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85 海螺水泥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57.38│ 112.82亿│
├───────────┼───────────┼───────────┼───────────┤
│首发融资 │ 2002-01-24│ 4.10│ 7.94亿│
├───────────┼───────────┼───────────┼───────────┤
│增发 │ 2007-05-25│ 13.30│ 41.3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螺环保 │ 282564.12│ ---│ 21.21│ 87341.54│ 0.00│ 人民币│
├─────────┼─────┼─────┼─────┼─────┼──────┼──────┤
│西部水泥 │ 196060.61│ ---│ 29.67│ 368400.74│ 24783.78│ 人民币│
├─────────┼─────┼─────┼─────┼─────┼──────┼──────┤
│海螺创业 │ 192303.15│ ---│ 4.99│ 75996.81│ 3267.07│ 人民币│
├─────────┼─────┼─────┼─────┼─────┼──────┼──────┤
│华新建材 │ 114628.92│ ---│ 1.73│ 58468.96│ 5863.40│ 人民币│
├─────────┼─────┼─────┼─────┼─────┼──────┼──────┤
│天山股份 │ 100000.00│ ---│ 1.04│ 39407.41│ 0.00│ 人民币│
├─────────┼─────┼─────┼─────┼─────┼──────┼──────┤
│上峰水泥 │ 17816.65│ ---│ 1.21│ 15272.74│ 740.7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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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 │ 3065.65│ ---│ ---│ 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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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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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海螺4×4500t/d│ 8216.00万│ ---│ 1.03亿│ ---│ ---│ ---│
│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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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海螺二期4500t/│ 245.00万│ ---│ 2468.00万│ ---│ ---│ ---│
│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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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海螺2×18MW余 │ 3087.00万│ ---│ 5279.00万│ ---│ ---│ ---│
│热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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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海螺18MW纯低温│ 75.00万│ ---│ 3091.00万│ ---│ ---│ ---│
│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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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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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3 │交易金额(元)│2.7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水泥及矿山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买方 │合肥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螺水泥”)相关子公司│
│ │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及其全资子公│
│ │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的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相关资产(│
│ │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合肥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螺”) │
│ │ 卖方:皖维高新,水泥及矿山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27546.96万元(可予调整,最│
│ │高不超过34687.64万元)。 │
│ │ 受让方:乌兰察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海螺”) │
│ │ 蒙维科技,蒙维科技,水泥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34376.95万元(可予调整,最高│
│ │不超过34416.68万元)。 │
│ │ (1)皖维高新水泥资产:核心资产包括1条于2005年6月建成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并配 │
│ │套3台水泥磨,1条固危废处置生产线,设计年熟料产能200万吨、水泥产能300万吨,配套有│
│ │余热蒸汽回收系统,运行稳定。 │
│ │ (2)蒙维科技水泥资产:核心资产包括1条于2016年12月建成的熟料生产线,配套1台 │
│ │水泥磨,设计年熟料产能1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配套有余热蒸汽回收系统,运行稳定│
│ │。 │
└──────┴────────────────────────────────────────┘
┌──────┬────────────────┬──────┬────────────────┐
│公告日期 │2026-07-03 │交易金额(元)│3.4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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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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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水泥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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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乌兰察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螺水泥”)相关子公司│
│ │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及其全资子公│
│ │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的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相关资产(│
│ │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合肥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螺”) │
│ │ 卖方:皖维高新,水泥及矿山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27546.96万元(可予调整,最│
│ │高不超过34687.64万元)。 │
│ │ 受让方:乌兰察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海螺”) │
│ │ 蒙维科技,蒙维科技,水泥分厂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34376.95万元(可予调整,最高│
│ │不超过34416.68万元)。 │
│ │ (1)皖维高新水泥资产:核心资产包括1条于2005年6月建成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并配 │
│ │套3台水泥磨,1条固危废处置生产线,设计年熟料产能200万吨、水泥产能300万吨,配套有│
│ │余热蒸汽回收系统,运行稳定。 │
│ │ (2)蒙维科技水泥资产:核心资产包括1条于2016年12月建成的熟料生产线,配套1台 │
│ │水泥磨,设计年熟料产能1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配套有余热蒸汽回收系统,运行稳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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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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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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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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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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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螺水泥”)相关子公司│
│ │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及其全资子公│
│ │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的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相关资产(│
│ │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协│
│ │议安排,海螺集团拟间接控股皖维高新、蒙维科技,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 │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除外)发生的│
│ │相同交易类别的交易累计3次,累计交易金额约58797.08万元,未达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 │
│ │净资产的0.5%;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的交易。 │
│ │ 若上述交易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交易实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
│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6年1月29日,海螺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不竞争的承诺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
│ │02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竞争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 │
│ │,该函件称:海螺集团增资收购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后,│
│ │皖维集团控股子公司皖维高新的少量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及相关资产可能与本公司主营业│
│ │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海螺集团承诺将在其增资收购皖维集团前积极协调皖维高新开展水泥│
│ │资产处置工作及授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以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
│ │ 根据海螺集团的承诺及本公司完善水泥主业市场布局需要,2026年7月2日,本公司全资│
│ │子公司合肥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螺”)与皖维高新,本公司全资子公│
│ │司乌兰察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海螺”)与蒙维科技,分别签订了│
│ │《资产转让协议》,两项交易总价款为61923.91万元(最终转让价款将结合过渡期审计及受│
│ │让方实际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69104.32万元)。根据协议约定: │
│ │ (1)在若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皖维高新同意出售且合肥海螺同意收购皖维高新位 │
│ │于安徽省巢湖市的水泥及矿山分厂相关资产(简称“皖维高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参考│
│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为27546.96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作│
│ │价34687.64万元、流动资产作价4831.25万元、相关债务总额11971.93万元,最终转让价款 │
│ │将结合过渡期审计及合肥海螺实际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34687.64万元。│
│ │收购完成后,合肥海螺将向皖维高新租赁该水泥资产所占用的约295亩土地(具体以双方共 │
│ │同测定的面积为准),租金为每亩7400元/年,租赁期限为20年。 │
│ │ (2)在若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蒙维科技同意出售且乌兰察布海螺同意收购蒙维科 │
│ │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水泥分厂相关资产(简称“蒙维科技交易标的”),本次│
│ │交易参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为34376.95万元,其中非流│
│ │动资产作价34416.68万元、流动资产作价2329.85万元、相关债务总额2369.58万元,最终转│
│ │让价款将结合过渡期审计及乌兰察布海螺实际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3441│
│ │6.68万元。 │
│ │ 上述收购完成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合肥海螺、乌兰察布海螺将与皖维高新、蒙维科技│
│ │发生商品销售、商品购买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预计自收购完成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 │合肥海螺及乌兰察布海螺向皖维高新及蒙维科技销售商品交易总金额为3705.20万元、购买 │
│ │商品交易总金额为6576.11万元、提供服务交易总金额为2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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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海螺环│芜湖海螺环│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集团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南京海中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福建三明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福建三明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杭州富阳海│ 5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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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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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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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相关情况概述
(一)2023年11月3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以不超
过人民币32.3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
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1)及《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34)。
(二)2024年2月3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22242
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4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3.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21
.3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22.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88480.81元(不含交易
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
二、本次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
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回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的用途,
即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及《20
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1)。
三、本次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注销A股回购股份
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注销回购A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2)。于相关债权
申报期间,即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7月12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22242535股A股回购股份的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7月14
日,本次注销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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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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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
到凡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凡展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
日(即2026年7月3日)起生效。凡展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其离
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关注。凡展先生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交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对凡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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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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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螺水泥”)相关子公
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及其全资子公
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的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相关资产(以
下简称“交易标的”)。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协议
安排,海螺集团拟间接控股皖维高新、蒙维科技,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除外)发生的相
同交易类别的交易累计3次,累计交易金额约58797.08万元,未达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0.5%;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的交易。
若上述交易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交易实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1月29日,海螺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不竞争的承诺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
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竞争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该
函件称:海螺集团增资收购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后,皖维集
团控股子公司皖维高新的少量水泥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及相关资产可能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潜
在同业竞争,海螺集团承诺将在其增资收购皖维集团前积极协调皖维高新开展水泥资产处置工
作及授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以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根据海螺集团的承诺及本公司完善水泥主业市场布局需要,2026年7月2日,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合肥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螺”)与皖维高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乌
兰察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海螺”)与蒙维科技,分别签订了《资产
转让协议》,两项交易总价款为61923.91万元(最终转让价款将结合过渡期审计及受让方实际
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69104.32万元)。根据协议约定:
(1)在若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皖维高新同意出售且合肥海螺同意收购皖维高新位于
安徽省巢湖市的水泥及矿山分厂相关资产(简称“皖维高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参考第三
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为27546.96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作价3468
7.64万元、流动资产作价4831.25万元、相关债务总额11971.93万元,最终转让价款将结合过
渡期审计及合肥海螺实际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34687.64万元。收购完成后
,合肥海螺将向皖维高新租赁该水泥资产所占用的约295亩土地(具体以双方共同测定的面积
为准),租金为每亩7400元/年,租赁期限为20年。
(2)在若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蒙维科技同意出售且乌兰察布海螺同意收购蒙维科技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水泥分厂相关资产(简称“蒙维科技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参考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为34376.95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作价34416.68万元、流动资产作价2329.85万元、相关债务总额2369.58万元,最终转让价款将
结合过渡期审计及乌兰察布海螺实际承接的债权、债务协商确认,最高不超过34416.68万元。
上述收购完成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合肥海螺、乌兰察布海螺将与皖维高新、蒙维科技发
生商品销售、商品购买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预计自收购完成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合肥
海螺及乌兰察布海螺向皖维高新及蒙维科技销售商品交易总金额为3705.20万元、购买商品交
易总金额为6576.11万元、提供服务交易总金额为2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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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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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6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回购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回购期限
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8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的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6
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0.3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
民币20.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0793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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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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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在2023年11月至202
4年2月期间回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的用途,即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
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情请见公司
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及《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99302579
股变更为52770600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299302579元减少为527706004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7月12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
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41000
电话:0553-8398976/839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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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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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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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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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以及提升投资价值,在总结2024及2025年度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十五五”规划起
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4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启“十五五”战略新局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与精益管理并驱,优化资产配置
效率,提升经营质量,着力构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在投资发展方面,公司将围绕做强做优水
泥主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目标,积极寻找国内水泥主业优势市场并购机遇,完善国内市场布局
,加快拓展海外新兴市场,推动海外投资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施策延伸产业链,做强做优骨料产业,多措并举拓展商混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消
费建材产业,打造“一站式”综合建材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统筹推进新能源、环保与数字化
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新业态发展质量,打造产业协同发展合力。在经营管理方面,面对国内水
泥需求持续下行,行业深度调整,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形势,紧扣市场发展趋势,制定
精准有效的市场策略,充分发挥“水泥+”融合销售优势,全力以赴稳经营、增效益,并系统
推进降本增效行动,深入践行成本对标管控,压减生产成本、严控采购成本,推广绿色运输,
加强技术创新赋能成本优化,持续提升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能。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围绕已制定的
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公司将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的总体思路,加大低碳水
泥的研发投入与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工业废渣资源利用水平以及替代燃料使用比例,深入挖掘
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潜力,深化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研究,积极探索
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在数字化发展领域,公司于2025年发布了建材行业首个AI大模型,在质量
管控、生产优化、装备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突破,实现生产运行效率
提升和节能降碳增效。公司将系统总结AI大模型运行经验,深度探索AI大模型在生产、管理、
市场营销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方案,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核心竞
争力,为水泥主业赋能。公司将持续开展微创新评比和激励,营造“人人可创新”“创新可复
制”的氛围,激发全员创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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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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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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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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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就以下目的举行董事会会议:
1.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未经审核之业绩;
2.审议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载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三个月本集团未经审核之业绩公告;及
3.处理其他事宜(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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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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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
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螺集团计划自2026年2月25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
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4亿元(含)。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海螺集团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5292002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79878620.
17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海螺集团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52920020
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79878620.17元(不含交易费用)
,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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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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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收
到汪满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汪满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汪满波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汪满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
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晏萍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晏萍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3-8398911
电子邮箱:dms@chinaconch.com
传真号码:0553-8398931
邮政编码:241000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附:刘晏萍女士简历
刘晏萍女士,1988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刘女士于201
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对外经济合作部、海外事业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助理等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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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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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71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81985万元
,合计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9069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11.18%。
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
义的合同资产;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
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2、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和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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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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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
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航空和港口)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
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陆阳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陆阳先生拥有逾10年执业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生物
医药等诸多行业。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费凡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
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8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
加人民币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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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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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
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回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回购A股股份”)的用
途进行变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A股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
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32.3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
-34)。
A股股份2224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4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3.89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为人民币21.3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22.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8848
0.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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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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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406452669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52770600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219006626.84元(含税
),连同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红利人民币1266494410.56元(含税),2025年度全年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485501037.4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55.2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呈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呈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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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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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就以下目的(及其他事项)举行董事会会议:
1.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经审核之财务业绩;
2.审议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载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业绩公告;
3.审议是否向本公司股东建议审议及(若合适)批准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股息(如有);及
4.处理其他事宜(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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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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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
螺集团持有公司1928870014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4%。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螺
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4
亿元(含)。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
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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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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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结构性远期合约等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
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减少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涉及的外币结算、外币负债等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0万
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结构性远期合约等。
2.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银行以及具有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五)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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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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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类型: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额度: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实际购买时将结合不同产品底层资产的安全性
及收益性分类择优购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会已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结合日常资金计划安排以及存量资金情况,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产品类型及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实际购买
时将结合不同产品底层资产的安全性及收益性分类择优购买。
(三)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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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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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螺制剂高
新技术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订立了《燃烧促进剂买卖合同》、《熔解促进剂买卖
合同》及《脱硫剂采购框架协议》,其中根据《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本集团拟于二零二五
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向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采购熔解促进剂,《
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之合同总金额(即年度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除另有界定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螺制剂高新技
术公司订立《补充合同》,将《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现有年度上限修订为经修订年度上限。
以下为《补充合同》的主要条款:
《补充合同》签订日期: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补充合同》交易双方:
(1)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采购方)本集团主要从事水泥、商品熟
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2)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供应方)
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等。
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由海螺制剂持有100%股权。海螺制剂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由海螺科创材料持有100%股权。海螺制剂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销售等。
海螺科创材料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螺集团的全资附
属公司。海螺科创材料主要从事(i)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及销售;(ii)新型催化材料及添加
剂的生产销售,新材料研发;及(iii)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电池系统销售。于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6.40%,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海螺集团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进
出口贸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及仪表及普通机械设备生产及销售等
。海螺集团分别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附属国有企业)拥有
51%权益,及由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586)
(通过其直接和间接全资子公司的架构)拥有49%权益。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建造及运营垃圾发电项目、新能源材料及新型建材之制造及销售、港口物流服务等。《补充合
同》主要条款:根据《补充合同》,本集团向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采购熔解促进剂的总交易
金额(即年度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即现有年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27万
元(即经修订年度上限)。
除修订《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现有年度上限至经修订年度上限外,《熔解促进剂买卖合
同》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并具有完全效力。有关《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的主要条
款请参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
《补充合同》有效期:
《补充合同》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经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
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签订,并于同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及生效,有效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
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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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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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一、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3867715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52770600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66494410.56元(含税
),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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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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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1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收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群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群峰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
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和本公司部分附属公司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群峰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李群峰先生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交
接工作,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李群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
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2025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表决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
票9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李群峰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一致同意
聘任虞水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命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虞水先生简历
虞水先生,1976年10月出生,现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虞先生毕业于安徽大学,于1997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本公司销售部调度室副主任,销售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蚌埠海螺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印度尼西亚南加里曼丹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在公
司治理、资本市场、市场营销以及监管及法律合规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虞先生现亦兼
任上海海螺物流有限公司等本公司部分附属公司的董事等职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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