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37 *ST亿晶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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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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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3-01-08│ 6.00│ 2.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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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10-26│ 8.31│ 21.26亿│
├───────────┼───────────┼───────────┼───────────┤
│增发 │ 2015-01-07│ 12.00│ 12.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0│ 1.97│ 3250.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2│ 3.14│ 763.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4│ 3.14│ 25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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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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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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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 600.00│ 600.00│ 6.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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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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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W"渔光一体"光 │ 8.62亿│ 4492.30万│ 6.15亿│ 100.00│ ---│ ---│
│伏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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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9亿│ ---│ 3.3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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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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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4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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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2亿 │转让价格(元)│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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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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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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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汪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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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27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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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2亿 │转让价格(元)│3.05 │
├──────┼────────────────┼──────┼────────────────┤
│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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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杨昔青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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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3亿 │转让价格(元)│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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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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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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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寿春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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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4亿 │转让价格(元)│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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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李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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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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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 2.00亿 17.00 78.52 2022-01-29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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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0亿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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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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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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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在审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方
涉案的金额:合计1726288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
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起,合计金额17262880.00
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9.32%。
二、诉讼案件请求的内容和理由
2023年2月9日,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与海目星激光智能
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
,约定滁州亿晶向海目星采购钝化接触电池激光硼掺杂设备18台,原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445
2800元。合同1就付款进度、交付、验收及质保期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海目星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上述设备的生产制造与交付。
2024年11月21日,海目星与滁州亿晶针对合同1项下设备的验收、价款结算及付款事宜,
签订《设备验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2”),对原合同条款作出变更与补充约定,主要
包括:(1)滁州亿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到货款5927040元;(2)合同1总价款由
44452800元变更为35562240元,由滁州亿晶完成全部设备验收合格文件签署;(3)合同1项下
剩余未付款项,滁州亿晶可以市场价向海目星提供同等金额的约20MW组件全额抵扣;(4)滁
州亿晶认可并同意合同1项下全部18台设备于2024年11月21日通过最终验收。
2024年11月27日,滁州亿晶出具了已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设备验收单》,并支付了2000
000元的到货款。
截至2026年1月31日,滁州亿晶累计向海目星支付货款共计18299360元,剩余货款1726288
0元尚未支付(或未提供同等金额的约20MW组件全额抵扣)。同时,设备质保期已于2025年11
月26日届满,全部付款条件已成就。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尚在审理阶段,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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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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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8起
,其中1起案件已结案;5起案件在审理阶段;2起案件在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方的案件
共1起,诉讼、仲裁金额(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下同)合计4
878603.12元;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方的案件共7起,诉讼、仲
裁金额合计5570635.87元。
涉案的金额:合计10449238.9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部分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具体影响
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均以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主体,案件共计8起,合计金额10449238.99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11.69%,上述案件中已经结案的涉诉金额为25309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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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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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
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
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均没有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发生担保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
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
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权的30亿元担保额度为预计2026年全年发生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
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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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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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
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
能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情形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预计销售价格:(1)对于已有对应具体销售订单的存货,按照销售订单价格作为预计销
售价格,并考虑期后实际售价进行调整;(2)对于尚未对应具体销售订单,但有在手订单覆
盖的存货,按照在手订单分产品和规格的平均价格作为预计销售价格;(3)在手订单无法覆
盖部分的存货,按照PVInfoLink公布的2026年第一周市场不含税均价作为预计销售价格;(4
)针对P型及呆滞存货,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销售价格为0,全额计提减值;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公司根据当年实际单位加工成
本来预计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并结合良品率对所生产的产成品数量进行调整;
预计销售费用及其他成本费用:公司以当年销售费用率、运费率、税负率等乘以预计销售
价格,预计未来产品的销售费用及其他成本费用。
2025年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20.19万元。期末存货减值准备金余额为261
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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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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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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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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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
利润均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
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52777.26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3329.40万元、
年末未分配利润-286106.67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08689.74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
965.79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3655.53万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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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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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或“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
在不确定性。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或“法院”)对债权人申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
、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
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关于本次预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
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预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
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廉”)与江苏中润光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为产业投资人,产业投资人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45505.32万股,认购转增股份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款)对价合计为人民币81918.68万元,投资
对价为1.8002元/股。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宁波瑞廉将取得亿晶光电的
实际控制权。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
计划为准。待公司重整完成后,宁波瑞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华玲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
《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
《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
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向债权人
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6年3月13日之前(含当日)向预重整引导人申报债权
。
同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8),预重整引导人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
26年2月28日17:00之前按照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并于2026年3月16
日17时前提交具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同步再行向预重整引导人指定收款账户缴纳遴选保证金
。
2026年4月26日,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与产业投资人宁波瑞廉、中润光能(以上合称“重
整投资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
EQCPXBXR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毅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
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C862成立日期:2025年8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瑞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毅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合鼎一”),毅
合鼎一为宁波鼎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一投资”)的全资控股公司,宁波瑞廉的
实际控制人为郑华玲女士。
鼎一投资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1亿元,是专注于困境企业投资及运营管理的资管
平台,累计投资规模近300亿元。鼎一投资主要关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涌现的企
业重组并购机会,已围绕能源矿业,航运物流等行业主导或参与多家上市及非上市企业的破产
重整,通过整合自身的资金资源、运营能力和产业生态,推动困境企业实现重生,实现社会效
益和商业价值的结合。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宁波瑞廉设立于2025年8月1日,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暂无业务情况,2025年度/2025年末
,主要财务科目均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
4、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瑞廉与中润光能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中润光能在其所持亿晶光
电转增股票的法定锁定期内,与宁波瑞廉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具体一致行动安排以双方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为准。
5、代持股份说明
宁波瑞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6、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宁波瑞廉自有资金。
四、资金用途
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投入的现金将用于依据重整计划清偿债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扩大生产经营等。
宁波瑞廉与中润光能作为本次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拟合计取得不低于45505.32万股亿晶光
电股份,其中宁波瑞廉拟取得不低于39950.38万股,成为重整后亿晶光电的控股股东,郑华玲
女士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润光能拟取得不低于5554.94万股。重整投资人宁波瑞廉、中润
光能承诺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亿晶光电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亿晶光电股份;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应承诺自取得亿晶光电股份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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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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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16起
,其中5起案件已结案;9起案件在审理阶段;2起案件在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方的案件
共1起,诉讼、仲裁金额(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下同)合计2
0000.00元;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方的案件共15起,诉讼、仲裁
金额合计82514651.75元。
涉案的金额:合计82534651.7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部分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具体影响
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
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均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主体,案件共
计16起,合计金额82534651.75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58%,上述案件中已经结
案的涉诉金额为64392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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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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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振伟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陈长元接替陈振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闫
志勇接替徐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合伙人)为陈长元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志勇先生。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长元,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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