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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60063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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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39 浦东金桥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6-16│ 25.00│ 7500.00万│ ├───────────┼───────────┼───────────┼───────────┤ │首发融资 │ 1993-05-07│ 2.80│ 2.93亿│ ├───────────┼───────────┼───────────┼───────────┤ │配股 │ 1994-05-16│ 4.00│ 1.70亿│ ├───────────┼───────────┼───────────┼───────────┤ │配股 │ 1997-07-24│ 4.50│ 4.63亿│ ├───────────┼───────────┼───────────┼───────────┤ │增发 │ 2015-08-04│ 14.05│ 27.0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东方证券 │ 29863.26│ ---│ ---│ 135518.47│ 2735.24│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028.68│ ---│ ---│ 5467.81│ 403.71│ 人民币│ ├─────────┼─────┼─────┼─────┼─────┼──────┼──────┤ │国泰海通 │ 930.25│ ---│ ---│ 9915.25│ 207.4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28 │转让比例(%) │4.99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5600.8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7-28 │转让比例(%) │4.99 │ ├──────┼────────────────┼──────┼────────────────┤ │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 │转让股数(股)│5600.8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56,008,403股A股股份 │ │ │ ├──────┼────────────────┴──────┴────────────────┤ │买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卖方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 │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金桥”或“公司”)56,008,403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 │ │ │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 │ │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 │ │上述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 │ │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 ┌──────┬────────────────┬──────┬────────────────┐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56,008,403股A股股份 │ │ │ ├──────┼────────────────┴──────┴────────────────┤ │买方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 │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金桥”或“公司”)56,008,403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 │ │ │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 │ │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 │ │上述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 │ │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耘北置│商品房购买│ 25.2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有限公司│者 │ │ │ │ │担保 │ │ │ │、上海耘周│ │ │ │ │ │ │ │ │ │置业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7│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收到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 ]MTN58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3亿元,注册额 度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中期票据注册获 得接受的公告》(编号:2026-028)。 2026年8月5日,公司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6金桥开发MTN001,代码:10 2682932),本期实际发行金额8亿元,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6年8月6日,兑付日为2029年8 月6日,发行价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1.6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联席主承销商。 ──────┬────────────────────────────────── 2026-08-0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境内注册发行债券类产品及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境内申请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上限不超过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的100%”的各类债券类产品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 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58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 额为人民币15.3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 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28│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设立的上海金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基金已经 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尚未完成资金募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基金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 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 能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完善金桥资本投资矩阵,借助链主企业资源,深化产业协同,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 展,金桥资本拟出资认缴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近日,金桥资本与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 了《上海智微凌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金桥资 本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微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本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 6-020)。 经核查,发现上述公告第2页“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各方持股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的 各方持股情况”中的本次划转标的股份数量有误,应为56008403股。 ──────┬────────────────────────────────── 2026-07-28│股权转让 ──────┴──────────────────────────────────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金桥”或“公司”)56008403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 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 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上述股 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 ”),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桥 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还需通过浦东新区国资委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交易相关方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等手续,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金桥集团的《告知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上海市委、市政府 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服务引领区建 设的战略性安排,根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浦东新区国资委已出资组建浦东资本 。浦东资本以“存量资产运营、市值管理、外部董事专业管理”三大核心功能为支柱,肩负资 本“运营平台”、转型“赋能引擎”、国资监管“协同支点”的战略使命,发挥区域内的规模 效应和协同效应,服务浦东国资国企改革大局。 为完成浦东资本的组建出资,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浦东金桥56008403股A股股份(约占 浦东金桥总股本的4.99%)无偿划转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 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上述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资本,作为 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和金桥集团已签署《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和浦东资本将签署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出 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浦东新区 国资委将其届时持有的浦东金桥56008403股A股股份(约占浦东金桥总股本的4.99%)通过非公 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58号、金沪路358弄(OfficePark金科园 会议中心B1多功能厅) ──────┬────────────────────────────────── 2026-06-19│股权转让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金桥”或“公司”)56008403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 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 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上述股 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 ”),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桥 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还需通过浦东新区国资委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交易相关方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等手续,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金桥集团的《告知函》。为深入贯彻中央及上海市委、市政府 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服务引领区建 设的战略性安排,根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浦东新区国资委已出资组建浦东资本 。浦东资本以“存量资产运营、市值管理、外部董事专业管理”三大核心功能为支柱,肩负资 本“运营平台”、转型“赋能引擎”、国资监管“协同支点”的战略使命,发挥区域内的规模 效应和协同效应,服务浦东国资国企改革大局。 为完成浦东资本的组建出资,金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浦东金桥56008403股A股股份(约占 浦东金桥总股本的4.99%)无偿划转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 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再将上述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浦东资本,作为 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和金桥集团已签署《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和浦东资本将签署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出 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浦东新区 国资委将其届时持有的浦东金桥56008403股A股股份(约占浦东金桥总股本的4.99%)通过非公 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2026-06-0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OfficePark金科园会议中心B1多功能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58号 、金沪路358弄。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6-06│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级薪酬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管理 (一)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按季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8万元。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方式进行。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 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 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 固定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纳入浦东新区区 管干部序列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区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 ──────┬────────────────────────────────── 2026-06-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联发”)拟发起 专项计划,公司拟为专项计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金桥联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CMBS提供增信 措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编号为2026-016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涉及对外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全称为国泰海通-浦东金桥第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CMBS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含)。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作为出借人和/或借款人(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 准),与金桥联发签署《债务确认协议》(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分1次或多次提供和/ 或借入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期限不超过18年的借款。具体事宜以届时签署的 《债务确认协议》约定为准。 2.公司作为债务人或共同债务人,和/或出让人、原始权益人(如有,储架项目下各期专 项计划公司所担任的角色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与金桥 联发、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资管”)签 署《资产买卖协议》(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向国泰海通资管转让上述《债务确认协议 》项下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债权及其附随的全部从权利,并作为债务人和/ 或共同债务人向国泰海通资管承担还款义务,以运营标的物业取得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等, 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作为专项计划下借款的主要还本付息来源。具体事项以届时签 署的《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3.公司担任共同债务人(如有,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差额支付承诺人、优先收购权人、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如有,视单期项目发行安排决定, 以单期项目交易文件约定为准)及回购和赎回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支持,增信措施安 排适用于储架发行下每次单期发行,具体各期增信安排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4.公司将金领之都A区、由度金闽园(T36)作为抵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 公司运营该标的物业所取得包括租金在内的相关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抵押物、质押物及交易安排以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5.金桥联发将OFFICEPARK总部园作为抵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金桥联发运 营该标的物业所取得包括租金在内的相关运营收入作为质押物为专项计划提供质押担保,具体 抵押物、质押物及交易安排以金桥联发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6.金桥联发以运营标的物业取得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等,以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作为专项计划下借款的主要还本付息来源。 7.专项计划标的物业可新增、替换为公司或金桥联发持有的其他经营性物业(满足标的物 业合格标准),抵押物和质押物随标的物业范围的调整而调整。 8.公司和/或金桥联发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提供与标的物业有关的管理服务及 其他服务。 9.公司担任优先收购权人,有权向管理人优先收购标的债权并向管理人支付权利维持费。 具体安排以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专项计划尚未设立。 ──────┬────────────────────────────────── 2026-06-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于2026年5月内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与借款 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项下的循 环借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至2026年5月末,该银行已放贷1.1亿元。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于20 26年5月内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至2026年5月末,该银行已放贷1.6亿元。 以上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 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且,本次担保前,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资 产负债率等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 2026-06-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萍女士因退休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达的《关于张萍同 志免职事项的通知》。公司董事张萍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根据该通知,离任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萍女士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张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 2026-05-12│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近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 证期间为被担保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 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 度范围内;并且,本次担保前,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王鸿同志简历、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充分审核,一致同意提名王鸿同志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建议董事会予 以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完成后,上述董事的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对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以美 元支付,汇率按照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 。 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全部库存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 存股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07351万元,母公司本部净利润2407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07万元、任意盈余公 积1204万元,分配投资者2024年度红利35490万元;截止2025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0609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6516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库存股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对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 利,以美元支付,汇率按照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的中 间价折算。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122412893股,扣除截止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的股权登 记日累计回购的股份数22624800股后的股份数1099788093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4.00元(含税),总计分配43992万元,占当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 07351万元的40.98%,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46252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对B股股东派发 的现金红利,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 币的中间价折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 异议情况:根据监管机构关于服务年限的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八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成立日期:2012年 3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人员信息 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 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兴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逸莲,2020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①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天职国际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 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 素综合确定。 ②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合计 人民币150万元(含税)。2026年度,在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27.5万 元(含税);若审计范围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变更协议。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已连续 八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众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华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 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监管机构关于服务年限的要求,众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八年。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因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 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2026-03-13│其他事项 ──────┴────────────────────────────────── 一、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期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原因为结转碧云澧悦项目销售收入40.68亿元相应带来的主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上年同 期因发行类REITs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属非经常性损益,故扣除后的净利润较低。 二、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 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 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11│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设立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设立的上海金桥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9400万元, 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盛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人 民币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拟设基金的企业设立登记,已由合伙人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正在 申请企业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在运行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 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日,金桥资本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等合作方共 同签署了《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设立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基金”“本合伙企业”或“ 合伙企业”),金桥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9400万元,盛盎公 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00万元,与石家庄新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富乐德等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设立浦东智能智造二期基金。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多维度开 展产业投资业务的议案》,新设上海金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桥投资” ),并作为产业投资直投主体层面,将分期牵头设立若干期产业投资基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3日披露的《关于新设合伙企业的公告》(编号:临2024-007)。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拟设基金的企业设立登记,已由合伙人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2-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估值提升计划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发展,保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升价值 回报,共享发展成果;围绕公司价值开展信息披露,优化沟通交流的质效;践行新发展理念, 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本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致力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 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12.57元,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12.9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公司前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4日股价对标2 023年度每股净资产,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股价对标2024年度每股净资产。 2、股价波动情况为所取区间内收盘价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十届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精品开发战略,保持稳健合理的开发节奏和适度的开发建设量,积 极推动城市更新,并逐步培育壮大产业投资、产业服务业务,推进智能制造基金、早期基金精 准落子,发挥协同优势,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长期保持AAA。2025年, 我们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在机遇和风口面前勇担责任、服务大局,在承压和挑战之下,干字当 头、奋力一跳,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026年,我们坚守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初心使命,继续当好浦东区域建设、运营产业、 创新发展的主力军,通过“园区开发及运营服务+产业生态组织及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打造成为产业驱动型科产城融合运营商。产业生态组织及投资方面,我们将继续发挥产城融 合优势,聚焦智能车、硬装备、新通信三大重点产业,推进空间更新,把金桥壹中心建设成为 金桥产业城区新标杆,并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培育一流产业生态,建设全球先进智造高地 ,打造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产城融合新样本;我们在“金桥资本”旗下浦东智能 制造一期等基金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将全力推动浦东智能制造二期基金设立,着力扩大产业投 资规模,强化战略投资能力,构建“金桥资本”产业投资体系,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半 导体设备零部件、卫星通信终端三大主导产业,深度接入产业链关键环节,以资本为纽带,深 化招投联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的融合发展生态,努力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园区开发及 运营服务方面,我们将系统推进产业园区生活配套与环境提升,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持续轮动 开展碧云焕新,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碧云国际社区形象。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近三年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5.61亿元(2022年度)、6.40 亿元(2023年度)、3.55亿元(2024年度),合计15.56亿元,分红率分别为35.44%、35.18% 、35.42%。按2022年末A股收盘价计算,2022年度分红股息率4.50%;按2023年末A股收盘价计 算,2023年度分红股息率5.64%;按2024年末A股收盘价计算,2024年度分红股息率2.91%。 在保持公司后续发展的基础上,提升投资者回报,力争把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高到40 %左右。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稳定,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出台后主动积极响应,于2024年11月 29日﹣2025年1月21日期间,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2624800股,占总股本2.02%,支付总金额 为249986321.6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 11.05元/股。以上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将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展示公司价值,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 竞争、核心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的披露。公司将坚持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维护好多 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拓展行业分析师或财经媒体的沟通渠道。 多年来,公司在稳健经营的同时,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发布第一份环境、社会及治 理(ESG)报告(2025年度),并初步搭建ESG管理体系。后续公司将不断深化全员对ESG的认 知,持续优化ESG能力建设、实践水平与绩效表现,从不同维度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的价值 。 ──────┬────────────────────────────────── 2026-02-11│企业借贷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综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方式为有息借款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人民币5204.08万元, 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按照一年期LPR计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对被资助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质上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 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房产”)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联合竞得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 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的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 021-029号的《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设立了对应上述3幅组团地块的三家项目公司,分别为上海综奥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Ⅰ)、上海综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Ⅱ) 和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Ⅲ),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的持股比例均为 51%、49%;并且作为控股子公司,属于金桥房产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 露的编号为临2021-031号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金桥集团已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先行分批向上述三家项目公司提供股东 借款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开发建设产生的资金缺口,三家项目公司分别借款60 0万元、358.87万元、4041.13万元;金桥房产本次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人民币5204.0 8万元,用于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其中项目公司Ⅲ的被资助金额为3904.08万 元,项目公司Ⅰ的被资助金额为1300万元。 ──────┬────────────────────────────────── 2026-01-09│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 会、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并选举郭嵘董事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 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2026年1月7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公司登记事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3592 名称: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2241.2893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7日 法定代表人:郭嵘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0幢1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 产开发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房地 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OfficePark金科园会议中心B1多功能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金海路158号、金沪路358弄 ──────┬────────────────────────────────── 2025-12-15│其他事项 ──────┴────────────────────────────────── 本人邵丽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 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专业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对本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 独立董事职务。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刘广安先生、独立董事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LIYIFAN先生、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 刘广安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LIYIFAN先生、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任后,刘广安先生、陶武平先生、LIYIFAN先生、雷良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因工作调动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另有任 用。 ──────┬────────────────────────────────── 2025-12-15│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12-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通 信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郭嵘同志、王俭保同志以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季诺律师、邵丽丽教授的简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充分审核,一致同意提名 郭嵘同志、王俭保同志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一致同意提名季诺律师、邵丽丽教授 作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建议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完成后,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5│其他事项 ──────┴────────────────────────────────── 本人季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 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对本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 独立董事职务。 ──────┬────────────────────────────────── 2025-10-15│其他事项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进行工作调整,李建 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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