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48 深高速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1-12-06│ 3.66│ 5.87亿│
├───────────┼───────────┼───────────┼───────────┤
│增发 │ 2025-03-06│ 13.17│ 46.7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投控基建 │ 534367.20│ ---│ 100.00│ ---│ -28398.70│ 人民币│
├─────────┼─────┼─────┼─────┼─────┼──────┼──────┤
│峰和能源 │ 20000.00│ ---│ 50.00│ ---│ 1322.40│ 人民币│
├─────────┼─────┼─────┼─────┼─────┼──────┼──────┤
│南京三桥 │ 15885.80│ ---│ 35.00│ ---│ 3593.70│ 人民币│
├─────────┼─────┼─────┼─────┼─────┼──────┼──────┤
│深汕乾泰 │ 7247.30│ ---│ 63.33│ ---│ 834.80│ 人民币│
├─────────┼─────┼─────┼─────┼─────┼──────┼──────┤
│蓝德环保 │ ---│ ---│ 92.29│ ---│ -13146.10│ 人民币│
├─────────┼─────┼─────┼─────┼─────┼──────┼──────┤
│利赛环保 │ ---│ ---│ 70.00│ ---│ 290.4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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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 ---│ 15.74亿│ 15.74亿│ 34.40│ ---│ ---│
│目深圳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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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 1.02亿│ 1.02亿│ 100.00│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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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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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圳投控湾│ 30.84亿│人民币 │2024-06-2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区融资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湾区发展 │深圳投控湾│ 19.17亿│人民币 │2020-03-0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区融资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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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湾基建 │ 17.98亿│人民币 │2022-11-08│---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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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德环保 │抚州蓝德、│ 12.81亿│人民币 │2021-09-1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桂林蓝德、│ │ │ │ │担保 │ │ │
│ │北海中蓝、│ │ │ │ │ │ │ │
│ │诸暨蓝德、│ │ │ │ │ │ │ │
│ │邯郸蓝德、│ │ │ │ │ │ │ │
│ │黄石蓝德、│ │ │ │ │ │ │ │
│ │四川蓝昇、│ │ │ │ │ │ │ │
│ │泰州蓝德、│ │ │ │ │ │ │ │
│ │广西蓝德、│ │ │ │ │ │ │ │
│ │贵阳蓝德及│ │ │ │ │ │ │ │
│ │德州蓝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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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置地 │深高速·茵│ 2.5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 │特拉根小镇│ │ │ │ │担保 │ │ │
│ │客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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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 │深高乐康 │ 3626.00万│人民币 │2023-05-1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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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德环保 │本公司收购│ 2090.00万│人民币 │2015-11-3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蓝德公司前│ │ │ │ │担保 │ │ │
│ │,其所投资│ │ │ │ │ │ │ │
│ │的多个项目│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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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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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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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集团”)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旨在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增强
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本项行动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清洁能源发电及固废资源化处理。
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5个,控股权益里程约59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
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在清洁能源发电领域,集团拥有折合权益约686MW的清洁
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固废资源化处理领域,集团拥有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300吨/日
。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2026-2030年)发展战略启动实施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家推动
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宏观导向,以及行业深度变革与区域战略机遇叠加的新形
势,公司将坚持市场化、功能化导向,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战略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
国家及省市“十五五”规划方向、国企改革深化要求以及行业发展态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
使命定位,科学谋划未来,推动企业发展及经营质量的不断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整固提升、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健全精益管理体系,夯实人
才、技术资源要素保障,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在收费公路板块,继续着力推进机荷
高速改扩建、外环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与投资进度;持续深化
道路全生命周期养护管理,提升路网通行效率与服务水平;审慎研判并把握优质项目投资并购
机会,筑牢集团长期稳健发展的“压舱石”。在大环保业务板块,公司将稳中求进,重点开展
存量项目的精细化运营和降本增效;强化存量风电项目的精细化运营管理,提升发电效益,把
握优质项目的投资并购机会,稳步扩大清洁能源资产规模;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示范
项目建设,探索“交通+能源”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路域资源高效复合利用;持续优化现有餐
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管理,加强成本管控,提升油脂、渣料等产品的附加值等。
二、加大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智慧深高
速”建设,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数字化与智慧化升级改造。同时,将智慧化理念运用于公路建设
运营、清洁能源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等领域,通过创新应用实现生产运营的精细化管理和提质
增效。
公司2026年将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落地,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依托机荷高
速改扩建等重大工程,聚焦立体复合高速公路建设,全力完成国家首批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任务
验收,形成智慧梁场、一体化架桥机、BIM建设管理平台等一批标志性成果。二是深化科技攻
关与产学研协同,开放场景赋能主业提质增效。针对传统高速公路运营难点,深入实施焕新提
质工程,系统布局数智化养护、交能融合等攻关课题,加快数字化及智能化技术研发,提升养
护品质、降低养护成本,持续优化运行质量、提高通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有效利用高速公路沿线资源,因地制宜推进路域分布式光伏建设,探索绿色智慧隧道
、绿色服务区/收费站、光储充一体化超充站等示范场景。四是开展餐厨垃圾处理提质增效关
键技术攻关,努力提升有机垃圾利用率、提油率、资源化利用率,增强业务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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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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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根据有
关国资监管要求须进行轮换。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毕马威华振总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
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2024年毕马威华振为
12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的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
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
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
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子民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子民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琳于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琳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于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
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60万元(2025年德勤华永:人民币361
万元),服务内容包括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等。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华永为法定审计师,该
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五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有关国资主管部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
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业务不得超过五年,连续审计超过五年的,必须予以轮换。本公司与
德勤华永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董事会对德勤华永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
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德勤华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已知悉本事项并对
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与德勤华永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
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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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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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
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
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
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
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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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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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部门文件,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0%的深
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清龙公司”)投资经营的深圳市水径村至官井头村高速公路(“
水官高速”)将于2026年4月25日24时起终止收费。清龙公司将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
求,开展水官高速相关资产的移交工作。
有关水官高速的资产和经营情况,可参阅本公司历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各月披露的路费收
入公告。本公司预计有关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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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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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737”及“80737”)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了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
湾区发展控股经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S3)深圳段,拥有其51%的股权。湾区发展其他主
要资产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京港澳高速公路(G4)广州至深圳段的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45%的股权、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广州-珠海西线高
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50%的股权以及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5%的股权(目前
正在开发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的公园上城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湾区发展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95亿元,税前利润约人民币1.89亿元
,归属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1.29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35.73亿元,净
资产约人民币80.2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按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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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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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
将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举行会议,以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
经审计之第一季度业绩(有关内容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编制)及其他事项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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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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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计划金额:本集团(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同)计划在有实际业务需要时对集团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多家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1亿元。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落实。截至本公告之日,根据融资金额,
本集团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25219.95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其少数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提示:担保计划清单内列示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
告正文,提醒投资者关注。
(一)基本情况
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拓展本集团融资渠道、降低财
务成本,本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担保授权”)。根据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会
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子公司相关融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授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包括本集团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含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担保内容为对年度预算及有权机构批准的投资、经营周转、债务偿还/置换等业务所需
融资提供的担保、为开展业务开立保函提供的担保等。
3、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
4、担保授权总额中,对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对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不超过71亿元)。
5、对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须由各方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确需集团超股
比提供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其少数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
现价值的反担保,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代为履行按股比担保的责任,
相关费用由小股东自行承担。
6、本集团可以在担保授权总额范围内,分别对不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
用其担保计划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能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未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反之可调剂),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计
划额度不能相互调剂。各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参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计划金额》
。
7、子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本集团内的担保人进行的反担保由被授权
人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并且相关反担保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总额内。
8、上述担保计划额度自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9、对于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无需本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审批的担保事项,本公司董事会进
一步授权董事长和总裁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共同审批相关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
权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
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为有效,有效期预计为1年左右,直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有
关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集团按照担保授权提供的担保尚需视业务发展和融资
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
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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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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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计算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24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审计,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49351721.66元和人民币1126248748.56元。经董
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5年度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董事会建议本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计算基数,向全体股东
派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24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619236894.99元(含税)。本公司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619236894.99元(含税),占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88%(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分配后的净利润的58
.85%)。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近几年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弥补A股定增发行后对原股东股息的摊薄等因素。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2024年-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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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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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集团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
集团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
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本集团本次共计提人民
币6.53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
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商誉至少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
2025年年末,本集团计提无形资产、商誉及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49650万元,主要包括:根据对若干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评估结果计
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261万元,主要为部分项目受所在地区餐饮消费变化等影响
使得垃圾收运量不足和油脂提取量降低,此外回款周期延长、个别项目资产闲置或停工等原因
导致项目出现减值;根据对包含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结果全额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20289万元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17100万元,主要为相关公路所在区
域路网总体交通需求增长不如预期,周边竞争性路段开通后分流影响超出预期等导致商誉相关
资产组出现减值。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集团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年末,本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8660万元,主要包括
对贵州地区已开发的待售商品房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8304万元;以及对已退出的餐厨垃圾装备
制造业务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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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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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737”及“80737”)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了2025年
年度业绩。
湾区发展控股经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S3)深圳段,拥有其51%的股权。湾区发展其他主
要资产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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