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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6004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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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15 小商品城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申万宏源 │ 55362.54│ ---│ ---│ 55564.31│ ---│ 人民币│ ├─────────┼─────┼─────┼─────┼─────┼──────┼──────┤ │天图投资 │ 15519.21│ ---│ ---│ 3717.19│ ---│ 人民币│ ├─────────┼─────┼─────┼─────┼─────┼──────┼──────┤ │苏州祥仲创业投资合│ 6000.00│ ---│ 13.7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东方创业 │ 5000.00│ ---│ ---│ 1164.08│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7-20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义乌兴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义│ │ │乌中国小商品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 │ │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约定大数据公司将其持有的义乌兴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宸企管”)100%│ │ │的股权转让给商城控股。 │ │ │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交易定价情况”部分),拟实施转让股│ │ │权之目的所涉及的兴宸企管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0。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0元。 │ │ │ 近日,兴宸企管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 │ │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交割。 │ └──────┴────────────────────────────────────────┘ ┌──────┬────────────────┬──────┬────────────────┐ │公告日期 │2024-01-24 │交易金额(元)│939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3#地块国有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 │买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为推动“一带一路”国际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3#地块国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与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 │ │,公司以9390万元竞得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地块具体 │ │ │情况如下: │ │ │ 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3地块,位于城西街道,西城路与香溪路交叉口西北侧,出让面│ │ │积2000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期40年。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数据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大数据公司│ │ │将其持有的兴宸企管100%的股权转让给商城控股; │ │ │ 商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兴宸企管与上市公司债务余额为25.44亿元,为避免本次交易产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 │ │ │金占用,在本次交易交割前,由控股股东提前承接相关债务,并清偿上市公司相关款项。根│ │ │据协议约定,控股股东清偿相关债务本息为本次交易交割的前置条件。相关债务清偿前,不│ │ │得履行股权变更登记程序。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在本次交易合同支付方式中设置意向│ │ │金,但受交易对方资金安排的影响,仍存在不能按时清偿股东借款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生效,股权交割能否顺利完成,│ │ │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 │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 │ │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 │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 │ │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 │ │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 │ │议”),约定大数据公司将其持有的义乌兴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宸企管”)│ │ │100%的股权转让给商城控股。 │ │ │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交易定价情况”部分),拟实施转让股│ │ │权之目的所涉及的兴宸企管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0。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0元。 │ │ │ 2、相关债务清偿的基本情况 │ │ │ 截至目前,兴宸企管与上市公司债务余额为25.44亿元,为避免本次交易产生控股股东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本次交易交割前,由控股股东提前承接相关债务,并清偿上市公司相│ │ │关款项。根据协议约定,控股股东清偿相关债务本息为本次交易交割的前置条件。相关债务│ │ │清偿前,不得履行股权变更登记程序。 │ │ │ 3、同业竞争解决方案 │ │ │ 为解决本次交易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商城控股在协议中承诺,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 │ │将海城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具体委托管理事宜,由上市公司与商城控股另行约定,│ │ │上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 │ │ 4、意向金 │ │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大数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协议约定控股股东支付大数据公司│ │ │200万元。待本次交易完成,本笔意向金自动转为本笔交易款;若本次交易最终失败,则大 │ │ │数据公司无需归还意向金。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兴宸企管持有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公司”)95% │ │ │的股份,本次交易可将海城公司剥离上市公司,可以回笼资金,提升财务状况;可以减少潜│ │ │在亏损,释放公司内在价值,提高盈利能力。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 │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文阁先生、王栋先生、李承群先生、张浪先生回避 │ │ │表决。 │ │ │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上的交易。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关联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 │ │.3.3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名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EDFBB5Y │ │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4、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银海路399号义乌国际商务中心2楼(中国(浙江 │ │ │)自由贸易实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 │ │ │ 5、法定代表人:赵文阁 │ │ │ 6、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 │ │ 7、经营期限:2019-10-29至9999-09-09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中国小│义乌商旅 │ 2659.17万│人民币 │2015-07-01│2026-12-15│连带责任│否 │是 │ │商品城集团│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杭州商博南│商品房承购│ 461.1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星 │人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0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627,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627,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4年12 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 021年1月15日,因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14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如下: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62.76万股(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 23%。 ──────┬────────────────────────────────── 2025-01-08│银行借贷 ──────┴──────────────────────────────────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义乌购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货币资金的方式 为被资助人提供委托贷款4800万元,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年化利率5. 5%;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提高义乌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义乌购正常业务开展 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间接控股子 公司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义乌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伊厦 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商贸城”或“被资助人”)及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约定义乌购通过该行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为被资助 人提供委托贷款4800万元,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年化利率5.5%,用于 被资助人日常经营。被资助人提供其所持有成都国际商贸城1号楼写字楼对本次交易进行担保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目的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提高义乌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义乌购正常业务开展 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与被资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1-02│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名,以下简称“服贸基 金二期”);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3亿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该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该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对 外投资活动,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 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 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拟出资3亿元 参与设立服贸基金二期,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有实力的地方 政府、金融机构、服务贸易领域龙头企业等募资,以有限合伙制设立投资服贸基金二期,规模 不低于100亿元。 2、投资背景与目的 (1)投资背景 2023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 3〕10号),正式提出“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次年2月,财政部、商务 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设立方案》(财建〔2024〕10号),明 确财政部、商务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有实力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服务 贸易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有出资意向的服贸一期基金合伙人募资,以有限合伙制设立投资服贸 基金二期,重点投向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主要投资于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 (2)投资目的 投资服贸基金二期,将有助于发挥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在资源整合及管理人构建的生态圈 中的优势,吸引全国范围内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及服务贸易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深入义乌市 场。此举将促进义乌服务贸易供应链和物流服务的快速升级,全面提升义乌的出海服务标准, 强化出海生态圈的建设。同时,多维度培育以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 模式,推动义乌产业的转型升级,增强义乌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投资目前的其他合作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不会导致产生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 2024-12-26│其他事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 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简称:24浙小商SCP005) 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2483999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68日 起息日:2024年12月24日 兑付日:2025年9月18日 计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发行利率:1.80% 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2-25│其他事项 ──────┴──────────────────────────────────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2月6日下发的《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函》(国办函〔2024〕9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 称《方案》),总体要求支持义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二、《方案》与公司相关内容 (一)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支持适应贸易数字化和多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措施。依托小商品数字 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交易、物流、支付、融资等贸易供应链全环节数字化转型。 (二)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 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消费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清单内商品通 关流程,依托数字化平台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对清单内商品实行全流程溯源监管。 鼓励义乌对照药品进口口岸增设标准,不断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建设。支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家电等商品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进口商品检测和认证服务体系,推 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建设,支持开展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试点。 (三)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 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合保税区从境外进口,按照现行规定配送。推动综合保税区与商品市 场、铁路场站、航空口岸协同联动,发展展示交易、集拼中转、检测研发等功能和业态。 (四)构建安全可控海外服务网络 鼓励经营主体布局独立站、线上服务平台等新型商业设施,集成数字营销、尾程配送、售 后服务等海外运营网络。整合集拼组货、航运订舱等海运服务资源,发展“门到门”、“仓到 仓”国际专线。支持依托具备条件的商贸类园区项目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五)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 推动“标准进市场”,建立小商品标准体系,强化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 。实施小商品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鼓励境内外企业、平台、协会商会等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工 作。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中外标准互认。 (六)强化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推动商品市场国内国际“一张网”运行,实行“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化管理,强化与 产地型、集散型、销地型商品市场联动。支持“市场+商户”抱团出海,建设自主可控的国际 营销网络。在义乌海关设置进境展览品报关专用窗口,对展览品进出境采取更加便利的通关措 施。 (七)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合作 推进“丝路海运”建设,支持义乌有关企业强化与国际船公司市场化合作,拓展直连直通 的国际海运航线。推动国内集拼中心、海外仓等建设,发展面向“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 的全程物流联运模式。 ──────┬────────────────────────────────── 2024-12-14│其他事项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14日届满 ,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62.76万股,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 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小商品城”或“公司”)于2024年12 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三)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五)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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