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20 天宸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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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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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 │ 3321.67│ ---│ ---│ 65410.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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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正远景1号私募基 │ 2000.00│ ---│ ---│ 0.00│ -391.49│ 人民币│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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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 │ 44.86│ ---│ ---│ 26.42│ 1.4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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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商行 │ 37.17│ ---│ ---│ 30.56│ 1.4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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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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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47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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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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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95%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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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康馨华宸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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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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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康馨华宸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康馨华宸")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95%的股权,转让价格 │
│ │为人民币4750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康馨华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进│
│ │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98亿元,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0.099亿元,康馨华宸增资人 │
│ │民币1.881亿元。 │
│ │ 依据《股转及增资合同》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复医院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
│ │增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
│ │具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且公司已收到康复医院95%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4,7│
│ │50万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康复医院注册资本由原先5,000万元变更为2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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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9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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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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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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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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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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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康馨华宸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康馨华宸”)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95%的股权,转让 │
│ │价格为人民币4750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康馨华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98亿元,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0.099亿元,康馨华宸增 │
│ │资人民币1.881亿元。 │
│ │ 依据《股转及增资合同》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复医院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
│ │增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
│ │具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且公司已收到康复医院95%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4,7│
│ │50万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康复医院注册资本由原先5,000万元变更为2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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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1.8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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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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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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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康馨华宸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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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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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康馨华宸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康馨华宸”)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95%的股权,转让 │
│ │价格为人民币4750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康馨华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98亿元,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0.099亿元,康馨华宸增 │
│ │资人民币1.881亿元。 │
│ │ 依据《股转及增资合同》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复医院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
│ │增资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
│ │具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且公司已收到康复医院95%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4,7│
│ │50万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康复医院注册资本由原先5,000万元变更为2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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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4828.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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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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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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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稳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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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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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天宸客运”)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稳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评估报告,│
│ │天宸客运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4,697.78万元,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评估增值1,234.27万元,增值率35.64%。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 │4,828.9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宸客运股权,天宸客运不再纳入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2024年6月20日,上海稳集已支付首期转让价款、第二期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6,55│
│ │8,950.00元及代还股东借款人民币2,045,342.04元,因此交易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
│ │理了天宸客运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且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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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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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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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32,077,522.61元,母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8,317,902.5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00,156.7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2.11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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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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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说明》,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原确定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合伙人为赵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何旭春,现由于签字
合伙人赵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旭春工作安排调整的原因,故2024年度的签字合伙人变更为曹
伟,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为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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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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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宸乾投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其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4100万元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等其他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等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景
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景嘉创业接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或“景嘉创业”)。合伙企业依法设立后,总认缴资金为人民币23050万元,
宸乾投资占该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为17.7874%(详见公司2012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临2012-001、
临2012-002以及2016年3月1日发布的公告临2016-011)。
二、本次清算情况
2020年6月1日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延长基金到期日期,即基金到期日由
2020年12月13日变更为2021年9月29日,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后于20
21年6月21日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后于2023年1月16日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至2024年1
2月31日。上述延长经营期限均经过了工商备案登记。
日前,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知,经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对合伙企业剩余资产进
行清算分配,合伙企业由于陆续有投资项目退出,因此在本次清算分配前尚有账面资金约4100
万元。本次清算分配如下:
1、同意清算分配资金3200万元,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普通合伙人及其指定方提取超
额分配640万元后,合伙企业依据各合伙人所占财产份额比例向全体合伙人支付分配款2560万
元,并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截至本公告日,宸乾投资持有景嘉创业约17.7874%的股权,本次已收到清算款人民币4553
574.00元。
2、支付上述3200万元清算分配款后,景嘉创业银行存款约为900万元。景嘉创业在银行存
款支付税金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完成企业税务注销后,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普通合伙人
及其指定方提取剩余银行存款总额的20%,作为超额分配;剩余银行存款总额的80%,按全体合
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同意合伙企业注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登记,并签署协会基金清算相关的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清算报告》及《清算知晓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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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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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上升约37.54%到55.88%。
2、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0万元到34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37.54%到55.88%。
3、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80万
元到2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88.03%到91.38%。
4、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4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3.27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0万
元到3400万元,与上年同期2181.18万元相比,将增加约818.82万元到1218.82万元,同比增加
约37.54%到55.88%。
2、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80万元到
250万元,与上年同期2088.70万元相比,将减少约1838.70万元到1908.70万元,同比减少约88
.03%到91.38%。
3、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4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3.27亿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1.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88.70万元。
(二)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因优化产业结构,处置
子公司股权产生相关收益,上年同期无此项收益。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受房地产市场环
境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毛利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致使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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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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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宸乾投资”),收到参股企业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景嘉创业”)的利润分配款。截至本公告日,宸乾投资持有景嘉创业约17.79%的股权,本次获
得利润分配款人民币4695874.00元。
根据会计准则,宸乾投资对参股企业景嘉创业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次景嘉创业利润分配增加宸乾投资投资收益,但也相应减少景嘉创业
此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对我司利润总额整体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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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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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公司相关银行融资计划未能如期开展,为有效提高资产流动性,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及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
控股”,证券代码:600606)的股份,共计311477036股,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
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等。若绿地控股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增
加。绿地控股现总股本为14054218314股,公司现持有绿地控股311477036股,持股比例为2.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公司持有的绿地控股311477036股。
2、标的资产价值:截至2024年11月13日,绿地控股收盘价为2.41元/股,对应上述股份市
值为750659656.76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售绿地控股股票,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聚焦主营业务投入,改善公司现
金流状况,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持有的绿地控股股票,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是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如对其处置,将按照处置股数的对应金额将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应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报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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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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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情况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基
金管理人上海臻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汇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
宁波天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天硕”)。公司出资占合伙企业
总认缴出资额的99.97%,基金期限为7年。2023年5月,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臻汇资本的通知,
宁波天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2024年6月经全体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合伙企业解散。管
理人决定合伙企业于2024年6月25日终止,2024年6月25日为清算基准日,将能变现的资产全部
变现并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终止时分配方案进行清算。因宁波天硕办理税务、工商、银行等注销
相关事宜,故预留相关注销手续款人民币100000.00元,届时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后有剩
余的将按实缴比例返还给出资公司。
2024年8月14日,公司收到宁波天硕清盘分配资金合计人民币29475029.54元(以上详见公
告编号:临2023-008、临2023-014、临2024-027)。
二、基金注销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来自宁波天硕的清盘分配资金人民币142615.83元。该款项包括
预留款100000元中收回的96700元,以及扣除转账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收入45915.83元。2024
年11月13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登记通知书》,对宁波天硕的注销登记申
请予以登记,宁波天硕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回资金总额为29617645.37元。
经测算,该项投资亏损金额约为38235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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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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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具体合同条款还需双方确认,尚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中标人与招标人尚未签订书面合同,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时间目前尚未确定,需待双
方签署书面合同予以明确。
中标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及损益的时点及具体金额,需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履行情况
和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处理,目前尚无法确定。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科”)近日收到宁夏
益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天宸能科递交的闽宁绿电小镇益洋绿
储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集成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天宸能科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3712880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信息情况
1.项目名称:闽宁绿电小镇益洋绿储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中标人: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3.招标人:宁夏益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人民币123712880元
二、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背景
闽宁绿电小镇益洋绿储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银川市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宁夏益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
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邀标条件,现将该项目设计、储能设备集成、监理、工程施工进行邀标
。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
(2)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25亩,建设容量为100MW/200MWh的储能电站1座,110kV升压站1
座。
(3)项目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
人书面通知为准)。
(4)项目电力消纳:项目产生电力由宁夏国网全部收购,已取得项目备案证,电力接入预
批复文件。
(5)项目总投资:预计3.2亿人民币。
3.招标内容
储能设备集成单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储能电站电气设备(包括储能电池系统、变流升压一体机等)储能核心设备采购
供货工作及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厂家现场指导安装、保修、维修工作。整个电站采用20套标准的
5MW/10MWh液冷储能单元:每套10MWh的液冷电池系统(含2套5MWh20尺液冷集装箱直流舱)由
电池模组、汇流柜、BMS系统、温控系统及消防系统等组成;每套5MW升压变流预制舱主要由4
台1250kW的PCS与1台5000kVA的升压变组成。
天宸能科将为招标人提供上述产品的系统集成,具体方案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4.储能设备集成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
(2)所选设备制造商具备400MWh以上的储能集成供货业绩。
(3)储能集成及集成内部设备需采购全国前十大品牌产品。
(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5)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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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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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上海机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市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签署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用地补偿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或“补偿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根据沪发改城(2022)12号、沪发改投(2023)172号等文件批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
期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是项目地块
的使用单位。
2、本协议所涉乙方所属土地(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朝阳农场3街坊3/1丘的部分农业用
地)已列入本项目用地(以下简称“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故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乙
方所属相应土地(以下简称“收回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
。丙方根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清障委托协议》的
约定担任本项目前期收回土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单位。
3、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已对项目地块现状进行了现场踏勘,各方对现状无异议。乙方
已告知甲方及丙方,收回土地目前存在未决诉讼及纠纷,涉诉案号为【(2024)沪0105民初48
67号】和【(2024)沪0115民初19803号】案件。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上述案件(争议)尚
未作出生效法律裁判,且可能存在二审等其他衍生诉讼,甲方、丙方已了解、知晓并接受相关
风险。此外,部分项目地块由于历史问题目前部分地块为第三方使用的现状,甲方、丙方予以
接受并负责清场。乙方确认并承诺,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收回土地除上述涉诉案件及披露的
其他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瑕疵、权属争议、案件纠纷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情况。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各方友好协商就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用地补偿事宜订立本协
议,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地块概况
本项目需要收回乙方所属的土地(以下简称“收回土地”)位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土
地;根据乙方提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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