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39 浦东金桥 更新日期:2026-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16│ 25.00│ 7500.00万│
├───────────┼───────────┼───────────┼───────────┤
│首发融资 │ 1993-05-07│ 2.80│ 2.93亿│
├───────────┼───────────┼───────────┼───────────┤
│配股 │ 1994-05-16│ 4.00│ 1.70亿│
├───────────┼───────────┼───────────┼───────────┤
│配股 │ 1997-07-24│ 4.50│ 4.63亿│
├───────────┼───────────┼───────────┼───────────┤
│增发 │ 2015-08-04│ 14.05│ 27.0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东方证券 │ 29863.26│ ---│ ---│ 135518.47│ 2735.24│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028.68│ ---│ ---│ 5467.81│ 403.71│ 人民币│
├─────────┼─────┼─────┼─────┼─────┼──────┼──────┤
│国泰海通 │ 930.25│ ---│ ---│ 9915.25│ 207.4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耘北置│商品房购买│ 25.2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有限公司│者 │ │ │ │ │担保 │ │ │
│、上海耘周│ │ │ │ │ │ │ │ │
│置业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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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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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OfficePark金科园会议中心B1多功能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58号
、金沪路358弄。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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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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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级薪酬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管理
(一)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按季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8万元。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方式进行。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
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
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
固定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纳入浦东新区区
管干部序列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区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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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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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联发”)拟发起
专项计划,公司拟为专项计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金桥联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CMBS提供增信
措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编号为2026-016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涉及对外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全称为国泰海通-浦东金桥第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CMBS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含)。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作为出借人和/或借款人(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
准),与金桥联发签署《债务确认协议》(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分1次或多次提供和/
或借入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期限不超过18年的借款。具体事宜以届时签署的
《债务确认协议》约定为准。
2.公司作为债务人或共同债务人,和/或出让人、原始权益人(如有,储架项目下各期专
项计划公司所担任的角色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与金桥
联发、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资管”)签
署《资产买卖协议》(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向国泰海通资管转让上述《债务确认协议
》项下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债权及其附随的全部从权利,并作为债务人和/
或共同债务人向国泰海通资管承担还款义务,以运营标的物业取得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等,
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作为专项计划下借款的主要还本付息来源。具体事项以届时签
署的《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3.公司担任共同债务人(如有,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差额支付承诺人、优先收购权人、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如有,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
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及回购和赎回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支持,增信措施安
排适用于储架发行下每次单期发行,具体各期增信安排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4.公司将金领之都A区、由度金闽园(T36)作为抵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
公司运营该标的物业所取得包括租金在内的相关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抵押物、质押物及交易安排以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5.金桥联发将OFFICEPARK总部园作为抵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金桥联发运
营该标的物业所取得包括租金在内的相关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质押担保,具体
抵押物、质押物及交易安排以金桥联发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6.金桥联发以运营标的物业取得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等,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作为专项计划下借款的主要还本付息来源。
7.专项计划标的物业可新增、替换为公司或金桥联发持有的其他经营性物业(满足标的物
业合格标准),抵押物和质押物随标的物业范围的调整而调整。
8.公司和/或金桥联发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提供与标的物业有关的管理服务及
其他服务。
9.公司担任优先收购权人,有权向管理人优先收购标的债权并向管理人支付权利维持费。
具体安排以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专项计划尚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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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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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于2026年5月内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与借款
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项下的循
环借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至2026年5月末,该银行已放贷1.1亿元。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于20
26年5月内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至2026年5月末,该银行已放贷1.6亿元。
以上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
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且,本次担保前,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资
产负债率等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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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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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萍女士因退休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达的《关于张萍同
志免职事项的通知》。公司董事张萍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根据该通知,离任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萍女士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张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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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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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近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
证期间为被担保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
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
度范围内;并且,本次担保前,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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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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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王鸿同志简历、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充分审核,一致同意提名王鸿同志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建议董事会予
以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完成后,上述董事的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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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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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对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以美
元支付,汇率按照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
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全部库存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
存股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07351万元,母公司本部净利润2407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07万元、任意盈余公
积1204万元,分配投资者2024年度红利35490万元;截止2025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0609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6516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库存股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对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
利,以美元支付,汇率按照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的中
间价折算。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122412893股,扣除截止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的股权登
记日累计回购的股份数22624800股后的股份数1099788093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4.00元(含税),总计分配43992万元,占当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
07351万元的40.98%,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46252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对B股股东派发
的现金红利,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
币的中间价折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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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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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
异议情况:根据监管机构关于服务年限的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八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成立日期:2012年
3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人员信息
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
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兴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逸莲,2020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①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天职国际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
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
素综合确定。
②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合计
人民币150万元(含税)。2026年度,在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27.5万
元(含税);若审计范围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变更协议。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已连续
八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众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华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
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监管机构关于服务年限的要求,众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八年。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因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
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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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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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期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原因为结转碧云澧悦项目销售收入40.68亿元相应带来的主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上年同
期因发行类REITs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属非经常性损益,故扣除后的净利润较低。
二、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
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
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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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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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设立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设立的上海金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9400万元,
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盛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人
民币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拟设基金的企业设立登记,已由合伙人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正在
申请企业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在运行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
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日,金桥资本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等合作方共
同签署了《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设立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基金”“本合伙企业”或“
合伙企业”),金桥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400万元,盛盎公
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00万元,与石家庄新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富乐德等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设立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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