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39 狮头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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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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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08-01│ 6.98│ 5.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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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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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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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氿狮科技发展有│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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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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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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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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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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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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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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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
│ │运营公司”)持有的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90%股权划转至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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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7 │交易金额(元)│6.6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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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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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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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旭龙琦、邓浩瑜、李言衡、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等14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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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旭龙琦、邓浩瑜、李言衡、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4名交易对方、狮│
│ │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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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李言│
│ │衡、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重庆益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金额:66239.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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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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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558.24万 19.82 74.22 202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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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58.24万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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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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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2 │质押股数(万股) │445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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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2.59 │质押占总股本(%) │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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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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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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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6-2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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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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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30日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4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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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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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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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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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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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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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氿信”)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70%的股权。根据有关评估报告,确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龙净
水业7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1637.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
成交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手尚未确定,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尚需履行产
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拟转让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能否达成、交易对象、交易完成时间、交
易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氿信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
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其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氿信将不再持有龙
净水业股权,龙净水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氿信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龙净水
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第0103号),以2025年12
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龙净水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339.95万元,对应70%股权
的价值为人民币1637.965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龙净水业7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拟以此作为转让底价,即不低于1637.
96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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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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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0,530,825.78元,实收股本为230,000,000.0
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电商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及产品同质化影响,销售收入增长面临阶段性
压力;
2.公司积极推动库存结构优化,加快库存周转并清理效期不佳库存,相应利润空间受到一
定影响;
3.基于财务审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围绕提升主业、提质增效、资本优化三大方向推进改革,通过开拓现有业务、优化
经营管理、加快实施并购重组等多种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推进公司经营
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在提升主业方面,公司将全面提升渠道营销推广与品牌运营能力及创新营销策划等能力
,为品牌方提供品牌定位、产品规划、营销推广、产品销售等一站式解决方案,结合市场动态
趋势,协助品牌方优化产品结构,明晰品牌战略部署,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转化率,实现品
牌传播,扩大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同时提升组织能力,升级人才战略,打造具
有核心竞争力的团队。
2.在经营管理优化方面,公司将着力优化预算管理,深化成本管控体系建设,通过精细化
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包括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物流效率、严控各项费用支出等,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同时,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
与决策科学性;此外,公司还将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制度流程,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确保运
营合规稳健,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最大化。
3.在资本优化方面,公司将紧抓政策红利,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指导方向,
确保全面把握并充分利用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公司将持续寻找战略转型机遇,结合市
场趋势和自身业务特点,积极探索通过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灵活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拓展
业务版图,有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这些举措,公司旨在全面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
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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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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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
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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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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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在担保总额度内,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融资租赁、
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涉外及国内信用证、涉外融资性保函、外币贷款、集团联合授信融
资等融资种类以及因期货交割库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
存货、银行存款或存单等资产抵押担保及其他担保方式。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
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
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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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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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21845557.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90530825.78元,
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5887585.38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整
体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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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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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
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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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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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
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
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
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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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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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
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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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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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万元至-227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收窄。预计20
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0万元至-257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万元至-22
7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收窄。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0万元至-257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电商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及产品同质化影响,销售收入增长面临阶段性
压力,2025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至4.8亿元;2.公司积极推动库存结构优化,加快库存
周转并清理效期不佳库存,相应利润空间受到一定影响;3.基于财务审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
存在减值迹象的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100万元至1350
万元,实际金额需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进行确定。2026年,公司将持续稳健经营,
提高运营效率,推动业绩稳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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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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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
请。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1号)。
本次变更前,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签字律师为于炜、杨文轩
、陈慧宇,现变更为于炜、陈慧宇。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杨文轩已从国浩律师(南京)事
务所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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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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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
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1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
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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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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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1-5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6004号)。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5年1-5月的每股收益将由本次交易前的0.00
元/股变为0.01元/股。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存在一定幅度增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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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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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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