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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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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397 江钨装备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6-17│ 5.99│ 4.60亿│ ├───────────┼───────────┼───────────┼───────────┤ │增发 │ 2012-01-19│ 11.63│ 26.2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12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0%股│ │ │ │ │权 │ │ │ ├──────┼────────────────┴──────┴────────────────┤ │买方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江钨发展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100%股权、赣州华茂│ │ │钨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01 │ ├──────┼────────────────────────────────────────┤ │关联方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内│ │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 │ │ │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 │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 │ │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 │ │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 │ │税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 │ │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于2026年7月3│ │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事宜与江钨发展签署《 │ │ │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 │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最终交 │ │ │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 │ │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 │ │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 │ │估,并出具了《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 │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6号)。2026年7月31日 │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事宜签署《股权转让│ │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 │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 │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 │ │026)第81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 │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 │ │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 │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合称“《评估报告》”),江硬公司10│ │ │0%股权的评估值为88928.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 │ │0%股权的评估值为28719.3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江│ │ │硬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88928.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2131.67万元、九│ │ │冶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8719.38万元,以上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89779.23万元。 │ │ │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 │ │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方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 │ │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委员 │ │ │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 │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 │ │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 │ │ │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 │ │ │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8-01 │ ├──────┼────────────────────────────────────────┤ │关联方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内│ │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 │ │ │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于2026年6月1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基于审计和评估结果,就本 │ │ │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等事项达成一致。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 │ │法权益,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 │ │于2026年6月12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 │ │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 │ │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 │ │等事宜也相应调整。为此,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等调整事宜│ │ │达成补充协议,并于2026年7月31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 │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国家出资│ │ │企业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 │ │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 │ │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 │ │ │,本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公司本 │ │ │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钨发展持有的华茂公司、江硬公司和九冶公司各100%股权。在│ │ │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 │ │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 │ │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于2026年│ │ │6月12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 │ │ 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 │ │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 │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等事宜也相应调整。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 │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 │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 │ │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 │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统称“《评估报告》”)相关盈利预测情况和资│ │ │产评估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 │ │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并签署《业绩承│ │ │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 │ │ │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内│ │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 │ │ │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 │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 │ │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 │ │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 │ │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 │ │ │,本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最终交 │ │ │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 │ │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北京卓信大│ │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 │ │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6号)、《江│ │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 │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 │ │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合称“《评估报告》”),江硬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981│ │ │1.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871│ │ │9.3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江硬公司100%股权转让价│ │ │格为89811.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转让价│ │ │格为28719.38万元,以上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90662.23万元。 │ │ │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 │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方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 │ │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委员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 │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 │ │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 │ │ │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 │关规定。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 │ │ │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 ├──────┼────────────────────────────────────────┤ │关联方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内│ │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 │ │ │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 │ │期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部分资产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同时对本次交易资产│ │ │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期和市场法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偿。为此,本着公平公│ │ │正的原则,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 │ │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 │ │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 │ │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 │ │ │,本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公司本 │ │ │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钨发展持有的华茂公司、江硬公司和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根│ │ │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 │ │评报字(2026)第81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 │ │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 │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 │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统称“《评估报告》”)相关│ │ │盈利预测情况和资产评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资产基│ │ │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部分资产进行业绩承诺补偿│ │ │,同时对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期和市场法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 │ │偿。为此,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确│ │ │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业绩承诺补偿│ │ │协议》。 │ │ │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 │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委员 │ │ │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 │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 │ │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 │ │ │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次交易可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 │相关规定。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 │ │ │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江钨发展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江钨装备 │ │ │ 乙方:江钨发展 │ │ │ (二)业绩承诺期间 │ │ │ 1、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6年、20│ │ │27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交易于2027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至20│ │ │27年、2028年、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以此类推。 │ │ │ 2、本协议所述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是指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 │ │ │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和机械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和机械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有色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赣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华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冶研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赣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江钨钴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废铜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0 │ ├──────┼────────────────────────────────────────┤ │关联方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源煤业集│江西煤业集│ 14.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源煤业集│江西江能物│ 5.3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贸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源煤业集│曲江公司立│ 5.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风井工程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源煤业集│江西煤业集│ 2.00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责任│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源煤业集│江西煤炭储│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备中心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 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 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正 为25%的实际情况,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事宜与江钨发展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 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最终交易 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 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信 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6号)。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 第81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合称“《评估报告》”),江硬公司100%股权的评估 值为88928.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 为28719.3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江硬公司100%股权转 让价格为88928.18万元、华茂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转让 价格为28719.38万元,以上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89779.23万元。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方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委员已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监 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次交 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2026-08-01│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 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于2026年6月1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基于审计和评估结果,就本次股权 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等事项达成一致。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于2026年6 月12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 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等事宜也相应调 整。为此,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等调整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并 于2026年7月31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国家出资企业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 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 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 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公司本次 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钨发展持有的华茂公司、江硬公司和九冶公司各100%股权。在标的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司于20 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于2026年6月12日签 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基于2025-2026年度江硬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更正为25%的实际情况,北京卓信 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等事宜也相应调整。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 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6号)、《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6)第8127号)(以下统称“《评估报告》”)相关盈利预测情况和资产评估情况,本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 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并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2026-08-01│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89959882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 ,即为2969879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86947846股,前述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 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989959882股为基础 。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133.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84.94万元。对于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假设在2025年度 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 6、由于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权及九冶公司100%股权交割及其利润计入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时点不确定,故不考虑上述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孟祥云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26年5月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任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辞 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黎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黎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为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补选独立董事黎毅女士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黎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调整后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熊旭晴(主任委员)、潘长福、阳颖霖、毕利军、江莉娇、徐光华( 独立董事)、刘振林(独立董事)、黎毅(独立董事)、温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徐光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熊旭晴、潘长福、刘振林(独立董 事)、黎毅(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长福、徐光华(独立董事)、刘振林(独立董事)、黎毅(独立董 事、主任委员)、温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熊旭晴、阳颖霖、黎毅(独立董事)、徐光华(独立董事 )、刘振林(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 2026-08-0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公司10楼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毕利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毕利军、副总经理阳颖霖、财务总监江莉娇列席了会议。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孟祥云女士因个人原因, 已提请辞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孟祥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孟祥云女士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 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更换黎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原任独立董事仍将继 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黎毅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二)净利润实现 扭亏为盈”的情形。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万元到12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万元到11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 据、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万元到1 2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万元到11 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三)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将煤炭相关资产及负债置出,同 时置入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57%股份,置换后,金 环磁选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置换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需要对 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重述。 (一)重述前财务数据(法定披露数据) 1.利润总额:-28432.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984.78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268.62万元。 2.每股收益:-0.2928元。 (二)重述后财务数据 1.利润总额:-26839.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884.44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268.62万元。 2.每股收益:-0.2817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置出亏损的煤炭相关资产及负债,置入金环磁选57% 股份,相关置出置入资产于2025年8月完成交割,本次重组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202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需追溯调整,视同置入资产金环磁选在2025年1月1日已纳 入合并范围,故其2025年上半年损益已计入2025年半年度报表。但置出煤炭资产2025年上半年 亏损额巨大,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仍为亏损。2026年上半年,置入资产金环磁选 继续保持盈利,由于置出煤炭资产自2025年8月交割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其亏损不再影响本 期业绩,故本期实现扭亏为盈。 ──────┬────────────────────────────────── 2026-07-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公司10楼 会议室 ──────┬────────────────────────────────── 2026-06-13│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 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 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 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 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 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最终交易 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在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为明确 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及过渡期损益安排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决议就标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 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 )(以下合称“《评估报告》”),江硬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9811.18万元、华茂公司10 0%股权的评估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8719.3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 商一致,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江硬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89811.18万元、华茂公 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2131.67万元、九冶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8719.38万元,以上交易 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90662.23万元。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方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委员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2026-06-13│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关于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 料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评 估方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部分资产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同时对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中 基于未来收益预期和市场法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偿。为此,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 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 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 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江钨发展于2026年2月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同意公司本次 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钨发展持有的华茂公司、江硬公司和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根据北 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所涉及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 026)第8126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5号)、《江西江钨稀贵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7号)(以下统称“《评估报告》”)相关盈利预测情况和资 产评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就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 预期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部分资产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同时对本次交易资产 基础法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期和市场法评估的部分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偿。为此,本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经协商确认并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 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等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委员已回避表 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本次交易可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钨发展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钨装备 乙方:江钨发展 (二)业绩承诺期间 1、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6年、2027年 、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交易于2027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至2027年、 2028年、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以此类推。 2、本协议所述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是指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89959882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 ,即为2969879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86947846股,前述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 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989959882股为基础 。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133.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84.94万元。对于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假设在2025年度的 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6、由于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 权及九冶公司100%股权交割及其利润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时点不确定,故不考虑上述公司股 权收购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 强投资者回报与获得感,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装备”或“公司”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 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工作,彻底退出煤炭业务,全面转型为磁选装备制造 、研发及销售,开启新的发展阶段。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 提供矿物选别试验与流程设计、非金属矿除铁提纯试验与流程设计以及矿山EPC总包服务等。 主要产品涵盖电磁、永磁、离心重选3大系列,广泛应用于铁矿、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等领域 。 ──────┬────────────────────────────────── 2026-06-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1 0楼会议室 ──────┬────────────────────────────────── 2026-05-01│其他事项 ──────┴──────────────────────────────────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钨装备”)分别于2025年6月27 日、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钨发展”)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00%)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与江钨发展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 并约定了交易价款、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相关约定,江钨发展同意对置入上市公司的金环磁选在业绩承诺 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即承诺在业绩承诺期2025年、 2026年、2027年,金环磁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5年5469 .03万元、2026年5546.53万元、2027年5625.60万元。根据金环磁选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金环磁选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则江钨发展需对江钨装备进行利润补偿,具体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 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 额不冲回。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金环磁选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6年 4月17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694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中兴华核字(2 026)第00001900号《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5年度金环磁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经审计的金环磁选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1.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41.48万元,低于2025年度承诺的净利润数5469.03万元, 江钨发展需进行业绩补偿。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装备”、“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之2025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置换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1日,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以持有的煤炭业务 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 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00%)的等值 部分进行置换。本次交易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为36,977.10万 元,置入资产交易作价为36,869.86万元,上述作价差额部分107.24万元,由江钨发展以现金 方式向公司补足。 2025年8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金环磁选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91336869.78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42290984.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37116054.46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829464774.24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公 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 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2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2-12│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与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江钨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钨控股拟认购股票 数量不低于公司实际发行数量的20%(含)且不超过公司实际发行数量的40%(含)(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江钨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其认购价 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江钨 控股承诺将按照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江钨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钨控股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实际发行数量的20%(含)且不超 过公司实际发行数量的40%(含)。 江钨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 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江钨控股承诺将按 照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 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公 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控股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在内的不超过35 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296987964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其中,江钨控股拟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实际发行数 量的20%(含)且不超过实际发行数量的40%(含),认购金额=认购股份数量×最终发行价格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 2026-02-12│重要合同 ──────┴──────────────────────────────────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在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江钨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硬公司”)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冶公司”,九冶公司和江硬公司、华茂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各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实施。 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 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安排, 本次交易可不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对钨产业链及钽铌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并使用该募集资金收购江钨发展持有的江硬公司、华茂公司 和九冶公司各100%股权。 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各100%股权方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 董事/委员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委员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生效安排,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公 司控股股东。江钨发展由江钨控股持有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钨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钨发展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钨装备 乙方:江钨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权及九冶公司 100%股权。 (三)标的股权转让及定价原则 1、江钨发展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江钨装备,江钨 装备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江钨发展持有的标的股权。 2、自交割日起,江钨装备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享有及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江硬公司、华茂公司、九冶公司将成为江钨装备全资子公司;江钨发展则不 再享有及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股权转让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 反映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4、鉴于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目前尚未最终出具,双方同意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另行签署 补充协议确定。 (四)业绩补偿及承诺安排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 估等工作完成后,江钨装备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标的资产的评 估结果与江钨发展就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如涉及)。 (五)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及交割 1、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江钨发展应当促使标的公司及时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江钨 装备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等)。因政府机构原因( 非因双方过错)导致江钨发展无法尽快完成上述变更和批准手续的,不视为江钨发展违约,但 这并不免除江钨发展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继续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和批准手续的义务。 2、江钨发展同意,在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江钨装备登记 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起10个工作日内,江钨装备向江钨发展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本次 股权转让对价。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对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89959882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 ,即为2969879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86947846股,前述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 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989959882股为基础 。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675.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04.65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公司2025年1-9月已实现的 相应指标乘以4/3;对于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假设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 增长20%进行测算; 6、由于江硬公司100%股权、华茂公司100%股权及九冶公司100%股权交割及其利润计入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时点不确定,故不考虑上述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 ──────┬────────────────────────────────── 2026-02-12│其他事项 ──────┴──────────────────────────────────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自身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及诉 求。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 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 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 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 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涉及整改情况。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在本次董事 会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计、评估 等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 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公司10楼 会议室 ──────┬────────────────────────────────── 2026-01-23│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与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品供应框 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 属企业(以下统称“江钨控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统称“公司”)之 间存在原材料、零部件、与矿业设备相关产品的采购、销售,检测、技术服务、物业租赁服务 及委托加工服务等相关交易。由于江钨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 管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种类及范围 1.江钨控股向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与矿业设备相关产品;公司向江钨控 股销售:磁选机等设备及备件、废铜、废铁。 2.江钨控股向公司提供:酒店服务、劳务服务、检测、技术服务、委托加工服务;公司向 江钨控股提供:物业租赁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实验、技术服务、转供水、转供电服务。 (二)定价原则 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定价原则。除法律法 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 序为: 1.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 2.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3.既无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也无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根据成本加成定价; 4.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 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 1.本公司应于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协议约定的各项交易的总金额进 行预计,并应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当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审议并披露。双方应按照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金额进行交易。 2.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上述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本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 ,将超出部分按照金额重新提交其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双方应按照经本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金额进行交易。 ──────┬────────────────────────────────── 2026-01-23│其他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江西江钨 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钨装备”)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 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融资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融资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可在融资总额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授权公司和金环磁选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与银行签署上述融资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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