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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6004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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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475 华光环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3-07-04│ 4.92│ 2.80亿│ ├───────────┼───────────┼───────────┼───────────┤ │增发 │ 2017-03-01│ 13.84│ 55.83亿│ ├───────────┼───────────┼───────────┼───────────┤ │增发 │ 2017-06-27│ 13.84│ 1.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7.55│ 9875.4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联民生 │ 2078.66│ ---│ ---│ 29604.87│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及其下属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市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6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与国联│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8300.72万元(其中│ │ │保证金为12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87.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 │ │ │为2842.0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3358.68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 │ │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463.18万元;本期向国联财务支付的手续费为26.54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 │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年 │ │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同意继续与国联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 │ │贷服务。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 │ │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 │ │;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 │ │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 │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 │ │ 3、法定代表人:陈瑜 │ │ │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 │ │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10、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为国联 │ │ │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 │ │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 │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 5│ │ │000万元 │ │ │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 │ │26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股│ │ │票代码:601456)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 │ │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 │ │关文件 │ │ │ 鉴于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 │ │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 │ │ │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 │ │事人数的10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50│ │ │00万元,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国联民生证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 │ │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456.SH;1456.HK) │ │ │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 │ │ 3、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 │ │ │ 4、法定代表人:顾伟 │ │ │ 5、注册资本:5,680,592,806元人民币 │ │ │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债券市 │ │ │场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7、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9、股权结构:国联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 │ │ │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38.52%的股权 │ │ │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国联民生证券0.51%股份,公司董事吴卫华担任国联民生 │ │ │证券董事,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华光环│高州燃机 │ 2.03亿│人民币 │2023-05-24│2034-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保能源集团│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150人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5,013,3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5,013,324股, 公司股本将由955,965,729股减少至950,952,405股,注册资本由955,965,729元人民币减少至9 50,952,405元人民币。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 2、申报时间:2026年7月9日起45天内,每日9:00--17:00 3、联系人:唐琳 4、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5、传真号码:0510-82833962 ──────┬────────────────────────────────── 2026-07-0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5013324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达成及降职、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75元/股,因辞退、岗位调动原因与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75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计算的利息。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26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5月2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 -048)。同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年6月19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公司 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2024]27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07-03│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于2025年11月26 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 36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6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度第十二 期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具体发行结果如下:2026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026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026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026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以上超短期融资券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上刊登。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于2026年6月1 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选举王安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12日,公司 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选举王安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届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情况为:主任委员:蒋志坚;成员:王安静、陈锡军、李激、 陈晓平。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 2026-06-0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 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6626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国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无 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2254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23%。国联集团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08348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国联集团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559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00%,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集团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1日,国联 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07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3%。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 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吴卫华先生、孙大鹏先生、陈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参股子公司国联绿色科技( 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绿科”)处获悉,国联绿科已于2026年5月11日向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 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国联绿科是国内排名前列的全周期智慧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提 供从评估、设计、建造到运营及维护的全价值链可定制化的智慧能源运营及管理解决方案,应 用场景主要覆盖公共及商业建筑、工业设施及数据中心等领域。国联绿科拥有自主研发的高效 蒸发冷系列集中冷站、智慧运营能碳管理平台、模块化智算中心集装箱系统等核心产品,可实 现快速部署、高效运营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能源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 源费用和碳排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国联绿科45%的股份。 国联绿科本次递交的申请资料系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 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国联绿科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2026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与国 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8300.72万元(其中保 证金为120.00万元);贷款余额100087.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284 2.0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3358.68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 具的保函余额为2463.18万元;本期向国联财务支付的手续费为26.54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继续与国联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贷服务 。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原则上不 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 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实 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 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 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2026-04-29│委托理财 ──────┴──────────────────────────────────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 500 0万元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 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股票代码 :601456)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 文件 鉴于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 联民生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 的10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5000 万元,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国联民生证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456.SH;1456.HK)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 4、法定代表人:顾伟 5、注册资本:5,680,592,806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债券市场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股权结构:国联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团 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38.52%的股权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国联民生证券0.51%股份,公司董事吴卫华担任国联民生证 券董事,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辞任后,黄毅先生仍担任公司参股企业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此以外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毅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黄毅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 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黄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均未解除限售,仍将继续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为把握双碳背景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坚持“产 业投资+产业经营”双轮驱动,按照“巩固产业优势、打造第二曲线、实施海外战略”的三条 战略主线,聚焦以下举措,提升经营质量,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一)加速装备业务转型及海外市场开发 2026年,公司将顺应能源转型趋势,继续强化节能高效发电产品、燃机余热炉等环保低碳 装备的市场拓展;加强清洁低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储备,保障电解槽标杆项目设备稳定运行 且性能达行业领先水平,持续开拓制氢设备市场及订单,并推进高电密产品的研发;开展预热 燃烧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的市场推广;持续加快、加深海外市场开拓。 (二)巩固并保持运营项目优势 2026年,公司在热电运营方面将进一步精细化、智能化,提升供热、供电量及相关营收水 平,同时加深电厂智慧化改造,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能效水平,积极开拓售电、储能等 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管理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有序开拓业务版图。 环保运营业务围绕已投产项目开展提质增效,积累打造运营管理人才团队,做优做强核心 技术路线,巩固细分领域行业地位。光伏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运维管理能力,有效保障项目盈 利能力,同时持续提高光储总投运规模,增加优质新项目储备,积极布局开拓海外市场。 (三)打造专业化、数智化工程服务 2026年,公司市政环境工程服务业务聚焦打造核心特色产品,提升总包能力和业务利润率 ,持续拓展勘察、生态环境、污水固废处置等拳头业务,开拓城市更新、水利工程等新业务, 持续提升数字化业务竞争力,拓展BIM、信息化及城市生命线等相关咨询业务。电站工程业务 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及海外市场开拓,提升传统能源技改设计和装备能力,扩大订单规模,同时 通过专业化提高工程毛利水平。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电解水制氢装备技术升级迭代并扩大市场份额,完成煤粉预热燃 烧灵活性改造示范项目的市场推广。公司将聚焦于微电网项目的深度运营与市场推广,紧抓政 策支持与市场机遇,重点面向工业园区、数据中心、港口物流等领域拓展。公司将着力打造多 类型分布式电源、储能与负荷协同互动的示范体系,突出综合运行效果。同时,通过构建“可 视化数据+场景化体验”的运营模式,并积极对接各级政策资源与专项资金支持,为项目规模 化发展与可持续运营奠定基础。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6个月。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 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 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落实。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理财金额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 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 2026-04-29│其他事项 ──────┴────────────────────────────────── 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 分红方案。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0244186.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 股本95596572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936 69.75元(含税)。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1091137.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重要合同 ──────┴──────────────────────────────────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华光环保能 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西安)设计院”)收到招标人南通美 亚热电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 能减排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将中标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中标项目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中标范围和内容:在拆除3台锅炉后的空地上,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 排锅炉、锅炉上料系统及炉后烟气处理等辅机系统;同时,新建1台压力为0.85MPa、出力750N m3/min的汽电双驱空压机组及后处理设备,为园区提供绿色压缩空气。 招标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中标人: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13480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华光环能(西安)设计院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上述招标单位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 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 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 2026-04-03│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于2025年11月26 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 36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6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并购)、2026年度第五期科技创新债 券、2026年度第六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七期绿色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八期绿色 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 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吴卫华先生、谈笑女士、独立董事耿成轩女士、陈 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2-1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保障运营稳定、可持续发展,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 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 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未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将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 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 ──────┬────────────────────────────────── 2026-02-1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2-07│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于2025年11月26 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 36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 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 2026-01-29│其他事项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 能”)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6626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上述股份来源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无锡国联金 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2254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3%,上述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国联金融作为国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 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国联集团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08348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8%。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战略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9559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 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2-25│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2025年11月26日,公 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36号),交易商协会 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 2025-11-12│其他事项 ──────┴────────────────────────────────── 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 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6%;董事、总经理缪强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68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6%;副总经理毛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56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633%;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0%; 副总经理朱俊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蒋志坚、缪强、毛军华、周建伟、朱俊中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1200股、171 200股、151400股、121800股、94600股,均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 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 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0-31│其他事项 ──────┴────────────────────────────────── 2023年6月9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再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 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11月,公司 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15号、中市协注【2023 】MTN1216号、中市协注【2023】SCP45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 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 2025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5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 债券、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 2025-10-29│对外投资 ──────┴────────────────────────────────── 投资建设标的名称: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设立项目公司: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由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光环能”、“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投资金额: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 光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 拟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政府审批 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执行,存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可能出现偏差 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建设概况 因政府旧城改建需要,公司原位于“城南路3#”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及土地 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在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投资新建了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原城南路3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目前已整体搬迁至梅育路新址。根据公司前期与政府协商 一致,在城南路3号地块预留土地,由公司建设新集团总部,公司注册地仍保留于城南路3号。 目前,公司已完成新集团总部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总体设计方案,拟投资开工建设,具体情况如 下: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华光环能科创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基于绿色、环保、保留历 史温度的设计理念,对无锡华光锅炉厂老旧厂房进行系统性更新改造。本项目将从保留建筑文 化、建筑功能的角度出发,融合工业历史旧建筑,依托“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建设改善区域 功能、产业结构和环境品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预计本项目建设可以达到绿建 三星标准,已成功纳入江苏省城市更新的第一批省级试点项目名单。 本项目由华光环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根据项目建设 内容和计划,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光 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拟 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本项目用地面积44734.5㎡,采用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模式,总建筑面积69354.01㎡。地 上总建筑面积48136.35㎡(其中改造建筑面积为16541.42㎡),地下车库为21217.66㎡。本项 目将通过采用多项节能、低碳、健康等可持续相关技术,开展厂房的拆除、新建、改造以及绿 化等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 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建伟先生因岗位分工调整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周建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唐琳 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10-29│其他事项 ──────┴────────────────────────────────── 2025年前三季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已通过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5494920.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0月28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 5974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47%。 ──────┬────────────────────────────────── 2025-09-27│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 “公司”)成功签约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由我公司向中国机械设备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余热锅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01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余热锅炉合同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将占柬埔寨全国总发电 量的四分之一,系当地标杆工程,为公司后续深化区域合作、拓展东南亚清洁能源市场奠定坚 实基础。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公司成功签约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采购合同,由 我公司向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余热锅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6010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采购合同 2、合同双方 需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设备,以及专用工具 、技术图纸和资料、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需方安装人员的培训、对现场安装的指导、 质量保证期内维护和维修的指导、试验检验、参加相关技术联络会)等。 (二)合同需方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博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41257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2-03-17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 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 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建筑用金属配 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专业设计服务;招投标代理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00%控股。 9、履约能力分析: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10、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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