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37 亿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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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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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3-01-08│ 6.00│ 2.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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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10-26│ 8.31│ 21.26亿│
├───────────┼───────────┼───────────┼───────────┤
│增发 │ 2015-01-07│ 12.00│ 12.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0│ 1.97│ 3250.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2│ 3.14│ 763.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4│ 3.14│ 25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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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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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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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 600.00│ 600.00│ 6.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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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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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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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W"渔光一体"光 │ 8.62亿│ 4492.30万│ 6.15亿│ 100.00│ ---│ ---│
│伏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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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9亿│ ---│ 3.3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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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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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4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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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2亿 │转让价格(元)│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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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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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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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汪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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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03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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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4亿 │转让价格(元)│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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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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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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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李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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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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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2亿 │转让价格(元)│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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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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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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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杨昔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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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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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3亿 │转让价格(元)│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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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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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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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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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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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 2.00亿 17.00 78.52 2022-01-29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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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0亿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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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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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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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振伟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陈长元接替陈振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闫
志勇接替徐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合伙人)为陈长元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志勇先生。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长元,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鼎智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志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签署菲达环保、爱朋医疗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海洋王
、光隆能源、赛恩斯、长河信息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菲达环保、爱朋医疗2022年
度审计报告,复核光隆能源、长河科技、巨星建材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菲达环保
、爱朋医疗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长河科技、光隆能源、巨星建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陈长元、闫志勇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陈长元、闫志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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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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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收到法
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
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
《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引导人”),具
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
登记及公司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
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
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
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
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
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
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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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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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收到法
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
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
《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引导人”),具
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
登记及公司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
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
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
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
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
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
识)的风险。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
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
引导人开展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现预重整引导人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请债权人于2026年3月13日前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
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债权人无须前往预重整引导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
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在形式审查通过后再行邮寄),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3.《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小程序查阅和下载。为
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
读《债权申报指引》。预重整引导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
二、预重整引导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预重整引
导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51771588
三、特别说明
1.如未来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
行申报;预重整引导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
有效。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
的意思表示,在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可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如未来常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
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
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3.本通知不视为预重整引导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预重整引导人或公司向债
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
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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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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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收到法
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
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
《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引导人”)。具
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
登记及公司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为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
作,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引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
破产法》”)等规定,公开招募亿晶光电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
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预重整投资人、预重
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
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
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引导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征求证
监、法院等监管部门意见;若证监、法院等监管部门对预重整方案提出反馈意见,引导人将征
求预重整投资人意见后进行相应修改;若预重整投资人不同意修改导致预重整程序难以推进的
,遴选委员会有权取消该预重整投资人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
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在预重整方案得到证监、法院等监管部门认可后,亿晶光电将召开预重整期间的债权人会
议、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预重整方案。如部分债权人会议或出资人组会议对预重整方案部分事项
提出异议,引导人将征求预重整投资人和其他组别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如预重整
投资人不同意修改,导致预重整方案无法获得表决通过的,遴选委员会有权取消该预重整投资
人的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或另行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引导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
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根据引导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如有
变化,以引导人的通知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
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
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
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
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
识)的风险。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
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
引导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引导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
公开招募亿晶光电预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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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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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5000万元到-6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750万元到
-5975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6800万元到-13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0万元到
-60000万元。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750万元到-597
50万元。
2、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6800万元到-13000万元。
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所做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42722.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028.64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9210.43万元。
(二)每股收益:-1.77元/股。
(三)期末净资产:49769.3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国内光伏行业进入转型重塑阶段,尽管行业“反内卷”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产业链
价格逐步筑底回升,但受前期阶段性结构性产能错配的惯性影响,供需失衡持续,行业整体疲
软,整体盈利能力未得到修复。
2025年,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票被司法拍卖,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
控制人的状态。上述事项对公司信用状况及融资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导致资金流动性趋紧
,并对公司产供销等经营活动产生显著制约。受此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营业收入出现明
显下滑。
2025年,公司的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价格下跌,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以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
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本报告期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实际金额需依据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进行确定。
受上述因素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5000万元到-60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44750万元到-59750万元,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6800万元到-13000万元。
202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行业环境及公司当前面临的阶段性挑战,公司将坚定信心,积极
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推进脱困自救工作。公司将持续深化“降本、增效、提质”专项行
动,多措并举改善经营质量,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努力化解债务风险及退
市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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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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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所处的阶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椒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作出行政决定的听证通知书,公
司已经申请进行听证,目前尚未开展听证程序。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常州亿晶、滁州亿晶为本次拟被作出行政
决定及合同履约争议的当事人。
涉及金额:本次听证程序尚未开展,最终涉及金额暂时无法确定。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听证程序尚未开展,公司将积极应对,依法行
使陈述、申辩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听证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确定。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听证通知书
》(编号:00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滁州年产10GW光
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2022年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滁州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
光伏组件项目。
2022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与全椒县平台公司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辰基金”)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滁州亿晶,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常州亿晶出资8亿元人民币,持股53.33%,嘉辰基金出资7亿元人民币
,持股46.67%。截至目前,常州亿晶实缴滁州亿晶注册资本1.6亿元,嘉辰基金实缴滁州亿晶
注册资本1.4亿元。
公司滁州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开始陆续投产。由于光伏行业近几年出
现阶段性结构型产能错配,行情疲软,全行业产能开工率持续下滑,公司滁州项目只完成一期
光伏电池项目中7.5GW产能的落地,电池剩余产能及二、三期光伏切片和光伏组件项目未有建
设。同时,受行业和市场影响,公司于2024年10月开始,将滁州基地陆续停产。
鉴于以上,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会认为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前期相关协议的约定,导致项
目无法按期推进,前期协议无法履行,因而向公司发出听证通知,拟解除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追回1.4亿元出资款、不再履行后期出资义务,并追究公司偿还代建费用、租金及资金占用
成本等违约责任。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已提出听证申请,公司将积极应对,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听证程序尚未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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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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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23起,其中7起案件已结案
;10起案件在审理阶段;3起案件在立案阶段;3起案件尚未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方的案件
共10起,诉讼、仲裁金额(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下同)合计
26341554.16元;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方的案件共13起,诉讼、
仲裁金额合计44821459.58元。
涉案的金额:合计71163013.7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部分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立案,具体影响
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涉及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
均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主体,案件共计23起,合计金额71163013.74元,占公
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上述案件中已经结案的涉诉金额为1213045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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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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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及《亿晶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工作。除上述事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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