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05 动力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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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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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4-03-17│ 8.29│ 2.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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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0-08-31│ 4.52│ 4322.48万│
├───────────┼───────────┼───────────┼───────────┤
│增发 │ 2013-09-06│ 7.66│ 2.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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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3│ 5.94│ 8419.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05│ 4.61│ 6477.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0-31│ 6.02│ 496.65万│
├───────────┼───────────┼───────────┼───────────┤
│配股 │ 2017-05-31│ 4.00│ 4.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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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03│ 2.64│ 1760.22万│
├───────────┼───────────┼───────────┼───────────┤
│增发 │ 2024-10-23│ 3.14│ 1.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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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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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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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 ---│ 883.89万│ 883.89万│ 7.21│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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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 0.00│ 5197.4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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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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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转让比例(%)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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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29亿 │转让价格(元)│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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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515.47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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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何振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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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湾红棉科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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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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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4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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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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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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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元力数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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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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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转让方”)拟与元力数科│
│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数科”或“乙方”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 │协议》,向元力数科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氢沐科技”或│
│ │“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37%股权。 │
│ │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
│ │氢沐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576.08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9308.2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 │-2732.18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30│
│ │.28万元,评估增值4062.46万元。以前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所持37% │
│ │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0万元,元力数科将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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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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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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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元力数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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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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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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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转让方” │
│ │)拟与元力数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数科”或“乙方”或“受让方”)│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元力数科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氢沐科技”或“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37%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拟与元力数科签│
│ │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氢沐科技37%的股份。本次交易前,氢沐科技为公司 │
│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氢沐科技8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氢沐科技43%股份│
│ │,为氢沐科技控股股东,氢沐科技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元力数科系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
│ │氢沐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576.08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9308.2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 │-2732.18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30│
│ │.28万元,评估增值4062.46万元。以前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所持37% │
│ │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0万元,元力数科将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 │
│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提交公司董事 │
│ │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
│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
│ │交易的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审批、备案、│
│ │登记、交割等必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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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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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同源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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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配偶在过去十二个月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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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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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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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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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元力数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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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权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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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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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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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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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同源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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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配偶在过去十二个月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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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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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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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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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亚 4512.22万 7.36 69.58 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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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12.22万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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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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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质押股数(万股) │4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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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58 │质押占总股本(%) │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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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何振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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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陈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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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12 │质押截止日 │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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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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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2日何振亚质押了4512.2185万股给陈振平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关于股份质押延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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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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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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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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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为-4900.00万元到-58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00.
00万元到-570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900.00万元
到-5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规模较大幅度减小。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00.00万元到-570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亏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仍在持续,银行融资渠道受阻,虽然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有
所上升,但为缓解现金流压力,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有所上升;
2、虽然公司全面加强成本管控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计入期间费用的人员成本、资产摊销
金额仍占比较高。
公司将通过积极降低融资成本、改造工艺流程、与供应商价格谈判等措施,持续提效降费
、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保证公司平稳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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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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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
生与深圳湾红棉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科创”或“受让方”)签署了《何振亚与深圳
湾红棉科创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何振亚先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154663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9.00%)转让给红棉科创,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8836696.79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
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红棉科创的持股比例为9.00%,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
生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8%。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何振亚先生变更为红棉科创,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由何振亚先生变更为陈志茂先生。
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重要内容提示
1、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承诺
红棉科创承诺: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交易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不委托他人
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
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60个月的限制。
何振亚先生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不对外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
上市公司剩余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股份,也不由上市
公司回购该部分剩余股份。但在本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36个
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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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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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对象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源”)。
反担保对象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安徽动力源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金额3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安徽动力源提供担保金额为4980万元,
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287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及反担保基本情况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额度,期限一年,该额度由北京中关
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使
用自有不动产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京丰国用(2005出)第0
00815号,使用权面积9308.65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096865号
,建筑面积14662.85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2、因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向华夏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安徽动力源拟使用位于郎溪
县经济开发区白茅山东路南侧的不动产(皖(2016)郎溪县不动产权第0003200号、第0003135
号、第0003206号、第0003205号、第0003207号、第0003202号、第0003203号)作为抵押物向
华夏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贷款中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事项,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额度尚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
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4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2026年5月26日发布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动力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
力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动力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
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
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上述担保事项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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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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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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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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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1019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1019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2024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955414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下同)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所持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10191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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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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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转让方
”)拟与元力数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数科”或“乙方”或“受让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元力数科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氢沐科技”或“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37%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拟与元力数科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氢沐科技37%的股份。本次交易前,氢沐科技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持有氢沐科技8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氢沐科技43%股份,为氢
沐科技控股股东,氢沐科技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对手方元力数科系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氢
沐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576.08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9308.2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73
2.18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30.28万
元,评估增值4062.46万元。以前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所持37%股权的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490万元,元力数科将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
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审批、备案、登记
、交割等必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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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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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申请综合授信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144.
4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
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以下统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
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2、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
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
相关协议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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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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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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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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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
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2026年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具体
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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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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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
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793540.71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0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
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5年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3810.78元,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0元,其他转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466363.92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378784.93
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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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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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1,293,245,981.58元,公司2025年度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20,999,519.94元,公
司股本总额612,829,5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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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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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17857085.6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20999519.9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
0610025.19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293245981.58元。
鉴于本公司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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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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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对象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金额97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
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金额19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该额度由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北京中关
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
”)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申请贷款金额975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由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向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3、为保证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申请贷款,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
司拟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京丰国用(2005
出)第000815号,使用权面积9308.65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09
6865号,建筑面积14662.85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贷款中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事项,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中
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额度尚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202
4年2月24日、2025年4月23日及2025年5月1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动力
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4)。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
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
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
、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本次为科耐特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对前次贷款进行续贷,
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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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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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兴华”)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兴华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杨金山先生(项目合
伙人)、田翠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兴华内部工作调整,现
委派韩静女士接替田翠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金山先生(项目合伙人)、韩静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韩静,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20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
新三板公司审计,涉及领域包括:金融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环保行业等。2020开始
在兴华执业,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报表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韩静女士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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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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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业绩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00万元到-27,000万元。
公司业绩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50
0万元到-27,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00万
元到-27,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将继续亏损。
2、公司业绩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
,500万元到-27,500万元。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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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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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848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8%;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1221
8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9.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6%。
本次质押系对前期质押股份的延期,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或质押解除的情形。截至目前,
何振亚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关于股份质押延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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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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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对象名称: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反担保金额及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金额198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含
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金额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动力源”)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城
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980万元整,期限一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拟为上述贷款198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1980万元,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满三年。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反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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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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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延长融资期限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
资产抵押及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融资的议案》,公司以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以持有部分
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向非关联自然人陈振平先生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
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市场利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陈振平先生协商继续将上述资产、股权抵押及质押,利率
不变,并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一年。
二、非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陈振平,男,中国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陈振平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非关联自然人协商借款期限延长一年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融资事项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
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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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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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经理高
洪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8%,持有股份为公司股权激励及配股
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高洪卓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7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该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高洪卓先生《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本次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高洪卓先生未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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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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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
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职工代表
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选举孟怡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孟怡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由7人组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孟怡,女,1978年出生,兰州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州德谱皮具实业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广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区域人力经理,广州方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经
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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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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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何振亚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58%股份
的股东何振亚先生在2025-09-03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
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
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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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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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
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
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
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
月22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
审计):83747.10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
经审计):4467.70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08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和金融业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和金融
业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45.00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809.70万元2024年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
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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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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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董事会
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公司拟对董事会人数及构成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
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调整为4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1名)
,独立董事人数仍然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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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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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对象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源”)
反担保对象名称: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安徽动力源担保金额350万元,为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金
额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安徽动力源提供担保余额为380
0.00万元,为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金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及反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因经营发展需
要,拟向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期限
一年。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5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郎溪县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350万元,
保证义务之日起满三年。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
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
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
担保等。
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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