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96 新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44.68│ 9.49亿│
├───────────┼───────────┼───────────┼───────────┤
│首发融资 │ 2001-08-06│ 7.30│ 3.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2│ 5.00│ 1.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06│ 7.25│ 442.25万│
├───────────┼───────────┼───────────┼───────────┤
│增发 │ 2020-11-11│ 7.90│ 6.57亿│
├───────────┼───────────┼───────────┼───────────┤
│增发 │ 2020-11-30│ 10.55│ 3.10亿│
├───────────┼───────────┼───────────┼───────────┤
│增发 │ 2023-11-24│ 8.83│ 17.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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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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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新安财通产业投│ 7400.00│ ---│ 37.00│ ---│ -1.43│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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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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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 12.00亿│ 1.96亿│ 10.21亿│ 85.07│ ---│ 2026-03-31│
│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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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0吨/年高纯聚硅│ 3.00亿│ 734.62万│ 1.90亿│ 63.29│ 580.49万│ 2025-03-31│
│氧烷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82亿│ ---│ 2.84亿│ 100.64│ ---│ ---│
├─────────┼──────┼─────┼─────┼─────┼─────┼──────┤
│节余资金用于补流 │ ---│ 1.15亿│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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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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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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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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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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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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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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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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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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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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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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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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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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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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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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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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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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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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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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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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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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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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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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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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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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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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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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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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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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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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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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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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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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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浙江新安化工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与公司控│
│ │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 │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
│ │安全的情况下,与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 │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 │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传化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传化财务│
│ │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 │ 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新安化│建德市新安│ 1.00亿│人民币 │2021-05-07│2023-02-06│连带责任│是 │是 │
│工集团股份│小额贷款股│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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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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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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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万元至26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6907.34万元相比,上涨247.46%至276.41%。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0万
元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91.77万元相比,增加22391.77万元至24391.77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
万元至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6907.34万元相比,上涨247.46%至276.41%。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
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91.77万元相比,增加22391.77万元至2439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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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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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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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
(1)董事长领取董事薪酬。
(2)其他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
2、公司外部董事
(1)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整(含税)/人。
(2)其他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
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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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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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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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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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定力与业务韧性——2025年核心成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董事会坚持“作物保护+硅基新材料”双主业不动摇,依托全球独创的
“氯-磷-硅”三元素绿色循环技术这一核心壁垒,推动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力,实现了从“规
模扩张”向“价值创造”的深刻转变。
(一)作物保护产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迈进
作为全球除草剂品种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构建的“中间体-原药-制剂-服务”一体
化产业链,在2025年展现出强大的抗周期能力。全年农化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0.66亿元,同比
增长3%。在全球农药市场经历三年去库存周期后,行业虽已触底,但复苏势头仍显缓慢。新安
能跑赢大势,根源在于我们始终坚持“终端化”战略——农药制剂转化率持续保持在70%以上
,这意味着我们农药产品的附加值和客户黏性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在产品创新层面,我们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精草铵膦这一代表绿色农业方向的核心
产品,成功实现“化学法PPO合成及酶法催化制备”技术产业化,多种工艺路线自主可控,技
术水平国内领先;新获“酶突变体”发明专利,为生物医药跨界融合奠定了技术基础。在纳米
农药这一前沿领域,我们加速布局并取得实质性突破,自主研发的“稻虎啸”、“金禾旺”等
环境友好型纳米农药产品,药物活性提升超30%,田间流失减少超40%。这些从实验室走向田间
地头的创新成果,正在转化为公司向绿色、高效农业转型的坚实步伐。报告期内,草铵膦/精
草铵膦、纳米农药等重点培育产品销量快速增长,一个以高效低毒为特征的新型产品矩阵正在
加速成型。
──────┬──────────────────────────────────
2026-04-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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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浙江新安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与公司控
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与传化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
有效期内,公司在传化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传化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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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
展“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
,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
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
合作银行对入池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
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
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
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
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
2026-04-22│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
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募基金
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外汇衍生品等)。
投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单项投资金额
不超过5亿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
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
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
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
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主要合作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公司将谨慎考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类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包括但不限
于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外汇衍生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
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
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
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
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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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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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的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
体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
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总额预计不超
过170亿元(此金额为业务合作方授予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为42.89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项目贷款、货款等。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基于上述授信,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
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
供反担保(此金额为向业务合作方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截止2025
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22.6693亿元)
。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
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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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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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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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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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费用共计2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6年度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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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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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69035584.6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13495970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959704.9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1.9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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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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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鉴于公司工业硅产能情况,同时为降低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
安排,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和已在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期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备案的具有场外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开展工业硅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减少成品和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
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差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规则风险、
技术基础设施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工业硅产能情况,同时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
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安排,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标的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品种,包括工业硅、甲
醇、煤炭等。
2.交易类型:对工厂产能、工厂库存和贸易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对工厂订单和贸易订
单进行买入套期保值。
3.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以境内期货交易所的场内期货和期权交易为主,以跟金融机构的
场外衍生品交易为辅,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套期保值时间期限和结构的个性化需求,
以及对场内流动性的补充需求。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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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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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
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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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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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至10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3313.05万元相比,上涨171.65%至201.84%。
公司预计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
至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27.00万元相比,增加9327万元至10327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
元至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3313.05万元相比,上涨171.65%至201.84%。
2.预计2026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
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2327.00万元相比,增加9327万元至10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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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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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0016.37万元,同比增长0.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4686.25万元,同比增长18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7929.72万元。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199239.77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74%;归
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45995.4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1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化应用带动盈
利能力增强;全球化业务量利齐增,非洲市场持续深耕,欧美销量稳步提升;全链条降本增效
成果突出,原料结构优化、呆滞库存下降等举措推动整体毛利率上升,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
(二)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期均上升超
过30%,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影响:有机硅终端等高毛利产品占比提升,海外子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全链条
降本增效效果显著。
2.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本期开化合成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
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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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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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3月26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079.42万元(含存
款利息)。节余募集资金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计划于最近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
994.4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于2023年
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
.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
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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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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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
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梁志勇和朱海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员工工作调整,现委派王
志浩接替朱海超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梁志勇和王志浩。
二、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王志浩于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王志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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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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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孔建安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孔建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孔建安
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孔建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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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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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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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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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
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623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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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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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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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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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新安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
管理》有关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计划通过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提升综合竞争优势、持续稳定现金
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鼓励控股股东增持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
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处于低位波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
年4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35元,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效能,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在充分研判宏观、行业形势和发展趋势,全面对标竞争对手、行业标杆的基础上,公司将
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总体导向,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作物保护和硅基两大主业:一是加
速产业转型升级,调优内部产品结构,坚定不移走终端化、高端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注重高
价值应用场景突破和解决方案打造,提升产品毛利率和竞争力,形成“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
的产品群;二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科学把控规模,加强原创性、突破性、颠覆性技术创
新,聚焦国家重点、进口替代等方向,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三是加快管理变革提升智能制造
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成本竞争力,保障产业链协同发展和供应链安全稳定;四是加强
全球化拓展力度,拓宽海外渠道,完善全球布局,加强海外本土化运营能力,抢占全球市场份
额;五是完善营销模式,不断实践线上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综合竞
争优势。
在推进主业升级的同时,公司还将把握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
业和未来产业战略机遇,坚持依托技术创新、资本赋能,走与主业协同、与行业差异化的发展
道路。
公司将以更加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1361行动”:确立“全面实现
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的杰出企业”一个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增长动能、发展方式
和运营方式“三大转变”;通过强化科技与创新发展,推进现代企业管理与数字化,加强三支
队伍建设,国际化发展,资源资本助力战略发展,组织文化建设“六项行动”,全面推进高质
量发展,夯实“命运共同体的模式、制度、机制”一个基础底座。
2.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继续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
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积极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中,明确规定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
自2001年上市以来,连续24年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累计分红金额达到38.67亿元。最近
一次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35亿元,占当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2.53%。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公司
未来将继续通过积极实施现金分红的方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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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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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底变更为2026年3月底。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
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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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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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
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393.46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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