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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6004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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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15 小商品城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6.62│ 3.29亿│ ├───────────┼───────────┼───────────┼───────────┤ │首发融资 │ 1993-12-01│ 1.60│ 7314.72万│ ├───────────┼───────────┼───────────┼───────────┤ │增发 │ 2008-08-27│ 75.49│ 34.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1│ 2.94│ 1.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09│ 2.39│ 559.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申万宏源 │ 55362.54│ ---│ ---│ 66100.21│ 1015.96│ 人民币│ ├─────────┼─────┼─────┼─────┼─────┼──────┼──────┤ │天图投资 │ 15519.21│ ---│ ---│ 3661.35│ ---│ 人民币│ ├─────────┼─────┼─────┼─────┼─────┼──────┼──────┤ │沐曦股份-U │ 5999.99│ ---│ ---│ 30828.2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01 │交易金额(元)│4.1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叉口东北侧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 │ │ │权 │ │ │ ├──────┼────────────────┴──────┴────────────────┤ │买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为高质量推动新一轮国贸改革,助力商贸文旅融合与地区经济增长,放大连片开发效应,完│ │ │善业态闭环,为义乌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近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挂│ │ │牌出让活动,并计划作为主体或指定下属子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41,300 │ │ │万元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1-08 │交易金额(元)│32.2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买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 │ │ │的挂牌出让活动,以322310万元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商博南│商品房承购│ 419.5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星 │人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占先生、副董事长包华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推举董事许杭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董事长陈德占先生、副董事长包华先生、职工董事王向 荣先生、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独立董事张成洪先生和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现场会议。 2、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6-16│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补选黄钟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为: 审计委员会:黄钟伟(独立董事,召集人)、张成洪(独立董事)、吴秀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金明(独立董事,召集人)、黄钟伟(独立董事)、王向荣。 ──────┬────────────────────────────────── 2026-05-30│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 上市的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 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 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上市如果最终实施,发行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 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 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 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5/documents/sehk26052902298.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5/documents/sehk26052902299.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 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9│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公司前期收到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的辞职报告,洪剑峭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黄钟伟先 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6-05-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01│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41300万元 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高质量推动新一轮国贸改革,助力商贸文旅融合与地区经济增长,放大连片开发效应, 完善业态闭环,为义乌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近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挂牌 出让活动,并计划作为主体或指定下属子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41300万元 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次审议程序 本次参与竞拍暨建设运营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因属于临时性商业机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暂缓披露。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近期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良好,且根据目前的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对 原融资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及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经董事会审慎评 估,决定取消本议案。 ──────┬────────────────────────────────── 2026-04-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 03546946.9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6231448.66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股本5483 55922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41779613.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2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审议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 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6-04-09│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 配前提条件范围内,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 现金分红以及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 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 发展。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6-04-09│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英豪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黄英豪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其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方案执行。 二、调整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按照香港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使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组成符合《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的 要求,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成洪(主任委员)、罗金明(委员)、刘晓婧(委员)。除上述调 整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上述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 日起生效。 ──────┬────────────────────────────────── 2026-04-0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有效;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 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一)委托理财目的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 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在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 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 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后实施。 3.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 度、期限、收益等。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 信高的金融机构。 (八)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 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 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 2026-04-0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 .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上市 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 ,住宿和餐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燕华,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康,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含1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磊,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波,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含2家上市公司独立内控审计报告)。 ──────┬────────────────────────────────── 2026-04-09│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国际”) 为本次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 见,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 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天健国际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国际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 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国际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性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暂时并未有任何与独立性相关的发现对天健国际 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0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包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 2025-12-2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向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职工董事,王向荣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另外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向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向荣,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9.12-2020.10任浙江中国小 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分公司总经理 2020.10-2020.12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2020.12-2025.10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分公司总经理 2025.10-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市场运营分公 司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王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独立董事张成洪先 生和非独立董事吴秀斌先生,其中洪剑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同 意授权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2.5%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 (包括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 财等事项。 以上授权事项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内有效。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 2025-12-0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1-08│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322310万 元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高质量推动新一轮国贸改革,助力市场持续繁荣发展与地区经济增长,浙江中国小商品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打造集文化传承、商业创新、旅游休闲功能于一 体的文商旅综合体,为义乌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近日,公司参与了义乌市福田街道 五区市场南侧地块挂牌出让活动,并计划作为主体或指定下属子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 一、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322310万 元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次审议程序 本次参与竞拍暨建设运营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因属于临时性商业机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暂缓披露。 (一)项目地址: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 6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3万㎡( 其中包括集中商业、LOFT、商务办公、商业裙房、其他配套等),地下建筑面积21.7万㎡。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98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98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5年10 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 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向荣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王向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向荣,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9.12-2020.10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分公司总经理 2020.10-2020.12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2020.12-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分公司总经理 王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 2025-10-22│股权回购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退休的3名 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3名 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6700股,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2元/股。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5-053),自2025年8月1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 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 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退休的3名激励对象 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6700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6987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对上述3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 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 2025-10-21│其他事项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3日届满 ,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9.87万股,占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 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 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 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五)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9-09│对外投资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球数贸中心酒店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数贸中心酒店分公司(暂定 名) (二)分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三)分公司负责人: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分公司地址: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日用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杂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许可项目:餐饮 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销售;汽 车租赁服务(不含客运服务);棋牌(具体以市场监管局批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公司酒店资源,提升全球数贸中心配套服务能力和运营效 率,实现酒店与市场、写字楼的互动运营,增强公司酒店品牌影响力。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 述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马述忠先生自2019年8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因此, 马述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辞职申请生效后,马述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述忠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鉴于马述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 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 马述忠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马述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述忠先生在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8-18│股权回购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退休的 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从5483645926股变更为548355922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 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2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9-85182812 5、邮箱:600415@cccgroup.com.cn ──────┬────────────────────────────────── 2025-08-18│价格调整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5年8月1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中因退休而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67万股限制性股票;同 时,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调整后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五)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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