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386 北巴传媒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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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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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01-04│ 9.92│ 7.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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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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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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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 │ 2700.00│ ---│ ---│ 11923.12│ 342.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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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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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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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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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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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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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之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瑞三优”)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于2016年4月签署《充电桩 │
│ │建设及运营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签署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北京│
│ │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5]848号)文件已失效,原协议 │
│ │中关于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价机制与当前充电桩市场经营形势存在较大偏差。自│
│ │原协议签署以来,充电服务行业价格呈现下降趋势,经过公司与公交集团多轮磋商,通过第│
│ │三方机构反复论证,依据原协议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充电业务发展各项环境因素影响后,│
│ │双方拟参照市场情况和独立第三方研究咨询报告等客观依据,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对充电服务│
│ │定价机制进行调整。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已达到3000万元以│
│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公交集团在充电服务领域协同,进一步夯实公司充电业│
│ │务,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 │情形。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隆瑞三优与公交集团于2016年4月签署原协议,隆瑞三优为公交集团提供场站内全部充 │
│ │电站及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为其提供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的相关服务,│
│ │截至2024年末,隆瑞三优在公交充电桩业务累计投入23.25亿元,累计收取服务费收入22.55│
│ │亿元。 │
│ │ 近年来,随着国内充电服务市场规模的发展和逐渐成熟,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
│ │管控取消后,充电服务企业的充电服务费标准不再继续采用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
│ │价机制,充电服务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市场规则确定充电服务费单价。│
│ │鉴于原协议中关于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价机制所依据的文件已失效,依据原协议│
│ │的约定,上述电费及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应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 │发生变化,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针对上述情况,原定价机制已不符合政│
│ │策要求和市场规则,为此需要对原定价机制进行调整。 │
│ │ 基于对充电市场的调研分析及第三方研究咨询报告,就各类定价方式的适用场景进行分 │
│ │析,结合其适用类型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本着价格公允合理,经营稳定持续的原则,经双│
│ │方磋商,拟采用“成本加成法”对原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充电服务费单价(含税价格)按照公│
│ │交充电业务费用总成本除以全年充电电量计算,同时考虑合理利润率。根据第三方市场调研│
│ │类似或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利润率水平区间值为5.5%-8.2%,综合考虑历史承继以及隆瑞三优 │
│ │持续加强建设投入等因素,本次双方协商利润率按8%取值。定价机制同时考虑企业实际业务│
│ │运营过程中绿电价差和用电损耗的因素。 │
│ │ 定价机制生效后次年,每年第一季度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年实际全年的数据进行核查│
│ │,按照成本加成的模式核定上年实际充电服务费单价,并以此价格结算上年充电服务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 │
│ │ 法定代表人:晋秋红 │
│ │ 注册资本:511492.2728万元 │
│ │ 成立日期:1980年07月01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汽车客运;客车修理;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 │
│ │车小修、维保(保养)、汽车专项修理;零售成品油、天然气;变电站及电车线网配件加工│
│ │;危险货物运输;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机动车检测;以下项目仅限分公│
│ │司经营:变电站及电车线网的安装、维修;热力供应;技术咨询服务。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交集团为北巴传媒公司之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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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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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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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海│花园桥雷克│ 4000.00万│人民币 │2010-10-08│2015-10-07│保证担保│未知 │未知 │
│依捷汽车服│萨斯汽车销│ │ │ │ │ │ │ │
│务有限责任│售服务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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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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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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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1471.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505761549.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
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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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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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2025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3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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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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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686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中兴华所未经审计的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
额24918.5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
事项并不影响中兴华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俊晓,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财政部第一届企业财务咨
询专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佳乐,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
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9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8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4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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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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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00万元到-22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80
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00万元到-22
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8087.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1.11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21.47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参股单位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晖天海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30.23%)预计当期发生重大减值损失,导致经营结果出现重大亏损。本公司采
用权益法核算对明晖天海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需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分担明晖天海公司的净
亏损份额,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导致本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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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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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2号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层355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吴名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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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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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总经理闫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哲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
后,闫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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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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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赵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赵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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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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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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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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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
体会议,选举宋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宋楠,女,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硕士,政工师。曾任
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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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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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吴名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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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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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瑞三优”)与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于2016年4月签署《充电桩
建设及运营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签署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北京市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5]848号)文件已失效,原协议中关
于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价机制与当前充电桩市场经营形势存在较大偏差。自原协议
签署以来,充电服务行业价格呈现下降趋势,经过公司与公交集团多轮磋商,通过第三方机构
反复论证,依据原协议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充电业务发展各项环境因素影响后,双方拟参照
市场情况和独立第三方研究咨询报告等客观依据,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对充电服务定价机制进行
调整。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
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公交集团在充电服务领域协同,进一步夯实公司充电业务
,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隆瑞三优与公交集团于2016年4月签署原协议,隆瑞三优为公交集团提供场站内全部充电
站及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为其提供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的相关服务,截至
2024年末,隆瑞三优在公交充电桩业务累计投入23.25亿元,累计收取服务费收入22.55亿元。
近年来,随着国内充电服务市场规模的发展和逐渐成熟,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管
控取消后,充电服务企业的充电服务费标准不再继续采用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价机
制,充电服务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市场规则确定充电服务费单价。鉴于原
协议中关于充电服务费与燃油价格挂钩的定价机制所依据的文件已失效,依据原协议的约定,
上述电费及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应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
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针对上述情况,原定价机制已不符合政策要求和市场
规则,为此需要对原定价机制进行调整。
基于对充电市场的调研分析及第三方研究咨询报告,就各类定价方式的适用场景进行分析
,结合其适用类型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本着价格公允合理,经营稳定持续的原则,经双方磋
商,拟采用“成本加成法”对原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充电服务费单价(含税价格)按照公交充电
业务费用总成本除以全年充电电量计算,同时考虑合理利润率。根据第三方市场调研类似或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利润率水平区间值为5.5%-8.2%,综合考虑历史承继以及隆瑞三优持续加强建
设投入等因素,本次双方协商利润率按8%取值。定价机制同时考虑企业实际业务运营过程中绿
电价差和用电损耗的因素。
定价机制生效后次年,每年第一季度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年实际全年的数据进行核查,
按照成本加成的模式核定上年实际充电服务费单价,并以此价格结算上年充电服务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
法定代表人:晋秋红
注册资本:511492.2728万元
成立日期:1980年07月0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客运;客车修理;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
小修、维保(保养)、汽车专项修理;零售成品油、天然气;变电站及电车线网配件加工;危
险货物运输;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机动车检测;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
:变电站及电车线网的安装、维修;热力供应;技术咨询服务。
(二)关联关系
公交集团为北巴传媒公司之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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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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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婕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
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王婕女士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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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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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卢闯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卢闯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九
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卢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侯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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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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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董事长阎广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阎广兴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阎广兴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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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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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达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副总经理石春国先生提请辞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解聘石春国
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石春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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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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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曹奇志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曹奇志先生因到龄退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九届董
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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