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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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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527 江南高纤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石化 │ 123.00│ ---│ ---│ 160.52│ ---│ 人民币│ ├─────────┼─────┼─────┼─────┼─────┼──────┼──────┤ │宁沪高速 │ 10.78│ ---│ ---│ 48.5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4万吨高性 │ 2.72亿│ ---│ 2.12亿│ 77.85│ ---│ ---│ │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 │ │ │ │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 │年产4.2万吨差别化 │ 3.50亿│ 314.31万│ 2.17亿│ 62.10│ ---│ ---│ │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 │ 2.00亿│ 3.62万│ 8556.56万│ 42.78│ ---│ ---│ │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6-29 │转让比例(%) │8.32 │ ├──────┼────────────────┼──────┼────────────────┤ │交易金额(元)│2.38亿 │转让价格(元)│1.65 │ ├──────┼────────────────┼──────┼────────────────┤ │转让股数(股)│1.4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陶国平 │ ├──────┼────────────────────────────────────────┤ │受让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29 │交易金额(元)│2.3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144,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股份 │ │ │ ├──────┼────────────────┴──────┴────────────────┤ │买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陶国平 │ ├──────┼────────────────────────────────────────┤ │交易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 │ │行动人陶国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冶先生控制的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纤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 │ │有的14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2%)转让给江南化纤集团,经协商确定为│ │ │1.65元/股作为转让价格,则合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37,600,000.00元。 │ │ │ 2024年6月27日,陶国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 │ │过户登记确认书》,陶国平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 │ │ │总额的8.32%)协议转让给江南化纤集团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01│委托理财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 2025-01-25│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082期 委托理财期限:90天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 无关联关系。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2632,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6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因此本次事项对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1-27│其他事项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叶金友先生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叶金友先 生于2024年11月15日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减持股份后又买入股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披露 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 2025年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317,609股,合计减 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金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4,000股。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3,7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2139%。2024年11月15日,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 公司股票300,000股。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 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计算,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480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金友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396,601股,股份占比5.14%。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亦积极 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 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 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300,000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48000元应归公司所有,股东叶金 友已将上述短线交易获利全额上缴公司。 2、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本人已深刻认识到本次 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现就本次操作失误导致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 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 票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证券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 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 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 投资期限: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 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授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证 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 (三)投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 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 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证券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23│其他事项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金友先生持有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10980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上述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金友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3日起至 2025年2月12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317609股。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9-19│委托理财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2024-07-06│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元/股,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 月27日、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江苏江南高 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6元/股,最低价为1.44元/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998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 求。 ──────┬────────────────────────────────── 2024-06-29│股权转让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陶国平先生与陶冶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了平稳过渡交接,2024年5月30日,陶国平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冶先生控制的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南化纤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陶国平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144000000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32%)转让给江南化纤集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增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股份减少)。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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