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79 中化装备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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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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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07-25│ 5.00│ 2.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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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12-05│ 4.28│ 6.02亿│
├───────────┼───────────┼───────────┼───────────┤
│增发 │ 2016-08-18│ 12.50│ 4.79亿│
├───────────┼───────────┼───────────┼───────────┤
│增发 │ 2018-12-28│ 12.93│ 63.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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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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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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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 4.79亿│ 1.55亿│ 4.52亿│ 94.39│ 2.87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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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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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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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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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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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技术│
│ │ │ │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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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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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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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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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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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
│ │ │ │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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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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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
│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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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采购、接受关联方劳务、技│
│ │ │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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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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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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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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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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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
│ │ │ │咨询、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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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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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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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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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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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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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化财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
│ │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
│ │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本│
│ │次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 │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
│ │中化财司于2022年1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 │
│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其经│
│ │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
│ │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中化财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
│ │的额度为准),服务期限为3年。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
│ │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中化财司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成立日期:2008年6月4日 │
│ │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
│ │ 4.法定代表人:夏宇 │
│ │ 5.注册资本:60亿元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 │
│ │ 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及成员企业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
│ │务: │
│ │ 1.存款服务: │
│ │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
│ │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
│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
│ │款的存款利率; │
│ │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整;│
│ │ 对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可以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法律│
│ │法规允许的用途,但承诺对存款进行存放时只存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银行机│
│ │构,以保证存款安全性; │
│ │ 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支付存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同时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将乙方向该未按时受偿的甲方│
│ │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发放的贷款与乙方应向其支付的存款本息进行抵销; │
│ │ 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及成员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
│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 │ 2.结算服务: │
│ │ 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
│ │助服务; │
│ │ 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
│ │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成│
│ │员企业支付需求。 │
│ │ 3.信贷服务: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
│ │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
│ │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
│ │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
│ │求; │
│ │ 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
│ │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
│ │方另行签署协议。 │
│ │ 4.其他金融服务: │
│ │ 乙方将按甲方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
│ │服务,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
│ │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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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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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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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化装
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
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7605150871.
25元人民币,实收股本为494712359.00元人民币,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未弥补亏损,系公司及其前身自2006年至今经营结果累计而成
。
本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ChinaNationalChemicalEquipment(Luxembourg)S.à.r.l
(以下简称“装备卢森堡”)及其子公司德国克劳斯玛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M集团”
)持续亏损,亏损原因包括:一是面对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外部诸多不利
因素,部分产品市场需求疲弱,行业竞争加剧,欧美高端注塑市场行情阶段性低迷,KM集团新
增订单同比有所下降;二是欧洲通货膨胀延续,KM集团原材料价格维持较高水平,以及工厂搬
迁后导致制造费用水平较高及产能利用率不足;三是KM集团实施业务整合、组织机构优化和工
作岗位精简等一系列措施,相关人员安置费用(如遣散费、自愿离职补偿费用等)增加,同时
公司贷款金额增加,财务费用偏高;此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因2023年底所签大额硫化机
订单在实际交付时的毛利率不及预期,公司橡机业务出现阶段性亏损。
受上述内外部因素影响,基于对KM集团和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
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时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主要长期资产进行评
估,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19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也是年度亏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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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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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
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履行重大资产相关承诺,股份回购后即行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限额,则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2.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9508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83.52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37元人民币/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
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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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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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1,865.05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5,585.
97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46,279.08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
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时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主要长期资产进行评估,20
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5,585.9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6,279.08万元,合
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人民币151,865.05万元,其中公司已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6.3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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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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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管人员充分履职行权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含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
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6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
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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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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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
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201510581.63元,母公司期初可供分配利润-3832201775.6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4717970237.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7605150871.25元
,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717970237.76元。
公司于2024年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替代分红的方案,相关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11
月15日注销完毕,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828426元(不含交易费用),
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9828426元。鉴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
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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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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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便于投资
者、客户、社会公众及时掌握公司信息,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
升级改版,并对公司网站域名进行了变更。
变更前:https://www.kraussmaffei.ltd
变更后:https://www.sinochemeqp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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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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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
》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装备和橡胶机械,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电
力、煤炭、建筑、轻工纺织、医疗、交通、环保等行业。2024年度,公司多措并举,聚焦创新
发展、业务重整、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业务运营改善以及深化集团内协同赋能等举措,并取得
积极进展。未来,公司将聚焦以下举措,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一)提升产品竞争力,构筑全球化竞争优势
公司将以国际化视野深化战略布局,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强化全球服务能力。公司将
积极推动落实“十五五”发展规划,加强在战略定位、规划目标、核心业务改革调整路径、重
点举措等方面的统一部署,持续在企业卓越运行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等领
域精益求精,围绕“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化工及新材料装备综合服务商”目标,创造价
值,坚持创新,持续奋斗,追求卓越,深耕主责主业,为全球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技术和系
统服务方案。
(二)狠抓提质增效,提升卓越运营能力
公司将继续紧抓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卓越运营体系,全面提升卓越运营能力。
通过加快体系建设,提升运营成熟度评级,夯实卓越运营基础,实施精准管控,全面提升
采购、销售、生产、物流等环节的运营水平。以技术营销和产品结构优化驱动新订单开发,以
各级集采落地和优势供应链资源引入推动供应链降本,以精益管理优化生产组织和成本结构,
以数字化运营平台迭代升级提升运营管控效率。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强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构
建新型生产关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公司秉承创新驱动战略,在智能化、绿色化
、高端化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机制,推动科技资源更
加集约高效,稳步推进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核心产品技术升级和研发创新、与兄弟单位研
发课题攻关见效,并持续推进科研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扎实开展技术研发,积蓄未来发展动力
。
二、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深化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值管理效能,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稳定健康发展。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
策、防风险的职责作用,经理层谋发展、抓落实、强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未来,公司将致力于建设更加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治理效能,切实保护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是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强化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三是夯实风险防控根基,深入推进法律、
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走深走实,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各类风险
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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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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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中化装备,股票证券代码“600579”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1月24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
更的议案》,同意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证券代码“600579”保持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
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为更好地强化品牌效应,更加全面地体现公司的产业布局和运营情况,准确反映公司未来
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基于以下原因拟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
1、公司已完成对德国克劳斯玛菲集团有限公司的出售,因此“克劳斯”已不适合作为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同时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化
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化工装备业务和橡胶机械业务,所属行业为
装备行业。
3、公司是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下属的化工装备行业公
司,在中国中化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业务。
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公司证券简称
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克劳斯”变更为“中化装备”。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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