量子成立于哈萨克
斯坦阿拉木图的当地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经营勘探业务。
(二)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公司长期致力于培育自主勘探能力,并与行业领先的矿业公司展开全球合作。
(二)合作主要内容及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江铜风勘已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与Lakeside签署协议,拟率先投资650万美元获取L
akeside公司14.9%股权及相关债权。
Lakeside公司拥有位于哈萨克斯坦的巴尔喀什湖北部地区14个矿权。
协议签署后,江铜风勘将先行受让权益,之后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
)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最终将该权益转让至该子公司。
同时,江铜风勘已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14日与第一量子哈萨克签署《投资选择权协议》
,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1.第一量子全球勘探团队将对Lakeside项目勘探工作提供技术监督;
2.自江铜风勘成为Lakeside股东之日起三年内,第一量子哈萨克对江铜风勘AIFC全资子公
司的51%股权有投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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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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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遵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上市规则,参会的非关联董事都投了赞成票,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公司非关联董事认为,订立上述关联交易,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租
赁)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利于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
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35
780.66万元。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的
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建立长期性融资租赁业务签
订了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实际发生的关
联交易额,在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下,考虑到深圳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公司与深圳租赁
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
议期限内,融资租赁项下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190000万元
。
(二)深圳租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之控股子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江铜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兵先
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因此,《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经
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生效。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租赁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人
民币35780.66万元。(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租赁为江铜集团控股子公司,江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72%股份。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深圳租赁为公司的关
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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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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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
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
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
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
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
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公司综
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新《金
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继续与
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
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
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关联
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商业化原则签署
的协议,并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4年4月26日,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条款。根据该补充协议,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江铜集团将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
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
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
公司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29日的
新《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江铜集团将
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和贷款业务,其中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
、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
入存款为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三)鉴于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四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郑高清先生、周少
兵先生、喻旻昕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五)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请股东会审批之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其合计持有本公司45.72%股份。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江铜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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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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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伦敦当地时间)通过全资子
公司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香港投资),以每股28便士现金(以下简
称正式要约价格)就收购SolGoldplc(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及将发行股本(不包括公
司现已持有的股份)发出正式要约(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正式要约价格对目标公司已发行及
将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本估值约为8.67亿英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后续仍需履行协议安排文件的发布、法院会议、目标公司股东大会、法院裁决庭
审、交易交割等相关程序,能否最终达成收购目标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相关交易涉及中国境
内、中国香港以及英国等地监管要求,需同时遵守中国境内、中国香港及英国等地有关投资、
收购及证券监管等相关政策法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13日披露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境外
上市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收购境外上市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筹划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
行及将发行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伦敦当地时间)通过全资子公司江铜香港投资,以每股28便士现
金(以下简称正式要约价格)就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及将发行股本(不包括公司现已持有
的股份)发出正式要约。正式要约价格对目标公司已发行及将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本估值约为
8.67亿英镑。
目标公司董事认为本次收购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目标公司董事会一致建议其股东在法院
会议上投票支持本次收购,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各项决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铜
香港投资已收到目标公司股东必和必拓、纽蒙特和MaxitCapitalLP(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不
可撤销承诺函,承诺在法院会议上投票赞成收购方案,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有关决议。这
些股东持有的总计773642395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7%。此外,江铜
香港投资已收到目标公司董事各自就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提供的支持本次收购的不可撤销承
诺函,合计代表83597123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
以上支持连同公司已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合计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0.6%。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1.公司已完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备案及登记程序,在实施和完成收购方面不受任何其他重
大监管条件的约束;
2.本次收购拟根据英国《2006公司法》,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施,但公司保留在获得英国
并购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以合同要约收购的方式实施本次收购的权利;
3.本次收购将提交协议安排下的法院会议供相关股东(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审议,且本
次收购流程将提交目标公司股东大会由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审议。收购方案的生效,须获得出席
法院会议并投票(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股东至少75%的多数票通过;亦须经目标公司股
东大会上以至少75%的多数票通过相关特别决议;此外,法院会议结束后,方案还须经法院裁
决方可生效;
4.本次正式要约收购公告发布后,预计将在28天内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布协议安排文件
,该协议安排文件将包括关于本次收购的进一步信息,以及法院会议和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等。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由于目标公司为一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因此正式要约收购的潜在交易对手方
为目标公司的全部合资格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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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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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454647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87856488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也不送股。
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34627294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4
41768股,以3452287637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0915054.80元(含税),占2025年
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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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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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
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5
年半年度,本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94324万元(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后述金
额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主要项目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于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对存货(含原料、在制品、库存商品等)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从而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368万元,包括子公司恒邦股份所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2
53万元。本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存货采购用于生产,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并根据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长期实行稳健的经营政策,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套期保值制度对外购铜原料进行保值
,本公司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的同时,密切关注铜等金属产品的变动趋
势,加强对影响产品价格走势的各种因素的分析研究,此前高铜价采购的原料皆通过套期保值
对冲了价格下跌风险,在持续套期保值的基础上及时优化策略,有效抵御了市场价格波动对本
公司生产经营效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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