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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60037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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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71 万向德农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11700.00│ ---│ 6.50│ 11700.00│ 1287.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0-30 │ ├──────┼────────────────────────────────────────┤ │关联方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万向集团公司、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拟以现金39520.00万元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增资,其中2600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其余13520.00万│ │ │元计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财务公司各股东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 │ │从而促进财务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因此拟同意本次增资│ │ │。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00.00万元增至2110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 │ │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农种业”)综合且审慎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拟│ │ │放弃本次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 │ │ 因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顺发恒业、财务公司系│ │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 │ │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保│ │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 │ │ │出资122254.16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 │ │ │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729.17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00万元,占6.5│ │ │0%。 │ │ │ 2、顺发恒业为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拟以现金39520.00万元对财务公 │ │ │司增资,其中2600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352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00.00万元增至211000.00万元。 │ │ │ 3、财务公司各股东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从而促进财务公司 │ │ │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因此拟同意本次增资。德农种业综合且│ │ │审慎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拟放弃本次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 │ │ 4、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 │ │司增资事项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 │ └──────┴────────────────────────────────────────┘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2024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 │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国│ │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 │ │ 2023年度,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日各类存款最高余额50562.17万元,日均余额45377.23│ │ │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贷款。 │ │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刘志刚、朱建芳、程捷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表决。 │ │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 │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 │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 │ │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 │ │益。 │ │ │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制订│ │ │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 │ │属子公司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2024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 │ │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服务。│ │ │其中,2024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5亿元;2024年 │ │ │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1.5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 │ │ │司可循环使用。协议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批准相关协议的前一日止。协议生效前,即2024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一日止,有│ │ │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 │ │ 2、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 │ 3、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 │ │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该│ │ │事项。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受国家金融监督│ │ │管理总局日常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22│ │ │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 │ │ │限公司出资17729.17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万元,占6.50%。 │ │ │ 2、万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 │ │ │: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 │ │的金融业务。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 │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服务。其│ │ │中:2024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 │ │ │元。 │ │ │ 2024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15,OOO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 │ │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 │ │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 │ │ │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 │ │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 │ 3、双方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 │ │ │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市场贷款利率执│ │ │行,同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 │ │易合同。 │ │ │ 4、①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各公司印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的前一日止。③协议生│ │ │效前,即2024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 │ │协议之规定。 │ │ │ 5、双方商定:公司可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对年度内发生的交易情况 │ │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种类、交易数量、价格及其公允性做出说明。 │ │ │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开设账户,万向财务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国家金 │ │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 │ │ 2、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 │ │.5亿元;2024年度,万向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 │ │ │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拟以现金39520.00万元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增资,其中2600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其余13520.00万 元计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财务公司各股东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从 而促进财务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因此拟同意本次增资。本 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00.00万元增至21100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 农种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农种业”)综合且审慎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拟放弃本次 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因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顺发恒业、财务公司系受 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 22254.16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17729.17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00万元,占6.50%。 2、顺发恒业为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拟以现金39520.00万元对财务公司 增资,其中2600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3520.00万元计入财务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00.00万元增至211000.00万元。 3、财务公司各股东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从而促进财务公司为 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因此拟同意本次增资。德农种业综合且审慎 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拟放弃本次财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4、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增 资事项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 ──────┬────────────────────────────────── 2024-04-16│重要合同 ──────┴────────────────────────────────── 交易内容:2024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023年度,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日各类存款最高余额50562.17万元,日均余额45377.23万 元;2023年度未发生贷款。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刘志刚、朱建芳、程捷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制订了 《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公司将为本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 ,2024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5亿元;2024年财务公 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1.5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可循环 使用。协议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协 议的前一日止。协议生效前,即2024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 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2、万向财务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该事项 。 二、关联方介绍 1、万向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受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日常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85000万元,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2254.1 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17729.17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出资12025万元,占6.50%。 2、万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L 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 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 2024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2024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15,OOO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 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 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方 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双方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 存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市场贷款利率执行, 同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 4、①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各公司印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的前一日止。③协议生效前 ,即2024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 规定。 5、双方商定:公司可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对年度内发生的交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种类、交易数量、价格及其公允性做出说明。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开设账户,万向财务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2024年度,万向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 范围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536 ,837.7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4,651,158.00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 290,445.1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7,886,394.45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2,57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8,515, 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 它形式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62%。如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 农业类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 2024-03-14│其他事项 ──────┴──────────────────────────────────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5月17日召开公司九 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5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2023-008号和2023-011号公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罗明国先 生(项目合伙人)、郭和珍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余宝玉女士(项目合伙人)、郭和珍女士。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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