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35 天士力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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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08-08│ 14.70│ 7.11亿│
├───────────┼───────────┼───────────┼───────────┤
│增发 │ 2007-01-10│ 14.39│ 2.82亿│
├───────────┼───────────┼───────────┼───────────┤
│增发 │ 2010-12-10│ 37.60│ 10.29亿│
├───────────┼───────────┼───────────┼───────────┤
│增发 │ 2015-03-19│ 33.59│ 15.7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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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生物 │ 9659.03│ ---│ ---│ 3431.35│ -111.89│ 人民币│
├─────────┼─────┼─────┼─────┼─────┼──────┼──────┤
│必贝特 │ 6000.00│ ---│ ---│ 17982.62│ ---│ 人民币│
├─────────┼─────┼─────┼─────┼─────┼──────┼──────┤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 ---│ ---│ ---│ 1061.81│ ---│ 人民币│
│资成都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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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morant Private │ ---│ ---│ ---│ 254.01│ ---│ 人民币│
│Healthcare Offshor│ │ │ │ │ │ │
│e Fund I,LP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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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颜氏中医药科技│ ---│ ---│ 35.2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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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汇投资(控股│ ---│ ---│ 24.9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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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国际基因网络│ ---│ ---│ 65.00│ ---│ ---│ 人民币│
│药物创新中心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天津现代创新中药科│ ---│ ---│ 16.46│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派格生物医药(杭州│ ---│ ---│ 3.26│ ---│ ---│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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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奕干细胞生物科技│ ---│ ---│ 7.49│ ---│ ---│ 人民币│
│(海南)有限公司 │ │ │ │ │ │ │
├─────────┼─────┼─────┼─────┼─────┼──────┼──────┤
│天士力赛耐康医学工│ ---│ ---│ 51.02│ ---│ ---│ 人民币│
│程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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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 ---│ ---│ 49.00│ ---│ ---│ 人民币│
│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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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肽昇生物医药有│ ---│ ---│ 24.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合肥力成药业有限公│ ---│ ---│ 16.58│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绍兴天士力生物医药│ ---│ ---│ 19.50│ ---│ ---│ 人民币│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永泰生物制药有限公│ ---│ ---│ 15.66│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上海欣峰制药有限公│ ---│ ---│ 7.87│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天津天士力数智中医│ ---│ ---│ 30.00│ ---│ ---│ 人民币│
│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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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江苏天士力帝益│ 1.32亿│ ---│ 1.32亿│ 100.00│ 4.61亿│ ---│
│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 │ │ │ │ │ │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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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丹参滴丸、芪参│ 2.06亿│ 1097.55万│ 1.38亿│ 88.71│ 5721.74万│ ---│
│益气滴丸新型滴丸剂│ │ │ │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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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出口生产基│ 9853.00万│ ---│ 9853.00万│ 100.00│ 10.57万│ ---│
│地集成控制建设项目│ │ │ │ │ │ │
├─────────┼──────┼─────┼─────┼─────┼─────┼──────┤
│天士力研发中心建设│ 1.20亿│ ---│ 1.19亿│ 99.97│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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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产业链信息│ 3091.28万│ ---│ 3264.22万│ 105.59│ ---│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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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 1.36亿│ ---│ 5015.79万│ 91.08│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现代中药固体制剂扩│ 2.54亿│ ---│ 2.49亿│ 98.21│-4917.16万│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 6843.51万│ ---│ 6873.67万│ 100.44│ ---│ ---│
│设项目 │ │ │ │ │ │ │
├─────────┼──────┼─────┼─────┼─────┼─────┼──────┤
│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 1.55亿│ ---│ 1.51亿│ 97.32│ ---│ ---│
│有限公司GMP技改项 │ │ │ │ │ │ │
│目 │ │ │ │ │ │ │
├─────────┼──────┼─────┼─────┼─────┼─────┼──────┤
│收购江苏帝益药业公│ ---│ ---│ 1.32亿│ 100.00│ 4.61亿│ ---│
│司全部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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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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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士力”)拟与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
│ │所(以下简称“神外所”)、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北京仁诚生物”)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双靶点CAR-T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北京仁诚生物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同│
│ │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持续推进双靶点CAR-T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加速项目进展、引入额外研发资源并共 │
│ │担风险,经友好协商,天士力拟与神外所、北京仁诚生物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天士力作│
│ │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主导研发、注册申报及商业化,并独享产品的生产与商业化权 │
│ │益;神外所作为核心技术(专利)持有方,继续提供研发支持;北京仁诚生物作为合作研发│
│ │方,为特定阶段的研发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共担风险,与公司按实际研发投入比例分│
│ │配销售利润额。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
│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北京仁诚生物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
│ │ 1、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1)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蔡金勇先生担任北京仁诚生物董事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周水平先│
│ │生担任北京仁诚生物副董事长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仁诚生物为公司关│
│ │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合作开发的产品是一款靶向CD44和(或)CD133的自体CAR-T产品,公司于2025年4 │
│ │月获得该产品临床批件,获批适应症为复发胶质母细胞瘤,目前已进入I期临床。可特异性 │
│ │识别并结合在原发性和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中呈现互斥高表达抗原靶标,高效激活 │
│ │并延长T细胞寿命,从而杀伤肿瘤细胞。 │
│ │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遵循市│
│ │场化原则,具有公允性。 │
│ │ 1、定价方法:本次交易并非直接的货物或服务买卖,经三方共同确认,天士力与北京 │
│ │仁诚生物按未来实际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分配销售利润额。项目研发费用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
│ │40亿元,由天士力与北京仁诚生物根据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和研发阶段承担(天士力预计投│
│ │入1.60亿元,北京仁诚生物预计投入0.80亿元)。 │
│ │ 该等投入额度是基于项目实际开发需求经三方协商确定。 │
│ │ 2、定价依据:收益分配机制与各方的研发投入直接挂钩,明确且公允。天士力与北京 │
│ │仁诚生物按照经审计的实际研发投入比例享有许可产品(复发脑胶质瘤适应症)的收益分配│
│ │权。该等安排充分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商业合作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 │利益的情形。 │
│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合同主体:甲方(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乙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丙方(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 2、合作内容:甲方授予乙方和丙方一项普通许可,三方共同对双靶点CAR-T项目进行开│
│ │发。 │
│ │ 3、费用分担:项目研发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担,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40亿元。天士力 │
│ │承担约1.60亿元(含IND阶段支出);丙方在乙方完成剂量探索后,承担约0.80亿元。具体 │
│ │投入按实际需求确定,若总额变更,双方按照约定的各阶段投入比例进行同比例调整。 │
│ │ 4、权益分配: │
│ │ (1)MAH权益:乙方作为许可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独享生产和商业化权益。 │
│ │ (2)销售提成:甲方于提成期间内,按许可产品针对复发脑胶质瘤的年净销售收入, │
│ │享有8%-12%的阶梯销售提成; │
│ │ (3)收益分配:乙方、丙方有权按照研发投入比例确定其对许可产品(复发脑胶质瘤 │
│ │适应症)享有的权益比例,并按照该比例对许可产品的销售利润额进行分配。 │
│ │ 5、支付方式与期限:乙丙双方根据项目进展阶段各自分阶段投入资金,具体支付时间 │
│ │与协议约定的研发里程碑挂钩。 │
│ │ 6、生效条件: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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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及运输工具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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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发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天士力大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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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国数字中药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矿泉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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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聚智大健康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辽宁天士力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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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中药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秦皇岛金士通国际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天津天时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
├──────┼────────────────────────────────────────┤
│关联方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附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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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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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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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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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附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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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及运输工具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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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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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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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发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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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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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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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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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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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士力大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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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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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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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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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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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健康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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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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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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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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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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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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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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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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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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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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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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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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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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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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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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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天士力矿泉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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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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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服务或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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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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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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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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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王皓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选举
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皓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职工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人数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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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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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
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董事长蔡金勇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列席14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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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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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
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
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
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3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9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5年,
毕马威华振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永明,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永明先生2003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永
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卫倩,2017年取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袁卫倩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袁卫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本项目
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昕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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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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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已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责任险。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
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责任险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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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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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和银行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其他
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部分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
益型,风险评级为R2以内产品(含R2))和银行结构性存款,资金不会直接投资证券市场产品
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7年9月10日。
根据本次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内,建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
选择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并与相关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及其下属理
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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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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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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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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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08220070.44元。2026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892682203.10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
493950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8548001.2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7%。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6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14票,其中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与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
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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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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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原因,周辉女士不再担任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蔡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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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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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原因,钟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董事前,钟江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
因工作调整原因,席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增补席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蔡金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
审议通过,推举非独立董事蔡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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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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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生物”)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关于公司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生物创新药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普佑克)的《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获批开
展用于发病4.5至24小时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临床试验。普佑克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
技重大专项支持下的1类生物创新药,该药品急性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适应症和急性缺血性卒
中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其中急性缺血性卒中适应症原有适用人群为发病4.5小时内患者。现就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商品名称:普佑克)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2类
适应症:卒中发病4.5至24小时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g(50万IU)/支
受理号:CXSL2600498
通知书编号:2026LP02152
申请人: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
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1日受理的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
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卒中发病4.5至24小时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适应症的临床试
验。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普佑克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特异性溶栓药物,它能优先激活纤维蛋白表面的纤溶酶原
,仅作用于闭塞性血栓,而对止血性血栓无溶解作用,使其具有更高的选择性、更低的出血风
险,已纳入《中国血栓性疾病防治指南(2018年)》《中国卒中学会急性缺血性卒中再灌注治
疗指南2024》以及美国心脏协会与美国卒中协会联合发布的《2026年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早期管
理指南》等多部国内国际权威指南。目前,普佑克急性缺血性卒中适应症已获批用于发病4.5
小时内患者的静脉溶栓治疗。为进一步满足急性缺血性卒中超时间窗患者尚未满足的临床治疗
需求,公司正积极筹备普佑克用于发病4.5至24小时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溶栓治疗的III期确证
性临床试验,扩展静脉溶栓治疗时间窗,为更多患者提供治疗机会。截至目前,天士力生物针
对普佑克用于发病4.5至24小时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研发投入为54.8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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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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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面对医药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公司在“创新驱动,打造国内医药行业领先
企业”的企业愿景指引下,围绕“十五五”发展战略,聚焦心血管及代谢、神经与精神、消化
三大核心治疗领域,系统推进研发创新、市场营销、智能制造、运营管理全链条各项管理工作
,优化业务布局,实现了运营效率与经营质量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
.01亿元,同比下降2.03%,主要系中药注射剂行业性下滑及感冒发烧药销售收入较同期有所下
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亿元,同比增加15.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亿元,同比增加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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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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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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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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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
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拟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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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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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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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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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2人,非独立董事王亮先生、王克先生、原京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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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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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商业”),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鸿泰”),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天士力”)为天士力商业不超过4.00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江苏鸿泰不超过4.00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6.45%;公司对天士力商业和江苏鸿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5%;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度,为适应公司下属子/孙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子/孙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公司
预计为天士力商业、江苏鸿泰两家全资子/孙公司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5%。两家全资子/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
不超过70%。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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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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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2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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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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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士力”)拟与北京市神经外科研
究所(以下简称“神外所”)、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仁诚生物”)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双靶点CAR-T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北京仁诚生物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持续推进双靶点CAR-T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加速项目进展、引入额外研发资源并共担
风险,经友好协商,天士力拟与神外所、北京仁诚生物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天士力作为上
市许可持有人(MAH),主导研发、注册申报及商业化,并独享产品的生产与商业化权益;神
外所作为核心技术(专利)持有方,继续提供研发支持;北京仁诚生物作为合作研发方,为特
定阶段的研发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共担风险,与公司按实际研发投入比例分配销售利润
额。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北京仁诚生物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关联人情况介绍
(1)关联人关系介绍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蔡金勇先生担任北京仁诚生物董事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周水平先生
担任北京仁诚生物副董事长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仁诚生物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产品是一款靶向CD44和(或)CD133的自体CAR-T产品,公司于2025年4月
获得该产品临床批件,获批适应症为复发胶质母细胞瘤,目前已进入I期临床。可特异性识别
并结合在原发性和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中呈现互斥高表达抗原靶标,高效激活并延长T
细胞寿命,从而杀伤肿瘤细胞。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遵循市场
化原则,具有公允性。
1、定价方法:本次交易并非直接的货物或服务买卖,经三方共同确认,天士力与北京仁
诚生物按未来实际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分配销售利润额。项目研发费用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40亿
元,由天士力与北京仁诚生物根据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和研发阶段承担(天士力预计投入1.60
亿元,北京仁诚生物预计投入0.80亿元)。
该等投入额度是基于项目实际开发需求经三方协商确定。
2、定价依据:收益分配机制与各方的研发投入直接挂钩,明确且公允。天士力与北京仁
诚生物按照经审计的实际研发投入比例享有许可产品(复发脑胶质瘤适应症)的收益分配权。
该等安排充分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商业合作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甲方(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乙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仁诚神经肿瘤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甲方授予乙方和丙方一项普通许可,三方共同对双靶点CAR-T项目进行开发
。
3、费用分担:项目研发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担,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40亿元。天士力承
担约1.60亿元(含IND阶段支出);丙方在乙方完成剂量探索后,承担约0.80亿元。具体投入
按实际需求确定,若总额变更,双方按照约定的各阶段投入比例进行同比例调整。
4、权益分配:
(1)MAH权益:乙方作为许可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独享生产和商业化权益。
(2)销售提成:甲方于提成期间内,按许可产品针对复发脑胶质瘤的年净销售收入,享
有8%-12%的阶梯销售提成;
(3)收益分配:乙方、丙方有权按照研发投入比例确定其对许可产品(复发脑胶质瘤适
应症)享有的权益比例,并按照该比例对许可产品的销售利润额进行分配。
5、支付方式与期限:乙丙双方根据项目进展阶段各自分阶段投入资金,具体支付时间与
协议约定的研发里程碑挂钩。
6、生效条件: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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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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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核
)销。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以及前瞻性等信息,
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
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报告期内,公司根
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97.9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53万元
,核销以及出售子公司、汇率变动等影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64万元;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1321.75万元,核销以及出售子公司、汇率变动等影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78万元
;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核销后公司仍然会对该部
分客户进行账销案存管理,保留追索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
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82.48万元,转(核)销影响存货跌价准
备1644.57万元,出售子公司影响存货跌价准备47.78万元。
3、开发支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公司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基于战略匹配度
、研发项目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
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5310.00万元。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
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报告期
内,公司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420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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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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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半年度已实施完毕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84300431.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149395000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395000.50元(含税)。公司2025年
半年度已实施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3729501.05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63124501.55元,占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1.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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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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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及终止协议概述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士力”)与美国ArborPharmaceu
ticals,LLC.(以下简称“Arbor公司”)于2018年签署了《许可协议》,Arbor公司通过支付
里程碑付款及商业化提成的方式,获得复方丹参滴丸(以下简称“T89”)相关适应症在美国
的独家销售等权益。
由于Arbor公司已被AzurityPharmaceuticals,Inc.(简称“Azurity公司”)收购,目前
正在进行业务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并共同签署《终止协议》,天士力对Arbo
r公司T89相关适应症在美国的独家销售权等权益据此终止。根据《许可协议》,公司最终收到
相关款项750万美元。
上述与Arbor公司签署《终止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
7次会议审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为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Arbor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制药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8月被Azurit
y公司收购,现为Azurity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zurity公司是美国一家私有企业,主要从事药
品的研发和销售。
Arbor公司及股东Azurity公司,与天士力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
权、资产、人员等其他关系。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许可协议的终止
终止生效日:许可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日起终止。各方一致同意终止许可协议,除本终
止协议明文规定的事项外,各方在许可协议项下不再承担其他义务。
2、终止后的义务
披露:Arbor公司配合公司就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与终止相关的任何
公开披露(如有)。双方均不得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布或促使其发布任何关
于终止许可协议的公告或声明。
保密:各方应继续遵守许可协议第IX条规定的保密义务。自终止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
,Arbor公司应返还或销毁从天士力获得的所有保密信息,除非根据适用法律Arbor公司需要保
留特定的保密信息。许可协议第IX条应根据第9.5条的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十(10)年。
知识产权与出版:Arbor公司应在终止生效日停止使用许可协议所定义的所有许可资产包
括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根据许可协议第10.1条,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或其代表在许可协议
生效日期之后创建的任何产品专利仍是天士力的唯一财产。未经天士力事先书面同意,Arbor
公司不得发布、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由天士力拥有的任何科学数据或信息,或共同开发
的包含或衍生自天士力专有信息的数据。
数据与文件:Arbor公司应在终止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与产品相关的
所有注册申报材料、不良事件报告及其他文件移交给天士力,特别包括但不限于:配方组成、
注册状态、在审专利、临床试验结果、任何临床前数据和生物测定方法等文件,以及在过往合
作和拟议新药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向Arbor公司披露的商业方案。如任何该等数据或文件无法
归还或转让,Arbor公司应安全销毁该等资料,并向天士力提供书面销毁证明,除非根据适用
法律Arbor公司需要保留相关数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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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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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一员,以创新驱动开启融合发展新篇章,顺利完成与
华润三九的“百日融合”并稳步推动“首年融合”各项工作,在业务稳定、团队稳定、客户稳
定基础上,以“四个重塑”为指引,加快与华润三九的资源整合。面对医药行业集采控费等政
策因素影响,公司持续聚焦心血管及代谢、神经/精神、消化三大治疗领域,积极推进核心业
务,全面提升企业效益效率和竞争力,坚持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向“成为中国医药市
场的领先企业”的目标稳步迈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36亿元,同比减少3.0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亿元,同比增加15.68%。从变动幅度上看,公司营
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药商业收入(主要为连锁药店业务)受“门诊统筹”等行业性
政策的影响同比减少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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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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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电子邮箱
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公司电子邮箱:stock@tasly.com
变更后的公司电子邮箱:stock@taslypharma.com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邮箱地址同步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新的电子邮箱与公司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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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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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
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董事长周辉女士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财务总监魏洁女士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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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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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经
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任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了沟通,天健对此
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
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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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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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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