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48 深高速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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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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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1-12-06│ 3.66│ 5.87亿│
├───────────┼───────────┼───────────┼───────────┤
│增发 │ 2025-03-06│ 13.17│ 46.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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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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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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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投控基建 │ 534367.20│ ---│ 100.00│ ---│ -28398.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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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和能源 │ 20000.00│ ---│ 50.00│ ---│ 1322.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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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桥 │ 15885.80│ ---│ 35.00│ ---│ 3593.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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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乾泰 │ 7247.30│ ---│ 63.33│ ---│ 834.80│ 人民币│
├─────────┼─────┼─────┼─────┼─────┼──────┼──────┤
│蓝德环保 │ ---│ ---│ 92.29│ ---│ -13146.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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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赛环保 │ ---│ ---│ 70.00│ ---│ 290.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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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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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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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 45.77亿│ 10.89亿│ 10.89亿│ 23.80│ ---│ ---│
│目深圳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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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1.02亿│ 1.02亿│ 1.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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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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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交易金额(元)│32.8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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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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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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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深珠公司”) │
│ │ 增资金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深│
│ │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0737(港币柜台)及80737│
│ │(人民币柜台))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向间接拥有45%利润分配权益的广深珠公司认缴和实缴 │
│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
│ │ 为满足经批准路段改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于2025年1月24日,合和中国(目前享有广 │
│ │深珠公司45%的利润分配权益)与广东公路建设(目前享有广深珠公司55%的利润分配权益)│
│ │共同签署《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广深珠高速│
│ │公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合和中国和广东公路建设同│
│ │意按照增资协议内约定的股权比例,认缴和实缴变更登记后的广深珠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完│
│ │成后,广深珠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亿元;其中,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
│ │4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广东省 │
│ │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按5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15亿元(“本次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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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1-25 │交易金额(元)│40.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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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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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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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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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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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深珠公司") │
│ │ 增资金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投│
│ │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0737(港币柜台)及80737(人民│
│ │币柜台))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向间接拥有45%利润分配权益的广深珠公司认缴和实缴注册资 │
│ │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
│ │ 为满足经批准路段改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于2025年1月24日,合和中国(目前享有广 │
│ │深珠公司45%的利润分配权益)与广东公路建设(目前享有广深珠公司55%的利润分配权益)│
│ │共同签署《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广深珠高速│
│ │公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合和中国和广东公路建设同意│
│ │按照增资协议内约定的股权比例,认缴和实缴变更登记后的广深珠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 │后,广深珠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亿元;其中,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45│
│ │%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广东省 │
│ │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按5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15亿元("本次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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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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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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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圳投控湾│ 20.00亿│人民币 │2025-06-1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区融资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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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圳投控湾│ 19.42亿│人民币 │2020-03-0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区融资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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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湾基建 │ 17.98亿│人民币 │2022-11-08│---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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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德环保 │抚州蓝德、│ 12.92亿│人民币 │2021-09-1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桂林蓝德、│ │ │ │ │担保 │ │ │
│ │北海中蓝、│ │ │ │ │ │ │ │
│ │诸暨蓝德、│ │ │ │ │ │ │ │
│ │邯郸蓝德、│ │ │ │ │ │ │ │
│ │黄石蓝德、│ │ │ │ │ │ │ │
│ │四川蓝昇、│ │ │ │ │ │ │ │
│ │泰州蓝德及│ │ │ │ │ │ │ │
│ │广西蓝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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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 │深圳投控湾│ 10.94亿│人民币 │2024-06-2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区融资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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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置地 │深高速·茵│ 3.2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 │特拉根小镇│ │ │ │ │担保 │ │ │
│ │客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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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 │深高乐康 │ 3626.00万│人民币 │2023-05-1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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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德环保 │本公司收购│ 1125.00万│人民币 │2015-11-3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蓝德公司前│ │ │ │ │担保 │ │ │
│ │,其所投资│ │ │ │ │ │ │ │
│ │的多个项目│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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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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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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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
宣布本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举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以审议及酌情通过有关建议取消本公司监事会、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特别决议案以及选举董事的普通决议案,预期相关通函将于2025年12月2日或前后寄发予股东
。
为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
12月17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本公司H股股份转让将不
获登记。凡于2025年12月11日营业时间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
025年12月11日下午4时30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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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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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文亮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文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以及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文亮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后即时生效。文亮先生已确认与本
公司董事会及/或监事会没有意见分歧,亦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债权
人及/或本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
文亮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成
员因此变更为: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委员会主席)和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风险管理委员会
的成员因此变更为: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委员会主席)、执行董事廖湘文先生和独立董事颜
延先生。本公司将合理安排董事选举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工作,保证公司治理结构
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文亮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对文亮先生在董事会及经理层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
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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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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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
25年9月的路费收入。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
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
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
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
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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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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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结合沿江高速实际情况,本集团自2025年7月1日起变
更沿江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车流量摊销额的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告中有关收费公路的简称,与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概述
按照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
的会计政策,集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摊销,单位车流量摊销额是根据专
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结合收费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确定。在收费公路实际车流量与预测数
据出现明显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公司应委任独立的专业机构对该收费公路未
来经营期的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单
位车流量摊销额。
结合沿江高速车流量实际情况,集团自2025年7月1日起对沿江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
车流量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批准自2025年7月1日起变更沿
江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车流量摊销额的会计估计。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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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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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
将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举行会议,以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之第三季度业绩(有关内容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编制)及其他事
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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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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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811556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11556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
(一)注册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同意本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357085801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自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发行结束之日”)起,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
公司(“新通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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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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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了《关于向董事会
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获得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
的一般授权,可在所注册债券工具的额度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0亿元,以及发行债券工具
的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亿元的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或/及发行债券
类融资工具。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7月1日的公告。
遵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发行中期票据,并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853
号)。根据该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
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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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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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有关委聘董
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于2025年8月2
2日收到联席公司秘书于林婉玲女士(「林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女士因个人业务原
因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林女士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后实时生效。林女士已确认,彼与董
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不再担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之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赵桂萍女士(「赵女士」),本公司的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将继续担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联交所已认可赵女士满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有关本公司公司秘书之任职要求。董
事会谨此向林女士在其任期内作出的贡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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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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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集团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
集团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对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本集团于2025年中期合计计提人民币9,216万元资产
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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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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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及深高速(深圳国际拥有约47.30%权益的附属公司)各自的董事会宣布,深高速于
2025年7月30日认购了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并于2025年7月31日进
一步认购了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二期)。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深高速认购的两项结构性存款产品均由同一家银行发行且于12个月内完成,故此,根
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14.23(1)条,认购两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交易须合并计算。
对于深高速而言,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二期)(不论按独立
基准或经合并计算)适用的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此上述认购可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
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对于深圳国际而言,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按独立基准计算的各项适用百分比率均
低于5%,因此并不构成深圳国际之须予公布交易。但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及结构性存
款产品(第二期)经合并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分别超过5%但均低于25%,故构成深圳
国际的须予披露的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股
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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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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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
25年6月的路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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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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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8日,德州蓝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银行”)签署了
《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光大银行同意向德州蓝德提供人民币10
4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120个月。该借款将用于置换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德州项目”)现有借款。2025年7月8日,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蓝德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为德州
蓝德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保证期间至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或提前到期)届满后三年止。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
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批准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担保额度调剂等)。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
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根据该项授权,本集团对蓝德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
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本次担保前后,上述授权项下对蓝德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等
于70%的下属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5亿元和人民币3.96亿元,对德州蓝德的担保余
额分别为人民币0元和人民币1.04亿元。
按照深圳市国有企业有关对外担保规章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对德州蓝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由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德州蓝德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固贷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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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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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本集团”、“本公司”)间接持股71.83%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湾区融资”),为湾区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湾区发展为其全资子公司湾区融资于两项各
为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港币22.2亿
元。湾区融资计划于近期归还15.2亿港元的贷款,届时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该等贷款所提供的
担保将相应解除。除湾区发展外,本集团其他企业对湾区融资提供担保的余额为零。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提示:被担保人湾区融资是担保人湾区发展全资拥有的融资平台,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投资者关注。湾区融资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的资金置
换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本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
成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内,湾区发展、湾区融资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先后签署
了《FacilityLetter》及其补充协议(合称“主合同1”),汇丰银行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
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授信期限为12个月。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1”
),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1项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
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1项下全部债务偿清
之日止。该项担保无反担保。
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湾区融资与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签署了
《FacilityLetter》(“主合同2”),招商永隆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
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
12个月。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2”),湾区发展为湾区
融资在主合同2项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
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2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该项担保无
反担保。
(二)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
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批准对集团内的全资及非
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担保额度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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