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77 宁沪高速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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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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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 462953.09│ ---│ ---│ 768779.12│ 60766.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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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 325000.00│ ---│ 5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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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 127118.00│ ---│ 74.6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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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租 │ 27089.85│ ---│ ---│ 238048.43│ 10483.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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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 ---│ ---│ 85.00│ ---│ ---│ 人民币│
│路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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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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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交易金额(元)│1.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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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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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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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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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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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五│
│ │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
│ │,851.72万元。 │
│ │ 2025年1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 │
│ │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
│ │,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五峰山大桥公司的其余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江苏交控”)、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交通”)按持 │
│ │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分别为人民币3,703.05万元、2,269.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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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交易金额(元)│3703.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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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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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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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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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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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五│
│ │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
│ │,851.72万元。 │
│ │ 2025年1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 │
│ │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
│ │,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五峰山大桥公司的其余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江苏交控”)、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交通”)按持 │
│ │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分别为人民币3,703.05万元、2,269.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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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交易金额(元)│2269.6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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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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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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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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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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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五│
│ │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
│ │,851.72万元。 │
│ │ 2025年1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 │
│ │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
│ │,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五峰山大桥公司的其余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江苏交控”)、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交通”)按持 │
│ │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分别为人民币3,703.05万元、2,269.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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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交易金额(元)│13.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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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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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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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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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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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控│
│ │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进行同比例增│
│ │资。 │
│ │ 增资金额:人民币13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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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3 │交易金额(元)│52.0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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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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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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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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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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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苏南高速公路路网中的资产规模,完善主业布局,提升可持续发展│
│ │能力,于2024年1月26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受让方)与江苏交 │
│ │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及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江苏交控协议收购其持有│
│ │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65%股权,对价为人民币5200650000元(转让对价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 │基础按比例计算),最终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估值为准。完成本次收购后,本公司 │
│ │将持有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65%股权。 │
│ │ 由于沿江高速改扩建工程及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已明确延期,且最终实施时间尚具│
│ │有不确定性,其带来的对苏锡常南部高速流量以及估值的影响无法准确判断,因此《股权转│
│ │让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交易价格未能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股权转让协议生 │
│ │效的先决条件未达成。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于2024年7月12日,本公 │
│ │司与卖方江苏交控及目标公司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签署《关于终止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
│ │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事项之备忘录》,并认可:本次交易终止后,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均 │
│ │放弃其优先购买权前提下,如将来具备交易条件,相同条件下,转让方仍优先考虑将标的股│
│ │权转让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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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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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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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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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一企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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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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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自2025年4月1日起为期三年的《金融│
│ │服务协议》。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低于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 │
│ │、总资产或市值的5%;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并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本公司的利率水平,│
│ │并无需本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
│ │ 过去12个月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平均协议存款24488.30万元,日均贷款70919.76万│
│ │元;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及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的综合授信│
│ │额度涵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 │
│ │准本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订自2025年4 │
│ │月1日起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考虑到外部金融政策和融资环境变化的可能性,为 │
│ │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资金配置能力,保障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继续│
│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
│ │ 公司每日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低于甲方经 │
│ │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
│ │综合授信额度,并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
│ │价利率(LPR)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本公司 │
│ │的利率水平,并无需本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集团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同属江苏交控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的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号楼1│
│ │、2、33、34层;法定代表人:杨水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1年1│
│ │2月;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服务内容 │
│ │ 1、存款服务 │
│ │ 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
│ │银行给予本公司的利率水平,也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平│
│ │均水平。 │
│ │ 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1)低│
│ │于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2)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综合 │
│ │授信项下提用并存续的各类融资余额。上述超过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由集团财务公司划回公 │
│ │司指定账户。集团财务公司应确保本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集团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本│
│ │公司兑付存款或利息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集团财务公司应兑付│
│ │本公司的存款与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进行抵销。因集团财务公司其他违约行为而导│
│ │致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集团财务公司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
│ │ 2、结算服务 │
│ │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或协议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和通行费拆分划拨服务,│
│ │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
│ │ 3、融资服务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
│ │司提供融资咨询或融资方案,并积极帮助本公司落实内外部融资事宜。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
│ │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给予本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
│ │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可以使用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
│ │据贴现等资金融通业务,集团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需求。│
│ │ 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颁布利率及市场行│
│ │情协商厘定,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同等条件下不 │
│ │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本公司的利率水平,并无需本公司提供│
│ │任何抵押或担保。 │
│ │ 4、电子商业汇票服务 │
│ │ 承兑服务:在本公司出具的电子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于票据到期日支付确定的金额│
│ │给本公司指定的收款人或持票人。 │
│ │ 贴现服务:本公司由于资金需要,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将其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
│ │集团财务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公司。 │
│ │ 5、其他金融服务 │
│ │ 集团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本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及其他│
│ │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 │ 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
│ │务所收取的费用的合理范围。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
│ │ 《金融服务协议》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
│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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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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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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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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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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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控│
│ │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 │
│ │ 增资金额:人民币10851.72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金│
│ │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1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 │
│ │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
│ │,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五峰山大桥公司的其余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江苏交控”)、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交通”)按持 │
│ │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分别为人民币3703.05万元、2269.61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
│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0│
│ │7条所计算之有关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本公司参与 │
│ │本次增资只须符合公告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
│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持有五峰山大桥公司22.01%的股权,五峰山大桥公司为本公│
│ │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
│ │司与关联人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本公司控股股东江│
│ │苏交控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江苏交控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超过10%或 │
│ │以上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1)条,五峰山大桥公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 │
│ │该增资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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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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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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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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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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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向│
│ │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进行同比例│
│ │增资。 │
│ │ 2.增资金额:人民币136000万元。 │
│ │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5.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
│ │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优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偿债及抗风险能力,促进本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2024年11月│
│ │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
│ │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出资要求的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
│ │司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136000万元。广靖锡澄公司另一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即人民币24000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
│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0│
│ │7条所计算之有关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本公司参与 │
│ │本次增资只须符合公告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
│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持有广靖锡澄公司15%的股权,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与 │
│ │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与│
│ │关联人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同时持有本公司11.69%│
│ │股权及广靖锡澄公司10%以上权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及14A.16(1)条,广靖锡澄公│
│ │司是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连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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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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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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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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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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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附属公司江苏广靖锡澄│
│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将行使其持有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苏租转债”)的转股权。20│
│ │21年11月11日,广靖锡澄公司出资391716000元,认购苏租转债391.716万张,于本公告披露│
│ │日,苏租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广靖锡澄公司可转换128431475股江苏金租A股 │
│ │。 │
│ │ 于广靖锡澄公司行使有关转股权时,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由于过去12个月与同一│
│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超过本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本公司│
│ │及控股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此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交易 │
│ │)。 │
│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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