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06 统一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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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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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2亿│ 2.92亿│ 2.92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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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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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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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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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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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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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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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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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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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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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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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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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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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汇通金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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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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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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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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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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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汇通金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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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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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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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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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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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昌源水务集团库尔勒银泉供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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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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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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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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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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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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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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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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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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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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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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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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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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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
│ │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授信额度。 │
│ │ 南商行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商行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
│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统一石化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 │同意全资子公司统一石化向南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授信额度,授 │
│ │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年利率不高于4.1%(预估利率,具体以实际│
│ │提款日银行批准利率为准),在此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 │贷款、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统一石化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
│ │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南商行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98号13层至16层、18层至20层 │
│ │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 │ 营业期限:2007-12-14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
│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 │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
│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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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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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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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
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授信额度。
南商行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商行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统一石化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全资子公司统一石化向南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年利率不高于4.1%(预估利率,具体以实际提款日银
行批准利率为准),在此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统一石化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
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南商行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98号13层至16层、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07-12-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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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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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
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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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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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实际业务和管理
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机构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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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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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信用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383.31
万元,预计影响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约3783.35万元。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98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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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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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理财投资只能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谨慎型或稳健型、保证本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以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授权经营层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风险提示:公司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
定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
更大的价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以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含),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投资的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4、投资品种:本次理财投资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谨慎型或稳健型、保证
本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平衡型、进取型或激进型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三)实施方式
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岳鹏先生及总经理李嘉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
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投资理财将以不构成关联交易为前提。
(四)决议有效期
该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行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利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以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原则
上不超过6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及收益相对固定的
理财投资,有利于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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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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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898.45万元,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650.1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
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期末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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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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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
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384号),统一低碳科技(新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
化”)被评为国家级“2023年度绿色工厂”。
统一石化获评为国家级“2023年度绿色工厂”,是对公司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落实绿
色生产和制造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有助于提高品牌知名度,体现了公司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实现的社会责任感。公司将以本次入选为契机,继续深入落实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化
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统一石化被评选为国家级“2023年度绿色工厂”,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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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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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
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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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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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到国有企业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
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
兴财光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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