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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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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521 华海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2.25│ 7.53亿│ ├───────────┼───────────┼───────────┼───────────┤ │首发融资 │ 2003-02-17│ 15.55│ 5.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7-02│ 7.55│ 6674.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06│ 7.55│ 285.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28│ 7.55│ 95.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6-28│ 7.55│ 7411.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9-05│ 5.45│ 191.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3-05│ 10.73│ 251.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29│ 11.27│ 8171.31万│ ├───────────┼───────────┼───────────┼───────────┤ │增发 │ 2016-10-10│ 17.46│ 2.01亿│ ├───────────┼───────────┼───────────┼───────────┤ │增发 │ 2019-08-27│ 13.77│ 9.63亿│ ├───────────┼───────────┼───────────┼───────────┤ │可转债 │ 2020-11-02│ 100.00│ 18.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28│ 10.01│ 3.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1│ 10.01│ 100.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5│ 9.55│ 3767.90万│ ├───────────┼───────────┼───────────┼───────────┤ │增发 │ 2025-03-10│ 14.58│ 5.8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君实生物 │ 12000.00│ ---│ ---│ 7598.14│ ---│ 人民币│ ├─────────┼─────┼─────┼─────┼─────┼──────┼──────┤ │盟科药业 │ 5043.60│ ---│ ---│ 2136.59│ 2194.56│ 人民币│ ├─────────┼─────┼─────┼─────┼─────┼──────┼──────┤ │共同药业 │ 3712.50│ ---│ ---│ 3951.65│ 922.9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吨培哚普利、│ 6.93亿│ ---│ 6.97亿│ 100.65│ -2.14亿│ ---│ │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 │ │ │ │ │ │ │原料药项目 │ │ │ │ │ │ │ ├─────────┼──────┼─────┼─────┼─────┼─────┼──────┤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 4.20亿│ 2.45亿│ 2.45亿│ 58.23│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2亿│ 1.62亿│ 1.62亿│ 100.00│ ---│ ---│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 6.00亿│ ---│ 5.10亿│ 100.00│-4756.10万│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29亿│ ---│ 5.29亿│ 100.07│ ---│ ---│ ├─────────┼──────┼─────┼─────┼─────┼─────┼──────┤ │华海生物ADC产业化 │ ---│ 1589.62万│ 2697.14万│ 76.98│ ---│ ---│ │技改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963.07万│ 7668.96万│ 100.54│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3 │交易金额(元)│2.8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67%的股权 │ │ │ ├──────┼────────────────┴──────┴────────────────┤ │买方 │王晶翼 │ ├──────┼────────────────────────────────────────┤ │卖方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海│ │ │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天衡”或“标的公司”)67%的股权 │ │ │暨控制权,以286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王晶翼。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王晶翼先生支付的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即28665 │ │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股东名册变更等事项均已办理│ │ │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交易金额(元)│20.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应公司控股│ │ │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的20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 │ │向华奥泰增资,认购华奥泰新增的18285.7143万元注册资本暨18285.7143万股股份。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周明华 4500.00万 3.01 20.05 2026-06-27 ───────────────────────────────────────────────── 合计 4500.00万 3.0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0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9 │质押占总股本(%) │0.87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3日周明华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12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8 │质押占总股本(%) │1.14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08日周明华质押了1700.0万股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质押股数(万股) │11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0 │质押占总股本(%) │0.79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3 │解押股数(万股) │119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周明华解除质押51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3日周明华解除质押11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8 │质押占总股本(%) │1.00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周明华质押了1500.0万股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31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8 │质押占总股本(%) │1.13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30 │解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周明华质押了1700.0万股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周明华解除质押5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2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36 │质押占总股本(%) │1.69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大道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5 │解押股数(万股) │25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3日周明华质押了2550.0万股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大道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5日周明华解除质押25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3 │质押股数(万股) │64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9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 │股东名称 │周明华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1 │解押股数(万股) │648.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1日周明华质押了648.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 │ │ │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1日周明华解除质押648.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华海药│湖北甾领药│ 2.63亿│人民币 │2024-06-28│--- │连带责任│否 │是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6〕17号),该目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 行。根据该通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有54个产 品(79个规格)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基药目录》),其 中23个产品(33个规格)新增纳入《国家基药目录》(含子公司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和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原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产 品本次均继续纳入《国家基药目录》(其中注射用阿糖胞苷0.5g规格为本次新增纳入国家基药 目录,注射用阿糖胞苷0.1g规格在原2018年版目录中已纳入),无药品退出。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一、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纳入《国家基药目录》的23个产品(33个规格),其2025年在国内市场的销 售收入合计约104179.8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12.13%;2026年一季度前述23个产 品(33个规格)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收入合计约32375.77万元,占公司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的 13.86%。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产品新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将有助于拓宽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提升患者用药的可 及性。短期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长期将有效助力上述品种拓展市场覆 盖面、提升销售规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药品的销售情况容易受政策、市 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6-07-09│其他事项 ──────┴────────────────────────────────── 获得美国关税退回金额:14229613.24美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美国关税退回14229613.24美元,按2026年7 月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9687万元,以上退税, 按照具体到账时间利润影响主要在下半年。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下属控股子公司寿科健 康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科健康”)于近期陆续收到美国关税退回款项,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认定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关 税的行为逾越法定权限,相关关税措施自始无效,因此已征收的相关关税需退还给进口商。美 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于2026年4月20日正式启动了退税工作。截至目前,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寿科健康已累计收到美国关税退回14229613.24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36%。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收到美国关税退回14229613.24美元,按202 6年7月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9687万元,以上退 税,按照具体到账时间利润影响主要在下半年。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6│其他事项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75650万元至7985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 据)相比,将增长约34701万元到38901万元,同比增长约85%到95%。 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41750万元至4 545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长约5408万元到9108万元,同比增长 约15%到2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75650 万元至7985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长约34701万元到38901万元 ,同比增长约85%到95%。 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41750万元至4 545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长约5408万元到9108万元,同比增长 约15%到2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48.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36342.46万元。 (二)每股收益:0.28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15%到25%,增长主要因素为:1、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纵深拓展全球销售渠道,持续拓宽客户 群体,加快新产品上量进程,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缬沙坦欧洲仲裁胜诉收到的山德士 支付给公司的律师费、仲裁费等影响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约85%到95%,除上述因 素影响外,本期处置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产生的收益等亦 影响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因美元汇率波动,公司汇兑损失约0.89亿元,影响2026年上半年利润减少。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择机出售公司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交易授权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优化投资结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 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相关金融资产,具体如下: 1、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交易产生的净利润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不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情况下,公司仍可以继续进行交易。 2、当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交易产生的净利润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等应当披露的标准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上述权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 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机等。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交易授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公司发行的“华海转债”跟踪信用等级维持“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 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估”)对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债简称“华海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华海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 新世纪评估,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新世纪评估在对公司所属行业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 6日出具了《2020年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新世纪跟踪(2026)100102],维持公司“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 时维持“华海转债”跟踪信用等级“AA”。 ──────┬────────────────────────────────── 2026-06-27│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441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 ,周明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05%,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1%。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周明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大道支行的 公司股份2550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6-06-1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原因:因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由1490228536股调整为1490228596股。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49022853.60元(含税)调整为149022859.60元(含税)。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 东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含税)。 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因此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本总数1497252 1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702360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参与分 配的股份数为149022853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022853.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6-034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6-054号)等相关内容。 二、股本变化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华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 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并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自2026年4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0股,因此公司股份总 数增加60股,由1497252136股(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本数据)调整为1497252196股(截至2 026年6月10日的股本数据),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7023600股后,本次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份数由1490228536股调整为1490228596股。 ──────┬────────────────────────────────── 2026-06-05│股权质押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为224,41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完成后 ,周明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70,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1.4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1%。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周明华先生于2025年5月29日将其持有的1,7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临2025-069号)。 2025年12月30日,周明华先生将上述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的部 分公司股份即51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临2025-135号)。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周明华先生的通知,上述剩余质押股份1,190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 手续。 ──────┬────────────────────────────────── 2026-06-03│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 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及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博生物”,华奥泰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B0056注射液 适应症:特发性肺纤维化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奥泰获得新西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局、健康及残疾 伦理委员会批准在新西兰开展HB0056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4-115号)。2025年1月,华奥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美国开展HB0 056注射液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2025年2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哮喘适应症的 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 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2026年2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特应性皮炎适 应症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2026年3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就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的特发性肺纤维化适应症向国家 药监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受理;近日,国家药监局同意该药物进行上述新增适应症的临 床试验。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56项目上研发投入合计约人民币10,066万元。特发性肺纤维化(Id iopathicPulmonaryFibrosis,IPF)是一种病因尚未明确的慢性、进行性、不可逆肺间质纤维 化疾病,患者肺功能随病程持续下降。公司HB0056是以抗TSLP(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人 源化单克隆抗体为亲本抗体,在N端连接抗IL-11(白细胞介素-11)单链纳米抗体的双特异性 抗体,能高特异性地靶向TSLP和IL-11这两个靶点。IL-11与TSLP在IPF患者肺组织中显著高表 达,分别调控肺纤维化进程及促纤维化免疫反应。体外实验已证实这两个靶点在调控纤维化中 具有协同作用,联合抑制可显著减少纤维化;体内实验也显示,使用HB0056同时阻断这两个靶 点,在改善肺纤维化方面效果更优。目前,已有IL-11抑制剂正在尝试用于IPF治疗。而HB0056 能够双重靶向TSLP及IL-11受体,同步阻断两条致病通路,抑制异常炎症与纤维化进展,在IPF 治疗中具备突出的研发与临床应用优势。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疾病认知度提高以及影像学诊断技术不断普及,全球 IPF患者诊断率和治疗率持续提升,推动相关治疗市场快速发展。根据GrandViewResearch数据 ,2024年全球IPF治疗市场规模约为54.6亿美元。中国IPF市场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基于 GrandViewResearch公开市场数据、中国人口统计数据、公开流行病学研究文献以及行业治疗 费用水平测算,当前中国IPF药物市场规模约为20亿元至50亿元人民币1。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 ──────┬────────────────────────────────── 2026-05-12│股权质押 ──────┴────────────────────────────────── 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向公司提出辞 职,并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 职务。李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李刚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 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李可 欣女士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可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可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 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本次独立董事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董事 会同意选举李可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 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可欣女士、陈保华先 生、单伟光先生,其中王学恭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邓川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可欣女士、李宏先生、苏 严先生,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李可欣女士、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宏先生 、陈保华先生,其中李可欣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可欣女士为独立董事 后正式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太海,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郭俊艳,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超过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 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 2026-04-30│对外担保 ──────┴────────────────────────────────── 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 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 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98174.35万元 ,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1204 .64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69.7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中,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 药科技”)、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湖北赛奥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 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 2、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 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总结公司以往年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行 动计划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 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立足自身产业优势,持续推进产 业转型升级与全球化战略布局,不断做精做强制剂和原料药两大核心产业链,统筹优化国际国 内两大销售体系;持续强化研发创新投入与成果转化,稳步提升生物药和创新药研发与管线布 局,积极开拓创新药全球战略合作业务,构建原料药、仿制药、生物药与创新药协同发展的业 务新格局。 2025年,全球医药行业格局深度调整,公司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受国际地缘政治矛盾加 剧、国内集采扩面、行业同质化产能过剩、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汇率波动等因素交织叠加 影响,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同比下降。 尽管公司面临短期业绩压力,但核心业务韧性与发展潜力持续增强。凭借多年深耕形成的 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成本控制优势、持续工艺改进与精益管理体系,在行业价格整 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毛利率仍保持了基本稳定。同时,公司坚持创新转型升级战略不动摇, 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发展的核心引擎位置,在巩固原料药与仿制药技术壁垒的同时,前瞻 性布局生物创新药、小分子创新药等前沿领域,重点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抗感染等临 床需求迫切的适应症领域,形成了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研发管线。 2025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4.80亿元,同比增长23.2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23%。其 中:(1)原料药研发:通过审评审批32个,完成新产品申报49个,中试验证生产17个,小试 研发31个,新产品立项33个;(2)国内制剂研发:获批新产品21个,完成产品注册申报29项 ;(3)美国制剂研发:获批ANDA文号3个;(4)生物创新药研发:获批临床批件6个。国产首 个自研用于治疗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的HB0034已完成关键临床研究且主要终点达成,2025年9 月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进入审评阶段;HB0017中重度 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顺利完成关键三期临床试验;HB0025联合化疗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 肺癌的关键III期临床试验启动,子宫内膜癌的III期临床试验即将启动,三阴性乳腺癌、结直 肠癌等适应症的II期临床稳步推进中;HB0056、HB0043等主要早期临床阶段项目快速推进。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元年和第三次转型升级的转折年,公司紧扣“战略聚焦、组织精 干、优势深耕、管理提效”主基调,纵深拓展原料药业务,全面深化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 产业链,以夯实产业根基;发挥制剂产能与制造优势,不断提升经营质效;加速创新药成果转 化落地,以打造立足中国、辐射全球的原料药、仿制药、创新药齐头并进的产业格局,力争实 现公司2026年92亿元的销售收入目标,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 风险管控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5.89%;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 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 超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与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 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 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2026-04-30│委托理财 ──────┴──────────────────────────────────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授权期限范围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以实际签 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包括 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负责组织实施。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98699202.62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497252136股(目前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7023600股后,以149022853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022853.60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 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 合计19643.0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 收款项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 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03.3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金额16535.86万元。 3、部分长期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 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损失金额4010.51万元。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5│其他事项 ──────┴──────────────────────────────────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38700万元至440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8960万元到14260万元,同比增长约30%到48%。 2、公司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11400万元 至165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11953万元到17053万元,同 比下降约42%到6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387 00万元至440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8960万元到14260万元 ,同比增长约30%到48%。 2、公司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11400万元 至165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11953万元到17053万元,同 比下降约42%到60%。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37501.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0.41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52.74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 处置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产生的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主要系:1、国内制剂业务持续受集采政策扩面深化影响,制剂价格持续承压,行业竞争进一 步加剧,同时国家集采1-8批到期品种接续未在报告期内执行,新中选品种尚待放量。在此背 景下,老产品在存量市场中的竞争日益激烈,新产品尚处上量阶段,未能形成规模贡献。受上 述因素综合影响,国内制剂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受美元汇率波 动影响,本期汇兑损失同比增加约0.49亿元,影响利润同比减少(2025年一季度公司汇兑收益 约0.04亿元)。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经初步核算,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8622.57万元,同比下降10.07%,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94.37万元,同比下降76.1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510.03万元,同比下降86.27%。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均下降,主要是: (1)国内制剂业务:随着国内集采政策的扩面深化,价格持续承压,竞争进一步加剧; 同时,公司老产品存量市场竞争加剧,新产品上量尚需时间,进而导致国内制剂销售收入同比 出现下降,影响利润同比减少; (2)原料药业务虽毛利率保持稳定,但原料药行业持续面临产能过剩与价格承压交织的 激烈竞争,同时新产品因开发周期长、受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因素影响大等特点,新项目产业 化未达预期,共同影响原料药销售收入同比出现下降,影响利润同比减少;(3)公司加快生 物创新药研发项目的进度,相应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2.4亿元,影响利润同比减少; (4)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同比增加约1.1亿元,影响利润同比减少(2024年公 司汇兑收益约0.77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本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及出售部分股权产生收益等影响。 ──────┬────────────────────────────────── 2026-03-28│重要合同 ──────┴────────────────────────────────── 交易概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与Almirall,S.A.(以下简称 “ALM”)达成全球研究合作及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用于开发具有多种潜在适应 症(包括医学皮肤科)的新靶点的单克隆抗体候选药物(以下统称“项目”和“产品”)。根 据本协议,华奥泰拥有在中国开发和商业化项目和产品的权利,ALM拥有在中国以外的全球开 发和商业化项目和产品的权利。利用创新研发平台,华奥泰将开展相关研究,直至获得具有临 床概念验证的分子,ALM将向华奥泰支付总额不超过3.4亿美元的首付款、开发和商业化里程碑 付款,以及相应的分级特许权使用费。 风险提示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新药的开发涉及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等多个阶段,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候选药物分子能否达到约定的目标产品规格和相关标准,联合开发和许可的产品能否进入 临床试验阶段,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能否获得上市批准等都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中商定的开发里程碑付款、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和特许权使用费应由双方商定 的达成状态和成功条件触发。实际应收款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后续的开发里程碑付款、商业化 里程碑付款和特许权使用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阈值,按照协议中设定的成就和条件执行。如果 未来相关款项能够如期收到,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的审计数 据为准。 5、本协议可能因出现协议规定的情形而提前终止。 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奥泰与ALM签署了合作开发与许可协议。现将协议的主要内 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Almirall,S.A.成立于1944年,总部位于巴塞罗那,是一家站在科学前沿,提供突 破性的、差异化的皮肤医学创新,以满足患者需求的全球性制药公司,产品销往100多个国家 。ALM在西班牙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M),2025年实现总收入:1.1445亿欧元,全球 员工2100多名。ALM在中国设有阿尔米拉尔(上海)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创造互补 的机会,将公司强大的内部研发能力与中国合作相结合,以在医学皮肤科领域加速创新。 乙方: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8133145H 成立时间:2013年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2幢1楼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阿达木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的 生产,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的销售(除药品),从事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奥泰与ALM于2026年3月26日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许可与项目合作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种单克隆抗体候选药物,具有多种潜在适应症的新靶点,包括医学皮肤科。 2、产品许可 根据协议,华奥泰拥有在概念性验证完成后该项目和产品在中国开发及商业化的权利,AL M拥有该项目和产品中国以外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的权利。 (二)合同金额和支付 1、付款:根据协议,华奥泰有权从ALM获得总额不超过3.4亿美元的首付款、开发里程碑 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具体包括(因下述各阶段涉及的具体金额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本 次不予以公开披露): (1)首付款:合同生效后,华奥泰有权收取一次性的首付款。 (2)开发里程碑付款: ①华奥泰在达成约定的开发和注册结果后,有权从ALM获得协议约定的该部分开发里程碑 付款; ②华奥泰在达成约定的概念性验证结果后,有权从ALM获得协议约定的该部分开发里程碑 付款。 (3)商业化里程碑付款:在年度净销售额达到约定的阈值后,华奥泰有权获得相应的商 业化里程碑付款。 2、特许权使用费: 在协议期限内,华奥泰有权获得基于合作产品在ALM区域内年度净销售额的相应分级特许 权使用费;ALM有权从产品在中国的年度净销售额中获得分级特许权使用费。 (三)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一式多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 2026-03-21│股权转让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 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天衡”或“标的公司”)67%的股权 暨控制权,以286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王晶翼。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现持有华海天衡100%的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充分释放各研 发平台的专业潜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公司以交易双方友好 协商确定的28665万元为交易对价,将持有的华海天衡67%股份(即26800万股股份)转让给自 然人王晶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海天衡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减少至33%,华海天衡 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买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王晶翼先生在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并在华海天衡及华海星辰(上海)药物研 究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晶翼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按期履约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3-19│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 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就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复 发子宫内膜癌经过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Ⅱ期临床试验结 束/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的会议沟通,公司将正式启动HB0025注射液子宫内膜癌的Ⅲ期临床试 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B0025注射液 适应症:晚期/复发子宫内膜癌 剂型:注射液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人: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HB0025是由华奥泰自主研发的一款创新型抗PD-L1/VEGF双特异性融合蛋白,同时靶向肿瘤 免疫逃逸通路PD-L1和肿瘤血管生成通路VEGF。该药物设计实现了两个靶点的高亲和力结合, 协同调控肿瘤免疫微环境与血管生成,具备“免疫增强+抗血管”双重抗肿瘤机制。 目前,公司HB0025多个临床试验正在推进中,涵盖包括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子宫 内膜癌、结直肠癌、三阴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本次公司启动HB0025注射液子宫内膜癌的Ⅲ期 临床试验,主要针对晚期/复发子宫内膜癌患者,评估HB0025注射液联合化疗的治疗效果、安 全性及耐受性。目前国内外暂无完全同类产品上市,该产品的研发有助于丰富公司肿瘤治疗领 域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25项目上的研发投入合计约为人民币34186万元。 ──────┬────────────────────────────────── 2026-02-10│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 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及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博生物”,华奥泰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B0056注射液 适应症:特应性皮炎 剂型:注射液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奥泰获得新西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局、健康及残疾 伦理委员会批准在新西兰开展HB0056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4-115号)。2025年1月,华奥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美国开展HB0 056注射液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2025年2月,华奥泰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哮喘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 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2025年11月27日,华奥泰和华博生物就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的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向国家 药监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受理;近日,国家药监局同意该药物进行上述新增适应症的临 床试验。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56项目上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9169万元。HB0056是以抗TS LP(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为亲本抗体,在N端连接抗IL-11(白细胞介 素-11)单链纳米抗体的双特异性抗体,能高特异性地靶向TSLP和IL-11这两个靶点。研究表明 ,TSLP在多种炎症性皮肤病及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中发挥重要作用。IL-11是一种具有多效性 的细胞因子,参与多种自免疾病及肿瘤的发生和发展。TSLP和IL-11均以不同的机制参与诱导T h2(辅助型T细胞2)反应、瘙痒和特应性皮炎的发病机制,两条通路以多种方式间接交叉,可 以通过互补作用来影响该疾病的发生发展。同时阻断TSLP和IL-11通路具有为特应性皮炎患者 提供更好临床治疗疗效的潜力,特别是对于中重度或易复发的特应性皮炎患者。 据贝哲斯咨询统计特应性皮炎市场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特应性皮炎市场规模为602.17亿 元(人民币),2025年中国特应性皮炎市场规模为143.14亿元。 ──────┬────────────────────────────────── 2026-01-27│其他事项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22400万元至335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减少约78398万元到89498万元,同比降低约70%到80%。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11300万元至226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90332万元到101632万元,同比降低 约80%到9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22400万元 至335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78398万元到89498万元,同 比降低约70%到80%。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11300万元至226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90332万元到101632万元,同比降低 约80%到90%。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12932万元。 (二)每股收益:0.77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 1、国内制剂业务:随着国内集采政策的扩面深化,价格持续承压,竞争进一步加剧;同 时,公司老产品存量市场竞争加剧,新产品上量尚需时间,进而导致国内制剂销售收入同比出 现下降,影响利润同比减少; 2、原料药行业持续面临产能过剩与价格承压交织的激烈竞争,同时新产品因开发周期长 、受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因素影响大等特点,新项目产业化未达预期,共同影响原料药销售收 入同比出现下降,影响利润同比减少; 3、公司加快生物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推进进度,相应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损益同比增加约1.0亿元至1.3亿元,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及出售部分股权产生收益等影 响。 ──────┬────────────────────────────────── 2026-01-01│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周明华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441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 ,周明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524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35%,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周明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 行的公司股份510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回售期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回售金额:0元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因此公司无须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 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21号),并分别 于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0日、 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华海转债 ”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25-122号、临2025-124号、临2025-125号、临20 25-126号、临2025-127号、临2025-128号、临2025-129号、临2025-130号、临2025-13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回售的“华海转债”代码为“110076”,回售价格 为人民币100.3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华海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6日,回售申报已于2025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华海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 30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需办理向投 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华海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产生影响。 ──────┬────────────────────────────────── 2025-12-27│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 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就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鳞状和非 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经过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Ⅱ期临床试 验结束/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的会议沟通,公司将正式启动HB0025注射液的III期临床试验。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B0025注射液 适应症: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剂型:注射液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人: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HB0025是由华奥泰自主研发的一款创新型抗PD-L1/VEGF双特异性融合蛋白,同时靶向肿瘤 免疫逃逸通路PD-L1和肿瘤血管生成通路VEGF。该药物设计实现了两个靶点的高亲和力结合, 协同调控肿瘤免疫微环境与血管生成,具备“免疫增强+抗血管”双重抗肿瘤机制。根据和CDE 的会议沟通,公司将启动两项确证性III期临床试验。 目前,康方生物研发的依沃西单抗(PD-1/VEGF双抗)已在中国获批上市,BMS的PM8002( PD-L1/VEGF双抗)、辉瑞的SSGJ-707(PD-1/VEGF双抗)已进入临床III期。华奥泰在2025年ES MO会议(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公布的HB0025(PD-L1/VEGF双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肺鳞癌 和肺腺癌II期临床数据,具有较好的客观缓解率和疾病控制率,尤其在PD-L1阴性人群中ORR的 响应率高,3级以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s)发生率低。HB0025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肺鳞 癌和肺腺癌Ⅲ期研究的顺利推进,将有望成为不限PD-L1表达水平的治疗肺鳞癌和肺腺癌的PD- L1/VEGF双抗药物,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全新的一线治疗选择。同时,HB0025多个II 期临床试验正在评估中,涵盖包括子宫内膜癌、结直肠癌、三阴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 综上,HB0025有望为多类肿瘤患者带来更具协同机制的治疗选择,成为“免疫+血管”双 靶抗体治疗策略的重要突破口。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25项目上已合计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32,597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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