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81 双良节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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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4.27│ 8.68亿│
├───────────┼───────────┼───────────┼───────────┤
│首发融资 │ 2003-04-07│ 7.24│ 5.54亿│
├───────────┼───────────┼───────────┼───────────┤
│可转债 │ 2010-05-04│ 100.00│ 6.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8│ 2.03│ 312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0│ 1.80│ 288.00万│
├───────────┼───────────┼───────────┼───────────┤
│增发 │ 2022-07-25│ 14.33│ 34.61亿│
├───────────┼───────────┼───────────┼───────────┤
│可转债 │ 2023-08-08│ 100.00│ 25.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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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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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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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良战新产业投│ 6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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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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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GW单晶硅二期项目│ 18.60亿│ ---│ 18.45亿│ 100.00│ -6.96亿│ ---│
│(20G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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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40亿│ ---│ 7.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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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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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6 │交易金额(元)│1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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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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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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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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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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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和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 │利晶硅”)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出于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
│ │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投资”)对全资孙公司硅材料公司及恒利晶│
│ │硅进行增资。 │
│ │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硅材料公司增资不超过12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 │
│ │增资完成后,硅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45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
│ │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恒利晶硅增资不超过8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
│ │完成后,预计恒利晶硅注册资本将由24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2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额│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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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6 │交易金额(元)│8.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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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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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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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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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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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和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 │利晶硅”)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出于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
│ │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投资”)对全资孙公司硅材料公司及恒利晶│
│ │硅进行增资。 │
│ │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硅材料公司增资不超过12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 │
│ │增资完成后,硅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45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
│ │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恒利晶硅增资不超过8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
│ │完成后,预计恒利晶硅注册资本将由24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2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额│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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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6 │交易金额(元)│1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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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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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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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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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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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 │ 增资总金额:130000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出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 │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投资")对全资孙公司硅材料公司进行增资。 │
│ │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硅材料公司增资13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硅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00万元增加至330000万元。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批准;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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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7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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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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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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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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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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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晶硅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出于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
│ │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投资”)对全资孙公司硅材料公司和│
│ │晶硅公司进行增资。 │
│ │ 1、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硅材料公司增资5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 │
│ │完成后,硅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 │
│ │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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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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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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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送达的中标结果公示文件,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表面式凝汽器间接空
冷系统EPC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联合体):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计划扩建2×1000MW超
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建成后,将极大的
解决涿州“一城六镇”的集中供热问题,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电力将以点对网形式送入京津冀
电网或北京电网,可以缓解京津冀电网的电力缺口,满足供电负荷发展的需要,保障北京电网
供电需求。
招标范围:间接空冷系统EPC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
中标金额:人民币41898万元。(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项目预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189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为3.
21%。
2、招标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
因此对招标人形成业务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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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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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法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参见附件。王法根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王法根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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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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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
和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
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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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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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江阴国际大
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
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
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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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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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
司
增资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优化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和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利晶硅”)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出于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投资”)对全资孙公司硅材料公司及恒利晶硅进
行增资。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硅材料公司增资不超过12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
资完成后,硅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45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额以
实际发生为准。
公司通过节能投资对恒利晶硅增资不超过8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完
成后,预计恒利晶硅注册资本将由24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2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实
际发生为准。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应按照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相关决策、披露义务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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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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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双良转债”信用等
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双良转债”信用
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于2023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双良转债”,债券代码:110095)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结果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双良转债”前次评级结果
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二、本次评级结果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
6月30日出具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
级报告》(联合〔2025〕5739),评级结果如下: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下调“
双良转债”的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
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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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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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电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送达的《中标结果公告》,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能化庆阳2×660MW煤电项目工程间冷塔EPC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山东电
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根据互联网信息,甘肃能化庆阳2×660MW煤电项目工程间冷塔EPC工程为新建
项目,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两机一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配电装置、灰场、雨水外排工程等。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甘肃电网主网架的发展,增强西
北电网主网架的输电能力。同时,庆阳电厂具有70%的调峰能力,有利于助力双碳转型,促进
新能源消纳。招标范围:间接空冷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制造、采购、运输、工程实施全面
管理、建筑、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性能质量保证等所有工作。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3698万元。(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项目预计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369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重
为1.82%。
2、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
此对招标人形成业务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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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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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交货期限:双方协商按实际交付内容约定交货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
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
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项目调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公司盈利不达预期。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其他非买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设备或所供设备未能通过
买方验收等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基本情况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近日与闳扬新能源发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
订了《闳扬氢润能源科技(福海)有限公司福海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买卖合同》(以下简
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供货标的为绿电制氢系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福海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绿氢产能为72000Nm3/h,配置5000Nm3/h、3000Nm3/h、2000
Nm3/h的碱性电解槽,项目制氢总量及电解槽单机产量均为行业领先水平。
闳扬新能源发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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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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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
等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八届董事
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对方: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2、交易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公司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此应收账款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保理金额: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保理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7、其他说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若在约
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其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的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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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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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2025年6月10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资产
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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