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83 海油工程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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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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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01-21│ 9.60│ 7.50亿│
├───────────┼───────────┼───────────┼───────────┤
│增发 │ 2008-12-25│ 11.55│ 29.85亿│
├───────────┼───────────┼───────────┼───────────┤
│增发 │ 2013-09-24│ 6.58│ 34.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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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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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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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 3668.41│ ---│ 1.66│ 3941.2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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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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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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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 34.71亿│ 5951.37万│ 34.08亿│ 98.18│ 2694.00万│ ---│
│备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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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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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8.5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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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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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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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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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Fluor Internationa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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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珠海”)拟以自有资金85946.83万元人民币收购Fluor Internationa│
│ │ Limited(以下简称“福陆国际”)持有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福陆”│
│ │)全部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海工珠海持有中海福陆51%股权,│
│ │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工珠海所持中海福陆股权比例│
│ │由51%变更为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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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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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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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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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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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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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5年12│
│ │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 │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
│ │2026年6月30日。 │
│ │ 关联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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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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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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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5年12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自2026
年1月1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2026年6
月30日。
关联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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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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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珠海”)拟以自有资金85946.83万元人民币收购Fluor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福陆国际”)持有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福陆”)
全部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海工珠海持有中海福陆51%股权,拥有
其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工珠海所持中海福陆股权比例由51%
变更为10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中海福陆同时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
目”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由公司控
股孙公司变为全资孙公司,但本次交易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海工珠海将与福陆国际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将在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的生效及交割条件成就后,办理本次交易的交割。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布局,持续推进深水及新能源工程装备领域的差异化能力建设
,同时加强公司对中海福陆的管控力度,优化其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与决策效率,海工珠
海拟与福陆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85946.83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收购福陆国际持有的
中海福陆全部49%股权。
中海福陆作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通过海工
珠海间接持有中海福陆100%股权,中海福陆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仍纳入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海福陆重工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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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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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EP(PTTEPED)向泰国公司签发授标函,授予泰国公司B
undledPhases4EPCI总包项目井口平台及海管新建工作包合同(以下简称“Bundled4项目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有限公司”)须为泰国公司Bu
ndled4项目合同向业主提供母公司担保(暂估合同金额约8亿美元,以合同额40%为整体责任上
限,最终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
过。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单笔金额未达到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有关条件,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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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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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所属乌
干达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向COOECANDCPECCJOINTVENTURE(以下
简称“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650万美元借款,利率为6%,原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期限将于202
6年4月到期。本次拟将协议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展期利率为6%。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对象翠
鸟油田联合体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且资产负债率超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联合体另一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CHINAPETROLEUMENGINEERING&CONSTRUC
TIONCORPORATION(CPECC)UgandaLimited(以下简称:中油工程乌干达子公司)也将对翠鸟
油田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财务资助并进行展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油田联合体后续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财务资助
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财务资助及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8日和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翠鸟联合体执行项目
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根据翠鸟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
分公司与联合体另一方按照各自在联合体权益份额占比分别向翠鸟联合体提供不超过650万美
元、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利率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4-031)。
2025年4月,翠鸟油田联合体分别与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中油工程乌干达子公司
签订借款协议,年化借款利率均为6%,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临2025-016)。2025年4月,翠鸟油田联合体收到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中油工程乌干
达子公司的首笔借款,拨付金额各为200万美元、合计400万美元。
为持续保障翠鸟油田联合体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拟对借款资助协议进行展期,主要情况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
董事人数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鉴于翠鸟油田联合体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旨在满足项目正常建设和
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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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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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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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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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
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项目的履行情况。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市场形象产生积极影响
,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泰国PTTEP公司正式签署Bundl
edPhases4EPCI总包项目井口平台及海管新建工作包合同,该项目按照长协模式执行,业主通
过订单逐年确认2027-2029年海上交付的井口平台及海管工作量,由公司承担设计、采购、建
造、海上运输安装及调试总承包工作,预计合同金额约为8亿美元。
二、项目合作方介绍
1、项目合作方基本情况:泰国PTTEP公司是泰国国有能源公司,主要从事泰国国内和国际
石油勘探和生产活动。至2024年年底,该公司在泰国的油气产量占泰国总产量的69%。
2、关联关系说明:泰国PTTEP公司及其关联主体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合同为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
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该项目是公司为泰国PTTEP公司执行的第二个海洋工程总包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从2025年
持续到2029年,为公司在“十五五”期间提供了稳定的海外业务量,推动公司在海外战略落实
和推进中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体现了公司持续加强海外市场开发力度、推动境外业务高质量
发展,是公司战略定力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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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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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人卡塔尔能源公司(Qa
tarEnergy)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BH”项目两个标段的中标人。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项目名称:BH-EPIC1和BH-EPIC2
2.中标金额:约40亿美元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业主方为卡塔尔能源公司(QatarEnergy),作业地点位于波斯湾卡
塔尔海域,共包含新建、水下、改造和弃置四个标段,公司参与了其中两个标段的竞标。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多个结构物的新建、多条海底管缆的铺设、以及部分已建设施的改造工作。
4.对公司的影响或意义:
如本项目正式签约并顺利实施,标志着公司中东战略的深化实施取得重大突破,将对公司
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也为公司海外战略规划奠定了坚实
基础。
5.风险提示:
本项目目前处于中标待签约阶段,相关合同签署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金额、合同
条款和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依据合同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田工程总承包能力以及在中东区域执行项目的经验,现有的技术
、资源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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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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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31亿元
委托理财受托方:授权公司经理层选取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以国内系统重要性
银行为主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综合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收益存在不
确定性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2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操作,过去12个月
共购买22期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资余额123亿元,期间产品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约2.49%。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现金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进行,2025年8月14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并授权经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使用不超过131亿
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经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该授权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多样化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1.投资风险
(1)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投资风险小,本金安全有保障。
(2)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可能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转让、提前中止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
收益确认方式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经理层都在董事会
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了理财业务内部审批流
程,从决策层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将持续加强交易对手管理、理财工具风险评估、投
资期限管理,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风险收益进行充分评估,遴选适合公司风险偏好的产品,保
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要素均衡水平持续稳定。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通过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理财产品品种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相关品种,旨在保障资金安
全前提下,增加效益贡献。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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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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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为24.49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到期延长至青岛子公司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
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2019年6月6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6月25日召开
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简
称“青岛子公司”)执行陆地模块建造项目,向日挥福陆合资公司(简称“业主”)提供了母
公司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原母公司担保到期日为2025年9月15日。考虑项目执行期间综
合因素影响,青岛子公司与业主签署合同变更协议,确认新的项目交付日期及质保期。鉴于已
批准的母公司担保日期无法覆盖青岛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预计最晚时间,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母公司担保期限应相应延长。
担保期限:自2019年6月28日至青岛子公司完成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
担保内容:海油工程作为担保人向日挥福陆合资公司担保,青岛子公司将在合同要求下履
行其义务,严格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的条款、条件和限制,全面履行合同和法律规定下的所有
义务,如果青岛子公司违约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从收到关于上述违约或未能履行义务的通知
后,担保人应立即履行或安排履行承包商未能履行的义务。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单笔金额未达到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条件,因此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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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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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海油工程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海油集团”)拟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以
下简称“增持计划”)。
首次增持情况:2025年4月16日,中国海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2560200股(以下简称“首次增持”),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16日收市后,公司接到中国海油集团的通知,中国海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2560200股(以下简称“首次增持”),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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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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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为OffshoreOilEngineeringArabiaLimited,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
日
担保期限为担保开出之日起至沙特子公司LTA合同项下所有订单义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
止
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LTA合同项下每一笔订单审批和签发母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OffshoreOilEngineeringArabiaLimited(简称“沙特子公
司”)与SaudiArabianOilCompany(简称“沙特阿美”或“业主”)续签LTA合同延期协议,
继续作为沙特阿美海上总包LTA承包商。本公司须根据业主要求,为沙特子公司在LTA合同项下
获得的每一笔具体业务订单,向业主提供母公司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为保障沙特子公司顺利承揽和执行LTA合同项下业务订单,结合沙特子公司已签约订单及
未来业务开展情况,本次新增母公司担保额度3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LTA合同项下每一笔订单审批和签发母公司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开出之日起至沙
特子公司LTA合同项下所有订单义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止,每一笔母公司担保具体期限根据
实际业务订单情况确定。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
过。本次担保额度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沙特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
0%,因此本担保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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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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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
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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