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10 黑牡丹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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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 │ ---│ ---│ ---│ 101816.00│ ---│ 人民币│
├─────────┼─────┼─────┼─────┼─────┼──────┼──────┤
│华泰价值新盈173号 │ ---│ ---│ ---│ 278.49│ ---│ 人民币│
│资金管理计划 │ │ │ │ │ │ │
├─────────┼─────┼─────┼─────┼─────┼──────┼──────┤
│宁沪高速 │ ---│ ---│ ---│ 8.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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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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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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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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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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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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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联营企业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港兴”);借│
│ │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同时,绍兴 │
│ │港兴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
│ │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 │”)已向绍兴港兴提供0.00万元借款,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
│ │联交易金额为1560万元;公司除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3│
│ │164.55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
│ │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借款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次对外提供借款│
│ │的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 │投资风险。 │
│ │ 一、提供借款的事项概述 │
│ │ (一)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联营企业绍兴港兴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
│ │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按其30%的持股比例向绍兴港兴 │
│ │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绍兴港兴公司房地 │
│ │产项目后续支出,借款年利率为0%。同时,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苏港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江苏港豪”)和上海美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弘”)将以同等条件按各│
│ │自所持绍兴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 │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
│ │务资助的情形。 │
│ │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绍兴港兴提供0.00万元借款│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60万元;公司除全资│
│ │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3164.55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2022年│
│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的规 │
│ │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D68699D │
│ │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568号颖泰大厦6楼 │
│ │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滨江新天地A座4楼416室 │
│ │ 法定代表人:胡国俭 │
│ │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4日 │
│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
│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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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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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中山市艾特│ 5862.88万│人民币 │2023-03-09│2023-04-17│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网能技术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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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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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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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联营企业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港兴”);
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同时,绍兴
港兴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已向绍兴港兴提供0.00万元借款,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为1560万元;公司除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3164.55
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
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借款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
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提供借款的事项概述
(一)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联营企业绍兴港兴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自
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按其30%的持股比例向绍兴港兴提供
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绍兴港兴公司房地产项目
后续支出,借款年利率为0%。同时,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苏港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港豪”)和上海美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弘”)将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
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绍兴港兴提供0.00万元借款,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60万元;公司除全资子公
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3164.55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的规定
,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D68699D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568号颖泰大厦6楼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滨江新天地A座4楼416室
法定代表人:胡国俭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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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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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辉建设”)
苏州丹华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华君都”)
上述被担保人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3
650万元融资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51
90万元和美元5000万(或等额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该六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7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
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达辉建设、丹华君都四家子
公司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为黑牡丹建设2024年拟向银行
申请的共计人民币53650万元融资额度、八达路桥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50000万元
融资额度、黑牡丹纺织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87590万元融资额度、黑牡丹进出口2
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达辉建设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
民币526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公司拟为黑牡丹
纺织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美元5000万(或等额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同时由黑牡丹纺织全资子公司黑牡丹(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黑牡丹纺织(越
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1年;公司拟为丹华君都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丹华君都以
其名下的酒店房产作为抵押提供抵押担保,及酒店未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质押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25年。公司拟对丹华君都30%股权进行收购,并将在丹华君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后再对其提供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
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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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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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借款情况:2024年度,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的房
地产项目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14.00
万元的借款(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借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履行审议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借款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
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
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
取得预售款项后,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
股东提供借款。2024年度,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港龙”)、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蓝光灿琮”)、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按少数股东各自所持项
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14.00万元的借款(含前期已提
供的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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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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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激
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
23年度营业收入为73.45亿元,以2017-2019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2023年三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的增长率为37.85%,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60%;公司2023年扣非每股收益为0
.31元/股,以2017-2019年三年扣非每股收益平均值为基数,2021-2023年三年扣非每股收益平
均值的增长率为4.90%,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20%。故公司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中139名激励
对象的6613154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价格予以回购。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0元/股调整为3.63元/股。(详见公司公告2023-009
、2023-052)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为2400.5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实际
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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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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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号召,落实
“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3年是公司落实新一轮战略规划、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公司始终坚持稳中
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稳经营、防风险、提质效、促改革”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外部环
境带来的各项挑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业务、纺织服装业务取得了一定
成效。
2024年,公司将继续根据国家战略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稳
健经营防风险、精益管理提质效、开拓创新求发展”的工作主线,将前瞻性与落地性相结合,
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实干为先,夯实“稳”的发展基础
新型城镇化建设业务将深入做好拓展前期调研,适当获取优质项目支撑公司业务发展,全
面推进重点项目的去化变现,保障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运行;强化目标管控,动态跟踪项目建
设情况,保障交付进度;聚焦“品质地产”,加强项目品质管控和重点环节的技术管理,提升
规划设计、成本优化、运营管理能力,着力打造标杆产品,以品质坚守的定力穿越市场波动;
加大内外部资源的合作联动,充分发挥三大“一级资质”优势和市场化手段,主动拓展新项目
,扩大施工等业务占比,加快业务结构的调整;结合区域规划,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打造产业
地产、特色园区等差异化产品;全力加快全龄汇项目落地,并积极推动“全龄汇”未来高品质
完整社区的研发、投资、建设和运营。
纺织服装板块将全力推进越南纺织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树立全球化视野,有效配置全球资
源,并持续关注欧洲等目标区域优势的可持续性,有计划地推进海外市场布局;巩固基础业务
和重点客户,积极拓展市场,打造国际化营销能力;建立营销、研发等激励机制,并在技术创
新、产品升级和板块联动方面实现新突破;夯实基础管理,并充分利用数字化工具优化生产排
期、生产执行与产品交付等关键流程,进一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及产品质量;积极推动品牌运
营,以消费者需求驱动产品领先策略和服装个性化定制服务,结合线下空间升级消费体验,逐
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聚焦新质生产力,蓄势发展新动能
公司将继续聚焦新质生产力,紧跟技术前沿,以信息化、智能化、高效化为关键技术提升
点,建立开放协同创新机制。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激发新动能;坚持专业至上,在实干中发扬追
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一是树立科技创新理念,增强技
术创新能力。纺织服装业务板块将继续推进与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速新材料新
工艺的成果转化,推动生产结构优化和降本增效、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业务板块将加强产品
研发和设计创新,持续优化从规划设计到物业管理各环节的标准化体系,融合新技术运用,实
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持续深化创新管理工作实施,鼓励员工提出新的想法并解决问题、有
效落地,让创新来自一线又回馈一线。
聚焦管理优化,提升公司运营效能。一是系统优化组织体系。为应对行业内外部环境动态
变化,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当下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将以战略为导向,结合公司实际优化组织
架构,激发组织活力和创新力,增强企业发展新动能。
二是完善人力资源体系。不断革新人才技能、进化人才团队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将“
让人才战略贴近业务发展,加速人才价值转化”作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深入思考和实践的方向
。在选人环节聚焦市场化高素质人才;在用人环节更科学地实现人岗匹配;在育人环节推动员
工技术与管理水平双提升;在留人环节优化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强化数字化能力建设。加
快实施安全、财务、合规等各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围绕业务打造企业数据输出与分析能力
,从生产端、消费端升级数字化运用,实现业务线上化、决策智能化、经营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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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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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品种: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发行的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或专户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
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拟投
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4年公司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
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
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4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国内银行公开发
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
低的集合理财产品或专户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预计公司2024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
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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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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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套期保值
交易品种: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场所: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和黑牡丹纺织(越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越南纺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黑牡丹香港控股”)根据境外债券发行情况,2024年拟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业务的目的
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及黑牡丹越南纺织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且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
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
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黑牡丹香港控股已于2023年9月成功发行3年期1.26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境外债券”)。鉴于本次境外债券未来还本付息需办理人民币购汇的业务背景,为控制本次
境外债券项下外汇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交易,达到锁定风险敞口的目
的,减少本次境外债券存续期间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金额及授权期限
根据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及黑牡丹越南纺织的实际业务需要,及本次黑牡丹香港控
股境外债券发行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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