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37 东方明珠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7.49│ 22.25亿│
├───────────┼───────────┼───────────┼───────────┤
│首发融资 │ 1992-08-04│ 48.00│ 3.14亿│
├───────────┼───────────┼───────────┼───────────┤
│配股 │ 1993-08-09│ 2.45│ 1.21亿│
├───────────┼───────────┼───────────┼───────────┤
│增发 │ 2011-12-06│ 7.67│ 31.05亿│
├───────────┼───────────┼───────────┼───────────┤
│增发 │ 2015-05-12│ 32.43│ 99.25亿│
├───────────┼───────────┼───────────┼───────────┤
│增发 │ 2015-05-27│ ---│ ---│
├───────────┼───────────┼───────────┼───────────┤
│增发 │ 2015-06-05│ 32.43│ 51.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19│ 12.79│ 1.9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国电信 │ 49999.88│ ---│ ---│ 69536.25│ 3023.17│ 人民币│
├─────────┼─────┼─────┼─────┼─────┼──────┼──────┤
│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 49990.00│ ---│ 49.99│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广电网络 │ 35500.00│ ---│ ---│ 8201.32│ ---│ 人民币│
├─────────┼─────┼─────┼─────┼─────┼──────┼──────┤
│歌华有线 │ 30000.00│ ---│ ---│ 14827.35│ 54.84│ 人民币│
├─────────┼─────┼─────┼─────┼─────┼──────┼──────┤
│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 25500.00│ ---│ 49.95│ ---│ ---│ 人民币│
│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1 │ │ │ │ │ │ │
├─────────┼─────┼─────┼─────┼─────┼──────┼──────┤
│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 24400.00│ ---│ 34.16│ ---│ ---│ 人民币│
│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1 │ │ │ │ │ │ │
├─────────┼─────┼─────┼─────┼─────┼──────┼──────┤
│上海市信息管线有限│ 20000.32│ ---│ 3.12│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 19999.71│ ---│ 55.88│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信建投 │ 15000.00│ ---│ ---│ 11404.43│ 140.59│ 人民币│
├─────────┼─────┼─────┼─────┼─────┼──────┼──────┤
│长三角数智文化产业│ 5000.00│ ---│ 1.67│ ---│ ---│ 人民币│
│私募投资基金(上海│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传承教育 │ 4546.35│ ---│ ---│ 289.29│ ---│ 人民币│
├─────────┼─────┼─────┼─────┼─────┼──────┼──────┤
│上海科影实业发展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OPG FUND LP央视融 │ ---│ ---│ ---│ 4801.03│ ---│ 人民币│
│媒体产业投资基金(│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 ---│ ---│ ---│ 25500.00│ ---│ 人民币│
│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2 │ │ │ │ │ │ │
├─────────┼─────┼─────┼─────┼─────┼──────┼──────┤
│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 ---│ ---│ ---│ 24400.00│ ---│ 人民币│
│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2 │ │ │ │ │ │ │
├─────────┼─────┼─────┼─────┼─────┼──────┼──────┤
│国盛新申(诸暨)股│ ---│ ---│ ---│ 10033.08│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全媒体云平台项 │ 9.86亿│ 8208.12万│ 4.12亿│ 100.00│ ---│ ---│
│目 │ │ │ │ │ │ │
├─────────┼──────┼─────┼─────┼─────┼─────┼──────┤
│全媒体云平台项目 │ 4.12亿│ 8208.12万│ 4.12亿│ 100.00│ ---│ ---│
├─────────┼──────┼─────┼─────┼─────┼─────┼──────┤
│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 4.85亿│ 200.00│ 4.85亿│ 100.00│ ---│ ---│
│产能 │ │ │ │ │ │ │
├─────────┼──────┼─────┼─────┼─────┼─────┼──────┤
│2、互联网电视及网 │ 17.00亿│ 400.00│ 5.78亿│ 100.00│ ---│ ---│
│络视频项目 │ │ │ │ │ │ │
├─────────┼──────┼─────┼─────┼─────┼─────┼──────┤
│3、新媒体购物平台 │ 2.95亿│ 0.00│ 0.00│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 1.28亿│ 4697.29万│ 1.28亿│ 100.00│ -762.86万│ ---│
│项目 │ │ │ │ │ │ │
├─────────┼──────┼─────┼─────┼─────┼─────┼──────┤
│4、版权在线交易平 │ 2.00亿│ 0.00│ 2241.66万│ 101.89│ ---│ ---│
│台项目 │ │ │ │ │ │ │
├─────────┼──────┼─────┼─────┼─────┼─────┼──────┤
│5、扩大电影电视剧 │ 5.00亿│ 200.00│ 4.85亿│ 100.00│ ---│ ---│
│制作产能 │ │ │ │ │ │ │
├─────────┼──────┼─────┼─────┼─────┼─────┼──────┤
│6、优质版权内容购 │ 20.00亿│ 8.18亿│ 25.04亿│ 100.16│ ---│ ---│
│买项目 │ │ │ │ │ │ │
├─────────┼──────┼─────┼─────┼─────┼─────┼──────┤
│7、补充流动资金 │ 17.49亿│ 0.00│ 17.49亿│ 100.00│ ---│ ---│
├─────────┼──────┼─────┼─────┼─────┼─────┼──────┤
│8、支付东方希杰原 │ 25.70亿│ 0.00│ 25.70亿│ 100.01│ ---│ ---│
│有股东现金对价 │ │ │ │ │ │ │
├─────────┼──────┼─────┼─────┼─────┼─────┼──────┤
│9、跨平台家庭游戏 │ ---│ 4697.29万│ 1.28亿│ 100.00│ -762.86万│ ---│
│娱乐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其他可能出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最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最高贷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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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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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任其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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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董事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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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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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租出)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其他可能出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及其他│
│ │ │ │金融业务额度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 │
│ │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后,财务公司将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
│ │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合作不存│
│ │在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7083万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贷│
│ │款余额为25642万元人民币。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方明珠新│南京复邑置│ 6.12亿│人民币 │2022-06-30│2027-07-20│连带责任│否 │是 │
│媒体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担保│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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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许多奇女士因公务未能参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管及班子成员吉海东先生、史支
焱先生、卢宝丰先生、戴钟伟先生、曹志勇先生、严莉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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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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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提案程序说明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了2025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6.69%股份的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
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
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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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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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60%股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
股股东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后,财务公司将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合作不存在经
营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7083万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贷款
余额为2564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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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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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公司所
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60000000股(若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申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更好地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核心主业,合理布局资源,调整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兆驰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60000000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若在本次交易期间,
兆驰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出售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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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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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务发展、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目前
资产负债情况,现确定公司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
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40%。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公司202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涉及担保业务的,公司将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授权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所授权债务融资额
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
、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
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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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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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事项概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秦投资”)持有南京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34%
股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南京复地明珠66%股权。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按持股
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
)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向复邑置业提供人民币11.22亿元的股东借款
,期限36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上述借款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3.77
4亿元。
2024年3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前述借款本金人民币3.774亿元经债权债务抵消后,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降至人民
币1.632亿元,同时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
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展期暨相关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47),复邑置业借款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1.632
亿元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
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02)。公司收到复邑置业归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0524584元,尚余本
金合计人民币1.427亿元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2026年4月2日,公司
披露了《东方明珠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公司收到复邑置业归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0元,尚余本金合计人民币124675416元
未清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二、还款计划概述
为妥善解决复邑置业剩余欠款的收回问题,确保相关款项能够顺利收回,经双方商议,初
步达成以下还款计划:
2026年1月9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205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伍拾贰
万元整);2026年3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
佰万元整);2026年6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
捌佰万元整);2026年9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
仟捌佰万元整);2026年12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民
币壹仟捌佰万元整);2027年3月31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人
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2027年6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2027年9月30日前,复邑置业至少偿还人民币180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2027年12月31日前,复邑置业偿还人民币1668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捌万元整)。
上述借款利息仍按原方式计取,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或由东秦投资予以书面
确认。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落实相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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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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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
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文化产业数字化能力建设
2025年,面对行业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攻坚克难,聚焦智慧广电和文化消费领域,在求
变中推进主业转型发展,力争实现主业核心能力增强、数字赋能增效、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公
司充分发挥资本平台和产业平台作用,以“文化+”“AI+”引领公司投资逻辑,持续优化产业
结构,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整合利
用各方优势资源,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8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7亿元。
2026年,公司将以文化消费服务产业引领者为战略定位,以“人工智能+”为关键动能,
以IP培育和运营为着力方向,以生态创建为引领优势,坚持专业主义、长期主义,坚定不移聚
焦打造文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实现经营业绩高质量增长,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价
值。
消费场景方面,公司将持续构筑“文化+科技”消费服务体系,形成“文商旅体展”丰富
消费场景;产业平台方面,公司将积极构建数智网络能力,赋能智慧服务与城市建设,推动从
传统广电运营商向智能时代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全面转型。公司还将升级数字化技术战略,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提升数智化在业务发展中的融合应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
动能。资本运作方面,公司将开展多元化资本运作,围绕核心主业与战略新兴方向,筛选优质
标的,通过股权直投、兼并收购等方式,强化IP运营、打造技术底座等关键能力,布局前沿科
技,完善“文化+科技”产业链关键布局,提升整体产业竞争力。
二、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陆续发布多项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
规则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2025年年底完成监事会改革,并根据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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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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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经公
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
款、银行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
(五)投资期限
自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
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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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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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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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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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
了减值迹象识别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冲减收回
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后,公司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相关债务人的
信用状况、资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等资料,对各项存在
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开展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测算结果,公司
2025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317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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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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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459101.
76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38848018.1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
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
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
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
.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已经实施的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98.01%。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
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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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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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13点3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
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
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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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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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看好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和未来持续发
展潜力,同时为了落实《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8名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4月3日各自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增
持公司股份7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61899817股)的0.002373658%,增持均价9.129元/
股,增持总金额人民币728518.4元。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8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个人自有资金各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入公司股票,共计798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承诺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
其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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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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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
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公司首期出资金额为人民
币2500万元。该专项投资基金拟重点投资于人工智能(AI)技术为主的核心数字文化技术产业
以及“AI+”、“文化+”融合领域。
2025年12月26日,公司与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意”)等12
家企业签署了《长三角数智文化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议》,拟联合发起设立长三角数智文化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
金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其中首次封闭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3亿元。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二)本次交易金额参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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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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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标的名称: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专项投资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9990万元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约占基金募集规模的49.99%,并
担任有限合伙人。该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取得H3CTechnologiesCo.,Limit
ed(以下简称“新华三”)部分股权,以新华三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
基金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备案
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目前投资方向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政策红利,但仍需持续跟
踪未来政策导向对所投项目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障碍等导致项目出现本金损
失风险的情形。
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投项目的成功退出。根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专项投资基金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基金可在选择行使上翻交易权利且完
成上翻交易后,对持有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减持退出。详见本公告“四、对外投资
合同的主要内容”中的“(八)投资退出”中的具体约定。
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受所投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
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投资无本金或收益担保,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最大金额不超
过公司出资额,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备案及运作情况,充分关注并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进展的披露义务,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
全。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
拟出资人民币49990万元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约占基金募集规模的49.99%,并担任有限合
伙人。该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取得新华三部分股权,以新华三的股权增值
实现投资收益。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合肥华芯势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企业签
署了《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联合发起设立合肥华芯明
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
缴出资人民币4999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约占合伙企业募集规模的49.99%。
同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于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立
登记,工商登记名称为: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交易金额参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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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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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合伙企
业”或“基金”)。
授权事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同意并授权公司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
超过5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
均不超过50%,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每一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
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
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该专项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超聚变公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金额:公司本次出资额与前次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99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授权额度内。
二期基金出资:经各合伙人协商,二期基金(“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7142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400万元认缴出资,约占先进计算二期基金募集规模的
34.164%,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
基金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设立登记及备案后
,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设立登记及备案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投项目的成功退出。基金目前投资方向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
略,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政策红利,但仍需持续跟踪未来政策导向对所投项目的影响,关注行
业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IPO障碍等导致项目出现退出风险的情形。
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受所投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
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投资无本金或收益担保,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最大金额不超
过公司出资额,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备案及运作情况,充分关注并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进展的披露义务,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
金的安全。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公司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
,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
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均不超过50%,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每一期基金
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
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该专项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
聚变公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关于“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的《东方明珠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公司本次出资额与前次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99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授
权额度内。
2025年9月22日,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同签署了《郑州航
空港先进计算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联合发起设立先进计算二
期基金,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142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4400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约占合伙企业募集规模的34.164%。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每一
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
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金额参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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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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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19
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预计董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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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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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标的名称: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先进计算一期基金”、“合伙企
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
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均不超过50%,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该专项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超聚变公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
专项基金的投资,每一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
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首期基金出资:经各合伙人协商,首期基金(“先进计算一期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51056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500万元认缴出资,约占先进计算一期基金募集规模的
49.95%,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
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
基金财产中的受让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
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
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并
担任有限合伙人。若基金管理人设立两期基金,公司对单支专项基金的出资比例均不超过50%
,且整体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该合伙企业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超聚变公
司股权,以超聚变公司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2025年9月8日,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共同签署了《郑州航空港先进计算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联合发起设立先进计算一期基金,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1056万元,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约占合伙企业募集规模的49.95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意并授权在人民币50000万元总额度内,参与专项基金的投资,每一
期基金的具体投资金额由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并由项目团队
落实完成后续协议签署、基金出资设立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金额参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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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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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
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346461.10元(
未经审计),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34077666.21元(未经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当年
实现的净利润234077666.2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07766.62元,当年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210669899.59元。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831859021.38元,加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10669899.59元
,减2024年度利润分配605141967.06元,母公司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3437386953.91元。
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
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69291963.06元结转至下半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
划》,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6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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