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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郎智能(60054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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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545 卓郎智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3.80│ 0.00│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5399.00│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朗月星城”商住小│ 1.95亿│ ---│ 2.01亿│ ---│ 9868.68万│ ---│ │区 │ │ │ │ │ │ │ ├─────────┼──────┼─────┼─────┼─────┼─────┼──────┤ │“朗润天诚”商住小│ 2.17亿│ ---│ 2.12亿│ ---│ 1.30亿│ ---│ │区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关联方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江苏金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公司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财务资助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99亿 42.17 89.83 2021-01-04 ───────────────────────────────────────────────── 合计 7.99亿 42.17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6│股权冻结 ──────┴────────────────────────────────── 因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借款合同纠纷, 金昇实业所持公司849759677股的股票被轮候冻结,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1904073760股 。 截至本公告日,金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49759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其中,累 计被冻结21067639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4.79%;累计被司法标记639083287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的75.21%。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90407376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24.07% 。 本次金昇实业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 2024-02-09│股权冻结 ──────┴────────────────────────────────── 因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借款合同纠纷, 金昇实业所持公司247300000股的股票被轮候冻结,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1054314083股 。 截至本公告日,金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50929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9%。其中,累 计被冻结21184639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4.90%;累计被司法标记639083287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的75.1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5431408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23.90% 。 本次金昇实业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 2023-12-30│其他事项 ──────┴──────────────────────────────────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7 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036202300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 ]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 8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或上市公司),住所:新疆乌 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潘雪平,男,1963年1月出生,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卓郎智能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住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曾正平,男,1962年7月出生,卓郎智能董事会秘书,住址:上海市长宁区。 张月平,男,1970年9月出生,卓郎智能监事会主席,住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卓郎智能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 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当事人均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也未要求听证。本案 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郎机械)、卓郎(江苏)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江苏)直接或间接通过常州市金 坛区金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纸业)、常州金坛卓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亚汽车)等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2019年卓 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2820000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入资 金发生额累计1495450000元。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按规定在2019年、2020年、2021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卓郎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江 苏金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资产)存在关联关系经查明,金昇实业为卓郎智能控 股股东。卓郎智能、金昇实业、金昇资产实际控制人均为潘雪平,金昇实业、金昇资产构成卓 郎智能的关联方。 (二)2019年至2021年卓郎智能与其关联方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 1.2019年资金往来情况 2019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向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 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2820000元,占卓郎智能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3%。截至20 19年末,卓郎智能已收回上述拆借资金。 2.2020年资金往来情况 2020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从金晟纸业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613350000元,经 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金昇资产,占卓郎智能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卓郎智能在20 20年、2021年归还了上述拆借资金。 3.2021年资金往来情况 2021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卓郎江苏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借入资金发生 额累计882100000元。经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占卓郎智能202 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7%。截至2021年末,卓郎智能已归还上述拆借资金。 ──────┬────────────────────────────────── 2023-12-22│其他事项 ──────┴──────────────────────────────────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7 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036202300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 ]6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潘雪平先生、曾正平先生、张月平先生:卓郎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 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 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卓郎智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卓郎智能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相关企业银行账 户流水、记账凭证、书面说明、相关企业工商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 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第二款的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卓郎智能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体;卓郎智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雪平是对上述全 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潘雪平作为卓郎智能实际控制人,存在隐瞒 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七条第二款所述“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违法行为;卓郎智能董事会秘书曾 正平负责2019年至2021年卓郎机械与金晟纸业、卓亚汽车资金往来审批,且在卓郎智能2019年 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卓郎智能监 事会主席张月平,其同时作为金昇实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具有 管理职能的董事,应当知晓新疆福满源股权变更的实际情况,未对卓郎智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有效监督,且在卓郎智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卓郎智能未披露与新疆福满源 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工作,卓郎智能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在发生年度予以归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 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 三、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四、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 。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 处罚决定。” ──────┬────────────────────────────────── 2023-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和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立信及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 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 907室。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 截至2022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4名、注册会计师40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213名。 天衡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 911.85万元。 2022年度天衡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23.0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 500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20年 1月1日以来),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预计不高于2022年审计费用73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51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0万元,2023年和上年同期相比费用变化不超过20%,同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管理层进行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天衡协商确定2023年 度最终审计费用。 ──────┬────────────────────────────────── 2023-11-03│其他事项 ──────┴────────────────────────────────── 截至2023年11月2日,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7870000股 被司法执行,执行后金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8.5930%减少至47.5935%。与本次股权纠纷 案件相关的金昇实业所持公司股票剩余待司法执行1170000股,证券公司协助宁波中院计划于 三个月后启动司法执行卖出剩余股份。 本次司法执行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7870000股已被司法执行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95%。现将本次司法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 一、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的基本情况 因股权转让纠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依法作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2023)浙02执恢51号、(2023)浙02执恢52号】,并委托金昇实业开立证券 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协助执行,计划对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19 0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9%。 截至2023年11月2日,经查询公司股东名册且与证券公司确认,本次司法执行的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共计17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 ──────┬────────────────────────────────── 2023-10-2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 核符合融资条件且经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并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设备的买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买方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为买方融资租赁业务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专业技术优势与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服务优势的有机结合,更好地促进 公司设备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新型融资租赁合作关系,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拟与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金租”,证券代码:600901)开展合作,江苏金租是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采 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为公司及江苏金租双方确认的风险共担项目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融资损失共担。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买方融资租赁 业务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批准,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期 限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销售订单的客户提供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 ;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经公司确认,并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 2023-10-13│其他事项 ──────┴────────────────────────────────── 当事人: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查明的事实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智能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在股票买卖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实业作为卓郎智能的控股股东,通过李某平、王某 珏、姜某延、韩某萍、刘某、尹某玲等6人证券账户将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违规成交股数28956934股,匹配的买入金额182306482.77元,匹 配的卖出金额213491175.95元。 二、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 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实业借用上述6人的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 。涉案期间内,金昇实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高某华安排金昇实业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账户给上 述6人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资金合计3.5682亿元,并安排金昇实业副总裁、卓郎 智能原监事梁某福实际控制上述6人证券账户,负责具体下单操作或组织他人下单操作交易卓 郎智能股票。经计算,金昇实业累计买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882股,买入金额562954862.84元 。对应卖出45934334股,对应卖出金额265875829元。 综上,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和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涉及股份数量和金额巨大, 情节严重。金昇实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7条,《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条、第3.4.1条、第3.4.10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2010年制定)》第4.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4.3.3条等有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控股股东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 .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 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 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09-12│股权回购 ──────┴──────────────────────────────────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07500773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67%,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895412995股减少至178 7912222股。 回购注销日:2023年9月12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9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9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53)。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0750077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6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0001 027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截至本次股份注销前,上述107500773股回购股份一直保存于公司回购专户中,未曾使用 。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 95412995股变更为1787912222股,注册资本将由1895412995元变更为1787912222元。鉴于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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