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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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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510 黑牡丹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6-03│ 14.49│ 5.36亿│ ├───────────┼───────────┼───────────┼───────────┤ │增发 │ 2009-02-03│ 6.51│ 23.25亿│ ├───────────┼───────────┼───────────┼───────────┤ │增发 │ 2015-12-22│ 6.36│ 15.7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瑞碳材料 │ ---│ ---│ 39.16│ 16349.37│ ---│ 人民币│ ├─────────┼─────┼─────┼─────┼─────┼──────┼──────┤ │绍兴港兴 │ ---│ ---│ 30.00│ 0.00│ ---│ 人民币│ ├─────────┼─────┼─────┼─────┼─────┼──────┼──────┤ │无锡绿鸿 │ ---│ ---│ 35.00│ 0.00│ ---│ 人民币│ ├─────────┼─────┼─────┼─────┼─────┼──────┼──────┤ │丹宏置业 │ ---│ ---│ 49.00│ 95384.35│ ---│ 人民币│ ├─────────┼─────┼─────┼─────┼─────┼──────┼──────┤ │上海港兴 │ ---│ ---│ 40.00│ 0.00│ ---│ 人民币│ ├─────────┼─────┼─────┼─────┼─────┼──────┼──────┤ │宜兴江南天源投资咨│ ---│ ---│ 29.00│ 29.00│ ---│ 人民币│ │询有限公司 │ │ │ │ │ │ │ ├─────────┼─────┼─────┼─────┼─────┼──────┼──────┤ │中盈(常州)装配式│ ---│ ---│ 17.60│ 250.52│ ---│ 人民币│ │建筑有限公司 │ │ │ │ │ │ │ ├─────────┼─────┼─────┼─────┼─────┼──────┼──────┤ │中车新能源 │ ---│ ---│ 5.69│ 1892.80│ ---│ 人民币│ ├─────────┼─────┼─────┼─────┼─────┼──────┼──────┤ │常州上市后备企业股│ ---│ ---│ 18.35│ 484.29│ ---│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市新北区和嘉新│ ---│ ---│ 19.00│ 836.00│ ---│ 人民币│ │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飞月纺织服装公司 │ ---│ ---│ ---│ 0.00│ ---│ 人民币│ ├─────────┼─────┼─────┼─────┼─────┼──────┼──────┤ │宜兴基金 │ ---│ ---│ 30.25│ 0.00│ ---│ 人民币│ ├─────────┼─────┼─────┼─────┼─────┼──────┼──────┤ │江苏银行 │ ---│ ---│ ---│ 154154.00│ ---│ 人民币│ ├─────────┼─────┼─────┼─────┼─────┼──────┼──────┤ │宁沪高速 │ ---│ ---│ ---│ 11.57│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06 │交易金额(元)│4197.3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北侧、创新大道│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西侧的黑牡丹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1 │ │ │ │ │幢101、102、201、202号,9幢101、│ │ │ │ │201号(包括工业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 │ │ │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幢厂房所│ │ │ │ │涉电力扩容、消防改造及公区装修工│ │ │ │ │程 │ │ │ ├──────┼────────────────┴──────┴────────────────┤ │买方 │常高新(江苏)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 │卖方 │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新北分公司 │ ├──────┼────────────────────────────────────────┤ │交易概述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 │新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科技园”)拟将其所开发的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北侧、│ │ │创新大道西侧的黑牡丹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1幢101、102、201、202号,9幢101、201号(包 │ │ │括工业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幢厂房所涉电力扩容、消防改造及公│ │ │区装修工程,根据有关评估结果,以总价4197.3429万元出售给关联方常高新(江苏)科技 │ │ │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产业园”)。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前任监事、高管兼任(曾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常高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民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光大新苏再生资源(常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江苏)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宏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奕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前任监事、高管兼任(曾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国展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常高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光大新苏再生资源(常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常高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城市运营管理服务常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民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前任监事、高管兼任(曾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州常高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常高新城市运营管理服务常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现是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黑牡丹(集│中山市艾特│ 5862.88万│人民币 │2023-03-09│2023-04-17│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网能技术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5│其他事项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 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202.05万元。 ──────┬────────────────────────────────── 2026-08-18│其他事项 ──────┴────────────────────────────────── 2022年5月16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 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公司公告2022-020、2022-030) 2022年12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根据交易 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GN32号),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 为人民币2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91)2023年8月15日-8月16日,公司发行了“黑牡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黑牡丹GN002”;债券 代码:132380056),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为3.60%,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款人民币3亿元已于2023年8月17日到账。(详见公司公告2023-057) 2026年8月17日,公司全额兑付了2023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本金及全部应付未付利息,总 额为人民币3.108亿元。 ──────┬────────────────────────────────── 2026-08-14│其他事项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2 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 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境外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牡丹香港控股”)作为发行主体,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具体 详见公司公告2025-010、2025-021及2025-027)。 2026年6月,公司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发改办外债[2026]243号)。 2026年8月5日,黑牡丹香港控股完成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发行款5.4亿元人民币已 于2026年8月12日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定价日:2026年8月5日 3、起息日:2026年8月12日 4、发行规模:5.4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3年 6、债券利率:2.8%(半年付息一次) 7、发行价格:债券面值的100%平价发行 8、担保方式:公司为黑牡丹香港控股本次债券发行项下的应付本金及利息等债务提供无 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评级:无评级 10、发行地区:香港 11、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2026年9月到期的1.26亿美元境外债券部分本金;本 次债券的发行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境外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20万元到-9,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 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0万元到-9 ,45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20万元到 -9,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0万元到-9,450万元。 ──────┬────────────────────────────────── 2026-05-1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562号高铁新城创智大厦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小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何晓晴列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 2026-04-21│重要合同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常高新”)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宏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实投”)和常州 辰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方建设”)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签订《新桥高中东【JZX20221204】地块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合 同》(以下简称“《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或“本合同”),由黑牡丹置业全权负责辰方建设 竞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庄只里路以南、轩文路以东,编号为JZX20221204的地块(以下简称“ 目标地块”)项目的全周期开发管理工作,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控股股东常 高新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次数为1次,金额为4,197.3429万元(不含本次),未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依托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专业管理能力与资源优势,加快推 进目标地块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合理解决同业竞争,持有辰方建设100%股权的宏景实投 、辰方建设与黑牡丹置业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由黑牡丹置业全权负责目标地块项目的 全周期开发管理工作,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交易由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小玉 、惠茹、虞佳新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控股股东常高新及其子公司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宏景实投和辰方建设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宏景实投和辰方建设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常州宏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586652910R 法定代表人:祝宇晋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南路9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业投资;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孵化扶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常高新持有100%股权 2、常州辰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C3KLUT62 法定代表人:周刚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高新智汇中心3楼308室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 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常高新持有宏景实投100%股权,宏景实投持有辰方建设100%股权 ──────┬────────────────────────────────── 2026-04-21│企业借贷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的联营企业无锡绿鸿房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绿鸿”);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928.00 万元;展期年利率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十届十一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副总裁高国伟先生在12个月内曾兼任无锡绿鸿董事,已于2025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锡绿鸿仍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无锡绿鸿提供43923.59万元借款及前 述借款产生的6678.00万元利息尚未偿还,除上述借款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无锡绿鸿无其 他关联交易,亦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黑牡丹置业前期向无锡绿鸿提供的股东借款已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 相关税费。受无锡绿鸿实控人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香港”)流动性紧张影 响,无锡绿鸿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目前已停工(项目尚未投入大额工程支出,其主要资产为项 目土地),且暂无后续开发计划,综合考虑无锡绿鸿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 动态研判后认为,无锡绿鸿在短期内足额偿还前期全部借款及利息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会计核 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080.43万元。公司前期已多次与无锡绿鸿控股股东磋商 项目后续方案,如引进具备更强履约能力的新股东、寻求项目的整体转让等。后续公司也将持 续密切关注无锡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动态变化,无锡绿鸿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情况,并通 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无锡绿鸿管理层尽快研究未来继续开发 或转让等盘活方案,及时回笼资金,做好风险动态跟踪评估研判工作,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 资损益,进一步督促无锡绿鸿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综上,本次借款展期在未新增风险敞口的前提下,通过债务期限的适当调整,为项目盘活 提供一定时间窗口,可一定程度提升回款概率,黑牡丹置业拟对前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展 期续借,同时,无锡绿鸿持股65%的控股股东无锡国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 盛”)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其联营企业无锡绿鸿提供的本 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50万元借款,将于2026年6月27日到期(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 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黑牡丹置业前期提供的股东借款已主要 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截至目前,受无锡绿鸿实控人绿地香港流动性紧张影响,无 锡绿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停工(项目尚未投入大额工程支出,其主要资产为项目土地),预计 无锡绿鸿在短期内足额偿还前期全部借款及利息存在一定困难。在未新增风险敞口的前提下, 通过债务期限的适当调整,可为项目盘活提供一定时间窗口,可一定程度提升回款概率黑牡丹 置业拟对前期已向无锡绿鸿提供的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928.0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 ,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同时,无锡绿鸿持股65%的控股股东无锡国盛前期以 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 ──────┬────────────────────────────────── 2026-04-21│企业借贷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君港”)的联营企业上海港兴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兴”);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9.85万元 ;展期年利率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牡丹君港已向上海港兴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7074.3 9万元,前期已计提但尚未偿还的利息金额为2905.45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5月28日。受 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销售不及预期,综合考虑上海港兴的 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上海港兴在短期内足额偿还剩余全部 借款及利息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724.50万元。 考虑到上海港兴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后续仍具备通过出售 剩余车位回笼资金等方式进行债务偿还的一定能力,通过本次借款展期可以保障该房地产项目 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拟对前期的借款本金 及利息进行展期续借;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 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港兴及所投资房地产项目 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竭力促使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 层完成项目去化等后续工作,做好风险动态跟踪评估研判工作,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 ,进一步督促上海港兴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牡丹君港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其联营企业上海港兴提供的本金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206.39万元的借款,将于2026年5月28日到期(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上海港兴所投资房地产项目 完成全部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本次拟对前期已向上 海港兴提供的剩余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9.85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 过12个月,展期年利率为0%。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 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考虑到上海港兴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已建设完毕,目前仅剩余部分车位待出售,后续仍具 备通过销售回款进行债务偿还的一定能力,通过本次借款展期可以保障该房地产项目完成全部 销售和项目清算工作,从而提升上海港兴的偿债能力,牡丹君港拟对将于2026年5月28日到期 的借款本金7074.39万元以及前期已计提但尚未偿还的借款利息2905.45万元进行展期续借,同 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前期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展 期。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为对已提供借 款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6-04-21│企业借贷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 万元;展期年利率调整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都房地产已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君德实业提供 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3223.98万元,其中34403.98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4日,8820万元到期 日为2026年12月31日;计算至到期日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 ,绿都房地产未来项目销售可能不及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君德实业的 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 借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11.39 万元。 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 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 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 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德实业和绿都房地产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 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管理层聚焦项目经营、提升去化效率,并强化风险动态跟踪 与评估,切实控制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敦促君德实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 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提供的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的借款,将于2026 年12月到期;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7120万元借款(上述 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 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 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 产本次拟对前期已向君德实业提供的剩余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的借款进 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调整为0%;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黑牡 丹置业按51%持股比例所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按照房 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 前期已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双方股东提供了财务资助。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 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 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 都房地产拟对将于2026年12月到期的43223.98万元的借款本金及计算至2026年12月的借款利息 4017.34万元进行展期。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的借款本息 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为对已提供借 款的展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了实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 融资渠道,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合理配置债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8亿元 (含6.58亿元),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与条件 。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 8亿元(含6.5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 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 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 者。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 2026-04-21│委托理财 ──────┴──────────────────────────────────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并着重提高临时性闲 置资金的收益水平,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效能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 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 、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6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国内银行公开 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 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或专户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预计公司2026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 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健全和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订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立足于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发展趋势、经营情 况、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融资成本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 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并满足公司持 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每年以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基础,确定比例后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2026-04-21│企业借贷 ──────┴──────────────────────────────────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的少数股东江苏港龙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港龙”);展期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755.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0 %;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港达已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江苏港龙提供财 务资助的余额为3755.69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 86.0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 现后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助总额;故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 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 江苏港龙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 和房地产行业走势,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 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持续敦促江苏港龙在具备还 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江苏港龙 提供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4万元、年利率为0%的借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同时,浙 江港达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 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 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86.0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 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现后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 助总额;浙江港达本次拟对前期已向江苏港龙提供的剩余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755.69万元的借 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0%;同时,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对黑牡丹 置业按51%持股比例所提供的借款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按照房 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前期已 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双方提供了财务资助。考虑到浙江港达所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已进入清算期,仅余部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净资产8086.09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965.16万元,目前浙江港达剩余资产价值变现后 大于其对股东双方的财务资助总额;综上,浙江港达拟对前期已向江苏港龙提供的即将于2026 年12月31日到期的借款本金3755.69万元进行展期续借,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对公司全资子公 司黑牡丹置业提供的借款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为对已提供借 款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6-04-2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新兴”)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黑牡丹科技园”)常州牡丹华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华都”)常州黑 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达辉建设”)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控 股”)BP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纺织”)上述被担保人均为黑牡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方,不 属于关联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6年,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1000.00万元 融资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93040.00万元、人民 币20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和8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该十一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239.4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 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黑牡丹纺织、黑牡丹建设、达辉建设、八达路桥、黑牡丹 进出口、黑牡丹香港控股、越南纺织七家子公司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为牡丹新兴2026年拟向银行申 请的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黑牡丹纺织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106990万元 融资额度、黑牡丹建设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45650万元融资额度、达辉建设2026 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51800万元融资额度、八达路桥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 币83600万元融资额度、黑牡丹进出口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 黑牡丹香港控股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融资额度、越 南纺织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8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融资借款起始日起均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黑牡丹置业2026年拟向银 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12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融资借 款起始日起不超过10年。公司拟分别为黑牡丹科技园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24000 万元融资额度、牡丹华都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融资借款起始日起均不超过15年。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 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担保计划所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公司将 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 念,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深耕经营提质,筑牢发展根基 房地产开发聚焦盘活去化,保障品质交付;加快推进存量资产处置,积极探索高品质住宅 、城市更新等多元路径,增强盈利能力与社会价值。建筑施工坚持技术引领构筑核心竞争优势 ;聚焦项目履约、进度管控、质量安全等关键指标,强化“技术+”发展导向,以技术创新提 升工程品质与价值创造,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深化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持续提升项目 盈利能力与发展质效。市政施工践行绿色理念,拓展多元市场;坚持绿色智能方向,将ESG理 念贯穿设计、施工全过程,推进绿色技术研发,打造标准化体系,助力绿色转型;项目拓展采 取区域与业务多元化策略,提升竞争力。商业服务创新运营模式,打造服务标杆;盘活存量资 产,打造产业地产等差异化产品,推进近零碳园区示范项目建设,打造绿色标杆项目;完善全 龄服务,探索居家养老等增值服务。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成立于1983年,于20 11年7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5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56家,涉及的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35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9家。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拓宽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 构,降低资金成本,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 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有息债务,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的中期 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 织”)、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BusinessProfile(Comp any)OfBPINVESTMENT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及BP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南纺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 控股”)根据境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6年拟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开展业务的目的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及越南纺织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且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 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 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鉴于黑牡丹香港控股境外债券未来还本付息需办理人民币购汇的业务背景,为控制境外债 券项下外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交易,达到锁定风险敞口的目的 ,减少境外债券存续期间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及越南纺织的实际业务需 要,及黑牡丹香港控股境外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公司预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 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 。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应收/应付外币金额为基础开展,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 、汇率波动等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新加坡公司、越 南纺织及黑牡丹香港控股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授权 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年度报告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1186.11万元。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6-04-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后续披露的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5714703.23元。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2025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36585.51元(含 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53%。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9│购销商品或劳务 ──────┴────────────────────────────────── 近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 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67650.00万元竞得江苏省常州市JZX202518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宗地位置: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澡港河以东、云河路南侧、衡山路西侧、 澡港河西支二以北 2、出让面积:约56370平方米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4、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01<R≤1.5,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84555平方米 5、成交价款总额:人民币67650.00万元 6、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7、权益占比:公司目前拥有上述地块100%权益,不排除未来就项目引入合作者而降低公 司在本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的可能,上述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面对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波动,公司采取了审慎的业务开发策略,放缓了新增土地获取节 奏,并逐年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本次适度新增土地储备,是公司在长期深耕的常州市新北 区内践行“好房子”建设标准的启程,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价值和技术体系的升级,进一步推 动片区内居民住宅品质提升,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上述竞拍是公司管理层在当前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的,但由于地产行业受相关政策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 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积极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11│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恽伶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467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0344%,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自愿增持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1),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恽伶俐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6%。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恽伶俐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黑牡丹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 至2025年11月10日收市,恽伶俐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80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0086%。恽伶俐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5-11-06│资产出售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 司新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科技园”)拟将其所开发的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北侧、 创新大道西侧的黑牡丹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1幢101、102、201、202号,9幢101、201号(包括 工业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幢厂房所涉电力扩容、消防改造及公区装 修工程,根据有关评估结果,以总价4197.3429万元出售给关联方常高新(江苏)科技产业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产业园”)。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控股股东常 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次数为1次,金额为1900万 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招商引资政策有效落实,满足常高新产业园招商需求,加快优质项目落地,常高新 产业园拟采购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科技园所开发的位于常州市新2/10 北区天合路北侧、创新大道西侧的黑牡丹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1幢101、102、201、202号 ,9幢101、201号(包括工业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幢厂房所涉电力 扩容、消防改造及公区装修工程,根据有关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总价为4197.3429万元。其中 厂房总价为3887.3429万元,系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常州黑牡丹科 技园有限公司新北分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555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定;1幢厂房所涉电力扩容、消防改造及公区 装修工程,系根据预估成本确定总价为31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常高新(江苏)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8/15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高新智汇中心 主要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高新智汇中心 法定代表人:郑书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常高新产业园为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 2025-10-28│其他事项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江苏省常州市新 增一处办公地点,公司总部主要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官网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562号高铁新城创智大厦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电子信箱:600510@blackpeony.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 2025-08-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融资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绿 都房地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额度,公司拟按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绿都房地产51%的股权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3.06 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城控股”)按其子公司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所持绿都房 地产49%的股权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2.94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路西侧龙城大道南侧07地块土地使用权 及其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5年。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绿都房地 产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亿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实施与上述担保事 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确定、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合同、 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 2025-08-26│其他事项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十届八次董事 会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 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2437.61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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