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42 申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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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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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 ---│ ---│ 85.00│ ---│ 2.2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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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申能石油天然气│ ---│ ---│ 100.00│ ---│ -533.9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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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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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 18.09亿│ 700.30万│ 18.20亿│ 100.60│ ---│ ---│
│期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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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 1.91亿│ 1.13亿│ 1.66亿│ 100.04│ 1.19亿│ ---│
│期示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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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申能股份有│中天合创能│ 14.17亿│人民币 │2016-05-25│--- │按份连带│否 │是 │
│限公司 │源有限责任│ │ │ │ │责任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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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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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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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市第一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
置结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5〕17号),公司获得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建设指
标。
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模为49.95万千瓦,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
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海域内。场址离岸距离10-16公里,场址面积约14.8平方公里,
场址水深约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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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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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4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586.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4%。其中:
1、煤电完成416.0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主要是用电需求增长,燃煤机组发电量同
比增加。
2、天然气发电完成84.4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6%,主要是用电需求增长及发电用天然
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54.8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3%;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30.94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24.9%,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2024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562.79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511元/千瓦时(含
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428.58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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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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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具体详
见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日前,公司发行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即3+N年和5+N年。具体发行结果为:
3+N年发行规模为6.00亿元,票面利率为1.80%;5+N年发行规模为6.00亿元,票面利率为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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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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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经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十
三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0亿元。本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期限为270日,发行利率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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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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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经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十
三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0亿元。本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期限为270日,发行利率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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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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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445.3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2%。
其中:
1、煤电完成313.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6%,主要是用电需求增长,燃煤机组发电量同
比增加。
2、天然气发电完成66.9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8.5%,主要是用电需求增长及发电用天然
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40.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4%;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24.66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37.1%,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427.52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511元/千
瓦时(含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323.76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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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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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9月19日
地点: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交流会形式:线下调研
公司参与人员:杨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鸣(证券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参会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福证券、天风证券、兴业证
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华源证券、东方红资管、宁银理财、泰信基金、华泰柏瑞、泉果基
金、招商基金、太平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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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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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10222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0.29%。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现就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能股份有
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能股份有
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1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申能股份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1】35号)。
4、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公示。2021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2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
8、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授予的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2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0、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2、2022年9月3日,公司发布《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06142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臧
佳明、徐华军、赵国靖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7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203
8316股减少至4911721316股。
13、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5),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出的股份2293
030股已失效。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2293030股。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1721316股减少至4909428286股。
1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289名激励对象因10人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和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完成而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合计150957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8日完成
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09428286股减少至489433252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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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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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十三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超短
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0亿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期限
为180日,发行利率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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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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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经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十
三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0亿元。本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期限为180日,发行利率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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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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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十二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激励计划中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与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修订
公司章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手续等。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麒、朱桂全2人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
劳动合同,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以2.1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
述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850股。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6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
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情况。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情况
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
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1)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
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
劳动合同的。”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麒、朱桂全2人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
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上述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2378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332526股减少至48940946
7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06142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78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3
32526股减少至4894094676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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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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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
市公司质量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深化提质增效,着力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引导公司价值合理回归,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贯彻落实“双碳”政策,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1、深化煤电定位和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存量煤电定位转型和技术革新,有序推进煤电灵
活性改造,淮北基地“135”机组低碳高效节能减排成果充分展示,外三发电CCUS项目已开展
土建施工,煤电掺氨燃烧等相关研究调研正在循序推进。推进上海市新建高效绿色清洁煤电项
目各项准备工作,夯实技术路线和燃料供应根基。
2、加快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转型,全力谋划开发新
疆区域大基地项目,积极争取参与“蒙电入沪”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积极参与市内海风竞配
。加快优质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在建海南CZ2项目如期推进,其他项目拓展取得成效。截至2
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装机容量171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528万千瓦,约占公司
控股装机容量的31%。
3、做强做优电力油气双主业。坚持“海陆并进”拓展上游资源,力争实现油气资源突破
和增储上产。做好平湖稳产增储和功能转型,发挥管输作用,西湖气提量入沪工作取得成效。
精益求精,扎实推进恩平勘探开发,推进开钻工作。稳中求进,开展柯坪区块第二阶段研究。
继续做好基础地质研究,加强区块周边关键探井钻探情况调研,扎实推进第二阶段勘探研究。
4、积极布局新兴电力业务。积极推动储能项目落地。探索绿色燃料创新。探索海风制氢
基能源的可行性,推进合成绿色甲醇路线。寻求其他清洁能源投资机会,重点推动相关抽蓄项
目纳规工作。积极发展综合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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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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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具体详
见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日前,公司发行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分为两
个品种,即3+N年和5+N年。具体发行结果为:3+N年发行规模为4.00亿元,票面利率为2.10%;
5+N年发行规模为8.00亿元,票面利率为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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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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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发行完成。经2023年5月23日召开
的公司第四十三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80
亿元。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
为年利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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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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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264.0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其
中:
1、煤电完成19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4%,主要是市内用电量增长。
2、天然气发电完成30.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3%,主要是市内用电量增长及发电用天然
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27.5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14.54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29.7%,主要是风资源变动因素及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253.80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511元/千瓦
时(含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200.54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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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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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85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
本的0.00486%,涉及激励对象2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332526股减少
至4894094676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3元/股(调整后)。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约为506620.5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和第四十二次(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拟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785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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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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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1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8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332526股减少至4894094676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由4894332526元减少至489409467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
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59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45天内(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部曾理;财务部胡元超
4.联系电话:021-33570873;021-33570854
5.传真电话:021-33588616
6.邮政编码: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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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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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有效利用金融市场的融资机会,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情况,公司拟定了在交易所市场
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条款如下:
一、发行的主要条款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
本次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将采用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
及每期金额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包括一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债券品种。具体期限方案根
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
(四)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具体资金需求并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
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本次
发行之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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