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77 宁沪高速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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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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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12-22│ 4.20│ 6.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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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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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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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 462953.09│ ---│ ---│ 814185.63│ 16784.7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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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租 │ 27089.85│ ---│ ---│ 279091.26│ 18241.2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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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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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26.3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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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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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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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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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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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公司”)│
│ │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 │
│ │ 2.增资金额:人民币263655.5840万元。增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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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1.2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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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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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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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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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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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公司”)│
│ │拟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进行增资。 │
│ │ 2.增资金额:人民币12817.5041万元。 │
│ │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
│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 │规则”),本次增资事项构成视作出售交易,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连交易。 │
│ │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增资概述 │
│ │ (一)增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
│ │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议案》,批准投资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以│
│ │下简称“丹金项目”)。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
│ │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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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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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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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京沪高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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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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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
│ │ │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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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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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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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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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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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云杉清能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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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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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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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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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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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龙潭大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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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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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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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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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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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龙潭大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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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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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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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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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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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常宜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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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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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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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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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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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宜长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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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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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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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现代交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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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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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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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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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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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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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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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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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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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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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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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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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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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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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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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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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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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扬子江管理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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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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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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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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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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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宁沪投资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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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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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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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镇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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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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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五峰山大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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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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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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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镇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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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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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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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元创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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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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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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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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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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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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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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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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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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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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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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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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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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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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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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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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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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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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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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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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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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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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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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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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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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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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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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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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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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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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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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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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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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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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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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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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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瀚威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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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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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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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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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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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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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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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
│关联方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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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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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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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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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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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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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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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广靖锡澄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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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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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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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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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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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宁沪投资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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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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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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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铁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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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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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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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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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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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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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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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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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0 │
├──────┼────────────────────────────────────────┤
│关联方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0 │
├──────┼────────────────────────────────────────┤
│关联方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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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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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
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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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鉴于证券事务
代表屠骏先生因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
楼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楼庆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与综合能力,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
楼庆,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主管,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苏宁沪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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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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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此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列席此次会议;高管杨登松、余满、朱元军因公务未列席此次会议
,其余高管均列席此次会议。
──────┬──────────────────────────────────
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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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90),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5年12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中期票据。
于2026年6月9日,本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6-06-11│其他事项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6年6月9日,本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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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23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考虑到本公司A+H两地上市的监管属性,为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流程
及两地信息披露同步管理规定,该议案当时未能纳入本次股东会原定审议事项。现相关前置流
程已办理完毕,单独持有57.36%股份的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29日将该临
时提案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
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使用直接融资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的借款;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的借款;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向控
股子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三年
,借款执行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日起三年内有效,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的当期利
率计算,有关融资产品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各控股子公司支付;授权执行董事处理合同
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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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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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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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
投资金额:本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批准后实施。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本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保障公司在紫金信托的股东地位与权益,优化资产配置,维护公司投资价值,江苏宁沪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参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按原持股比例参与紫金信托现有股东增资。本公司拟与紫金信托及其
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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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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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宁沪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晓冬,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2009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
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女士2001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
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
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4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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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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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董事
谢蒙萌女士、杨建国先生的辞任函。因工作原因,谢蒙萌女士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提名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建国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谢蒙萌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杨建国先生自愿继续履职至202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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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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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3),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5年12月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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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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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
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
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提供人民币43亿元借款。
2、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实现集团整体债务的优化管理,降低融资成本,于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自筹资
金,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
提供借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各自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1)向五峰
山大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借款,用于五峰山大桥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
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向广靖锡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用于广靖锡澄公司置换项目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3)向宜长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宜长公司置换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用途;(4)向常宜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用于常宜公司置换项目
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到期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上借款期限均为三年。
借款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产品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本公司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
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鉴于本公司发行融资产品事项处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但尚未经股东会批准并正式发行阶段,本公司实际提供借款金额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与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
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签署具条件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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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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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
葛扬先生已获委任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葛扬先生现为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责任并无异于或高于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葛扬先生作为首席独立
非执行董事之主要职责为促进及加强i)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此之间;(i)独立非执行董事与董事会
其他成员之间;及(iii)与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之间的沟通。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公司并
非行政职务,且于本集团并未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委任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乃参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并于二
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之经修订企业管治守则而引入。董事会相信,委任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可加强董事会之效能与多元化,并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之良好企业管治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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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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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宁沪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8179114
2.27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
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503774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468496275元(含税)。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84962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3.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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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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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4日收到执行董
事、总经理汪锋先生的辞任函。汪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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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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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日收到董事长
陈云江先生的辞任函。陈云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董事职务。辞职后,陈云江先生将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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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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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25〕SCP363),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5年12月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6年2月3日,本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三、四、五、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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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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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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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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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3),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5年12月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6年1月6日,本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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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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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选举,张新宇先生当选为第十一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新宇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新宇先生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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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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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公司”
)拟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进行增资。
2.增资金额:人民币12817.5041万元。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视作出售交易,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连交易。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
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议案》,批准投资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以下简
称“丹金项目”)。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阜宁至
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公告》。
2024年11月16日,本公司已与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交控”)签
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丹金公司。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披露的
《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丹金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
3655.5840万元(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增资”)。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
资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已与常州交控签署增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增加对丹金公司出资。
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资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江苏方案》《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江
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领域的有关政策要求,丹金项目拟采用“施工承包+
股权投资”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资本金增资。本项目特选施工承包方作为社会资本参与
本次增资,合计出资金额人民币45868.6559万元;丹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686.16万元
,增资后丹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512.744万元。其中,本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2817.50
41万元(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增资后累计出资人民币403591.088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丹金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2817.
5041万元。
(三)根据上海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会批准。
(四)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丹金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4.5998%降至69.2845%。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第14.29条,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视作出售附属公司5.3153%股本权益。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第14.22及14.23(2)条,本次增资应与2025年第一次增资合并计算。由于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可豁免披露遵守
公告、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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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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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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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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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
日收到执行董事张新宇先生的辞任函。张新宇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新宇先生辞去职务自辞职申
请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先生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董事会和本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根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尽快组织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张新宇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
意。
张新宇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对张先生为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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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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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高速”)向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潭大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以
龙潭大桥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338省道至沪蓉高速段项目(以下
简称“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估算的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3272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实际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本金比例将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复内容为准;项目概算投资额将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项目最终总投资将以竣工财务决算数据
为准,前述事项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可能面临国家收费公路政策调整及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尽快发挥宁扬长江大桥及宁扬长江大桥北接线项目的通道功能
、巩固本公司在苏南路网内的主导地位,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增资暨投资建
设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0.3272亿元
建设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出资要求的资金人民币32.696
4亿元向龙潭大桥公司增资,龙潭大桥公司股东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公路”)将以人民币12.4672亿元对龙潭大桥公司增资,其余建设资金人民币45.1636亿元
,将由龙潭大桥公司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龙潭大桥公司的持股比例
将由约57.33%增加至约63.80%,仍属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核算范围。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独
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龙潭大桥公司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
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
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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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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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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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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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
2.增资金额:人民币263655.5840万元。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连交
易。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
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议案》,批准投资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以下简
称“丹金项目”)。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阜宁至
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公告》。
2024年11月16日,本公司已与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交控”)签
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丹金公司。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披露的
《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进展公告》。
为满足丹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本公司拟与丹金公司的另一家股东常
州交控按持股比例对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63655.5840万元,常
州交控出资人民币8977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丹金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3655.584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本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
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连交易,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2(1)条,可获得全面豁
免。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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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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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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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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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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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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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5年9月10日,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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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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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401),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5年8月26日,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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