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85 海螺水泥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57.38│ 112.82亿│
├───────────┼───────────┼───────────┼───────────┤
│首发融资 │ 2002-01-24│ 4.10│ 7.94亿│
├───────────┼───────────┼───────────┼───────────┤
│增发 │ 2007-05-25│ 13.30│ 41.3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螺环保 │ 282564.12│ ---│ 21.21│ 87341.54│ ---│ 人民币│
├─────────┼─────┼─────┼─────┼─────┼──────┼──────┤
│西部水泥 │ 196060.61│ ---│ 29.67│ 370027.53│ 18204.08│ 人民币│
├─────────┼─────┼─────┼─────┼─────┼──────┼──────┤
│海螺创业 │ 192303.15│ ---│ 4.99│ 73955.97│ 2451.35│ 人民币│
├─────────┼─────┼─────┼─────┼─────┼──────┼──────┤
│华新水泥 │ 114628.92│ ---│ 4.46│ 74464.23│ 4262.91│ 人民币│
├─────────┼─────┼─────┼─────┼─────┼──────┼──────┤
│天山股份 │ 100000.00│ ---│ 1.04│ 34370.37│ ---│ 人民币│
├─────────┼─────┼─────┼─────┼─────┼──────┼──────┤
│上峰水泥 │ 17816.65│ ---│ 1.21│ 9288.27│ 740.71│ 人民币│
├─────────┼─────┼─────┼─────┼─────┼──────┼──────┤
│新力金融 │ 3065.65│ ---│ 1.41│ 7143.2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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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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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海螺4×4500t/d│ 8216.00万│ ---│ 1.03亿│ ---│ ---│ ---│
│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 │ │ │ │
├─────────┼──────┼─────┼─────┼─────┼─────┼──────┤
│北流海螺二期4500t/│ 245.00万│ ---│ 2468.00万│ ---│ ---│ ---│
│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 │ │ │ │ │ │ │
│目 │ │ │ │ │ │ │
├─────────┼──────┼─────┼─────┼─────┼─────┼──────┤
│池州海螺2×18MW余 │ 3087.00万│ ---│ 5279.00万│ ---│ ---│ ---│
│热发电项目 │ │ │ │ │ │ │
├─────────┼──────┼─────┼─────┼─────┼─────┼──────┤
│北流海螺18MW纯低温│ 75.00万│ ---│ 3091.00万│ ---│ ---│ ---│
│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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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海螺环│芜湖海螺环│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集团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安徽海中环│福建三明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保有限责任│中环保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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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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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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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71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81985万元
,合计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9069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11.18%。
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
义的合同资产;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
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2、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和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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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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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
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航空和港口)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
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陆阳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陆阳先生拥有逾10年执业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生物
医药等诸多行业。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费凡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先进制造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
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8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
加人民币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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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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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
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回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回购A股股份”)的用
途进行变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A股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
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32.3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
-34)。
A股股份2224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4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3.89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为人民币21.3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22.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8848
0.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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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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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406452669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52770600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219006626.84元(含税
),连同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红利人民币1266494410.56元(含税),2025年度全年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485501037.4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55.2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呈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呈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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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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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二)就以下目的(及其他事项)举行董事会会议:
1.审议及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经审核之财务业绩;
2.审议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载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业绩公告;
3.审议是否向本公司股东建议审议及(若合适)批准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股息(如有);及
4.处理其他事宜(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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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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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
螺集团持有公司1928870014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4%。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螺
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4
亿元(含)。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
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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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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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结构性远期合约等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
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减少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涉及的外币结算、外币负债等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0万
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结构性远期合约等。
2.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银行以及具有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五)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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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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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类型: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额度: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实际购买时将结合不同产品底层资产的安全性
及收益性分类择优购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会已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结合日常资金计划安排以及存量资金情况,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产品类型及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实际购买
时将结合不同产品底层资产的安全性及收益性分类择优购买。
(三)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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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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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螺制剂高
新技术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订立了《燃烧促进剂买卖合同》、《熔解促进剂买卖
合同》及《脱硫剂采购框架协议》,其中根据《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本集团拟于二零二五
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向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采购熔解促进剂,《
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之合同总金额(即年度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除另有界定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螺制剂高新技
术公司订立《补充合同》,将《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现有年度上限修订为经修订年度上限。
以下为《补充合同》的主要条款:
《补充合同》签订日期: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补充合同》交易双方:
(1)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采购方)本集团主要从事水泥、商品熟
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2)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供应方)
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等。
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由海螺制剂持有100%股权。海螺制剂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由海螺科创材料持有100%股权。海螺制剂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销售等。
海螺科创材料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螺集团的全资附
属公司。海螺科创材料主要从事(i)生物质燃料研发、生产及销售;(ii)新型催化材料及添加
剂的生产销售,新材料研发;及(iii)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电池系统销售。于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6.40%,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海螺集团是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进
出口贸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及仪表及普通机械设备生产及销售等
。海螺集团分别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附属国有企业)拥有
51%权益,及由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586)
(通过其直接和间接全资子公司的架构)拥有49%权益。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建造及运营垃圾发电项目、新能源材料及新型建材之制造及销售、港口物流服务等。《补充合
同》主要条款:根据《补充合同》,本集团向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采购熔解促进剂的总交易
金额(即年度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即现有年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27万
元(即经修订年度上限)。
除修订《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现有年度上限至经修订年度上限外,《熔解促进剂买卖合
同》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并具有完全效力。有关《熔解促进剂买卖合同》的主要条
款请参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公告。
《补充合同》有效期:
《补充合同》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经本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团相关成员)与海
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签订,并于同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及生效,有效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
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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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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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一、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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