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18 江淮汽车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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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1-07-26│ 9.90│ 8.41亿│
├───────────┼───────────┼───────────┼───────────┤
│可转债 │ 2004-04-15│ 100.00│ 8.50亿│
├───────────┼───────────┼───────────┼───────────┤
│增发 │ 2007-04-18│ 5.07│ 8.03亿│
├───────────┼───────────┼───────────┼───────────┤
│增发 │ 2015-04-20│ 10.12│ 64.12亿│
├───────────┼───────────┼───────────┼───────────┤
│增发 │ 2016-08-02│ 10.62│ 44.97亿│
├───────────┼───────────┼───────────┼───────────┤
│增发 │ 2021-11-30│ 6.88│ 19.79亿│
├───────────┼───────────┼───────────┼───────────┤
│增发 │ 2026-01-29│ 49.88│ 34.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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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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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淮汽车塔什干合资│ 12804.38│ ---│ 51.00│ ---│ ---│ 人民币│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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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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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亿│ ---│ 20.32亿│ 101.59│ 1.28亿│ ---│
│1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12.00亿│ ---│ 12.0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79亿│ 8131.88万│ 7.81亿│ 100.26│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亿│ 25.32万│ 4.28亿│ 98.55│ 1435.25万│ ---│
│2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亿│ 117.33万│ 19.96亿│ 99.92│ 1.49亿│ ---│
│3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797.62万│ 9797.62万│ 148.46│ ---│ ---│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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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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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4 │
├──────┼────────────────────────────────────────┤
│关联方 │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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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2025年1-8月兼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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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 │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
│ │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与会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拟在瑞福德存款│
│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
│ │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确定,不仅可以更好地支持瑞│
│ │福德业务发展,保证其资金来源稳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有利于公司的│
│ │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项兴初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
│ │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50% │
│ │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A2栋17层(1702、1703、1704)、│
│ │18层、19层 │
│ │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 │
│ │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
│ │)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
│ │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
│ │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
│ │)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
│ │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
│ │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
│ │ 主要财务状况:2025年末资产总额172.85亿元,净资产38.1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 │
│ │收入14.00亿元,实现净利润1.64亿元。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董事长项兴初2025年1-8月兼任瑞福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 │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瑞福德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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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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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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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江淮汽│公司产业链│ 32.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车融资担保│上下游企业│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终端客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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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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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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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本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00万元左右。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亏3,281万元左右。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600万
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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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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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3
0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和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上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
31)和《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7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6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0382%,成交最高价为23.3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3.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
民币200243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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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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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
事会会议,并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范
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淮汽车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1)及《江淮汽车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51-62296835、0551-62296837
5.邮箱:jqgf@jac.com.cn
6.邮编:230022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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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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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大楼3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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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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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23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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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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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9日)登记在册
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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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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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
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可能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
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
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2026年6月9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予以全部注销,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
(四)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截至2026年6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为33.57元/股,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以上,本次回购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回购股份的条件。上述董
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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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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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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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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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大楼3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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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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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
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与会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拟在瑞福德存款,利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
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确定,不仅可以更好地支持瑞福德业务
发展,保证其资金来源稳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项兴初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50%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A2栋17层(1702、1703、1704)、18
层、19层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
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
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
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
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
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
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
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2025年末资产总额172.85亿元,净资产38.1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14.00亿元,实现净利润1.64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项兴初2025年1-8月兼任瑞福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瑞福德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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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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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
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
2、公司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人系安凯客车的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安凯客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
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
司安凯客车,2026年预计担保最高额度为2亿元。截至2025年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0;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预计2026年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
00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60亿元。截至2025年底,江淮担保已实际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
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6730.55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江淮客车在
银行及银行分支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2026年预计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截至2025年底,安
凯客车对其子公司江淮客车担保余额为7449.79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在2026年度为购买其汽车
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截至2025年底,安凯客车已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28125.78万元。
因客户按揭逾期安凯客车预付回购款金额为19555.31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2025年底,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1297
2.39万元。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担保:为满足子公司安凯客车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
补充安凯客车的流动资金,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安凯客车取得银行或其他
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2亿元。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为提升公司产业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产
品销售,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为江淮汽车经销商江淮品牌库存融资及终端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
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以拓宽经销商融资渠道,提升终端产品竞争力,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预
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00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江淮汽车对购买本公司生产和销
售的汽车产品承担见证见车回购责任。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为保证安凯客车子公司江淮客车生产经营的
顺利开展,安凯客车为其在银行及银行分支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2026年预计总额度不超过98
0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回购担保:为促进客车业务发展,加快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安
凯客车拟在2026年度为购买其汽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3.5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淮汽车及子公司江淮担保20
2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2026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其中《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2026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
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经安凯客车股东会批准。对本次预计的担
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对担保总额超过本次预计的担
保额度后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及子公司
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次担保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安凯客车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及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有效期由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
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以及安凯客车对其子
公司江淮客车授信提供的担保,有效期由安凯客车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安凯客车召
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安凯客车以及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江淮客车提供授信担保事项,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较低,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
可以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为终端客户按揭贷款及为相关产业链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不仅
可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相关业务的拓展,还可以提升公司产业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为控制
担保风险,江淮担保和相关合作银行须对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江淮担保依托江淮汽车管
理优势,对经销商进行自主评级、自主授信,采用合格证质押、固定资产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
风险管控;对终端车辆按揭业务,稳步推进代理制,在推进经销商对终端用户承担无限连带担
保责任按揭业务基础上,积极尝试推进自主承担风险的市场化按揭业务。因此该对外担保风险
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为解决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
题,通过和银行或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在办理按揭付款业务时,客户
需将贷款所购买的车辆抵押于银行或租赁公司,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所抵押车辆负有汽车
回购责任,有利于促进其客车的销售。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
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其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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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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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江淮汽车”)经营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公司治理,提升决策质效
公司将继续动态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为公司规范
运作提供坚实的体系保障,同时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通过优化授
权机制,明确决策事项清单,完善行权规则及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各决策主体联动互通,利用
IT赋能,持续提升公司决策和执行质效,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
江淮汽车是一家集全系列商用车、乘用车研产销服于一体,涵盖汽车出行、金融服务等众
多领域的全球化综合型汽车企业集团,截至2025年底,产品销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
累计向全球用户交付各类产品超1200万辆。2026年,公司将加快整车业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进一步完善尊界产品矩阵,推动乘用车产品升级和体系重塑,实现品牌向上;商用车聚焦发
力轻卡、皮卡业务,加快新能源转型并塑造技术领先性优势;国际业务强化属地化运营,巩固
重点市场规模,实现“十五五”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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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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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开发支出、在
建工程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
备共计23,80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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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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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在原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来,初始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7月18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
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5%的范围内对
华仪电气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湖中宝
、丽尚国潮、会稽山、双飞集团、科润智控等公众公司审计报告,复核浙数文化、伊之密、太
极集团、国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丽尚国潮、高裕电子、杭科光电、舒友仪器等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嘉华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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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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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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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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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2573514.40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77599228.32元,
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726390589.6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截至 2025年末公司
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
,且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数等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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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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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70,168,404股发行价格:4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9,984,117.3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0,168,404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
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刘海波、王奇
项目协办人:夏怡
经办人员:程澳、李运梁、杨晓燕、葛剑锋、周旭、施根业、赫子光、王迎香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96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国元证券指定刘海波、王奇担任江淮汽车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刘海波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
,担任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协办人、九华文旅集团收购安徽
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主要参与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并参与多家拟IPO企业改制重组项目。刘海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奇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
具有多年审计和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担任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
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浙
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审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安
徽省蚌埠安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等项目,
并参与多家拟IPO公司的辅导改制及财务顾问工作。王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发行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电话:0551-62296835
传真:0551-62296837
联系人:王欢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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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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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和价格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70168404股发行价格:49.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9984117.39元
预计上市时间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
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等相关事项。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等相关事项。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2026年1月23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事
项。
(2)2024年11月13日,江汽控股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项予以批复。
(3)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宜。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并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年12月10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
过。
(2)2026年1月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0168404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发
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9.88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587
4.13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9984117.39元。
5、保荐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人”)。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8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上述
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30Z0017号),截至2026年2月3日下午15:00止,国元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2026年2月4日,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需
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2月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30Z0018号),截至2026年2月4日止,发行人已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168
40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5874.13元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9984117.3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0168404.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09815713.39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江淮汽车已于2026年2月12日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登
记手续,新增股份70168404股,登记后股份总数2254178195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姚志超
(2)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葛卫东
(6)方文艳
(7)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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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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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000万元左右。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0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亏10416万元左右。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7000万元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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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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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大楼301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国怀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德龙、尹兴科、张鹏,财务负责人
张立春列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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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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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盛保柱先生当选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职工董事简历:
盛保柱:男,1975年6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现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用车制造事业部冲焊厂钳工特级技师。先后获得国务院津贴、安徽省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
动奖章、江淮杰出工匠、第五届《汽车风云盛典》风云汽车工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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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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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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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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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十八次监事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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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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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十七次监事会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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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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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鉴于公
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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