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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60063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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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39 浦东金桥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16│ 25.00│ 7500.00万│ ├───────────┼───────────┼───────────┼───────────┤ │首发融资 │ 1993-05-07│ 2.80│ 2.93亿│ ├───────────┼───────────┼───────────┼───────────┤ │配股 │ 1994-05-16│ 4.00│ 1.70亿│ ├───────────┼───────────┼───────────┼───────────┤ │配股 │ 1997-07-24│ 4.50│ 4.63亿│ ├───────────┼───────────┼───────────┼───────────┤ │增发 │ 2015-08-04│ 14.05│ 27.0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东方证券 │ 29863.26│ ---│ ---│ 120350.35│ 1243.29│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028.68│ ---│ ---│ 6033.44│ 285.83│ 人民币│ ├─────────┼─────┼─────┼─────┼─────┼──────┼──────┤ │国泰海通 │ 930.25│ ---│ ---│ 9244.59│ 135.1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金桥出│商品房购买│ 23.6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口加工区房│者 │ │ │ │ │担保 │ │ │ │地产发展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2-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估值提升计划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发展,保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升价值 回报,共享发展成果;围绕公司价值开展信息披露,优化沟通交流的质效;践行新发展理念, 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本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致力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 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12.57元,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12.9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公司前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4日股价对标2 023年度每股净资产,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股价对标2024年度每股净资产。 2、股价波动情况为所取区间内收盘价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十届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精品开发战略,保持稳健合理的开发节奏和适度的开发建设量,积 极推动城市更新,并逐步培育壮大产业投资、产业服务业务,推进智能制造基金、早期基金精 准落子,发挥协同优势,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长期保持AAA。2025年, 我们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在机遇和风口面前勇担责任、服务大局,在承压和挑战之下,干字当 头、奋力一跳,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026年,我们坚守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初心使命,继续当好浦东区域建设、运营产业、 创新发展的主力军,通过“园区开发及运营服务+产业生态组织及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打造成为产业驱动型科产城融合运营商。产业生态组织及投资方面,我们将继续发挥产城融 合优势,聚焦智能车、硬装备、新通信三大重点产业,推进空间更新,把金桥壹中心建设成为 金桥产业城区新标杆,并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培育一流产业生态,建设全球先进智造高地 ,打造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产城融合新样本;我们在“金桥资本”旗下浦东智能 制造一期等基金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将全力推动浦东智能制造二期基金设立,着力扩大产业投 资规模,强化战略投资能力,构建“金桥资本”产业投资体系,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半 导体设备零部件、卫星通信终端三大主导产业,深度接入产业链关键环节,以资本为纽带,深 化招投联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的融合发展生态,努力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园区开发及 运营服务方面,我们将系统推进产业园区生活配套与环境提升,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持续轮动 开展碧云焕新,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碧云国际社区形象。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近三年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5.61亿元(2022年度)、6.40 亿元(2023年度)、3.55亿元(2024年度),合计15.56亿元,分红率分别为35.44%、35.18% 、35.42%。按2022年末A股收盘价计算,2022年度分红股息率4.50%;按2023年末A股收盘价计 算,2023年度分红股息率5.64%;按2024年末A股收盘价计算,2024年度分红股息率2.91%。 在保持公司后续发展的基础上,提升投资者回报,力争把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高到40 %左右。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稳定,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出台后主动积极响应,于2024年11月 29日﹣2025年1月21日期间,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2624800股,占总股本2.02%,支付总金额 为249986321.6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 11.05元/股。以上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将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展示公司价值,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 竞争、核心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的披露。公司将坚持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维护好多 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拓展行业分析师或财经媒体的沟通渠道。 多年来,公司在稳健经营的同时,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发布第一份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报告(2025年度),并初步搭建ESG管理体系。后续公司将不断深化全员对ESG的认 知,持续优化ESG能力建设、实践水平与绩效表现,从不同维度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的价值 。 ──────┬────────────────────────────────── 2026-02-11│企业借贷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综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方式为有息借款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人民币5204.08万元, 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按照一年期LPR计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对被资助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质上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 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房产”)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联合竞得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 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的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 021-029号的《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设立了对应上述3幅组团地块的三家项目公司,分别为上海综奥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Ⅰ)、上海综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Ⅱ) 和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Ⅲ),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的持股比例均为 51%、49%;并且作为控股子公司,属于金桥房产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 露的编号为临2021-031号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金桥集团已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先行分批向上述三家项目公司提供股东 借款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开发建设产生的资金缺口,三家项目公司分别借款60 0万元、358.87万元、4041.13万元;金桥房产本次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人民币5204.0 8万元,用于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其中项目公司Ⅲ的被资助金额为3904.08万 元,项目公司Ⅰ的被资助金额为1300万元。 ──────┬────────────────────────────────── 2026-01-09│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 会、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并选举郭嵘董事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 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2026年1月7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公司登记事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3592 名称: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2241.2893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7日 法定代表人:郭嵘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0幢1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 产开发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房地 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OfficePark金科园会议中心B1多功能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金海路158号、金沪路358弄 ──────┬────────────────────────────────── 2025-12-15│其他事项 ──────┴────────────────────────────────── 本人邵丽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 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专业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对本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 独立董事职务。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刘广安先生、独立董事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LIYIFAN先生、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 刘广安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LIYIFAN先生、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任后,刘广安先生、陶武平先生、LIYIFAN先生、雷良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因工作调动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另有任 用。 ──────┬────────────────────────────────── 2025-12-15│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通 信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郭嵘同志、王俭保同志以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季诺律师、邵丽丽教授的简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充分审核,一致同意提名 郭嵘同志、王俭保同志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一致同意提名季诺律师、邵丽丽教授 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建议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完成后,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5│其他事项 ──────┴────────────────────────────────── 本人季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 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对本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 独立董事职务。 ──────┬────────────────────────────────── 2025-10-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进行工作调整,李建 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2025-05-30│其他事项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杜少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少雄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副 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总经理职务。 辞任后,杜少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董事会任何职务。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杜少雄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其 辞职报告即刻生效。杜少雄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工作交接。 杜少雄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杜少雄先生为公司经营和发展 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4-23│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收到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 MTN69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 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中期票据注册获得接受 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5金桥开发MTN001,代码:1 02581704),本期实际发行金额12亿元,期限为5年,起息日为2025年4月21日,兑付日为2030 年4月21日,发行价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2.19%。募集资金已经于2025年4月21日全额到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 ──────┬────────────────────────────────── 2025-04-1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 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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