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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6004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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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55 博通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3-12│ 8.26│ 1.7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5 │ ├──────┼────────────────────────────────────────┤ │关联方 │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各位董事: │ │ │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将西安交│ │ │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学院”)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的物业保│ │ │洁服务工作继续由西安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发物业”)承担,经发物业为│ │ │关联企业,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 │ │ │ 一、本议案基本情况 │ │ │ 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西安博通 │ │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持有城市学院70%出资。 │ │ │经发物业自2017年8月起,开始负责城市学院的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包括教学办公室内区域 │ │ │、校园室外区域、学生公寓三部分。经过多年的服务,经发物业的物业保洁服务质量良好,│ │ │满足城市学院对物业保洁的需求,并且经发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 │ │ │ 本次议案内容为:城市学院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拟继续由│ │ │经发物业承担,每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4-2025学年保持不变,合 │ │ │同总额依然为485.5万元/学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学年│ │ │;室外物业保洁服务,122万元/学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学年。三项服务的期限│ │ │均为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2025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两个学年的关联│ │ │交易金额合计为971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经过了公开招标程序,经发物业中标。 │ │ │ 二、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经发物业,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 │ │公司(简称“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故该议案为 │ │ │关联交易。 │ │ │ 三、经发物业基本情况 │ │ │ 名称: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726260274U │ │ │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5日 │ │ │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10701 │ │ │室 │ │ │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 │ │10701室 │ │ │ 法定代表人:吴锁正 │ │ │ 注册资本:6666.68万元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城市服务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发集团和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 │ │控股”),二者合计持有经发物业75%股权。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经发控股持│ │ │有经发物业7.5%股权,同时也持有经发集团96.29%股权,是经发集团的控股股东。 │ │ │ 经发物业简介:经发物业是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经发物业作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 │ │务理事单位、《城市开发》中国物业管理(高端住宅)企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陕西省物业│ │ │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物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咸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西│ │ │安市质量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连续9年蝉联西安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排名榜首,相继获得“ │ │ │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中国物业管理全国样本企业”“中国物业管理优秀服务商”“陕│ │ │西省服务名牌”“西安市服务名牌”等多项荣誉。 │ │ │ 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普通住宅、高档住宅、酒店式公寓、写字楼、行政办公、商业区、高│ │ │等院校、医院等多元化领域,累积为20万+业户提供品质服务,并向各类优质物业提供全程 │ │ │顾问服务。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15│其他事项 ──────┴────────────────────────────────── 各位董事: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将西安交通 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学院”)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的物业保洁服 务工作继续由西安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发物业”)承担,经发物业为关联企 业,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 一、本议案基本情况 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西安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持有城市学院70%出资。经发 物业自2017年8月起,开始负责城市学院的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包括教学办公室内区域、校园 室外区域、学生公寓三部分。经过多年的服务,经发物业的物业保洁服务质量良好,满足城市 学院对物业保洁的需求,并且经发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 本次议案内容为:城市学院2025-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拟继续由经 发物业承担,每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4-2025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 额依然为485.5万元/学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学年;室外 物业保洁服务,122万元/学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学年。三项服务的期限均为2025 -2026学年和2026-2027学年(2025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两个学年的关联交易金额合 计为971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经过了公开招标程序,经发物业中标。 二、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经发物业,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故该议案为关联 交易。 三、经发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726260274U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5日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10701室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10 701室 法定代表人:吴锁正 注册资本:6666.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城市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发集团和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控 股”),二者合计持有经发物业75%股权。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经发控股持有经 发物业7.5%股权,同时也持有经发集团96.29%股权,是经发集团的控股股东。 经发物业简介:经发物业是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经发物业作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 理事单位、《城市开发》中国物业管理(高端住宅)企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陕西省物业管理 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物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咸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西安市质 量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连续9年蝉联西安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排名榜首,相继获得“中国物业 服务百强企业”“中国物业管理全国样本企业”“中国物业管理优秀服务商”“陕西省服务名 牌”“西安市服务名牌”等多项荣誉。 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普通住宅、高档住宅、酒店式公寓、写字楼、行政办公、商业区、高等 院校、医院等多元化领域,累积为20万+业户提供品质服务,并向各类优质物业提供全程顾问 服务。 ──────┬────────────────────────────────── 2025-11-15│其他事项 ──────┴────────────────────────────────── 各位董事: 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 ,具体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希格玛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 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与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选聘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建议继续聘用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1-15│其他事项 ──────┴────────────────────────────────── 各位董事: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将于2025年11 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其中包括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博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博通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若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4项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次股东大会将审议4项议案,具体 为: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博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博通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 ,本次为续聘。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6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38.5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1639.44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度起,为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 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波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波君女士和 甘永杰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人员简历后附)。 (1)项目合伙人简历 刘波君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1年12月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 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2 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1997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9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 、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刘波君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甘永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2年3月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该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 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审计收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 2025-03-29│其他事项 ──────┴──────────────────────────────────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拟于2025年4 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该次 股东大会将审议6项议案,具体为: (1)审议《博通股份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博通股份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博通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025-03-29│其他事项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 股份”)母公司报表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916217.27元。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通股份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7.27元。 ──────┬────────────────────────────────── 2025-03-29│其他事项 ──────┴──────────────────────────────────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821054.61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321866.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 7.27元。公司合并报表持续盈利、以及未合并报表分配利润为正值,是因为公司持有70%股权 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持续盈利;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是因为母公司计算机业务 规模持续减少,母公司持续亏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基础,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916217.27元,不满足现金分 红的条件,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控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面临着独立学院转设、校园二期建设、资金紧张、营 利性和非营利性选择登记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城市学院没有向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努力增强母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争取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实现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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