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29 华建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13│ 22.00│ 3300.00万│
├───────────┼───────────┼───────────┼───────────┤
│配股 │ 1994-05-23│ 3.00│ 3650.29万│
├───────────┼───────────┼───────────┼───────────┤
│配股 │ 1997-01-20│ 3.00│ 4672.91万│
├───────────┼───────────┼───────────┼───────────┤
│增发 │ 2008-01-07│ 1.78│ 2.09亿│
├───────────┼───────────┼───────────┼───────────┤
│增发 │ 2010-10-13│ 12.19│ 2.56亿│
├───────────┼───────────┼───────────┼───────────┤
│增发 │ 2015-08-26│ 10.85│ 1.20亿│
├───────────┼───────────┼───────────┼───────────┤
│增发 │ 2017-02-27│ 16.36│ 9.71亿│
├───────────┼───────────┼───────────┼───────────┤
│增发 │ 2017-02-28│ 20.27│ 2.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3-20│ 5.86│ 7570.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3.19│ 6932.44万│
├───────────┼───────────┼───────────┼───────────┤
│增发 │ 2022-03-28│ 6.18│ 9.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联民生 │ 10000.00│ ---│ ---│ 17476.68│ 96.23│ 人民币│
├─────────┼─────┼─────┼─────┼─────┼──────┼──────┤
│海南机场 │ 563.13│ ---│ ---│ 192.90│ 0.18│ 人民币│
├─────────┼─────┼─────┼─────┼─────┼──────┼──────┤
│上海银行 │ 15.00│ ---│ ---│ 853.90│ 44.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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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 4.63亿│ ---│ 381.61万│ ---│ ---│ ---│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 │ │ │ │ │
├─────────┼──────┼─────┼─────┼─────┼─────┼──────┤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 1.08亿│ ---│ 1.08亿│ 100.00│ ---│ ---│
│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 │ │ │ │ │ │
│0%股权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6318.00万│ 6318.00万│ 6318.00万│ 100.00│ ---│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 ---│ ---│ ---│ ---│ ---│
│余募集资金留存于募│ │ │ │ │ │ │
│集户 │ │ │ │ │ │ │
├─────────┼──────┼─────┼─────┼─────┼─────┼──────┤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 ---│ ---│ 1.08亿│ 100.00│ ---│ ---│
│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 │ │ │ │ │ │
│0%股权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3.51亿│ ---│ ---│ ---│ ---│ ---│
│余募集资金留存于募│ │ │ │ │ │ │
│集户 │ │ │ │ │ │ │
├─────────┼──────┼─────┼─────┼─────┼─────┼──────┤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 1.56亿│ 3824.34万│ 3824.34万│ 24.51│ ---│ ---│
│项目 │ │ │ │ │ │ │
├─────────┼──────┼─────┼─────┼─────┼─────┼──────┤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 6318.00万│ ---│ ---│ ---│ ---│ ---│
│台建设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 6318.00万│ 6318.00万│ 100.00│ ---│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5亿│ ---│ 2.5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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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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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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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人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人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接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东建筑设│美国威尔逊│ 500.00万│美元 │--- │--- │信用担保│未知 │否 │
│计研究院有│室内设计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到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12204万元到12704万元,
同比下降89.1%到92.7%。
公司预计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万元到
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8180万元到8230万元,同比下降98.2%到98.8%。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到1
500万元,与上年同期13704万元相比,预计将减少12204万元到12704万元,同比下降89.1%到9
2.7%。
预计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万元到150
万元,与上年同期8330万元相比,预计将减少8180万元到8230万元,同比下降98.2%到98.8%。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为137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30万元。
──────┬──────────────────────────────────
2026-06-06│其他事项
──────┴──────────────────────────────────
调整情况: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23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22317789.16元(含税)调整至22037926.84元(含税);维持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股本总额由1164406391股调整至1149804878
股。
调整原因:公司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因回购注销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167927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
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发布了相应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70338659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17789.16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
16%;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338659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6440639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
业绩考核原因,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6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完成上述1216792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并收到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总股本由970338659股减少至958170732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
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58170732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37926.8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30.77%。
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149804878股(最终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
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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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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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及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324起,诉讼、仲
裁金额合计749531761.20元,其中189起案件已判决或调解;135起案件在审理阶段。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方的案件共68起,诉讼、仲裁金
额合计404767500.7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方的案件共256起,诉讼、仲裁金
额合计344764260.5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发
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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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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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因本次对外投资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相关投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协议的签署和进展情况。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联升承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为支持
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促进公司的医疗、能源、工业、特种等专项化业
务发展,实现“投资赋能产业、产业反哺主业”的良性循环,分享投资收益,基于联升基金管
理团队专业能力与过往显著业绩,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韵筑投资”)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上海联升承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升五期基金”或“基金”)。
2、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升五期基金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标的情况
联升五期基金采用合伙制形式设立,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25年3
月11日获得中基协备案,基金备案编号SATP63,目标规模人民币10-15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
日,基金认缴规模8.15亿元,有限合伙人7家,已实缴5.705亿元。目前,基金处于后续募集期
内,若计入韵筑投资拟通过后续募集认缴的1亿元份额,基金认缴规模将达
9.15亿元。
三、基金方案
1、基金名称:上海联升承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存续期: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延长期2年,预计10年
3、目标规模:10-15亿元
4、投资方向:优先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医疗,以及新
材料、新能源等细分领域科创属性显著、所在区域和行业具有领先优势的项目;重点挖掘
上海科创中心区域及国家科研机构大力孵化,具备突出关键技术和市场竞争发展潜力的科创型
小企业或项目。
5、基金管理人:基金委托上海联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系经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918),其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
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联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基金管理团队持股80%。
目前,基金管理人除本基金外在管基金均已进入退出期。其中,韵筑投资以有限合伙人身
份认缴并实缴1亿元参投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海联升承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GC961),投资效益显著。
6、投资决策: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派
人员组成,其中各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一人。
7、经济效益:考虑到基金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布局与目标
,同时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管理水平及历史业绩情况,预计韵筑投资投资该基金可获得
较为稳定的回报,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韵筑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收回实缴出资额后,
享有优先回报和超额收益两部分收益。
8、投资管理模式:韵筑投资本次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联升五期基金,为被动投资
模式。韵筑投资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与实际运作,不行使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职
权,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享有知情权、收益权及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一名委员的权利,不
主导基金投资决策,不对基金形成控制或重大影响。
──────┬──────────────────────────────────
2026-05-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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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98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2167927股进行回购注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018)。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凡公司债权
人均有权于2026年4月3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9)。
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四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四条“公司选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研发费用增长率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其中,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作为门槛指标。
若公司该项指标未达成门槛值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在达成归母净利润增
长率的前提下,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如下:公司绩效系数=营业收入指标得
分×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30%+研发费用增长率指标得分×30%。若考核指标
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为1,否则为0”。
因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公司绩效系数为60%,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原因触发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3428593股需回购。
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
标要求,公司归母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为119%,未达门槛值132%,公司绩效系数为0,触发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8739334股需回购。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合计为1216792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70338659股
的1.25%。
2.回购价格: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747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167927股调整为0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216792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预计于2026年6月2日完成注销。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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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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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
2026年1-3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签合同额14.86亿元,同比增长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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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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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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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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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53,6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53,6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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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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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
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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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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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
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
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2021年8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上市公司年审事务所,根据招标文件对审计服务年限的描述,即“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5年”,鉴
于目前上会事务所自2021年至2025年审计服务年限已满5年,公司拟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原
则上不超过8年,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在综合考虑相关情况,
履行必要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连续聘任期限不超过10年。合同签署每年一签,结合
公司年度供应商评价结果等进行每年度相关续聘工作。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
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2025年未经审计的业务收入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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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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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和2026年度经营目标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各板块业务
发展,继续拓展合作银行,通过比较各银行优势,实现公司最低融资成本、取得最优资金效益
。
2026年度,受建筑行业周期下行影响,新签合同额总量收缩,项目回款周期延长,资金压
力加大。同时利率持续下行,供应链金融能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5年董事会
批准的80亿元授信额度基础上,减少4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保函类授信减少2亿元、流贷类授信
减少2亿元),2026年银行授信额度拟减少至76亿元(其中保函类授信30亿元、流贷类授信46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等情况,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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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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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
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交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
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考
核原因,公司按授予价格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数为12167927股。上述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970338659股减少至95817073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7033865
9元减少至人民币958170732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信函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8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22楼董办邮政编号: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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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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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3月2日,因此,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3月2日
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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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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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会
秘书朱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倩女士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朱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副总裁翁晓翔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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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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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1545.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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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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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
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
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
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包括但不限于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
品。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4
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以增加公司整
体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的额度
2025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累计认购3.8亿元,预计实现收益604.6万元,年均收益率为
2.07%。
基于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
议案之日起,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较
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等。
3.决议有效期
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时,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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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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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167927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2747元/股(调整后),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
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并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2167927股进行回购
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法
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2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现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派息时价格调整方法: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回购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P=2.3967-0.122=2.2747(元/股)。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1.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第四条“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
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根据《激励计划》第九
章第四条“公司选取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费用增长率
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其中,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作为门槛指标。若公司该项指标未达成门槛
值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在达成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的前提下,公司层面考
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如下:公司绩效系数=营业收入指标得分×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指标得分×30%+研发费用增长率指标得分×30%。若考核指标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
为1,否则为0”
因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公司绩效系数为60%,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原因触发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3428593股需回购。
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
标要求,公司归母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为119%,未达门槛值132%,公司绩效系数为0,触发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8739334股需回购。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合计为1216792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70338659股
的1.25%。
2.回购价格: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747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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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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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1419474.4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3386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17789.
1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6%。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
70338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6440639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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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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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华建数创”)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
)送达的(2026)沪03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建数创提出的重整申请。
2026年3月4日9时30分,上海三中院召集召开华建数创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下称“
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由上海三中院主持,于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在上海三中院第15法庭以网络会议
的形式召开。
(二)会议议程
1.临时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2.临时管理人作《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3.临时管理人作《债务人自行管理
财产和营业事务报告》;4.临时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报告,并由债权人、出资人予以表
决;5.临时管理人作《临时管理人担任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决议;
6.临时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报告;7.临时管理人作《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
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每项议程后,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及时回答债权人、债务人、上海三中院或出资人等提问
。
(三)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上海三中院合议庭成员、临时管理人负责人及临时管理人
成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重整投资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
代表、债务人代表、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职工代表等。
(四)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依法对《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临时管理人担任破产
重整程序管理人的报告》及《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进行了表决。表
决主要依托上海三中院“债权人会议”系统进行线上投票,并辅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盖章表
决票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8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会议的投票期限已届满,临时管理人尚在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
其中《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因涉及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
序的衔接,需统计多个阶段的表决合计情况。临时管理人将在统计完成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后
向上海三中院以及债权人进行报告,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经上海三中院审核后及时进行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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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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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与天津天信华开有限公司签署了《天津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
包基地综合配套区中央商务区一期及双塔办公楼北塔项目-天津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综
合配套区中央商务区一期项目续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标段设计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综合配套区中央商务区一期及双塔办公楼北
塔项目-天津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综合配套区中央商务区一期项目续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设计服务;
2.项目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948.1312万元;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69
4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97156平方米,地下约349787平方米);地上117层,地下4层;建筑高
度596.70米。
4.主要服务内容:华东院承担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花园
、地下建筑物(车库及其它地下等辅助设施,包括地下人防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及咨询服务工
作。
二、其他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948.1312万元,约占公司2024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2%。获
得该项目是华东院的日常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
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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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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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职工董事离任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公司职工
董事金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健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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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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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副总裁周静瑜持有公司股份99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1%;公司副总裁
疏正宏持有公司股份74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72%;公司总工程师王卫东持有公司股
份707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29%;公司财务总监吴峰宇持有公司股份952906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0982%;公司工程总监过震文持有公司股份69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1
7%;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倩持有公司股份25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3%;公司董事金健
持有公司股份24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9%。上述人员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51),公司副总裁周静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6%;公司副总裁疏正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0.0186%;公司总工程师王卫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0.0175%;公司财务总监吴峰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
.0237%;公司工程总监过震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5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倩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公
司董事金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2%。前述减持计划减
持期限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管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2
月2日,公司副总裁周静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4%
;公司副总裁疏正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6%;公司
总工程师王卫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5%;公司财务
总监吴峰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37%;公司工程总监
过震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0%;公司董事会秘书朱
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公司董事金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67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董事、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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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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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与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与景
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景德镇陶溪川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原货运东站地块工程勘察
、设计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陶溪川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原货运东站地块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
2.项目金额:公司下属上海院占比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990万元;
3.项目范围及规模:本工程地点在景德镇原货运东站片区地块,占地约222.99亩,总建筑
面积约335647.54平方米;
4.主要服务内容:上海院承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
设计和室外给排水及照明设计、室外管线及道路设计等专项设计工作。
二、其他
上海院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合同占比为人民币599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0.706%。获得该项目是上海院的日常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
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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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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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1月19日,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临时管理
人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2026)沪03破34号《民
事裁定书》,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华建数创提出的重整申请。
2.上海三中院已裁定华建数创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
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
等可能。华建数创后续重整事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最终的重整方案及法院裁
定结果等。华建数创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拟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
号:临2025-057)。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因行业下行和市场原因,陷入经营困难,但具备
重组价值,因此向上海三中院提交重整申请。上海三中院于2025年12月5日立案审查,案号为
(2025)沪03破申1322号,2025年12月16日,华建数创进入预重整阶段,以进一步明确重整可
行性,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2026年1月19日,华建数创临时管理人收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2026)沪03破34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建数创提出的重整申请。
申请人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人: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7525G
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01-074室
法定代表人:王玉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在建筑、信息、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
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华建数创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2026)沪03破34号《民事裁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三中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上海法
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请示〉的批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上海金融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以外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华建数创公司由上海市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住所地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经委托审
计评估,华建数创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具备破产原因。本案庭外重组期间确定了意向投资
人,且《重组方案》已获表决通过,预重整期间表决结果未发生变化,表明华建数创公司具备
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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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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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2.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6200万元到80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31091万元到32951万元,同比下
降79.4%到84.2%。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到
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27280万元到27780万元,同比下降94.8%到96.5%。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0万元到8060
万元,与上年同期39151万元相比,预计将减少31091万元到32951万元,同比下降79.4%到84.2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到1500万
元,与上年同期28780万元相比,预计将减少27280万元到27780万元,同比下降94.8%到96.5%
。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受新签合同额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核心设计咨询业务
盈利能力面临显著压力;同时叠加投资利润及资金收益减少,导致本报告期利润指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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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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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新签合同情况
2025年1-12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签合同额74.85亿元,同比下降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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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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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与湖北坤璨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襄阳东津湾文商旅综合体
建设项目》设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襄阳东津湾文商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2.项目金额:本合同为全过程设计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6000万元;
3.项目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2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0万平方米,地
下建筑面积约为70万平方米;
4.主要服务内容:华东院承担项目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
图设计(含分地块专项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日照分析等),配合甲方进行
项目报规、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等工作。
二、其他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9%。获得
该项目是华东院的日常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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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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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收到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华东
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王佳伟先生和岳腾飞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持续督
导期届满,但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对此次未尽
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原保荐代表人岳腾飞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决定委派田靖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岳腾
飞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王佳伟先生和田靖女士
。
公司董事会对岳腾飞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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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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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789U
名称: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51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97033.8659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
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
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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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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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
,共同与壹国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一国两制博物馆及特色文化园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勘
察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一国两制博物馆及特色文化园区项目;
2.项目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654.30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华东院占人民币5820.47
万元;
3.项目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占地约47亩,总建筑面积暂估约17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11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
4.主要服务内容:华东院承担项目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概念方案、方案报建、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绿色建筑、声学等专项设计工作。
二、其他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654.30万元,华东院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占比为人民币5820.
47万元,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686%。获得该项目是华东院的日常经营行为,
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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