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12 腾达建设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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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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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腾余数智建设科│ 428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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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腾达物业有限公│ 1999.00│ ---│ 99.95│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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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TENGDA CONSTRU│ 754.92│ ---│ 66.66│ ---│ ---│ 人民币│
│CTION GROUP INDO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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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TENGHUI TRADIN│ 448.47│ ---│ 99.00│ ---│ ---│ 人民币│
│G INDONESIA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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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 0.92│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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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鑫建设有限公司 │ 0.92│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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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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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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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内环南路BT项│ 6.32亿│ 0.00│ 5.45亿│ 88.04│ 0.00│ 2018-05-1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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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2.70亿│ 0.00│ 2.70亿│ 100.00│ 0.00│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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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腾达中心项目 │ 20.00亿│ 2713.23万│ 13.25亿│ 67.2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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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5.50亿│ 0.00│ 5.50亿│ 100.00│ 0.00│ ---│
│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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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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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4.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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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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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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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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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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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腾达置业”)的实际运营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45,0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腾达置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00万元人民币 │
│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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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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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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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杭州钱江四│ 3500.00万│人民币 │2017-12-22│2018-06-22│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桥经营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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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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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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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腾达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
值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4月1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80元,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12
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8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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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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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至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3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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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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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
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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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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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6771459.2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2024年年度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89028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78056
.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22.9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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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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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原由: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5091853股。
减少注册资本:5091853元。
申报债权期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按照规定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91853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8902832股减少至1593810979股,公司注册资本
因此由1598902832元减少至159381097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31号楼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9日起45天内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
4.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1-68406906
6.联系邮箱:zqb@tengda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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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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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1853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8902832股减少至1593810979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将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三)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四)2023年5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6月8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六)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92.757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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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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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8元/股-每股
现金红利0.02元/股)=1.3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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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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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档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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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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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3号。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关于变更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江娟、余琴琴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安排调整,委派朱大为、林
晗接替江娟、余琴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大为和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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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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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本公司为“
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临水接入及上水管临时搬迁、复位工程6标”项目的中标人。具体
情况为:
中标价:人民币3521.4297万元;
工期: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结算金额将依照工程合同以审价结果为准,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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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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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出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确
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为“三门县三江六岸山水画廊及生态环境提升项目-飘带式连廊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中标价:人民币13114.4467万元;
工期:360个日历天;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本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除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外一切工程项目工作”,该部分中标金额为9114.6801万元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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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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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12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金额
合计18408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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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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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确定我公司为“黄岩区环城东路东侧、县前街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
为:
中标价:人民币2987.2736万元;
工期:360日历天;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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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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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
“良祥路北延(杭长高速-东西大道)工程”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招标人: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中标价:18650.3889万元人民币;
工期:360日历天。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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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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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大地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海大道跨龙王塘河桥梁建设工程”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价:2753.9589万元人民币
工期:不超过500天
公司将按要求尽快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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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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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10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
2024年前三季度中标工程:16267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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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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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风险提示: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变化、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腾达置业”)的实际运营
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4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腾达置业注册资本由5
00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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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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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福建省泉州市“中环城贯通工程——南环路快捷化改造工程”项
目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中标价:人民币36070.7760万元;
总工期:450日历天。
公司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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