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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6006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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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22 光大嘉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西上海 │ 353.73│ ---│ ---│ 1318.50│ -281.48│ 人民币│ ├─────────┼─────┼─────┼─────┼─────┼──────┼──────┤ │沪农商行 │ 200.00│ ---│ ---│ ---│ 303.65│ 人民币│ ├─────────┼─────┼─────┼─────┼─────┼──────┼──────┤ │退市同达 │ 145.65│ ---│ ---│ ---│ -2267.61│ 人民币│ ├─────────┼─────┼─────┼─────┼─────┼──────┼──────┤ │华建集团 │ 65.60│ ---│ ---│ ---│ 14.3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昆山花桥梦之悦项目│ 7.77亿│ 955.14万│ 6.11亿│ 78.64│ 2.01亿│ 2019-03-31│ ├─────────┼──────┼─────┼─────┼─────┼─────┼──────┤ │昆山花桥梦之晨花园│ 3.65亿│ 0.00│ 3.65亿│ 100.06│ ---│ 2016-12-31│ │项目 │ │ │ │ │ │ │ ├─────────┼──────┼─────┼─────┼─────┼─────┼──────┤ │上海嘉定梦之缘项目│ 6.55亿│ 0.00│ 6.55亿│ 100.05│ 1.16亿│ 2017-07-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0-19 │ ├──────┼────────────────────────────────────────┤ │关联方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根据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 │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 │ │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借款的续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 │ │(三)》,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 │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2024年4月2日,公司与光控江苏、重庆光 │ │ │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并表企业,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公│ │ │司以持有的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 │ │ │光控江苏增加质押担保。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 │ │-012号和2024-023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8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2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对│ │ │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3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3亿元的范围内就 │ │ │上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2个月,即续期│ │ │至20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 │ │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 │ │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 │ │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 │ │年4月2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就公司接受上海安瑰不超│ │ │过4.1亿元财务资助的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加 │ │ │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 │ │公司(系公司并表企业,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对瑞诗公│ │ │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1亿元借款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 │ │保。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 │ │ │公司临2024-019号、2024-020号、2024-022号和2024-028号公告。 │ │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间接 │ │ │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借款的续期事项签 │ │ │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该│ │ │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 │ │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 │ │ │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2024年4月2日,公司与光控江苏、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 │ │,公司以持有的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5亿元借 │ │ │款向光控江苏增加质押担保。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 │ │2024-012号和2024-023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8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2亿元借款本金及│ │ │其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3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3亿元的范围内就 │ │ │上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2个月,即续期│ │ │至20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 │ │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 │ │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 │ │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 │ │ │ 因光控江苏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构成关 │ │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光控江苏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 │指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 │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 │ │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 │ │ │有公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 │ │ │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控江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并提供│ │ │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4-04-03 │ ├──────┼────────────────────────────────────────┤ │关联方 │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母公司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为满足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 │ │高融资效率,公司母公司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拟通过其下属企│ │ │业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 │ │ │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2月31日,年利率为6.5%(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 │ │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 │ │ 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应收账款”), │ │ │为前述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 │ │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 │ │ │)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 │ │ │充协议(三)》。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 │ │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 │ │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 │ │ │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 │ │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公告。 │ │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母公司宜兴光控拟通过其下属企│ │ │业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2月31日,年利 │ │ │率为6.5%(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 │ │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账款,为前述财务 │ │ │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 │ │ 因上海安瑰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 │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安瑰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 │指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 │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 │ │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 │ │ │有公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 │ │ │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上海安瑰系公司母公司宜兴光控的下属企业,宜兴光控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 │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有关规定,上海安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CXM6X │ │ │ 成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 │ │ 法定代表人:李昂 │ │ │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安瑰总资产688210597.18元,总负债435055│ │ │814.79元,总收入19282110.62元,净利润-101265838.56元,该等数据已经审计。 │ │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海安瑰总资产693885596.33元,总负债440886657.09元,总收 │ │ │入5609700.55元,净利润-155843.15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 │ │ 上海安瑰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4-01-20 │ ├──────┼────────────────────────────────────────┤ │关联方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 │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 │ │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 │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10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 │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即展期协议),展期至2024年1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 │ │ │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 │ │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为│ │ │上述10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 │ │ │ 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 │ │ │年12月15日归还0.5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5亿元借款本金至到│ │ │期日的对应利息。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0号、2023-063号、2023-067号│ │ │公告。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5亿元的范围内就 │ │ │上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9个月,即展期至2024年10月18日(具体以 │ │ │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 │ │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 │ │”)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 │ │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 │ │议精神,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光控江苏就公司接受光控江苏4.39亿元财务资助的事项签 │ │ │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即展期协议)。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加盖│ │ │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3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了前述事项。 │ │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向光控江苏提前归还了该笔4.39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相关 │ │ │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05号、2023-006号、2023-008号、2023-009号、2023-015号公告。 │ │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 │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 │ │2023年10月19日与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10亿│ │ │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即展期协议)│ │ │,展期至2024年1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 │ │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 │ │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上述10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 │ │了约定。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公司已于2│ │ │023年12月15日归还0.5亿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5亿元借款本金 │ │ │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0号、2023-063号、2023-0│ │ │67号公告。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5亿元的范围内就 │ │ │上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9个月,即展期 │ │ │至2024年10月18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展期│ │ │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 │ │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 │ │ │ 因光控江苏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 │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 │ │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 │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光控江苏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 │ │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上。同时,本次公司关联方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资金利率为市场利率水平且公司需提供质│ │ │押担保,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有公 │ │ │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 │ │。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控江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提供│ │ │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光大嘉宝股│北京华信恒│ 13.62亿│人民币 │2021-06-21│2024-06-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盛投资管理│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光大嘉宝股│光证资管- │ 8.00亿│人民币 │2022-07-19│2040-07-18│一般担保│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光控安石商│ │ │ │ │ │ │ │ │ │业地产第4 │ │ │ │ │ │ │ │ │ │期资产支持│ │ │ │ │ │ │ │ │ │专项计划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19│企业借贷 ──────┴────────────────────────────────── 根据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就 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借款的续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 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2024年4月2日,公司与光控江苏、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系公司并表企业,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对光控 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增加质押担 保。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和2024-023号公 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8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2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对应利息,并已于到期日支 付剩余9.3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3亿元的范围内就上 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2个月,即续期至20 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 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 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财务资 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 4月2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就公司接受上海安瑰不超过4. 1亿元财务资助的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加盖公章 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系 公司并表企业,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 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1亿元借款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2024年4 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9 号、2024-020号、2024-022号和2024-028号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间接控 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借款的续期事项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 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 、珠海安石宜达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 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前述事项。2024年4月2日,公司与光控江苏、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 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增加 质押担保。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和2024-0 23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8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2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对应利息,并已于到 期日支付剩余9.3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在不超过9.3亿元的范围内就上 述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以下简称“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2个月,即续期至20 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 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 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财务资助 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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