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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6003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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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87 *ST海越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亚科技 │ 642.84│ 14.04│ ---│ 10.8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 7418.39万 15.93 82.49 2018-09-13 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 6370.60万 13.68 --- 2018-02-27 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4496.70万 9.61 50.00 2024-12-27 ───────────────────────────────────────────────── 合计 1.83亿 39.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27 │质押股数(万股) │4496.7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9.61 │ ├────────┼──────────────┴────────┴──────────────┤ │股东名称 │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5 │质押截止日 │2025-12-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5日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4496.7043万股给秦农银行新城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6-29 │质押股数(万股) │4496.7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9.61 │ ├────────┼──────────────┴────────┴──────────────┤ │股东名称 │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6-27 │质押截止日 │2025-06-25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25 │解押股数(万股) │4496.7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7日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4496.7043万股给秦农银行新城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25日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496.7043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海越能源集│铜川海越发│ 6.15亿│人民币 │2019-04-10│2020-04-09│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海越能源集│海航物流集│ 1.91亿│人民币 │2019-03-28│2020-03-28│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方石油 │铜川海越发│ 1.58亿│人民币 │2019-10-24│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海越能源集│铜川海越发│ 1.30亿│人民币 │2019-03-05│2020-03-05│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海越能源集│铜川海越发│ 1.00亿│人民币 │2019-04-11│2020-04-09│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方石油 │上海海航物│ 97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0-05-26│一般担保│是 │是 │ │ │联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北方石油 │洋浦国兴工│ 9540.00万│人民币 │2019-10-15│2020-05-26│一般担保│是 │是 │ │ │程建设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海越能源集│海航物流集│ 9540.00万│人民币 │2019-03-13│2020-03-13│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方石油 │洋浦国兴工│ 9000.00万│人民币 │2019-10-14│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程建设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北方石油 │铜川海越发│ 5300.00万│人民币 │2019-09-11│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北方石油 │铜川海越发│ 5000.00万│人民币 │2019-09-09│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海越能源集│铜川海越发│ 5000.00万│人民币 │2019-04-09│2020-04-08│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海越能源集│铜川海越发│ 4000.00万│人民币 │2019-02-26│2020-02-25│一般担保│是 │是 │ │团股份有限│展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方石油 │铜川海越发│ 3800.00万│人民币 │2019-06-27│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北方石油 │铜川海越发│ 2500.00万│人民币 │2019-06-28│2020-05-25│一般担保│是 │是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28│其他事项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海越能源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 执业中不存在因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3名从业执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 2024-12-28│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27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海越能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17)。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董事会正常运行 ,保障公司治理质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高汉祥先生(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汉祥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高汉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任前学习。高汉祥先生作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高汉祥,男,汉族,1978年8月出生,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硕 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1999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04年硕士毕业于苏州大学 ,2012年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14年起任教于浙江财经大学,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24-12-27│股权质押 ──────┴────────────────────────────────── 本次解除质押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 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44967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50.00%)。 本次再质押股份数量44967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50.0 0%)。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铜川能源通知,为降低融资利率,铜川能源根据要求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铜川能源于2023年6月28日将其持有的44967043股公司股份质押给陕西秦农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以下简称“秦农银行新城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临202 3-046号)。 2024年12月25日,铜川能源将其质押的44967043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手续。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即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覃震先生代为履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覃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闫宏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 2024-10-19│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闫宏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长,同意补选闫宏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补选完成后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闫宏斌先生(主任委 员)、徐向春先生、张鹏先生。 闫宏斌,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 本科学历。历任铜川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总会计师,于2021年7月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2024-10-01│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 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提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函》,控股股 东推荐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闫宏斌 先生、韩保平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8│其他事项 ──────┴────────────────────────────────── 经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提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拟提议聘请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的相关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公司将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工作,并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29│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鑫金控”)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高鑫金控立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29│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28│其他事项 ──────┴──────────────────────────────────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 司、王彬、曾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 事实及相关公告,2023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 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汇能鑫)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2023年期末仍存在占用资金余额。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已归还。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和《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2023年 度,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度新增占用发生金额为12085.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此外 ,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相关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方等事项,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前期,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本所)已于2024年2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但公 司、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未积极采取整改措施,2023年度再次出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事项,新增资金占用发生额达1.21亿元,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情节严重。 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4.5.1条、第4.5.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1.1条、第4.3.1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根据 《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财 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信息披露事 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 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 .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 监王彬、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 信档案。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 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 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4-05-25│其他事项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 能源有限公司、王彬、曾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王彬、曾佳:2024年4月20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海越或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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