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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60064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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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44 乐山电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88-08-08│ 1.00│ 1300.00万│ ├───────────┼───────────┼───────────┼───────────┤ │配股 │ 1993-08-16│ 3.80│ 4940.00万│ ├───────────┼───────────┼───────────┼───────────┤ │配股 │ 1997-09-01│ 3.80│ 5694.12万│ ├───────────┼───────────┼───────────┼───────────┤ │配股 │ 1999-01-08│ 6.50│ 1.61亿│ ├───────────┼───────────┼───────────┼───────────┤ │增发 │ 2014-09-28│ 7.55│ 15.79亿│ ├───────────┼───────────┼───────────┼───────────┤ │增发 │ 2024-10-24│ 5.01│ 1.9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 34800.00│ ---│ 21.60│ ---│ 2265.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 5400.00│ ---│ 49.45│ ---│ -399.00│ 人民币│ │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 ---│ ---│ 17.2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 ---│ ---│ 0.73│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 ---│ ---│ 0.67│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交力特新能源有│ ---│ ---│ 4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龙泉驿区100MW/200M│ 1.98亿│ 1.13亿│ 1.13亿│ 57.23│ 209.87万│ ---│ │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 │ │ │ │ │ │ │型储能示范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水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水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水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2│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24326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01%;完成售电量228776万千瓦时 ,同比增长0.01%;完成售气量849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7.54%;完成售水量3203万立方米,同比 增长3.85%。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执行居民低谷电价政策减少售电收入 ,执行新购天然气合同、调整购气结构计价结算规则增加购气成本,使得报告期内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同比下降。 ──────┬────────────────────────────────── 2026-06-27│其他事项 ──────┴────────────────────────────────── 2026年6月25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25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夏季居民月阶梯电量。全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用户夏季(7—9月)第一档电 量为0—260度,第二档电量为261—460度,第三档电量为460度以上;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 户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同步调整。阶梯电价标准及其他月份分档电量维持不变 。 (二)推动全省居民用电同价。各电网企业供区内现行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或分档 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或水平执行。 (三)建立月阶梯电量结转制度。自2027年1月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用户未使用完的 第一档、第二档电量逐月滚动结转至年内后续月份对应阶梯档位,年末清零。执行居民阶梯电 价“一户多人口”政策增加的阶梯电量纳入结转范围。 本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调整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 2026-06-2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 2026-06-04│其他事项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2026年6 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8万元(含税)/人/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发放董事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年度考核结束后结算,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分期兑付。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责任大小确定,按月预发;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与资产经营类指标、业务管理类指标以 及市值管理成效指标挂钩,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结束后结算,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分期兑付;3.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长期发展目标、资产保 值增值等挂钩,任期届满并经考核、审计完成后兑现; 4.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务时,薪酬收入按高档次标准计算。 ──────┬────────────────────────────────── 2026-06-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6-04│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乐电青白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电青白江公司,备选名 称:四川省成都青白江乐电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为准)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 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等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乐电青白江公司的设立尚需经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乐电青白江公司成立后,未来可 能面临政策落地、时间节点、治理合规等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获得了成都市青白江区乐山电 力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指标。 为抢抓项目指标,公司拟新设成立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 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尚需向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等程序,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明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现场列席会议董事4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董 事7人,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副董事长林晓华和董事尹强、乔一桐通过视频 会议系统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6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 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 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1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 2025年末,合伙人67人,注册会计师37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 07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3,81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3,771.58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8,197.1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等,审计收费3,94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03.41万元,已统一购买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涉及的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7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202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12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9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1月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合 伙人;近3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近 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的情形。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16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176,432.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578,320,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74,812.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总额8,674,812.2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0%。 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2026年4月16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7│其他事项 ──────┴────────────────────────────────── 2026年3月25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熊海 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熊海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 ,熊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2026-03-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安泓企管”,公司持股51.00%)的全资子公司绵阳安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绵阳 安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安泓传媒”)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5年10月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00万元,安泓企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2025- 069公告)。近日,安泓企管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告知函》,因安泓传媒 业务安排调整,该笔贷款最终未实际放款,故原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5年营流借 字第149号)及《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营高保字192号)终止,且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 相关责任。 安泓传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再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700万元,安泓企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2.10“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 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 保事项除外。”,仅需履行安泓企管审议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安泓企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2-0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现场列席会议董事8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董 事4人,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康军、乔一桐、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2-06│其他事项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贾海燕(详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5))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以口头方式向董事发出 了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5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9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2名,董事林晓华、乔一桐通过视 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何明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2-02│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5678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94%;完成售电量474723万千瓦时 ,同比增长1.18%;完成售气量1664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98%;完成售水量6306万立方米,同比 下降4.37%。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31万元,下降4 8.52%,主要是:(1)上年比较基数较小,为682.12万元;(2)报告期内,上游中石油调整购 气结构计价结算规则使得购气成本增加,以及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使得电 力毛利同比减少;公司通过对外增供扩销、对内深挖潜力降损降本增效等措施,对冲以上不利 影响,但经营性利润仍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收回单独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以及处置非流动 资产同比增加等因素,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增加。 ──────┬────────────────────────────────── 2026-01-31│诉讼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四 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公司持股21.60%)的控股子公司桔乐 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乐能”)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桔乐能支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工程款137357322.71元及利息(利息以137357322.71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15日起按照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 影响。 公司前期披露了参股公司相关诉讼情况(公告编号:2025-053、2025-063)。 2026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晟天新能源函告:桔乐能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一审判决情况 2026年1月29日,桔乐能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 (一)被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信息产业电 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137357322.71元及利息(利息以13735732 2.71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15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 (二)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137357322.71元范围 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012465.31元,由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负担200103.51元,由被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负担812361.8元。反诉案件受理 费396341元,由反诉原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 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6-01-2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乐山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026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 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结果及公示情况的通知》,经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 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选举贾海燕(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于1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生效。贾海燕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致。 贾海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贾海燕简历 贾海燕,女,汉族,1979年8月生,四川达州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监察部(纪委办公 室)主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等职务。2021年11月至今任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2年5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5年1 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贾海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 ──────┬────────────────────────────────── 2026-01-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2026年1月20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12名董事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5日 至2026年2月5日 ──────┬────────────────────────────────── 2025-12-19│其他事项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 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特制订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一是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针对业务板块多、系统风险高、责任链条长的特点,强化制 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控等关键环节管理,压实全员责任,以教育、制度、奖惩为抓手, 消除管理盲区,确保全员“头脑清醒、专业明白、能管会干”。 二是着力提升“三网”发展能力。统筹电水气“三网”安全保供与市场拓展等需求,强化 投资跟踪问效。强化建设管理,健全项目全流程管控机制,夯实物质基础。通过主动支撑、在 线监测等手段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推动调度管理向专业、智能方向升级。 三是着力提升业务发展能力。优化运营机制,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建立契合上 市公司特点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稳固传统业务,聚焦电水气核心基本盘;做强新兴业务,科学 布局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建安+”等领域,加快推动新兴业务迈入“见效期”。 四是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中心职能,理顺科研 投入、人才培养等保障机制,建立激励、容错、纠错机制。 加速成果转化,推动人工智能在“三网”、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领域的应用。挖掘数据 价值,推进“三网”、光伏等数据资产化,研究数据多元价值,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产业生态 。 二、优化治理机制,夯实合规根基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完 善以董事会为核心、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深入研究《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 订《公司章程》,适时平稳推进治理架构的调整,取消监事会设置,完成监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交接,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的修订,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切实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 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 责任。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平台举办的各类培训,及时掌 握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 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 2025-11-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 2025-11-0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乐山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贾海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职工 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贾海燕简历 贾海燕,女,汉族,1979年8月生,四川达州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监察部(纪委办公 室)主任、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等职务。贾海燕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贾海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0-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安泓企管”,公司持股51.00%)之下属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省分行申请贷款27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泓企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安泓企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2.10“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 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 项除外。”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姜希猛任职期限满六年,已辞去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详见公 司2025-054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凯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周凯的任 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 立董事的议案》,周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刘江提名,建议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周 凯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的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一致。 ──────┬────────────────────────────────── 2025-10-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5年10月29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10点00分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 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 2025-10-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 元,资本公积金1,378,055,899.65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和资本 公积金408,894,269.67元,两项合计531,917,431.9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 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 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债权申报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3.联系人:王斌 4.联系电话:0833-2445800 5.邮箱地址:600644@vip.163.com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 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 2025-09-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5年9月29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 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 2025-09-23│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四 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公司持股21.60%)的控股子公司桔乐 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乐能”)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194133062.16元(截至2025年9月10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桔乐能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诉通知书》等案 件材料,案号为(2025)冀09民初51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 )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方涛 2.被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杜生镇往生堂村133号法定代表人:左世强 (二)诉讼机构情况 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号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起因 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年10月,桔乐能与十一科技签署《EPC总承包合同》 ,约定十一科技作为总承包人负责“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110MW农光互补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采购。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因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建设 规模减少、部分手续未办理完毕等偏离合同约定的情况,发承包双方就工程结算产生较大争议 。 (二)诉讼请求 原告十一科技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桔乐能,主要诉求为: 1.按照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工程造价(400078880.78元)支付欠付原告的工程款 137357322.71元; 2.支付尚未确认的已并网的3.56616兆瓦的工程款7770240.02元; 3.支付变更工程款28055499.43元; 4.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20850000元(按逾期天数5万元/天暂计算至2025年9月10日 ,最终应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5.原告对被告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第1、2、3项 诉讼请求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0000元等由被告承担。 就以上原告诉求,被告桔乐能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将按法院要求及时提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 注本次诉讼,并根据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 资本公积金1378055899.65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 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破产清 算,以及原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于自身经营、环保、安全等因素于2014年 关停主要经营资产,并于2018年进入破产清算,使得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和资本公积金4088 94269.67元,两项合计531917431.9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 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 2025-08-1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安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安泓企管”,公司持股51.00%)之全资子公司绵阳安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安泓建设”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 司安泓企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安泓企管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安泓企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2.10“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 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 项除外。”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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