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55 博通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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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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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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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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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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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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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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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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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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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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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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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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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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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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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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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将西安交通大│
│ │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学院”)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继续由西安 │
│ │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发物业”)承担,经发物业为关联企业,本议案涉及│
│ │事项为关联交易。 │
│ │ 一、本议案基本情况 │
│ │ 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西安博通 │
│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持有城市学院70%出资。 │
│ │经发物业自2017年8月起,开始负责城市学院的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包括教学办公室内区域 │
│ │、校园室外区域、学生公寓三部分。经过多年的服务,经发物业的物业保洁服务质量良好,│
│ │满足城市学院对物业保洁的需求,并且经发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 │
│ │ 本次议案内容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拟继续由经发物业承担。2│
│ │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3-2024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额依 │
│ │然为485.5万元/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年;室外物业保│
│ │洁服务,122万元/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年。三项服务的期限均为2024年8月16 │
│ │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
│ │ 二、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经发物业,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
│ │公司(简称“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故该议案为 │
│ │关联交易。 │
│ │ 三、经发物业基本情况 │
│ │ 名称: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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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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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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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于2025年4
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次
股东大会将审议6项议案,具体为:
(1)审议《博通股份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博通股份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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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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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
股份”)母公司报表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916217.27元。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通股份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7.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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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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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821054.61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321866.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
7.27元。公司合并报表持续盈利、以及未合并报表分配利润为正值,是因为公司持有70%股权
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持续盈利;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是因为母公司计算机业务
规模持续减少,母公司持续亏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基础,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7.27元,不满足现金分
红的条件,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控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面临着独立学院转设、校园二期建设、资金紧张、营
利性和非营利性选择登记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城市学院没有向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努力增强母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争取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实现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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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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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将西安交通
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学院”)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继续由西安
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发物业”)承担,经发物业为关联企业,本议案涉及事
项为关联交易。
一、本议案基本情况
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西安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持有城市学院70%出资。经发
物业自2017年8月起,开始负责城市学院的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包括教学办公室内区域、校园
室外区域、学生公寓三部分。经过多年的服务,经发物业的物业保洁服务质量良好,满足城市
学院对物业保洁的需求,并且经发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
本次议案内容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拟继续由经发物业承担。202
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3-2024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额依然为4
85.5万元/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年;室外物业保洁服务
,122万元/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年。三项服务的期限均为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
5年8月15日。
二、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经发物业,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故该议案为关联
交易。
三、经发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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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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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
,本次为续聘。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
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
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
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曹爱民;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度起,为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
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
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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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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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
,具体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希格玛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
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与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选聘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建议继续聘用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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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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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将于2024年9
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该次股东大会将审议3项议案,具体为:
(1)审议《关于修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博通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博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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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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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于2024年6
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次
股东大会将审议7项议案,具体为:
(1)审议《博通股份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博通股份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博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4)审议
《博通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博通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请各位董事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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