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08 安泰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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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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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泰公司 │ 4900.00│ ---│ 49.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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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恩懿 │ ---│ ---│ 77.50│ ---│ -157.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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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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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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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吨矿渣细粉工程│ 1.17亿│ ---│ 1.1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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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 8.55亿│ ---│ 77.62万│ ---│ ---│ ---│
│醇及10万吨二甲醚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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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3亿│ ---│ 1.4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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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8Nm3/a焦炉 │ 4.83亿│ ---│ 256.48万│ ---│ ---│ ---│
│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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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7亿│ ---│ 2.5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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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易高液化天│ 1.03亿│ ---│ 256.48万│ ---│ ---│ ---│
│然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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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82亿│ ---│ 3.8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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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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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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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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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部分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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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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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杨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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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9月26日,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受让方)与杨瑞平先生(乙方,转让方│
│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丙方,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 │
│ │以下简称"本意向书"),本公司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受让杨瑞平先生及其关联人持有的标的│
│ │公司部分股权,预计受让股权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5%("本次交易")。现将主要内容公 │
│ │告如下: │
│ │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
│ │ (一)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标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18232)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山西省晋 │
│ │中市介休市连福镇红崖湾村,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为主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60│
│ │00万元,实缴资本6000万元。公司目前拥有的煤矿保有储量约为8600万吨,可采储量约为58│
│ │00万吨,开采能力为90万吨/年。 │
│ │ 本次交易对方杨瑞平先生为标的公司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 │
│ │ 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 │ 因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风险,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
│ │意向。按照意向书约定,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将公司支付的交易定金全额返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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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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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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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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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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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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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六次临时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与关联方解决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
│ │如下: │
│ │ 一、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
│ │ 公司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因互为上下游产业链的│
│ │关系,双方之间一直存在大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根据相关监管规│
│ │定与要求,公司与新泰钢铁承诺:在2024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 │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
│ │ 近年来,公司与关联方一直在积极筹划并落实解决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做了大量工作│
│ │与努力,包括但不限于:2016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将公司现有的焦化、型钢等资产全│
│ │部置出,同时置入文化旅游、地产等配套资产,从而彻底解决关联交易。但因在重组方案公│
│ │告后,该等标的资产受到国内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资产所在地土地政策的影响,以及结合│
│ │当时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后认为重组方案存│
│ │在重大不确定性,故交易各方终止了本次重组。2021年公司再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向控│
│ │股股东现金收购新泰钢铁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并从根本上解决双方│
│ │之间的关联交易。但本次重组最终因受当时相关产业政策等因素限制未能实施。 │
│ │ 除上述公开披露的重组方案外,实际上近些年公司持续对外考察多个目标资产、多次洽│
│ │谈合作项目,特别是2021年重组终止后,公司与关联方继续积极寻求战略合作方,采取多种│
│ │思路与方法,与多方讨论合作方案,力求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谋求各自的转型发展,并彻│
│ │底解决关联交易。但近两年钢铁和焦炭行业弱势运行,企业经营普遍承压,资金压力较大,│
│ │给内外部资产整合工作形成阻力,因此,目前尚未能形成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同时,除筹│
│ │划以重组方案彻底解决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还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种类,降低交易金│
│ │额,如近两年双方通过改变交易模式从而减少电力销售交易,以及公司今年以来通过采取焦│
│ │炭受托加工模式减少经营性亏损,同时也减少了向关联方销售焦炭的交易。对于剩余因产业│
│ │链原因而暂不可避免的钢坯采购、水渣加工等交易,双方严格执行市场化交易定价和公允、│
│ │合理的结算政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二、本次承诺延期情况 │
│ │ 承诺期限将至,因如上各种客观因素所致,原承诺事项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公司与│
│ │关联方将继续按照上述思路积极寻求解决关联交易的办法与措施,争取尽早解决关联交易,│
│ │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但重组方案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且需履行必│
│ │要的审批程序,进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在充分考虑当│
│ │前的经济环境和钢铁、焦化行业的市场形势以及双方的履约能力的前提下,拟将原承诺期限│
│ │延长5年,即调整为:在2029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 │
│ │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
│ │ 三、延期后的承诺履约安排 │
│ │ 公司将充分把握政策导向,抓好当前并购重组的有利时机和市场机遇,积极谋划发展,│
│ │以求彻底解决关联交易,并同步实现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转型发展目标。 │
│ │ 一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钢铁市场变化及监管动态,若未来条件具备时,公司与关联方│
│ │将再协商择机筹划重组事宜,收购关联方钢铁类资产,使上市公司业务形成完整产业链;另│
│ │一方面,公司也在持续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寻求战│
│ │略合作方和优质资产,力求通过资产或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转型发展,并│
│ │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总之,关联交易解决方案的具体制定和实施将秉持着结合公司经营│
│ │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基本原则,并│
│ │进一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在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
│ │体股东利益的适当时机予以推进,以期以最优方案解决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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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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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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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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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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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泰公司”)│
│ │ 担保金额:本公司首次为龙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为2.45亿元。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8.42亿元,占本公司202│
│ │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5%,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
│ │ (一)担保基本情况 │
│ │ 龙泰公司系本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于2024年5月共 │
│ │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供应链贸易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49%,漳龙集 │
│ │团持股51%。 │
│ │ 龙泰公司为满足自身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
│ │龙江支行申请融资贷款,贷款最高额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与漳龙集 │
│ │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其│
│ │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为2.45亿元。 │
│ │ 由于本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王俊峰先生担任龙泰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泰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 │ (二)审议情况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 │一致认为:本公司本次拟按照持股比例为龙泰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龙泰公司融资│
│ │业务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龙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
│ │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 │章程》等相关规定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虽构成关联担保,但不涉及应回避表决的关联│
│ │董事及关联股东。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
│ │。因前述融资及担保事项正在商谈中,若最终债权银行及具体担保事项发生变化,本公司提│
│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45亿元担保额度内审议为龙泰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龙泰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333号综合楼5103│
│ │室,法定代表人陈毅坚,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金│
│ │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 │类化工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
│ │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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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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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民 3.18亿 31.57 100.00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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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8亿 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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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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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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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5.54亿│人民币 │2023-11-28│2029-11-16│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3.00亿│人民币 │2020-03-31│2028-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2.05亿│人民币 │2022-12-15│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94亿│人民币 │2023-11-14│2027-11-14│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75亿│人民币 │2018-06-28│2031-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39亿│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12亿│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09亿│人民币 │2023-11-30│2029-11-2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00亿│人民币 │2018-03-20│2027-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8250.00万│人民币 │2023-12-01│2029-11-25│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7940.00万│人民币 │2023-11-30│2029-11-2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7450.00万│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6650.00万│人民币 │2022-12-22│2028-12-20│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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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6390.00万│人民币 │2023-12-04│2029-11-25│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5400.00万│人民币 │2023-06-19│2028-06-17│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970.00万│人民币 │2023-11-29│2029-11-28│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960.00万│人民币 │2023-12-04│2029-12-03│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6│2028-06-24│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5│2028-06-23│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5│2028-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1│2028-06-1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1│2028-06-13│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0│2028-06-18│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6-20│2028-06-16│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4280.00万│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2970.00万│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1-29│2029-11-16│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
│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 789.00万│人民币 │2023-08-12│2027-08-09│连带责任│否 │是 │
│控股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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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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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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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961420.70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35428690.43
元;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89582404.72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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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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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拟受让
煤业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意向书的公告》(临2024—043号),公司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受让杨
瑞平先生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各方签署了《股权
转让意向书》。
各方自签署意向书以来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标的
公司的现场调研、初步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商谈,尚待标的公司完
成股权规范与整合等相关前置事项后,各方商议签订正式交易协议。按照意向书约定,各方应
争取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本次交易。
近日,经公司管理层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充分沟通了解后获悉,因标的公司的历史股
权问题,其股权规范整合工作存在较大难度,截至目前尚无妥善解决措施,难以在4月底前完
成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风险,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意
向。按照意向书约定,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将公司支付的交易定金全额返还给公司。
双方终止本次合作意向是因标的股权转让存在障碍的客观原因所致,公司已全额收回交易
定金,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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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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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2
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五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焦炭
受托加工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合作概述
本公司为积极应对焦化市场波动风险,减少焦炭业务亏损,前期已与襄汾县昌昇平煤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昇平公司”)开展焦炭受托加工业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
的临2024-023号公告》)。该业务开展以来,双方合作顺利,经本公司财务部门核算,该业
务模式下较大幅度减少了同等条件下自营焦炭产品的亏损,对改善本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意
义。基于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煤焦市场走势的预判,本公司为最大程度规避煤炭和焦炭市
场波动风险,经双方协商,决定继续开展该业务。
昌昇平公司截至2024年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6亿元,净资产为2.20亿元,2024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50.19亿元,净利润148.2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业务合作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甲方”)与昌昇平公司(“乙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
司(“丙方”)就本次业务合作续签了《委托加工焦炭、销售荒煤气协议》(“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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