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26 菲达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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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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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07-08│ 7.20│ 2.73亿│
├───────────┼───────────┼───────────┼───────────┤
│增发 │ 2013-03-08│ 11.85│ 7.33亿│
├───────────┼───────────┼───────────┼───────────┤
│增发 │ 2015-04-08│ 8.54│ 11.81亿│
├───────────┼───────────┼───────────┼───────────┤
│增发 │ 2022-05-07│ 6.01│ 9.15亿│
├───────────┼───────────┼───────────┼───────────┤
│增发 │ 2022-08-17│ 4.86│ 7.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15│ 2.49│ 5779.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8│ 2.09│ 532.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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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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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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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保盛 │ 7128.47│ ---│ 100.00│ ---│ 181.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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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禹成 │ 3967.29│ ---│ 51.00│ ---│ 390.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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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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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 2794.43万│ ---│ 1905.75万│ 100.00│ ---│ ---│
│-一二期清洁排放提 │ │ │ │ │ │ │
│标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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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 8620.00万│ 3755.86万│ 5064.06万│ 58.75│ ---│ ---│
│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 │ │ │ │ │ │
│研究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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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 1.89亿│ 1.41亿│ 1.41亿│ 74.49│ ---│ ---│
│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 │ │ │ │ │ │
│体化项目 │ │ │ │ │ │ │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 4322.07万│ ---│ 2440.54万│ 100.00│ ---│ ---│
│-三期扩建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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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 1899.59万│ ---│ 1885.07万│ 100.00│ ---│ ---│
│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 │ │ │ │ │ │
│改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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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 3245.70万│ ---│ 2338.24万│ 100.00│ ---│ ---│
│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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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 8620.00万│ 3755.86万│ 5064.06万│ 58.75│ ---│ ---│
│究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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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 2.02亿│ ---│ 1610.23万│ 100.00│ ---│ ---│
│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3.82亿│ ---│ 3.82亿│ 100.00│ ---│ ---│
│金 │ │ │ │ │ │ │
├─────────┼──────┼─────┼─────┼─────┼─────┼──────┤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 1.89亿│ 1.41亿│ 1.41亿│ 74.49│ ---│ ---│
│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 │ │ │ │ │ │
│体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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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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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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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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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菲达供应链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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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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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杭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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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母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母公司之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杭州杭钢亚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万 1.83 10.35 2021-10-09
─────────────────────────────────────────────────
合计 1000.00万 1.8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菲达环│衢州市清泰│ 5500.00万│人民币 │2016-06-08│2021-03-29│连带责任│否 │是 │
│保科技股份│环境工程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8│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00股,涉及人数9人,
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8702840股减少至88
8473840股。
2、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4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1.94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达环保)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结合近期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及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拟对9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6-06-18│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和2026年6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根据《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退休,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或不达标,同意公司对上
述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3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为1.94元/股。结合公司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4元/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4元/股。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约53.07万元,资金来
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00股,占公
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涉及人数9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8702840股
减少至88847384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减少
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
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2、申报期间:2026年6月18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郭滢、邢朝霞
4、电话:0575-87211326
5、传真:0575-87214308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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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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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独立董事吴依因公务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郭滢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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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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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第八
条关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情况,拟将法定代表人由吴刚先生变更为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汪艺威先
生(简历附后),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
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登记备案事项。
附: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
汪艺威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24年5月至今,任
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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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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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公司治理水平与投资价
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及2025年度
经营成果,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锚定战略引领,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公司以大气污染治理、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引擎,以双碳、智慧环保为新增长双翼,前瞻
布局船舶减污降碳、金属表面环保处理等新兴赛道,构建核心业务与新兴赛道协同并进的发展
格局。
2026年经营目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47亿元,利润总额3.24亿元,合同订单58亿元,三项
费用合计不超过5.20亿元,全年降本增效2000万元以上,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净资产收益率
与盈利质量。
(一)精耕电力环保主业,稳固大机组市场龙头地位,拓展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市场;
(二)做强环保水务业务,推广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模式,深化城乡污水区域化治理合作
;
(三)壮大智慧环保、余热利用、双碳、船舶减污降碳等新兴业务,打造新利润增长点;
(四)强化项目全周期管控,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提升项目交付、验收与回款效率,严
控经营风险。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
筑差异化技术壁垒。
(一)聚焦CCUS、碳足迹、船舶脱硫脱硝、智慧环保岛、真空热管等核心领域攻关,完成
船舶减污降碳实验室建设,推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中试平台建设,争创省级概念验证中
心;
(二)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制,完善技术专家库与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全员创新活力,提
升专利质量与标准制定话语权;
(三)推进智能工厂与数字车间建设,上线MES系统,实现离散型生产全流程数字化管控
,以数智化赋能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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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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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商公司)日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华商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7
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鉴于本次担保即将到期,为保障华商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现由公司为华商公司继续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自2026年7月1
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华商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
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华商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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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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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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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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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薪
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
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高管人员代扣代缴
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按照公司相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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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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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65353.44元,母公司净利润666160
67.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957957.77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88702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44435142.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4435142.00元(含
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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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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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4.1.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根
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公司董事长吴刚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汪艺威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朱叶梅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郭滢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
担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规定
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吴刚、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汪艺威、财务总监朱
叶梅、董事会秘书郭滢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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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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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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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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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锁定项目利润为目的,不做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操作,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原材料钢材占公司项目总成本60%以上,钢材价格波动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为
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利润,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2026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
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热轧卷板期货。
二、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金融
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开展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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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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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研究院)。
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
2月31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控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经营资金短缺需求,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生态研究
院提供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止(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对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将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变动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公司为生态研究院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
因生态研究院之少数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
),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环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2.95%股权,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人。
(二)环保集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吴刚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7K9X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浙江省半山街道半山路178号17幢209、210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
;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市
政设施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
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弃物检
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
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合同能源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
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杭钢集团持有100%股权。
9.环保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10.环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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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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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董事吴黎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定优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洪定优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洪定优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临2025-061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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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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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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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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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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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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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2025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解决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与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及污水处理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
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7,128.47万元人民币为交易作价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菲达保盛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保盛)95%股权,同意
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以3,967.29万元人民币为交
易作价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禹成)51%股权
。菲达保盛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宁波禹成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
025年5月16日完成,公司已将以上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菲达保盛、宁波禹成同受同一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
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
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
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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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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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紫光)、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遂昌紫光)、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瑞安市富
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紫光)、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
紫光)、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阳紫光)、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游紫光)、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紫光)、青田富春紫光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紫
光)。以上10家公司均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
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紫光环保拟向以上10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
总额为1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其中德清紫光、瑞安紫光、松阳紫光、青田紫光各为2000
万元,其余6家全资子公司每家各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紫光环保已
实际为三门紫光提供1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并将于2025年11月14日到期;实际为开化紫光
、遂昌紫光、瑞安紫光、松阳紫光、龙游紫光提供每家1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并将于2025
年11月15日到期;实际为德清紫光提供1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并将于2025年11月18日到期
;另外,紫光环保实际为瑞安紫光提供235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将于2027年12月31日到
期;实际为松阳紫光提供75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将于2028年12月31日到期。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以上担保对象中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含本次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提供的累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23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57%,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化紫光、遂昌紫光、德清紫光、瑞安紫光、三
门紫光、松阳紫光、龙游紫光、宁波紫光、青田紫光、临海紫光为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来
源,降低融资成本,拟与宁波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协议,每家该项业务需要紫光环保提供担
保,担保合计金额为10000万元(10家全资子公司每家各1000万元,其中宁波紫光、青田紫光
、临海紫光为本年度新增,其余为到期续签)。另外,德清紫光、瑞安紫光、松阳紫光、青田
紫光拟与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协议,每家该项业务同样需要紫光环保提供担保,担保合
计金额为4000万元(4家全资子公司每家各1000万元)。以上担保合计总金额为14000万元,担
保期限为自紫光环保各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之全资子公司,公司
及紫光环保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紫光环保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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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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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
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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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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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1”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
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
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委托
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
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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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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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
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
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发生异动情形。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或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
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76500股限制性股票。
2、绩效考核情形。根据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根据2024年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14名激励对象(包括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80%,5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0。上述激励对象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3800股由公司回购处理。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3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31名,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3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6957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
月2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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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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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06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06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8日。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
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3〕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莹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年6月13日至6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
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36)。
5、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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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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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26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6.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63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共计90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
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3〕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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