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87 新华医疗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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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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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09-12│ 9.20│ 1.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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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7-05-15│ 13.50│ 2.30亿│
├───────────┼───────────┼───────────┼───────────┤
│配股 │ 2012-04-13│ 15.66│ 6.02亿│
├───────────┼───────────┼───────────┼───────────┤
│增发 │ 2013-07-11│ 22.41│ 3.13亿│
├───────────┼───────────┼───────────┼───────────┤
│增发 │ 2013-12-05│ 39.22│ 3.14亿│
├───────────┼───────────┼───────────┼───────────┤
│增发 │ 2013-12-16│ 47.50│ 9405.00万│
├───────────┼───────────┼───────────┼───────────┤
│增发 │ 2014-11-19│ 39.66│ 2.22亿│
├───────────┼───────────┼───────────┼───────────┤
│增发 │ 2015-02-09│ 37.50│ 1.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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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0│ 11.26│ 6245.70万│
├───────────┼───────────┼───────────┼───────────┤
│增发 │ 2023-02-06│ 23.38│ 12.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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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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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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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 16647.92│ ---│ 36.19│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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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 0.00│ ---│ 0.55│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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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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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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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 ---│ 347.52万│ 2.80亿│ 100.00│ ---│ ---│
│的智能制造及配套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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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 ---│ 6168.99万│ 1.92亿│ 92.09│ 714.53万│ ---│
│械生产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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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小容量制剂智能│ ---│ 3404.91万│ 1.28亿│ 83.46│ 372.68万│ ---│
│化生产装备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华医疗高端医疗装│ ---│ 488.03万│ 6384.74万│ 48.91│ ---│ ---│
│备研发检验检测中心│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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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放射治疗设备│ ---│ 1993.69万│ 6357.68万│ 95.08│ 40.00万│ ---│
│及医学影像产品产业│ │ │ │ │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实验室系列产品产业│ ---│ 2133.46万│ 6011.68万│ 94.06│ 786.56万│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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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3.7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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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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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1.6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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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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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1│标的类型 │股权 │
│ │91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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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
│ │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连庆明、庄金辉、董燕、刘卫兵、深圳喜朋私募│
│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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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以人民币16,647.92 │
│ │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
│ │然人丁野青、自然人王占宝、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连庆明、自│
│ │然人庄金辉、自然人董燕、自然人刘卫兵、深圳喜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帜生物”,股票代码:836834)36.19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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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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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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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新马制药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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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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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设备、销售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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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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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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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新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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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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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医疗器械、耗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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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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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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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高创迈科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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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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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医疗器械、耗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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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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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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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华创智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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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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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医疗器械、耗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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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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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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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医疗机构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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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权属医疗机构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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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药品、器械、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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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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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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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新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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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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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医疗器械、耗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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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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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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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同仁堂淄博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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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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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药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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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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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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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医疗机构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权属医疗机构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药品、器械、设备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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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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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佗国际”)拟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出售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检医疗”)不超过5%的股份。
本次交易尚未实施,无确定交易对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审批
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无
法实施或者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华检医疗成立于2016年1月,法定股本为150万美元,2019年7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01931.HK)。截至2025年10月,华检医疗已发行1621488096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
司华佗国际持有其443654371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27.36%,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为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拟通过公开市场交易
方式(含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某一种或相结合方式)出售华检医疗不超
过5%的股份,华佗国际将基于对华检医疗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华检医疗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减持计划,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
本次出售华检医疗股份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华检医疗股份产生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下属参股公司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自新华医疗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华佗国际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含连续竞
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某一种或相结合方式)减持华检医疗不超过5%股份。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方式、出售时机、出售价格、出售数量等。
(三)交易生效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公司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
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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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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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实施主体变更的项目名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
扩建项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5年11月28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更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
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49000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00元,发行价格为23.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3564291.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7325377.4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6238913.7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项目
占地面积约47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880平方米,计划新建两座生产厂房,其中洁净生产
车间2100平方米,同时新增购置73台(套)生产设备,搬迁372台(套)生产设备。项目完全
投产后,将达到年产472.55万件开放手术器械和1.97万件微创腔镜手术器械的生产能力。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更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于2023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由新华医疗收购上述人员的认缴出资权
及股权,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结构将随之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
结构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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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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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5年10月29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606677919
股减少至60664454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677919元减少至606644549元(具体以实际核准
的注销股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华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及《新华医疗关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李静
4、联系电话:0533-3587766
5、电子邮箱:shinv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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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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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孙士磊等4人发生工作
调动,刘杰等2人退休,上述共6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52%,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
销。
2、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孙士磊等4人发生工作调动,刘杰等2人退休,回购价格为7.55元/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251943.5
0元。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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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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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经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197489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61796233.65元。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2年6月10日。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47)。
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687498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70031248.35元。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年6月15日。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5)。
经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668198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340994.50元,转
增14000459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06686586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经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7月7日。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31)。
2025年6月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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