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83 福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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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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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 2850.00│ ---│ ---│ 14402.03│ 1056.9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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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 │ 24.13│ ---│ ---│ 522.62│ 10.8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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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发电 │ ---│ ---│ 35.00│ ---│ 56715.3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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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福建 │ ---│ ---│ 35.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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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二核 │ ---│ ---│ 1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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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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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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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04亿│ 22.41万│ 9649.54万│ 92.78│ 1206.4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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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24亿│ 17.69万│ 8718.52万│ 70.31│ 1624.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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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6.25亿│ ---│ 4.93亿│ 78.82│ 1.0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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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 19.77亿│ 3599.12万│ 16.10亿│ 81.42│ 2.81亿│ ---│
│场F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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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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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4 │交易金额(元)│3.2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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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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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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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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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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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发电)建设海上风电项目资金需要,福建福能│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三峡福建能投)拟以现金按股比向海峡发电增资92,178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
│ │32,262.30万元,三峡福建能投认缴增资59,915.7万元增资后,海峡发电各投资方持股比例 │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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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4 │交易金额(元)│5.9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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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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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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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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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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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发电)建设海上风电项目资金需要,福建福能│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三峡福建能投)拟以现金按股比向海峡发电增资92,178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
│ │32,262.30万元,三峡福建能投认缴增资59,915.7万元增资后,海峡发电各投资方持股比例 │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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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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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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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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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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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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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增资公司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发电) │
│ │ 增资金额:海峡发电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海峡发电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福建福能│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金额为32262.30万元,增资后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海峡发电增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15年,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持有35%股权。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
│ │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福建能投)拟以现│
│ │金按股比向海峡发电增资92178万元,主要用于漳浦六鳌二期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公司将 │
│ │以自有资金向海峡发电增资32262.30万元。增资后,海峡发电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峡发电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本次对海峡发电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海峡发电增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关联自然人(程元怀和江兴荣)担任海峡发电董事,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峡发电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1669号七楼 │
│ │ 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
│ │ 注册资本:78.51亿元 │
│ │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9日 │
│ │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
│ │电等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设备维修、技术咨询;对新能源产业进行投资。(│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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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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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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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约4
45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
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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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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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
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8,177,628.42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告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780,13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1,842,71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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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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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初步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各
运行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53.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6%;完成上网电量50.73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0.18%;累计完成供热量208.95万吨,同比增长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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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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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气电)报告,其已申报确认2025年基数合同转让交易。转让替代上网电量
为22.8402亿千瓦时,转让价格为0.3911元/千瓦时,交易履约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1
月30日。以上交易由晋江气电与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
扣除转让电价后进行差额结算。
上述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天然气发电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按实际
转让电量及结算电价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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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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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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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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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办公地址于2025年1月25日起由原“福建省
福州市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9层”搬迁至新地址,搬迁后的办公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
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17层。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投
资者热线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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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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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初步统计,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各运行
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65.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3%;完成上网电量62.12亿千瓦
时,同比下降1.54%;完成供热量290.60万吨,同比增加5.51%。
2024年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241.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8%;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29.7
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09%;累计完成供热量1030.51万吨,同比增加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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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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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兑付数量:5616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人民币612144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12月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4年12月9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批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12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
161号”文同意,上述2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
简称为“福能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48”。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6日及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了3次关于“
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相关公告,相关兑付事项如下:(一)兑付登记日:2024年12月
6日
(二)兑付对象: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6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能转债”全体持有人
。
(三)兑付本息金额:109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四)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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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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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
兑付本息金额:109元人民币/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12月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4年12月9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3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年12月6日
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福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福能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批准,于2018年
12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28.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即2018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上述2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福能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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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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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4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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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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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初步统计,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各运行
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64.6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1%;完成上网电量61.50亿千瓦
时,同比下降3.35%;完成供热量253.44万吨,同比增长3.09%。
2024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发电量176.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7%;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
67.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7%;累计完成供热量739.91万吨,同比增长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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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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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在证券监
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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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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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为更好地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运行,2023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设立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抽蓄),负责开发建设
和运营福建省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详见公司2023-050号公告)。福建省华安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以下简称华安抽蓄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福建省华安抽水
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136号)核准(详见公司2023-074号
公告),拟开工建设。
(二)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相
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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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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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初步统计,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各运行
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5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2%;完成上网电量55.43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3.32%;完成供热量284.66万吨,同比增长11.88%。
2024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11.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6%;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06
.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累计完成供热量486.48万吨,同比增长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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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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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促进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及增强投资者回报,公
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形成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燃煤
纯凝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电源发电业务组合。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59
9.39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180.9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52.80万千瓦、热电联产129.61万千
瓦、燃煤纯凝发电13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8万千瓦。
2021至2023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1.56亿元、143.18亿元、146.95亿元,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亿元、25.94亿元、26.23亿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业绩良
好。
公司储备较多的储能、火电、风电、光伏、核电等能源项目。已核准木兰抽蓄140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花山抽蓄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东桥热电一期2×66万千瓦热电项
目;已获得东田抽蓄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长乐海上风电65万千瓦项目开发前期工作
许可;积极争取东桥热电二期2×66万千瓦热电项目和晋江气电二期燃气发电项目;积极参与
开发海上风电项目配置,推进陆上风电风机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积极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推进渔光互补、海上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协同参股核电公司推进宁德核电二期2×121万千瓦
项目建设,推进华能霞浦4×125万千瓦+1×60万千瓦核电项目和国核(福建)6×150万千瓦核
电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将继续聚焦“清洁低碳、绿色风光、高效储能”等优势发展方向,着力落实股东大会
、董事会战略决策部署,聚力能源保供,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发电、核能等
清洁能源以及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积极开发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化学
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力争2025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2030年末控股运营
、建设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同时,立足现有业务结构,狠抓关键要素,不断提升规范化、精
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促进公司利润增长。
二、持续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至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6.97亿,每年现金分红占
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现金分红约8亿元。
公司将继续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
手段,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的成长收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长期投资信心。
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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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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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福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能转债)进行了
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稳定”;福能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
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
年6月12日出具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
踪0548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福能转债信用等级
为“A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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