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10 中毅达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13│ 38.00│ 1.06亿│
├───────────┼───────────┼───────────┼───────────┤
│首发融资 │ 1992-06-29│ 40.00│ 2.6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锦投B股 │ 231.00│ 59.00│ 20.00│ 129.63│ -103.21│ 人民币│
├─────────┼─────┼─────┼─────┼─────┼──────┼──────┤
│凯马B股 │ 101.20│ 20.29│ 80.00│ 503.87│ -30.93│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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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2.60亿 24.27 --- 2015-04-30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20.00万 6.65 87.59 2022-05-14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4843.25万 4.52 79.02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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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80亿 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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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赤峰瑞阳 │贵州天福 │ 1.80亿│人民币 │2020-04-01│2024-01-15│连带责任│是 │是 │
│ │ │ │ │ │ │担保 │ │ │
├─────┼─────┼─────┼────┼─────┼─────┼────┼───┼───┤
│赤峰瑞阳 │贵州天福 │ 2000.00万│人民币 │2019-12-20│2024-01-15│连带责任│是 │是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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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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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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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
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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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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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
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考虑到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
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
的变化做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
董事7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申苗、蔡文洁、任大霖、黄亮
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
请文件等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
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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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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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
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
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4年度审计的收入总
额: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
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安素强,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
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安素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最近3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安素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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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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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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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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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
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
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2025年1-9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6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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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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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
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3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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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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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
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新刚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全宏冬、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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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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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系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余额:23000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0
0万元,均为对赤峰瑞阳提供的信用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信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将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与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信用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相关签约银行的授信期
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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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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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
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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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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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满6年的原因申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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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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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
,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99.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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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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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
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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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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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209781.03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本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负数,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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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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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汇金公司”)。
2、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
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公司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的控
股股东。中国信达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兴融4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
响。
3、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
股股东仍为兴融4号,信达证券继续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兴融4号《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
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汇金公司。本次划转前,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是财政部,持有中国
信达22137239084股股份(占中国信达总股本的58.00%);本次划转后,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
是汇金公司,持有中国信达22137239084股股份(占中国信达总股本的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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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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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
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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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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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
》签订的《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综合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自2025年1月1日起,有关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详情,敬请投资者关注《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长期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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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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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关于对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你公司在2021年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标的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
披露的标的公司2020年度贸易业务收入不准确。
(二)对标的公司经销收入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
披露的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自产产品经销模式收入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
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
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公司认真汲取教训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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