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85 海螺水泥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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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环保 │ 282564.12│ ---│ 21.21│ 87341.54│ 0.00│ 人民币│
├─────────┼─────┼─────┼─────┼─────┼──────┼──────┤
│西部水泥 │ 196060.61│ ---│ 29.67│ 360253.39│ 18932.58│ 人民币│
├─────────┼─────┼─────┼─────┼─────┼──────┼──────┤
│海螺创业 │ 192303.15│ ---│ 4.99│ 55370.72│ 2486.19│ 人民币│
├─────────┼─────┼─────┼─────┼─────┼──────┼──────┤
│华新水泥 │ 114628.92│ ---│ 4.46│ 67279.93│ 4433.34│ 人民币│
├─────────┼─────┼─────┼─────┼─────┼──────┼──────┤
│天山股份 │ 100000.00│ ---│ 1.04│ 41925.93│ 844.44│ 人民币│
├─────────┼─────┼─────┼─────┼─────┼──────┼──────┤
│亚泰集团 │ 52055.97│ ---│ ---│ 0.00│ -2441.46│ 人民币│
├─────────┼─────┼─────┼─────┼─────┼──────┼──────┤
│上峰水泥 │ 17816.65│ ---│ 1.21│ 8994.34│ 470.29│ 人民币│
├─────────┼─────┼─────┼─────┼─────┼──────┼──────┤
│新力金融 │ 3244.12│ ---│ 4.80│ 20867.07│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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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池州海螺4×4500t/d│ 8216.00万│ ---│ 1.03亿│ ---│ ---│ ---│
│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 │ │ │ │
├─────────┼──────┼─────┼─────┼─────┼─────┼──────┤
│北流海螺二期4500t/│ 245.00万│ ---│ 2468.00万│ ---│ ---│ ---│
│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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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海螺2×18MW余 │ 3087.00万│ ---│ 5279.00万│ ---│ ---│ ---│
│热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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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海螺18MW纯低温│ 75.00万│ ---│ 3091.00万│ ---│ ---│ ---│
│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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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海螺水│西巴布亚海│ 5.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泥股份有限│螺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海螺水│西巴布亚海│ 753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泥股份有限│螺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海螺环保集│清远海螺环│ 7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 │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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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中环│兰州海中环│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云浮光嘉海│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螺环保集│富平海螺环│ 1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 │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福建三明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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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中环│杭州富阳海│ 5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 │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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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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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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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海螺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2025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估值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以投资价值提升为目标,深化经营提质、推动资源整合、强化
股东回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治理体系,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价
值认同。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9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4.69元,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
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5.08元。2024年,公司A股年内最高价为28.75元/
股,最低价为19.53元/股;H股年内最高价为26.60港元/股,最低价为15.18港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
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
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将以投资价值提升为目标,深化经营提质、推动资源整合、强化股东回报、建立长效
激励机制、完善治理体系,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价值认同。
(一)深化经营提质
公司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生产经营统筹,强化市场建设,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
充分发挥产业一体化销售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全面贯彻落实降本增效行动计划,发
挥规模采购优势,加大替代燃料使用,提升原材料直供比例,推进节能降耗技改,优化生产技
术指标,实现成本压降、效率驱动,保持在水泥行业的成本比较优势。
(二)聚焦价值创造
公司将坚持有效投资,聚焦主营业务与长期价值创造,高质量谋划2025年及“十五五”发
展规划,优化战略资源配置,注重项目投资收益,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能。在水泥主业及上
下游产业链发展方面,公司将在国内市场积极寻找优势市场的并购机会,进一步完善主业市场
布局,并壮大骨料与商混产业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在海外市场谋划采取并购、托管、服
务贸易等方式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在新业态发展方面,公司将聚焦“清洁能源+数字技术+绿色
环保”等领域,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扩大新兴产业规模,努力提升盈利贡献。
(三)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坚持主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步发力,并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作为高质
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
术与水泥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传统产业升级优化。同时,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按照公
司制定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规划,系统推进节能、减排、降碳,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
末端固碳”的发展思路,研发低碳水泥产品,进一步加大替代燃料使用,发展清洁能源,推广
应用富氧燃烧技术,研究碳资源转化利用技术,并高标准推进生产线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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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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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海螺水泥”)的20家附属公司,均不属于本公司关联人。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5965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际为上述20家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8941
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风险提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预计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
为人民币154695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82%,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的20家附属公司(统称为“相关公司”,详见附表)拟向有关银
行申请贷款,但尚未确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及签署借款协议,在此过程中,有关银行可能要求申
请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为支持相关公司的经营发展,拟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3家附属公
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保集团”)、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海螺环保”)、安徽海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中环保”
)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为附属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935万元,本公司的3家
附属公司为附属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30万元,合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85965万元。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20家附属
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呈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批准。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公司、海螺环保集团、芜湖海螺环保及安徽海中环保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计划为
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附属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127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附属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54695万元。有关担
保预计详情请见附表《相关公司基本信息及主要担保内容一览表》。
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分别按照资产负债率高
于/低于70%,在相应类别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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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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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
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
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
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航空和港口)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
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陆阳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陆阳先生拥有逾10年执业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生物
医药等诸多行业。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费凡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
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与2024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5年度审计收
费为人民币4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4万元
),与2024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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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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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给予投资者稳定的
分红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
不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重视对股
东的合理回报,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二、制定分红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外部融资环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财务结构、盈利能力、
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科学、持续
、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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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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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385541117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52770600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746712631.24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61428
057.17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合共人民币3908140688.41元,占2024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呈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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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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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就以下目的(及其他事项)举行董事会会议:
1.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经审核之财务业绩;
2.审议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载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业绩公告;
3.审议是否向本公司股东建议审议及(若合适)批准宣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股息(如有);及
4.处理其他事宜(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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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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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与中建西部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2302,以下简称“西部建设”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认购西部建设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认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4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2号),同意西部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批复有效期内,本公司与西部
建设尚未进行股份发行及认购事宜。经审慎研究并与西部建设协商一致,本公司于2025年2月5
日与西部建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本公司与西部建设终止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本公司
不再参与认购西部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事宜。
本次认购的终止不会对本公司与西部建设既有的合作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双方将继续秉持
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优势资源的互补
与协同,持续拓展在产品、市场等领域的长期合作,为双方股东及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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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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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将10亿元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专享“睿鑫”固收类封闭式产品,期限为1092天。
2024年12月26日,该笔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本公司全额收回10亿元委托理财本金,并取得
6398.60万元理财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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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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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
22年10月14日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972号、中市协注〔2022〕MT
N973号),同意接受公司总金额为10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
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6月17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25号、临2
022-30号、临2022-38号公告。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三期、第四期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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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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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于2024年5月30日经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同意本公司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保集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7月25日出具了《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GN13号),同意接受海螺环保集团金额为30亿元的绿色债
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可在注册有效期内
分期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上述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7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16、19、21、28号临时公告。
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6日,海螺环保集团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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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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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9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于2024年5月30日经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同意公司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保集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
月10日、2024年5月17日及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16、19、21号
临时公告。
近日,海螺环保集团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GN13号),
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海螺环保集团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海螺环保集团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
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4年7月25日)起2年内有效
,海螺环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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