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88 津药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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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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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05-24│ 11.25│ 4.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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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06-10-25│ 100.00│ 3.71亿│
├───────────┼───────────┼───────────┼───────────┤
│增发 │ 2013-03-20│ 3.75│ 5.26亿│
├───────────┼───────────┼───────────┼───────────┤
│增发 │ 2017-06-28│ 5.53│ 7.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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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15│ 2.31│ 2083.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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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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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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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 ---│ ---│ 51.00│ ---│ ---│ 人民币│
│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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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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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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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天安药业氨基酸│ 1.64亿│ ---│ 1.64亿│ ---│ ---│ ---│
│原料药业务及相关资│ │ │ │ │ │ │
│产和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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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 1.12亿│ ---│ 1.12亿│ ---│ ---│ ---│
│理环保工程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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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 2.50亿│ ---│ 0.00│ ---│ ---│ ---│
│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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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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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交易金额(元)│20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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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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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0.002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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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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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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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药药业”)拟向参股公司江西百思康瑞药│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思康瑞”)增资2,04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 │
│ │例由29.9946%变为29.9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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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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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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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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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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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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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环境科技”)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继续向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 │司”)申请贷款1.35亿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
│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 │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共计10笔│
│ │,累计发生额为15549.9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 │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财│
│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总额不超过12.03亿元(详见 │
│ │公司公告2023-086#)。 │
│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环│
│ │境科技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1.3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以自有资产向其提供抵押构成了 │
│ │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24-031#)。 │
│ │ 因贷款即将到期,环境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产抵押继续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
│ │1.35亿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
│ │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提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6月25日经第九届 │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
│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 │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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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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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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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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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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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药药业”)拟向参股公司江西百思康瑞药│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思康瑞”)增资204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
│ │由29.9946%变为29.9970%。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
│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江西百思康瑞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3109.13万元。公司未│
│ │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对外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参股公司江西百思康瑞技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为增强江西百思康瑞的资金实力和│
│ │运营能力,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推动其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江西百思康瑞增资20│
│ │4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29.9946%变为29.9970%。 │
│ │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提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6月25日经第九届 │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过去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 │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西百思康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江西百思康瑞签│
│ │订《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2.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
│ │023-073#)。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西百思康瑞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 │为13109.13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对外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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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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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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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边泓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
限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
人及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毕晓方女士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毕晓方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查,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边泓
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故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届满离任后将2
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边泓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此期间,边泓先生仍将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经审查,边泓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边泓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工作成绩给予
高度评价,并谨此对边泓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毕晓方女士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
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的同意,毕晓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具备担
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
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毕晓方女士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毕晓方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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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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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
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
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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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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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9907.41万元,收回或转回253.56万元,转销或处置、报废509
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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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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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685.63万元,收回或转回1,256.00万元,转销或报废
2,087.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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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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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0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3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59亿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90亿元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0.30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总额:2168万元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3.9亿元上年度职业风险基金:2603万元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行业惩戒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
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行业惩戒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琛,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经轮换后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尧,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控审计、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虹彦,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中审华质量控制复核岗
位,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104万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系按照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工时和工时收费标准
收取服务费用。工时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时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104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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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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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40167773.31元。经董事会会议决
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9188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6778107.3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46%,剩余783389665.9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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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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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津药”)收到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湖北省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
书》(编号:鄂GMP2026-90号),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99号
检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65073)
检查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2010年修订)等
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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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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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华《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张学兵为项目合伙人,李媛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虹彦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李媛女士辞职,中审华现指派张尧先生接
任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本次变更后,中审华为公
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张学兵,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董虹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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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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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津药和平”)收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
》(编号:2026004),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221号
检查范围:滴眼剂(激素类)
检查时间:2025.11.25-2025.11.28
检查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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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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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加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
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接续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国家集采药品第1-8批
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以下简称“本次接续采购”)。根据接续采购办公室于2026年2月10
日发布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
分药品拟中选本次接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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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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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26〕8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华、李书箱、王福军、张杰、杨福祯:经查,津药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药业”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
同,对对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
止风险,导致预付款收回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
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六条第一款、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三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军、张杰及时任总经理杨福祯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四条规定,对前述第一项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公
司现任董事长徐华、总经理李书箱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
〔2018〕29号)第四条规定,对前述第二项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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