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77 精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8-28│ 9.90│ 1.84亿│
├───────────┼───────────┼───────────┼───────────┤
│增发 │ 2007-03-26│ 6.20│ 1.99亿│
├───────────┼───────────┼───────────┼───────────┤
│增发 │ 2011-06-29│ 9.20│ 5.89亿│
├───────────┼───────────┼───────────┼───────────┤
│增发 │ 2014-08-04│ 3.71│ 9.84亿│
├───────────┼───────────┼───────────┼───────────┤
│可转债 │ 2020-08-19│ 100.00│ 7.77亿│
├───────────┼───────────┼───────────┼───────────┤
│增发 │ 2022-10-13│ 3.57│ 2.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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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超导 │ ---│ ---│ 1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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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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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 3.24亿│ ---│ 3.24亿│ 100.00│ 2325.08万│ ---│
│型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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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8亿│ ---│ 2.92亿│ 10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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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 2.63亿│ 391.46万│ 2.69亿│ 102.32│ 5402.68万│ ---│
│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1.9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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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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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 1.63亿 8.48 98.48 2021-05-11
任公司
乔晓辉 7076.00万 3.29 41.62 2025-10-11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3500.00万 1.68 97.92 2023-09-27
司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万 1.63 43.61 2025-10-18
李光荣 1300.00万 0.61 15.60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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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7亿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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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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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8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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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3 │质押占总股本(%) │0.23 │
├────────┼──────────────┴────────┴──────────────┤
│股东名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弘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15 │质押截止日 │2026-09-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深圳市弘复投资咨询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11 │质押股数(万股) │70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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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1.62 │质押占总股本(%) │3.29 │
├────────┼──────────────┴────────┴──────────────┤
│股东名称 │乔晓辉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9 │质押截止日 │2025-12-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乔晓辉解除质押4324.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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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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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9 │质押占总股本(%) │0.09 │
├────────┼──────────────┴────────┴──────────────┤
│股东名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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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秦积伟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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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秦积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07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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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60 │质押占总股本(%)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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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光荣 │
├────────┼──────────────────────────────────────┤
│质押方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05 │质押截止日 │2026-08-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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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李光荣质押了1300万股给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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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4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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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7.06 │质押占总股本(%) │5.31 │
├────────┼──────────────┴────────┴──────────────┤
│股东名称 │乔晓辉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9 │质押截止日 │2025-12-1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09 │解押股数(万股) │114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9日乔晓辉质押了114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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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乔晓辉解除质押4324.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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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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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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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
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
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延长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精达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
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剩余2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根据《精达股份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摘要》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现状
,公司已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7日。
在此期间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精达
股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规定处置股票,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全部处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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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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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
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
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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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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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说明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6
年7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
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7年7月5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将
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
至202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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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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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的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4、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审慎评
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
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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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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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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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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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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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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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143119.3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4398949.48元,年末未
分配利润为569790791.6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214926605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955963.54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2%。2025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64475479.02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10.76%。2025年度合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占
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32.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55591883.4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
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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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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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广州市特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33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9
.27%,上述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取得、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精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5)、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了《精达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调整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的《关于减持
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李光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30万股,其中李
光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70%;特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60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并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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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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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的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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