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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6004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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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15 小商品城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6.62│ 3.29亿│ ├───────────┼───────────┼───────────┼───────────┤ │首发融资 │ 1993-12-01│ 1.60│ 7314.72万│ ├───────────┼───────────┼───────────┼───────────┤ │增发 │ 2008-08-27│ 75.49│ 34.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1│ 2.94│ 1.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09│ 2.39│ 559.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申万宏源 │ 55362.54│ ---│ ---│ 63089.95│ ---│ 人民币│ ├─────────┼─────┼─────┼─────┼─────┼──────┼──────┤ │天图投资 │ 15519.21│ ---│ ---│ 3273.1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08 │交易金额(元)│32.2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买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参加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 │ │ │的挂牌出让活动,以322310万元竞得义乌市福田街道五区市场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 │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3.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南星”)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期商博南星通过挂牌竞拍方式取得杭政储出[2025]│ │ │60号地块,并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义乌市场杭州飞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9│ │ │9亿元,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建设运营的公告》(临2025-035)。 │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商博南星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商博南│ │ │星增资人民币35,000万元,商博南星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 │ │ │有商博南星100%的股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5.6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景芳三堡单元JG1203-28地块国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买方 │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杭州上城区打造义乌市场杭│ │ │州飞地。公司指定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南星”)参│ │ │与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义乌市场杭州飞地项目。│ │ │ 商博南星于2025年5月29日参加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以56,871万元竞得杭州景芳三堡单元JG1203-2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 │ │ │用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商博南│商品房承购│ 430.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星 │人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98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98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5年10 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 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向荣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王向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向荣,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9.12-2020.10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分公司总经理 2020.10-2020.12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2020.12-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分公司总经理 王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 2025-10-22│股权回购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退休的3名 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3名 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6700股,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2元/股。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5-053),自2025年8月1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 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 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退休的3名激励对象 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6700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6987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对上述3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 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 2025-10-21│其他事项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3日届满 ,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9.87万股,占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 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 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 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五)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9-09│对外投资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球数贸中心酒店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数贸中心酒店分公司(暂定 名) (二)分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三)分公司负责人: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分公司地址: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日用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杂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许可项目:餐饮 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销售;汽 车租赁服务(不含客运服务);棋牌(具体以市场监管局批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公司酒店资源,提升全球数贸中心配套服务能力和运营效 率,实现酒店与市场、写字楼的互动运营,增强公司酒店品牌影响力。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 述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马述忠先生自2019年8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因此, 马述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辞职申请生效后,马述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述忠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鉴于马述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 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 马述忠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马述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述忠先生在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8-18│股权回购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退休的 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从5483645926股变更为548355922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 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2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9-85182812 5、邮箱:600415@cccgroup.com.cn ──────┬────────────────────────────────── 2025-08-18│价格调整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5年8月1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中因退休而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8.67万股限制性股票;同 时,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17元/股、调整后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五)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5-07-22│增资 ──────┴────────────────────────────────── 增资标的名称: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南星”)。 增资方式及金额: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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