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79 克劳斯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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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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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 4.79亿│ 1.55亿│ 4.52亿│ 94.39│ 2.87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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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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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9 │交易金额(元)│1.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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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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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NETSTAL Maschinen AG100%股权和NE│标的类型 │股权、无形资产 │
│ │TSTAL商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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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Krones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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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KraussMaffei Technologie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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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KraussMaffei Technol│
│ │ogies GmbH(以下简称“KMT”)拟将其持有的瑞士全资子公司NETSTAL Maschinen AG(以 │
│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NETSTAL”)100%股权和NETSTAL商标(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一│
│ │揽子转让给Krones AG(克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朗斯”),交易对价为公司价值 │
│ │同等金额1.7亿欧元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
│ │ 名称 Krones AG │
│ │ 注册地址:波西米亚森林大街 5 号,D-93073 新特劳普林,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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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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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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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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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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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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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化财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
│ │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
│ │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本│
│ │次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 │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
│ │中化财司于2022年1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 │
│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其经│
│ │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
│ │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中化财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
│ │的额度为准),服务期限为3年。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
│ │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中化财司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日期:2008年6月4日 │
│ │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
│ │ 4.法定代表人:夏宇 │
│ │ 5.注册资本:60亿元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 │
│ │ 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及成员企业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
│ │务: │
│ │ 1.存款服务: │
│ │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
│ │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
│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
│ │款的存款利率; │
│ │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整;│
│ │ 对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可以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法律│
│ │法规允许的用途,但承诺对存款进行存放时只存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银行机│
│ │构,以保证存款安全性; │
│ │ 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支付存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同时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将乙方向该未按时受偿的甲方│
│ │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发放的贷款与乙方应向其支付的存款本息进行抵销; │
│ │ 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及成员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
│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 │ 2.结算服务: │
│ │ 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
│ │助服务; │
│ │ 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
│ │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成│
│ │员企业支付需求。 │
│ │ 3.信贷服务: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
│ │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
│ │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
│ │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
│ │求; │
│ │ 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
│ │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
│ │方另行签署协议。 │
│ │ 4.其他金融服务: │
│ │ 乙方将按甲方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
│ │服务,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
│ │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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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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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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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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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技术│
│ │ │ │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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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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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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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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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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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
│ │ │ │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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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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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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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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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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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采购、接受关联方劳务、技│
│ │ │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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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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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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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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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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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
│ │ │ │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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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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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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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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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中化装备,股票证券代码“600579”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1月24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
更的议案》,同意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证券代码“600579”保持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
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为更好地强化品牌效应,更加全面地体现公司的产业布局和运营情况,准确反映公司未来
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基于以下原因拟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
1、公司已完成对德国克劳斯玛菲集团有限公司的出售,因此“克劳斯”已不适合作为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同时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化
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化工装备业务和橡胶机械业务,所属行业为
装备行业。
3、公司是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下属的化工装备行业公
司,在中国中化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业务。
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公司证券简称
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2025年1月24日起由“克劳
斯”变更为“中化装备”,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579”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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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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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克劳斯玛菲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KraussMaffei
CompanyLimited”变更为“SinochemEquipmentTechnology(Qingdao)CompanyLimited”。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1802356XK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驰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陆佰肆拾玖万壹仟壹佰伍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金岭工业园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
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
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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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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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间接控股股东股权架构变动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
东仍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环球”),实际控制人仍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装备环球《
关于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权架构变动的函》。为优化管理架构,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间
接控股股东中化工装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与中国化工装备工业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工业”)已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完成纵向合并,装备工业同
步注销公司登记,装备香港在合并后继续存续。前述合并完成后,装备香港成为持有装备环球
100%股权的唯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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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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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驰先生、副
总经理李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驰先生、李勇先生分别申请辞去总经理、副
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驰先生、李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驰先生、李勇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并完成总经理及副
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驰先生、李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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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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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化财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
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本次
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
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中
化财司于2022年1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其经营范围
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则上
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中化财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
),服务期限为3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二)中化财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6月4日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4.法定代表人:夏宇
5.注册资本:60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及成员企业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1.存款服务: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
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
存款利率;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整;
对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可以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法律法
规允许的用途,但承诺对存款进行存放时只存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银行机构,
以保证存款安全性;
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支付存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
时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将乙方向该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
方下属成员企业发放的贷款与乙方应向其支付的存款本息进行抵销;
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及成员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
服务;
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成员
企业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
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
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
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它
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
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将按甲方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
务,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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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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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涉及的金额为欧元3.32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000.17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0%,本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为了保证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确保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同时满足融资安
排的需要,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3.32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下同)。其中,公司向资
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1.5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
%,下同)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1.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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