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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洪城环(6004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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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61 洪城环境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5-17│ 5.50│ 2.64亿│ ├───────────┼───────────┼───────────┼───────────┤ │增发 │ 2010-12-22│ 14.50│ 11.14亿│ ├───────────┼───────────┼───────────┼───────────┤ │增发 │ 2016-04-06│ 9.82│ 5.78亿│ ├───────────┼───────────┼───────────┼───────────┤ │增发 │ 2016-04-21│ 10.52│ 4.99亿│ ├───────────┼───────────┼───────────┼───────────┤ │增发 │ 2019-10-29│ 5.86│ 8.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13│ 3.05│ 1794.93万│ ├───────────┼───────────┼───────────┼───────────┤ │可转债 │ 2020-11-20│ 100.00│ 17.74亿│ ├───────────┼───────────┼───────────┼───────────┤ │增发 │ 2022-04-07│ 6.66│ 5.76亿│ ├───────────┼───────────┼───────────┼───────────┤ │增发 │ 2022-10-14│ 7.26│ 3.5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 8200.00万│ ---│ 5660.62万│ 69.03│ 2252.64万│ ---│ │工程项目 │ │ │ │ │ │ │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 3.50亿│ ---│ 2.66亿│ 76.02│ 1175.83万│ ---│ │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 │ │ │ │ │ ├─────────┼──────┼─────┼─────┼─────┼─────┼──────┤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 3.76亿│ ---│ 3.80亿│ 100.94│ 3744.45万│ 2019-03-31│ │程 │ │ │ │ │ │ │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 5000.00万│ 46.35万│ 3149.22万│ 62.98│ 577.10万│ ---│ │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 3700.00万│ 300.00│ 2148.84万│ 58.08│ 363.62万│ ---│ │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 │ │ │ │ │ ├─────────┼──────┼─────┼─────┼─────┼─────┼──────┤ │南昌市九龙湖组团供│ 3292.00万│ ---│ 3292.00万│ 100.00│ 3696.78万│ 2016-12-01│ │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 │ │ │ │ │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 1.28亿│ 102.37万│ 1.28亿│ 100.23│ 408.64万│ ---│ │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 │ │ │ │ │ │ │及提标改造工程 │ │ │ │ │ │ │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 1.33亿│ ---│ 1.33亿│ 100.00│ 609.50万│ ---│ │地扩建(蛟滩污水处│ │ │ │ │ │ │ │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 │ │ │ │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 8600.00万│ ---│ 8600.00万│ 100.00│ 329.71万│ ---│ │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 8800.00万│ 1800.00│ 6469.57万│ 73.52│ 1217.76万│ ---│ │提标改造工程 │ │ │ │ │ │ │ ├─────────┼──────┼─────┼─────┼─────┼─────┼──────┤ │南昌市瑶湖新区供水│ 5539.21万│ ---│ 5539.21万│ 100.00│ 1335.69万│ 2017-12-01│ │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61.40万│ 1961.40万│ 1961.40万│ 100.00│ ---│ ---│ ├─────────┼──────┼─────┼─────┼─────┼─────┼──────┤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 3886.68万│ ---│ 2445.00万│ 81.41│ 229.46万│ 2016-12-01│ │期工程 │ │ │ │ │ │ │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 6000.00万│ ---│ 3908.99万│ 65.15│ 289.58万│ ---│ │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 │ │ │ │ │ │ │程 │ │ │ │ │ │ │ ├─────────┼──────┼─────┼─────┼─────┼─────┼──────┤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 8700.00万│ ---│ ---│ ---│ ---│ ---│ │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 3500.00万│ ---│ 3500.00万│ 100.00│ 214.83万│ ---│ │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 │ │ │ │ │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 5000.00万│ ---│ 1881.93万│ 37.64│ 506.65万│ ---│ │处理厂一期工程 │ │ │ │ │ │ │ ├─────────┼──────┼─────┼─────┼─────┼─────┼──────┤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 2528.19万│ ---│ ---│ ---│ ---│ ---│ │厂提标改造工程 │ │ │ │ │ │ │ ├─────────┼──────┼─────┼─────┼─────┼─────┼──────┤ │4845KWP光伏并网发 │ 4810.16万│ ---│ ---│ ---│ ---│ ---│ │电项目 │ │ │ │ │ │ │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 4600.00万│ 600.00│ 2531.19万│ 55.03│ 547.99万│ ---│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 │ │ │ │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 3300.00万│ ---│ 2371.26万│ 71.86│ 195.24万│ ---│ │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 │ │ │ │ │ │ │度处理项目 │ │ │ │ │ │ │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 3300.00万│ ---│ 537.51万│ 16.29│ 137.48万│ ---│ │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 │ │ │ │ │ │ │项目 │ │ │ │ │ │ │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 1.28亿│ 10.98万│ 9361.71万│ 73.14│ -222.05万│ ---│ │厂新建(提标扩容)│ │ │ │ │ │ │ │工程 │ │ │ │ │ │ │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 7900.00万│ 188.44万│ 7225.49万│ 91.46│ 38.61万│ ---│ │厂三期续建工程 │ │ │ │ │ │ │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 2600.00万│ ---│ 2619.99万│ 100.77│ 120.47万│ ---│ │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 │ │ │ │ │ │ │改造工程项目 │ │ │ │ │ │ │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 1.11亿│ ---│ 9676.91万│ 87.18│ 1011.12万│ ---│ │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 8800.00万│ ---│ 2247.14万│ 25.54│ 413.96万│ ---│ │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 │ │ │ │ │ │ │造工程 │ │ │ │ │ │ │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 2600.00万│ 200.09万│ 2105.65万│ 80.99│ 190.46万│ ---│ │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 │ │ │ │ │ │ │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 │ │ │ │ │ │ │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 ---│ 46.35万│ 3149.22万│ 62.98│ 577.10万│ ---│ │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 ---│ 300.00│ 2148.84万│ 58.08│ 363.62万│ ---│ │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 │ │ │ │ │ ├─────────┼──────┼─────┼─────┼─────┼─────┼──────┤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 6900.00万│ ---│ 6900.00万│ 100.00│ 531.31万│ ---│ │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 │ │ │ │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 1.50亿│ 1937.67万│ 1.09亿│ 72.76│ 1631.62万│ ---│ │建工程 │ │ │ │ │ │ │ ├─────────┼──────┼─────┼─────┼─────┼─────┼──────┤ │偿还银行借款 │ 2.68亿│ ---│ 2.4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38亿│ ---│ 5.12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持股公司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股份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股份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股份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2亿 12.98 43.84 2020-01-10 ───────────────────────────────────────────────── 合计 1.22亿 12.9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西洪城水│萍乡市洪城│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水业环保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江西洪城水│江西洪城水│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环保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3 │ │ │ │ │ │ │ │ ├─────┼─────┼─────┼────┼─────┼─────┼────┼───┼───┤ │江西洪城水│萍乡市洪城│ ---│人民币 │--- │2017-08-12│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水业环保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江西洪城水│温州宏祥污│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水处理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西洪城水│江西洪城水│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环保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2 │ │ │ │ │ │ │ │ ├─────┼─────┼─────┼────┼─────┼─────┼────┼───┼───┤ │江西洪城水│江西洪城水│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环保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西洪城水│江西洪城水│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环保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1 │ │ │ │ │ │ │ │ ├─────┼─────┼─────┼────┼─────┼─────┼────┼───┼───┤ │江西洪城水│南昌市朝阳│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环保有限责│ │ │ │ │担保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 已触发“洪城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且鉴于“洪城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9日到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洪城转债”到期日止,若“洪城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 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存续期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8000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 券代码“110077”。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初始转股 价格为7.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41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中约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洪城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赎回“洪城转债”的决定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议案》。由于“洪城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0 年11月20日,存续期6年,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 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洪城转 债”,且鉴于“洪城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9日到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洪城 转债”到期日止,在“洪城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洪城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洪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洪城转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减持“洪城转债 ”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洪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 2026-07-11│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邵涛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4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财务总监王剑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8%;副总经理涂剑成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邵涛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06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3%;邓勋元先生拟减 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王剑玉女士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涂剑成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0052%。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 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 2026-06-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7元(含税) 本次不调整原因:鉴于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可转债转股数量较小,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后的现金分红总额小于原定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公司决定维持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 7元(含税)的分配方案。 一、拟调整前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7元(含税),以公司报告 期末总股本1284155382.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700563.39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26%。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06)、《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7)。 二、不调整每股分红比例的说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洪城转债”于2021年5月26日进入转股期,目前处于转股阶 段,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原定总股本基准日至2026年6月24日收盘后,因“洪城转债 ”在此期间转股数量为1430股,致使公司总股本由1284155382股增加至1284156812股。且“洪 城转债”自2026年6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公司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转股数量与2026年6月24日收盘后的转股数量保持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84156812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12841568 12股。 鉴于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可转债转股数量较小,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后的现金分红总 额小于原定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公司决定维持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7元(含税)的分 配方案,分红总额为599701231.20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 2026-06-13│其他事项 ──────┴────────────────────────────────── 前次评级结果: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洪城转债评级“AA+”; 本次评级结果: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洪城转债评级“AA+”,评级结果 无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洪城 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洪 城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东方金诚 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8日出具了《江西 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洪城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 2026】0072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洪城转债信用评级 结果维持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洪城转债”2026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 ──────┬────────────────────────────────── 2026-05-30│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万锋先生(于 2025年9月11日离职,尚处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持有公司3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 7%; 董事、副总经理曹名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毛艳平先生(于2025年9月11日离职,尚处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持有 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李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万锋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7%;曹名帅先生拟减持 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毛艳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李秋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0052%;程刚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56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4%。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 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 2026-05-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 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项按80% 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260514GR3339638),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 除以0.7的系数为其提供担保,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260521GR3332442),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5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 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盖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公司就上述事项为其提供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 营中银(企)保字258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 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授信计划6887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为全 资子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5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 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一)基本情况 备注: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备注: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的二级全资 子公司。 ──────┬────────────────────────────────── 2026-05-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6人,董事刘顺保、李昊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 事吉伟莉、喻玲、刘爱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2、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16│对外担保 ──────┴──────────────────────────────────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 2026年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 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792504万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2244 23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52500 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8000万元,主要用于 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开具建设期保函及商业承兑汇票。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000万元,主要 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464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贷款。 (二)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 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280000万元整,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项目及补充日常生 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其中13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 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3、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1070万元,主要用于提标改造项目贷款。 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4、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6887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5、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30100万元,主要用于光伏项目贷款。公 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3413万 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1、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 限责任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 2、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授信计划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10万元 。 以上授予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4423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 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2026年度公司为子 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2026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阳光乳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5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3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有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 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有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 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 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 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8万元。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 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制 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公司可以对 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 核结果确定。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发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1548”碳达峰行动规划(以下简称“行动规 划”)围绕一个碳达峰目标,深耕五大产业,落实八大行动,筑牢四大工程,立足环保,服务 民生,发挥人才、技术、资本三轮驱动作用,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发展思路,持续推 动洪城环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环境产业综合服务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者”“ 推动者”“领跑者”。 方案提出行动规划,锚定2030年实现碳达峰1个目标,立足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 置、清洁能源、环境治理与产业链5大业务板块,部署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工艺设备革新减碳 、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低碳循环产业延伸、管理体系协同控碳、碳资产开发储备、绿色低碳示 范创建、绿色低碳文化培育8大重点行动,实施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升、资源化利用、 碳资产开发4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企业绿色核心竞争力。 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目标考核、深化人才培育等措施,以确保 碳达峰行动方案有效系统落地。通过成立双碳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碳达峰工作,强化资金管理保 障企业绿色发展,优化考核体系提升双碳管理水平,优化绿色低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多措 并举保障碳达峰工作系统推进执行。 洪城环境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布局,深入贯彻碳达峰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严格落实政策 和监管要求,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碳达峰工作,大力推广先进低碳技术,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 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多元业务协同,全方位加快生产经营方式、能源结构、产业结构 、管理模式绿色变革,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充分 发挥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更好回报投资者,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 ”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一本通》相关要求,开展了“提质增效强回报”专项行动。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 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落实情况 2025年,公司锚定“提质、增效、强回报”核心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深耕经营管理、坚 守股东回报、完善公司治理,以实干笃行推动企业经营质量和发展效能双提升,全方位落实专 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 (一)聚力主业发展,夯实经营基础 洪城环境作为一家大型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产业横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置、 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等领域,形成“5+X”产业体系,所辖各级子公司54家,分公司107家。截 至2025年底,城镇供水板块主要覆盖南昌市行政区域,共有水厂10座,供水设计能力191万吨/ 日;污水处理板块拥有省内外污水处理厂109座(省内100座,省外9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4 23.4万吨/日,江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固废处置板块包括麦园循环经济产 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以及温州滨海园区热电联产等项目, 综合固废处置能力6450吨/日;清洁能源板块负责燃气销售、光伏发电等业务;水环境治理板 块主要是省内污水厂网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产业链板块“X”涉及工程设计与施工、 设备生产与销售、药剂生产与供应,环境检测与监测等。 2025年,公司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敏锐把握政策窗口期与市场节奏,以经营 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通过精准施策与靶向发力,圆满完成 “提升营业收现率、强化项目引领、保障安全稳定”三大攻坚战,全年经营发展呈现稳中向好 、进中提质态势,不仅巩固了“稳”的基础,更彰显了“进”的动能,充分体现了公司稳健务 实、创新突破的发展底色。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6亿元,较上期下降9.00%;利润总额15.58亿元,较上期下 降4.6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93亿元,较上期增长0.27%;基本每股收益0.93元/股;截 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1.31亿元,同比增长1.59%;净资产为112.01亿元,同比增长6.11% 。 (二)完善公司治理,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及控制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服务 保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完成《公司章程》、治理制度修订及监事会改革 工作,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2025年完成公 司章程修订备案和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权,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强化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规范有效运转和职能作用发挥,夯实高质量发 展基础。 ──────┬────────────────────────────────── 2026-04-1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4.6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 润1286190731.01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93215598.0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3 8949184.37元。 ──────┬────────────────────────────────── 2026-03-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项按8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WZ03(高保)2026001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 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WZ03(高保)20260010),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授信计划36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详细内 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2025-12-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江 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项按8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 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600BY25001268),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 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600BY25001269),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 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授信计划36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详细内 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一)基本情况 备注: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其他股东担保: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 任保证 ──────┬────────────────────────────────── 2025-12-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盛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口市府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 项按9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盛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50301 02512080109B0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按1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盛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5030102 512080109B02),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4223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8223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上述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 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商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2025-12-06│重要合同 ──────┴────────────────────────────────── 项目中标金额:852993055.13元 获得《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还需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具体实施内容尚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江西洪城环境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公司”)收到南昌新望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赣建洪新建招字【2025】第010号),确定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南昌市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为“南昌市新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及管网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单位。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于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现将本次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以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 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对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4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 规范》国家标准(编号GB50788-2012)的公告第6.1.2条规定,城镇给水排水设施中主要构筑 物的主体结构和地下干管,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联合发布了《城市给水 工程项目规范》国家标准(编号GB55026-2022)的公告第2.2.5条规定,城市给水工程中主要 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输配水管道,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41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给水 排水技术规范》。公司从2012年起对老旧管网陆续进行了更新迭代,随着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 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进程,公司近年增加了对球墨铸铁管的使用,近三年铺设新的球墨铸铁管 网比例均约占当年总管网的10%左右,铺设所采购球墨管网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截至目前, 球墨铸铁管网长度占公司可更替管网长度的83%。球墨铸铁管网为球状石墨结构,兼具高强度 、高韧性及耐腐蚀性,其实际使用寿命显著高于普通金属管道。球墨铸铁管在标准工况下使用 寿命可超过50年。其损耗特性主要体现在:(1)耐腐蚀性:外壁喷锌加沥青涂层、内壁水泥 砂浆衬里的双重防腐体系,可抵御潮湿、酸碱土壤环境; (2)抗压抗变形能力:可适应地基沉降和地震冲击,降低破损风险。经南昌市建筑科学 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5月对供水管网进行的抽样检测,管网状况良好,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 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预计管网使用寿命超过现折旧年限预期。 基于此情况,为真实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经 营成果的影响,更好地满足未来的财务报告需求,根据新的信息、经验积累并结合实际情况发 展变化,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管网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为35年,残值 率为3%,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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