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10 中毅达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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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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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投B股 │ 231.00│ 59.00│ 20.00│ 129.63│ -103.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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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马B股 │ 101.20│ 20.29│ 80.00│ 503.87│ -30.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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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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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交易金额(元)│113.2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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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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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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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
│ │心(有限合伙)、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
│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矿业投资│
│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 │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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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鑫丰环东│
│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委员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
│ │有限公司、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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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
│ │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
│ │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
│ │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 │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 │有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作价1132453.93万元。 │
│ │ 2024年2月4日晚间,公司接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函,鉴于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
│ │以来已历时较长,期间国家有关磷资源利用的相关政策及贵州省关于磷行业的发展战略有所│
│ │变化及调整,根据瓮福集团的股东同意及授权,瓮福集团建议终止本次重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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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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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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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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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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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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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毅达”)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
│ │式向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 │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为推进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中信 │
│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 │达证券”)作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信│
│ │达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聘请信达证券担任本次股票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45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 │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将及时与中信建投、信达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及《联合主承销协议》。 │
│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信达证券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
│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审│
│ │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
│ │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 │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等涉及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
│ │量不超过68403908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 │
│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
│ │ 为推进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中信建投、信达证券作为公司本次股│
│ │票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暨关联 │
│ │交易的议案》,同意聘请中信建投、信达证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及时与中信建投、信达证券签订《保荐协│
│ │议》及《联合主承销协议》。 │
│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信达证券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
│ │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为公司控│
│ │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根据《上市规则》,信 │
│ │达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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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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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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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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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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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赤峰瑞阳”)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现有授│
│ │信额度7000万元即将到期,现赤峰瑞阳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南洋商│
│ │业银行申请7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除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外,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银行│
│ │累计发生关联借款3笔,累计金额4100万元。 │
│ │ 该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能否最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赤峰瑞阳在南洋商业银行现有授信额度7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至2024年11月6日 │
│ │,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 │
│ │ 因上述授信期限即将到期,现赤峰瑞阳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拟继续向南│
│ │洋商业银行申请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已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额 │
│ │度、授信期限、借款年利率等条款以南洋商业银行最终批复以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 │ (二)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三)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之前,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
│ │银行累计发生关联借款3笔,累计金额4100万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达到3│
│ │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已按《上市规则》及《│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达证券作为 │
│ │控股股东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南洋商业银行为中国信达间接控制的公司。因此根据│
│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南洋商业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650XP │
│ │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
│ │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4日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98号13层至20层 │
│ │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
│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 │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
│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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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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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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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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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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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经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
│ │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2.165亿元的机器、电子设备以及部分建构筑物和赤峰瑞阳49%的股权为│
│ │公司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存量借款本金787659751.18元│
│ │及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利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
│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瓮│
│ │福集团签订了《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 │,双方约定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本息余额787659751.18元为基数,将还款期限由原来的│
│ │2025年1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月31日,并对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的借款年利 │
│ │率作为重新约定。 │
│ │ 近日,公司接到瓮福集团通知,鉴于瓮福集团与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三)》,该补│
│ │充协议扩大了主债权范围、延长了还款期限。建议我公司在不追加抵质押物的前提下,与其│
│ │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三)》的内容相应延长抵质押时间并重新约定抵质│
│ │押担保主债权范围。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根据公司与瓮福集团、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磷瑞阳”│
│ │)于2019年10月25日签订的《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以及2019年11月5日签订的《借款及委 │
│ │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4.75%的年利率向瓮福集团借款65901.888万元,用于向开│
│ │磷瑞阳支付公司现金收购赤峰瑞阳100%股权的首期转让款及部分剩余转让款,借款本息清偿│
│ │日为2021年12月31日。 │
│ │ 2020年8月10日,瓮福集团对上述借款的归还出具承诺:如中毅达未能在瓮福集团实际 │
│ │代付款项的清偿日偿还本金和利息,瓮福集团同意将清偿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瓮福集团《关于中毅达还款展期事宜的函》,同意本笔借款│
│ │及利息无附加条件展期1个月至2024年1月31日。 │
│ │ 2024年1月25日,公司与瓮福集团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双方约定将公司持有的赤 │
│ │峰瑞阳49%股权质押给瓮福集团作为上述借款及利息的担保措施。 │
│ │ 同日公司协同瓮福集团向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
│ │,并于当日取得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蒙)股权质设字〔2024〕第00061934号│
│ │】。 │
│ │ 2024年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瓮福集团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约定 │
│ │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账面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8301162.87元的机器、电子设│
│ │备以及部分建构筑物抵押给瓮福集团作为上述借款及利息的担保措施。同日,公司协同瓮福│
│ │集团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了本次抵押相关信息。 │
│ │ 2024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与瓮福集团签署《借款及委托代付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 │
│ │,双方约定将本笔借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本金及利息总计787659751.18元作为新的借款│
│ │金额,还款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年利率4.75%,并按季度支付利息 │
│ │。 │
│ │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借款 │
│ │展期与利率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瓮福集团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
│ │议(三)》,双方约定将上述关联借款展期至2027年1月31日,同时将年利率调整为:2024 │
│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利率为1.2443%;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年利率为│
│ │2.4885%,按季度付息。生效条件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2024年7月│
│ │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
│ │ 近期,公司接到瓮福集团通知,鉴于瓮福集团与公司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三)》,│
│ │扩大了主债权范围、延长了还款期限。建议公司在不追加抵质押物的前提下,与其签订抵质│
│ │押补充协议,根据上述《补充协议(三)》的内容相应延长抵质押时间并重新约定抵质押担│
│ │保主债权范围。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信达 │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瓮福│
│ │集团5%以上股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瓮福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根据《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瓮福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9966X │
│ │ 法定代表人:何光亮 │
│ │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8日 │
│ │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瓮福国际大厦) │
│ │ 注册资本:460909.10万元 │
│ │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
│ │ 本次与瓮福集团签署抵质押补充协议符合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
│ │ 经公司与瓮福集团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瓮福集团签署抵质押补充协议,将抵质押担保主│
│ │债权的担保范围变更为与《补充协议(三)》生效后的实际主债权范围一致,同时将抵质押│
│ │担保期限变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月31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 │
│ │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公司将在│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瓮福集团签订抵质押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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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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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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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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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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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毅达”)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
│ │式向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璟”)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 │币普通股(A股)股票,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本次向特定 │
│ │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403908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39%,未超过 │
│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上 │
│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津信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
│ │联交易。 │
│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九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 │
│ │ 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 │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以现金│
│ │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403908股(含本数),发│
│ │行股份数量上限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39%,未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
│ │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 │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2024年8月13日,公司与天津信璟签署了《天津信璟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
│ │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其基本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出资额:211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天津信璟发行的普通股(│
│ │A股)股票。 │
│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07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
│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
│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
│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 │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 │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 │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024年8月13日,公司与天津信璟签署了《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协 │
│ │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
│ │ 甲方:天津信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 │ 签订时间:2024年8月13日 │
│ │ (二)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 │
│ │ 1、认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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