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75 华光环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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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3-07-04│ 4.92│ 2.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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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3-01│ 13.84│ 55.83亿│
├───────────┼───────────┼───────────┼───────────┤
│增发 │ 2017-06-27│ 13.84│ 1.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7.55│ 9875.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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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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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 │ 2078.66│ ---│ ---│ 29604.87│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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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华光环│高州燃机 │ 2.03亿│人民币 │2023-05-24│2034-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保能源集团│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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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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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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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辞任后,黄毅先生仍担任公司参股企业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此以外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毅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黄毅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
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黄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均未解除限售,仍将继续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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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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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为把握双碳背景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坚持“产
业投资+产业经营”双轮驱动,按照“巩固产业优势、打造第二曲线、实施海外战略”的三条
战略主线,聚焦以下举措,提升经营质量,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一)加速装备业务转型及海外市场开发
2026年,公司将顺应能源转型趋势,继续强化节能高效发电产品、燃机余热炉等环保低碳
装备的市场拓展;加强清洁低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储备,保障电解槽标杆项目设备稳定运行
且性能达行业领先水平,持续开拓制氢设备市场及订单,并推进高电密产品的研发;开展预热
燃烧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的市场推广;持续加快、加深海外市场开拓。
(二)巩固并保持运营项目优势
2026年,公司在热电运营方面将进一步精细化、智能化,提升供热、供电量及相关营收水
平,同时加深电厂智慧化改造,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能效水平,积极开拓售电、储能等
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管理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有序开拓业务版图。
环保运营业务围绕已投产项目开展提质增效,积累打造运营管理人才团队,做优做强核心
技术路线,巩固细分领域行业地位。光伏运营进一步提升公司运维管理能力,有效保障项目盈
利能力,同时持续提高光储总投运规模,增加优质新项目储备,积极布局开拓海外市场。
(三)打造专业化、数智化工程服务
2026年,公司市政环境工程服务业务聚焦打造核心特色产品,提升总包能力和业务利润率
,持续拓展勘察、生态环境、污水固废处置等拳头业务,开拓城市更新、水利工程等新业务,
持续提升数字化业务竞争力,拓展BIM、信息化及城市生命线等相关咨询业务。电站工程业务
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及海外市场开拓,提升传统能源技改设计和装备能力,扩大订单规模,同时
通过专业化提高工程毛利水平。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电解水制氢装备技术升级迭代并扩大市场份额,完成煤粉预热燃
烧灵活性改造示范项目的市场推广。公司将聚焦于微电网项目的深度运营与市场推广,紧抓政
策支持与市场机遇,重点面向工业园区、数据中心、港口物流等领域拓展。公司将着力打造多
类型分布式电源、储能与负荷协同互动的示范体系,突出综合运行效果。同时,通过构建“可
视化数据+场景化体验”的运营模式,并积极对接各级政策资源与专项资金支持,为项目规模
化发展与可持续运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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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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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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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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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6个月。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
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
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落实。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理财金额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
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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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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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
分红方案。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0244186.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
股本95596572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936
69.75元(含税)。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1091137.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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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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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华光环保能
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西安)设计院”)收到招标人南通美
亚热电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
能减排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将中标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中标项目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中标范围和内容:在拆除3台锅炉后的空地上,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
排锅炉、锅炉上料系统及炉后烟气处理等辅机系统;同时,新建1台压力为0.85MPa、出力750N
m3/min的汽电双驱空压机组及后处理设备,为园区提供绿色压缩空气。
招标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中标人: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13480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华光环能(西安)设计院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上述招标单位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
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
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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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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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于2025年11月26
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
36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6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并购)、2026年度第五期科技创新债
券、2026年度第六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七期绿色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八期绿色
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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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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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
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吴卫华先生、谈笑女士、独立董事耿成轩女士、陈
晓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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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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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保障运营稳定、可持续发展,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
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
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未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将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
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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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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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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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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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于2025年11月26
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
36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
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
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2026
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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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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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
能”)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6626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上述股份来源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无锡国联金
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2254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3%,上述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国联金融作为国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
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国联集团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08348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8%。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战略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9559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
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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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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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上述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及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
再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2025年11月26日,公
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36号),交易商协会
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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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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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
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6%;董事、总经理缪强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68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6%;副总经理毛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56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633%;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0%;
副总经理朱俊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蒋志坚、缪强、毛军华、周建伟、朱俊中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1200股、171
200股、151400股、121800股、94600股,均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
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
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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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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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再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
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11月,公司
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15号、中市协注【2023
】MTN1216号、中市协注【2023】SCP45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
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
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
2025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5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
债券、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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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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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标的名称: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设立项目公司: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由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光环能”、“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投资金额: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
光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
拟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政府审批
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执行,存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可能出现偏差
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建设概况
因政府旧城改建需要,公司原位于“城南路3#”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及土地
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在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投资新建了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原城南路3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目前已整体搬迁至梅育路新址。根据公司前期与政府协商
一致,在城南路3号地块预留土地,由公司建设新集团总部,公司注册地仍保留于城南路3号。
目前,公司已完成新集团总部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总体设计方案,拟投资开工建设,具体情况如
下: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华光环能科创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基于绿色、环保、保留历
史温度的设计理念,对无锡华光锅炉厂老旧厂房进行系统性更新改造。本项目将从保留建筑文
化、建筑功能的角度出发,融合工业历史旧建筑,依托“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建设改善区域
功能、产业结构和环境品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预计本项目建设可以达到绿建
三星标准,已成功纳入江苏省城市更新的第一批省级试点项目名单。
本项目由华光环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根据项目建设
内容和计划,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光
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拟
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本项目用地面积44734.5㎡,采用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模式,总建筑面积69354.01㎡。地
上总建筑面积48136.35㎡(其中改造建筑面积为16541.42㎡),地下车库为21217.66㎡。本项
目将通过采用多项节能、低碳、健康等可持续相关技术,开展厂房的拆除、新建、改造以及绿
化等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
光环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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