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38 新黄浦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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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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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9566.03│ 428.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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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2670.70│ 334.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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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4.48│ 2.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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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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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 1.20亿 17.88 71.30 2020-09-09
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 9213.02万 13.68 80.00 2023-10-2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92.00万 4.74 99.99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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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4亿 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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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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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5 │质押股数(万股) │9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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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00 │质押占总股本(%) │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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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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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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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0-23 │质押截止日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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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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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23日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9213.0216万 │
│ │股给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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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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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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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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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伦稳│一手商品房│ 4.09亿│人民币 │--- │--- │阶段性担│否 │否 │
│晟置业有限│购买客户 │ │ │ │ │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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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欣福置│保障房购买│ 6285.00万│人民币 │2019-11-09│---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有限公司│客户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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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湖│一手商品房│ 1679.00万│人民币 │2021-08-02│--- │连带责任│否 │否 │
│州)房地产│购买客户 │ │ │ │ │保证 │ │ │
│开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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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浙│一手商品房│ 1257.00万│人民币 │2020-11-18│--- │连带责任│否 │否 │
│江)投资发│购买客户 │ │ │ │ │保证 │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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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欣济置│保障房购买│ 766.00万│人民币 │2019-11-09│---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有限公司│客户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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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黄浦│一手商品房│ 334.00万│人民币 │2022-07-19│--- │连带责任│否 │否 │
│滨顺房地产│购买客户 │ │ │ │ │保证 │ │ │
│开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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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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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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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143万元,同比减少71%左右。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405万元,同比减少75%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143万元,同比减少71%左右。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405万元,同比减少75%左右。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57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05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76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为:
(一)上年同期公司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2024年上半年度无处置因素,投资
收益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二)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收益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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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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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聘任的大华连续审计年限
已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
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
,大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变更为立信,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羊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经双方协商
,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
万元。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
容确定最终费用。
(四)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
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
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最多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不超过三年,并结合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已不宜续聘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审慎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
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
华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
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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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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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28,381,787.51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2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396,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18,855,110.0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7%。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配预
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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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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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对已经收回或无法
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或转销。
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679.13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公司综合考虑外聘专业机构对存货房产的价值评
估、房产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和房产自身状态等因素,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
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97.71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年末聘用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共计提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58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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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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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明确推动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
市。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
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22]53
号),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为积极响应国家租售并举的住房政策,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
性循环,为促进主业投资滚动发展创造重要机遇,公司拟开展公开募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
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以下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的申报发
行工作。
(一)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选取闵行区梅陇镇MHPO-0306单元02-03A-01a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梅陇
社区项目”)作为首次申报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的底层资产(最终具体项目名称以
项目申报文件为准)。梅陇社区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6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
认定,于2022年11月完成整体竣工验收手续,于2023年2月正式入市供应。
梅陇社区项目位于闵行区梅陇镇曙丰路100弄,紧邻镇政府大楼,产权总建面约7.7万平方
米,含6栋23-24层住宅、地下车库、沿街商业等公建配套,项目致力于打造集居住、娱乐、社
交于一体的智慧型租赁生活社区。
(二)方案概况
公司以梅陇社区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主要参与方包括原始
权益人、基础设施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
三、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公司将可持续扩充保障房租赁业务规模,实现“投
、融、建、管、退”全周期运营机制,提升公司滚动投资能力;同时,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
募REITs可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有助于实现深度降杠杆、控负债,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
力。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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