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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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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527 江南高纤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石化 │ 123.00│ ---│ ---│ 185.73│ ---│ 人民币│ ├─────────┼─────┼─────┼─────┼─────┼──────┼──────┤ │宁沪高速 │ 10.78│ ---│ ---│ 58.94│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4万吨高性 │ 2.72亿│ ---│ 2.12亿│ 77.85│ ---│ ---│ │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 │ │ │ │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 │年产4.2万吨差别化 │ 3.50亿│ 838.18万│ 2.23亿│ 63.59│ ---│ ---│ │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 │ 2.00亿│ ---│ 8552.94万│ 42.76│ ---│ ---│ │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6-29 │转让比例(%) │8.32 │ ├──────┼────────────────┼──────┼────────────────┤ │交易金额(元)│2.38亿 │转让价格(元)│1.65 │ ├──────┼────────────────┼──────┼────────────────┤ │转让股数(股)│1.4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陶国平 │ ├──────┼────────────────────────────────────────┤ │受让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29 │交易金额(元)│2.3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144,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股份 │ │ │ ├──────┼────────────────┴──────┴────────────────┤ │买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陶国平 │ ├──────┼────────────────────────────────────────┤ │交易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 │ │行动人陶国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冶先生控制的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纤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 │ │有的14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2%)转让给江南化纤集团,经协商确定为│ │ │1.65元/股作为转让价格,则合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37,600,000.00元。 │ │ │ 2024年6月27日,陶国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 │ │过户登记确认书》,陶国平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 │ │ │总额的8.32%)协议转让给江南化纤集团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苏州市至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备品备件及辅材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 ├──────┼────────────────────────────────────────┤ │关联方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委托理财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7)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2025-04-26│委托理财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7)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江 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家。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130159.19元。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 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5200091股,以此计 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好的产品。 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 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 滚动使用。 3、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 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2025-03-01│委托理财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 2025-01-25│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082期 委托理财期限:90天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 无关联关系。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2632,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6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因此本次事项对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1-2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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