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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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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89 江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12-26│ 7.00│ 2.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6│ 24.03│ 2.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8│ 19.04│ 920.58万│ ├───────────┼───────────┼───────────┼───────────┤ │可转债 │ 2026-07-14│ 100.00│ 11.7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 116725.00│ ---│ 35.00│ ---│ -400.09│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贵州天文环保科技有│ 4950.00│ ---│ 45.00│ ---│ -1.0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 ---│ ---│ 65.00│ ---│ -452.7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天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江山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高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天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江山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担任董事长、高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天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高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高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 │关联方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 1550.00万 3.60 61.48 2024-10-17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 889.52万 3.00 50.00 2022-06-18 资有限公司 ───────────────────────────────────────────────── 合计 2439.52万 6.6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0-17 │质押股数(万股) │109.9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6 │质押占总股本(%) │0.26 │ ├────────┼──────────────┴────────┴──────────────┤ │股东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1-08-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5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78.5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10 │质押股数(万股) │7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74 │质押占总股本(%) │1.80 │ ├────────┼──────────────┴────────┴──────────────┤ │股东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6 │质押截止日 │2027-06-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775.0万股给中国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07 │质押股数(万股) │22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88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1 │质押截止日 │2027-06-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接到股东福华科技函告,获悉其于2024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公司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通江山农│四川省乐山│ 1.45亿│人民币 │2019-10-25│2020-10-25│连带责任│是 │是 │ │药化工股份│市福华通达│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农药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南通江山农│四川省乐山│ 1.10亿│人民币 │2019-08-12│2020-08-12│连带责任│是 │是 │ │药化工股份│市福华通达│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农药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南通江山农│四川省乐山│ 8000.00万│人民币 │2019-10-22│2020-11-24│连带责任│是 │是 │ │药化工股份│市福华通达│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农药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南通江山农│四川省乐山│ 7000.00万│人民币 │2019-09-29│2020-09-28│连带责任│是 │是 │ │药化工股份│市福华通达│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农药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417 号文同意注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 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简称为“江农转债”,债券代码为“11010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185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8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7月14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7月16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 2026-07-16│其他事项 ──────┴────────────────────────────────── 根据《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发行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T+1日)主持了江山股 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江农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 处公证。 ──────┬────────────────────────────────── 2026-07-15│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江山股份”)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1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江农转债”)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417号文同意注册。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江农转债”,债券代码为“ 110102”。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 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1 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 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8,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18,5 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5,550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江山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 于2026年7月14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江农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江农转债本次发行118,500万元(1,185,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7月14日(T日)。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江农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 2026-07-10│其他事项 ──────┴──────────────────────────────────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18500万元,发行数量1185000手(1185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7月14日至2032年7月13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 .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7月2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7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7月13日)止(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417号 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7月10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 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下午15: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 2026-06-02│其他事项 ──────┴────────────────────────────────── 增持股份情况: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2026年5月2 9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43%,增持金额共计6916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度激励专项 奖励。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 2、本次增持前,上述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股份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3%,增持金额共计6916554.00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度激励专项奖励。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触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 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主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5-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 发区江山路998号)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负 责人黄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成刚(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同意 提名成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8.96%股份的 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 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离 任暨改选董事的公告》(临2026-027),该议案为普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 ──────┬────────────────────────────────── 2026-04-21│重要合同 ──────┴────────────────────────────────── 1、试验及登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 份”或“公司”)拟与先正达作物保护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正达”)签订《许可、供 应和数据访问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开发苯嘧草唑原药及制剂产品的海外市场,海外登记涉及 试验费用及其他费用预估为33208751.00美元(按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7.0288折算人民币约为23341.77万元),该费用由公司承担,未来将根据实际 发生额分期结算。苯嘧草唑相关产品海外市场的登记由双方共同完成。 2、产品供应:待苯嘧草唑原药及制剂产品取得相应国家登记后,双方就公司向先正达供 应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另行协商。 3、协议履行期限: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任何先正达制剂注册之日起八年, 或直至苯嘧草唑化合物的专利到期之日止(“初始期限”)。本协议可自动续期两年。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若协议顺利履行,将有利于提高苯嘧草唑产品的销售量,预计将 在未来年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 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协议履行中的风险在此类合作中属于常见风险:(1)协议履约周期较长,如遇外部宏观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目标国家登记政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如期/全面履行,已发生的试验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产品形成销售的时间、销量存在不确定性,原辅材料价格也存在波动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协议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先正达作物保护股份 公司许可、供应和数据访问协议》。 三、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协议标的及交易情况 双方合作开展苯嘧草唑原药和制剂海外登记的试验研究,双方预估试验费用(含其他委托 服务)为33208751.00美元(按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 288折算人民币约为23341.77万元),该费用由公司承担,未来将根据实际发生额分期结算, 预计自2026年4月份开始发生,至2033年结束。苯嘧草唑海外市场的登记由双方共同完成。 2、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先正达作物保护股份公司(SyngentaCropProtectionAG)注册地:Rosentalst rasse674058Basel(registerednumberCHE-101.201.323),Switzerland 这是一家根据瑞士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先正达2023年、2024年、2025年等三个会计年度发生业务往来。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了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报损及核销。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事项虽未达 到披露标准,但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通江山农药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3763583.43 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为4306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065000.00元(含税)。2025年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68575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4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结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及地 区收入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纳入董事会考核的其他领 导班子成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不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3、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成员的非独立董事,按本条第(二)款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 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等领取薪酬,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专项激励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 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并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地 区、行业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由董事会批准后按 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绩效目标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专项激励: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专项激励等,按照公司审批通过的具体方案执行。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 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 世达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远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轶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 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随着各 重点项目的陆续投产运营,公司预计2026年度收入规模将有所扩大,在审计范围变化的情况下 ,预计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80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人民币48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8万元。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 召开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 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通五洲皇冠酒店(南通市崇川区崇州大道60号)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公司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 展目标、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计划及企业所处发展 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要求,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指导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和听 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即既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2026-03-3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777万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058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2.14%,实际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31 742.1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 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经营规模和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117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主要包括全资子公司江山新加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新加坡”)、江苏江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盛国际”)、 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沈植保”)、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山新能”)、江山(宜昌)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宜昌”)、控股子 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服务”)、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江山”)。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7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18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 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 年4月18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他事项内 容不变。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券商、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本外 币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 万元(含)的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南通江山农药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履行审批并签署有关协 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券商、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本外币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通过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及额度的董事会决议作出 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投资种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 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 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另外有部分澳元和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 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实现稳 健经营,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业务标的资产 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美元。 (二)投资金额及授权期限 根据公司出口业务金额,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适应,预计2026年叙 做金融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 汇总),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交易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通过开 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及额度的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均为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结合经营收款期限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为盘活存量票据、降低资金业务成本、提高结算效率,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 池业务。本次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公司作为持票人将持有的商业票据委托合作银行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进行 保管而形成的票据资产的集合。票据池业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合作银行为公司提供票据保管、信 息查询、到期托收等增值类服务和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办理 票据的入池和出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 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 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经 营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期限不超过三年(2026年3月2 7日至2029年3月27日)。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盘活存量票据价值 通过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收到和持有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质押给合作银行,与公司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进行统筹管理,盘活存量票据价 值。 2、降低资金业务成本 公司以收到或持有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可实现零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所需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 使用效率,节约资金业务成本。 3、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通过票据池签发票据速率较传统模式显著加快,且通过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 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减少公司的票据管理成 本,提高票据结算效率。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1-31│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 2532001301,发证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原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5年至2027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 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已考虑到公 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业绩预 告的主要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 2026-01-29│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00万元到5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60.09万元到35560.09万元 ,同比增长113.90%到158.47%。 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600万元到4 2600万元,同比增长63.26%到113.34%。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00万元到 5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60.09万元到35560.09万元,同比增长113.90%到158.47% 。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600万元 到42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631.87万元到22631.87万元,同比增长63.26%到113.34% 。 ──────┬────────────────────────────────── 2026-01-1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十届职 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投票表决,选举樊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樊文新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附:职工董事简历 樊文新,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注册安 全工程师。历任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员、南通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 处长、公司副总经理、公司HSE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 会主席、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文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文新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2026-01-1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 发区江山路998号) ──────┬────────────────────────────────── 2026-01-14│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2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 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09│其他事项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0日、2025年5月 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送达的《关于变更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 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 成雨静,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成雨静、胡世达,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轶。鉴于工作调整,毕马威 华振指派胡世达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陈子远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 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 目合伙人为胡世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世达、陈子远,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轶。 二、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新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世达,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新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远,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世达、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远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世达、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 2025-12-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4点 召开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 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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